这首诗写在淮西大捷后作者随军凯旋途中。钱钟联《集释》系此诗于公元816年(元和十二年)。当时唐军抵达潼关,即将向华州进发。作者以行军司马身份写成此诗,由快马递交华州刺史张贾,一则抒发胜利豪情,一则通知对方准备犒军。所以诗题“先寄”。“十二”是张贾行第;张贾曾做属门下省的给事中。当时中书、门下二省官员通称“阁老”:又因汉代尊称州刺史为“使君”,唐人沿用。此诗曾被称为韩愈“平生第一首快诗”(蒋抱玄),艺术上显著特色是一反绝句含蓄婉曲之法,以劲笔写小诗,于短小篇幅见波澜壮阔,是唐绝句中富有个性的佳作。
头两句写凯旋大军抵达潼关的壮丽图景。“ 荆山”一名覆釜山,在今河南灵宝境内,与华山相距二百余里。华山在潼关西面,巍峨耸峙,俯瞰秦川,辽远无际;倾听黄河,波涛澎湃,景象异常壮阔。第一句从荆山写到华山,仿佛凯旋大军在旋踵间便跨过了广阔的地域,开笔极有气魄,为全诗定下了雄壮的基调。清人施补华说它简劲有力,足与杜甫“齐鲁青未了”的名句媲美,是并不过分的。对比一下作者稍前所作的同一主题的《过襄城》第一句“郾城辞罢辞襄城”,它与“荆山”句句式相似处是都使用了“句中排”(“郾城——襄城”;“荆山——华山”)重叠形式。然而“郾城”与“襄城”只是路过的两个地名而已;而“荆山”、“华山”却带有感情色彩,在凯旋者心目中,雄伟的山岳,仿佛也为他们的丰功伟绩所折服,争相奔来表示庆贺。拟人化的手法显得生动有致。相形之下,“郾城”一句就起得平平了。
在第二句里,作者抓住几个突出形象来描写迎师凯旋的壮丽情景,气象宏大。当时隆冬多雪,已显得“冬日可爱”。“日出”被采入诗中和具体历史内容相结合,形象的意蕴便更为深厚了。太阳东升,冰雪消融,象征着藩镇割据局面一时扭转,“元和中兴”由此实现。“潼关”古塞,在明丽的阳光下焕发了光彩,此刻四扇大开,由“狭窄不容车”的险隘一变而为庄严宏伟的“凯旋门”。虽未直接写人,壮观的图景却蕴含在字里行间,给读者留下更广阔的想象空间:军旗猎猎,鼓角齐鸣,浩浩荡荡的大军抵达潼关;地方官吏远出关门相迎接;百姓箪食壶浆,载欣载奔,夹道慰劳王师。“写歌舞入关,不着一字,尽于言外传之,所以为妙”(程学恂《韩诗臆说》)。关于潼关城门是“四扇”还是两扇,清代诗评家曾有争论,其实诗歌不比地理志,是不必拘泥于实际的。试把“四扇”改为“两扇”,那就怎么读也不够味了。加倍言之,气象、境界全出。所以,单从艺术处理角度讲,这样写也有必要。何况出奇制胜,本来就是韩诗的特色。
诗的后两句换用第二人称语气,以抒情笔调通知华州刺史张贾准备犒军。潼关离华州尚有一百二十里地,故说“远”。远迎凯旋的将士,本应不辞劳苦。不过这话得由出迎一方道来,才近乎人情之常。而这里“莫辞迎侯远”,却是接受欢迎一方的语气,完全抛开客气常套,却更能表达得意自豪的情态、主人翁的襟怀,故显得极为合理合情。《过襄城》中相应有一句“家山不用远来迎”,虽辞不同而意近。然前者语涉幽默,轻松风趣,切合喜庆环境中的实际情况,读来倍觉有味。而后者拘于常理,反而难把这样的意境表达充分。
第四句“相公”指平淮大军实际统帅——宰相裴度,淮西大捷与他运筹帷幄之功分不开。“蔡州”原是淮西强藩吴元济巢穴。公元816年(元和十二年)十月,唐将李愬雪夜攻破蔡州,生擒吴元济。这是平淮关键战役,所以诗中以“破蔡州”借代淮西大捷。“新”一作“亲”,但“新”字尤妙,它不但包含“亲”意在内,而且表示决战刚刚结束。当时朝廷上“一时重叠赏元功”,而人们“自趁新年贺太平”那是胜利、自豪气氛到达高潮的时刻。诗中对裴度由衷的赞美,反映了作者对统一战争的态度。以直赋作结,将全诗一语收拢,山岳为何奔走,阳光为何高照,潼关为何大开,刺史远出迎候何人,这里有了总的答复,成为全诗点眼结穴之所在。前三句中均未直接写凯旋的人,在此句予以直点。这种手法,好比传统剧中重要人物的亮相,给人以十分深刻的印象。
综观全诗,一、二句一路写去,三句直呼,四句直点,可称是用劲笔,抒豪情。由于它刚直中有开合,有顿宕,刚中见韧,直而不平,“卷波澜入小诗”(查慎行),饶有韵味。一首政治抒情诗,采用犒军通知的方式写出,抒发了作者的政治激情,非一般应酬之作所望尘莫及的了。
这首诗开篇六句写宛丘先生(即苏轼弟弟苏辙)学舍低陋,生活清苦。接着十句,承接上文的“先生不愧旁人羞”,称赞苏辙。再接十句自嘲,处处与上文被戏者苏辙的情况相对照。最后四句充分发泄对达官贵人的鄙视愤懑之情。全诗运用对比手法,貌似戏谑却深沉,是用喜剧的手法谱写悲愤之曲,显示了苏诗“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特色,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
开篇六句写宛丘先生学舍低陋,生活清苦。这里,“宛丘先生”两句于夸张、对比之中突出学官人长屋小,“常时低头”两句以一细节续写屋低,“斜风吹帷”一句形容屋陋。显然,这几句是戏谑之语,诗人以“宛丘先生”戏称子由,以“长如丘”戏指子由身材高大,以“小如舟”与先生低头诵经史,伸腰头顶屋戏言宛丘学舍低小,以“斜风吹帷雨注面”戏说学舍屋陋,生活清苦。
宛丘先生学舍低陋,生活清苦,但他不以为耻。“任从饱死笑方朔”等十句,承接上文的“先生不愧旁人羞”,称赞子由。“任从饱死笑方朔,肯为雨立求秦优”两句运用两个典故称赞子由。前句典出《汉书·东方朔传》:汉代的东方朔曾对武帝说侏儒身长三尺多,自己身高九尺多,可二者所享受的俸禄却相同,所以“朱儒饱欲死,臣朔饥欲死”。后句典出《史记·滑稽列传》:有一次,秦始皇在殿上摆酒宴,适逢天下雨,陛楯郎(殿前执楯的卫士)都被雨淋着。优旃同情他们,便在殿上上寿呼万岁时向他们大呼:“汝虽长,何益!幸雨立。我虽短也,幸休居!”于是秦始皇令陛楯郎一半一半地轮流值勤。这里,诗人以东方朔、陛楯郎比子由,以侏儒、秦优喻当时朝庭的宠臣,于戏谑之语中称赞子由宁可过清苦的生活也不屈己求人的秉性。
“眼前勃谿何足道?处置六凿须天游”两句诗化用《庄子·外物篇》:“心有天游,室无空虚,则妇姑勃谿;心无天游,则六凿相攘”之意,从而称赞子由将眼前的困苦、纠纷置之度外的精神。
“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两句是反语,表面上说读书万卷而不读法律,无治国之术让国君成为尧舜那样的圣君,其实是讽刺当时朝庭重法轻儒。这里须说明的是,苏轼并非没有杜甫“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志向,只是他认为单凭法律不足以“致君尧舜”罢了。
“劝农冠盖闹如云,送老齑盐甘似蜜”两句,前句讥讽朝廷新差提举官到处无事生非,发摘官吏,闹得人心惶惶;后句称赞子由在朝庭重法轻儒,新差提举官到处闹事,学官生活清苦之时,能甘守淡泊,以苦为甜。
“门前万事不挂眼,头虽长低气不屈”两句,照应上文的“眼前”句与“学舍小如舟”,“低头诵经史”,称赞子由的为人:大有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与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之意。这两句是对称赞子由的上文之集中概括。
以上部分是“戏”子由,“余杭”以下十句则自嘲,处处与上文被戏者子由的情况相对照。“余杭”即杭州,诗人当时任杭州通判,因而自称“余杭别驾”。“余杭别驾无功劳,画堂五丈容旗旄”两句,是诗人自嘲无功劳,而居处却富丽宽敞,仪仗盛陈,与上文“宛丘学舍小如舟”相对照。
“平生所惭今不耻”等六句,主要写诗人“居高志下”,“气节消缩”。前四句具体写,后两句概括写,是自嘲,更是书愤。这两句分别与上文的“先生不愧旁人羞”和“门前万事不挂眼”相对照。苏轼用“阳虎”(即阳货)借指他所鄙视又不能得罪的达官贵人。
“道逢”两句写诗人路逢所鄙视而又不能得罪的达官贵人与自己打招呼、交谈,明知其言论不对,却只能连道“是、是”。
“居高”两句是诗人自嘲作高官而志气卑下,气节几乎消缩殆尽,与上文“头虽长低气不屈”相对照。其实,苏轼并非阿谀逢迎、卑躬屈膝之人,他耿直敢言,黑白分明,正如他自己在《论边将隐匿败亡宪司体量不实札子》中所说的“受性刚褊,黑白分明”。这里,苏轼把自己写成“居高志下”、“气节消缩”之人,旨在书愤,抒发他在政治上受排挤(在此之前,苏氏兄弟因反对新法先后被贬为地方官)与对他所鄙视的达官贵人的愤懑之情。这种情感在诗的最后四句中得到了更为充分的发泄。写作此诗时,诗人三十六岁,子由三十三岁,这正是他们才华横溢、建功立业的黄金时期,诗中说“如今衰老俱无用”与“文章小伎安足程”都是反语,是愤慨之辞,颇具艺术感染力。当然,其间也流露了苏轼当时在政治上保守落后的思想情绪,这也是不必“为贤者讳”的。
这首诗题为“戏子由”,通篇是戏谑之语,但其旨不在“戏”而在“赞”子由,赞子由的秉性为人,并自嘲书愤,与子由共勉。可以说,它貌似戏谑却深沉,是用喜剧的手法谱写悲愤之曲。它不似喜剧那样逗人捧腹大笑,而给人以一种“含泪的笑”。这首诗较好地显示了苏诗“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特色,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全诗以对比鲜明为突出特征,即以相反的事,突出兄弟二人共同的不得志之情。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诗题为独步寻花,组诗的第五首则写到黄师塔前看花。“黄师塔前江水东”,写具体的地点。“春光懒困倚微风”则写自己的倦态,春暖人易懒倦,所以倚风小息。但这为的是更好地看花,看那“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这里叠用爱字,爱深红,爱浅红,爱这爱那,应接不暇,但又是紧跟着“开无主”三字来的。“开无主”就是自由自在地开,尽情地开,大开特开,所以下句承接起来更显出绚烂绮丽,诗也如锦似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