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荷花粉嫩的细蕊难以描画,就算是用金针丝线也未必绣得出。是谁寻着暗香轻轻采摘?风声功功,前进的船头触散了水中的鸂鶒。
一场夜雨就将荷叶染成了天水碧,荷花又似乎向朝阳借来了胭脂色。本是即将凋落的时节,却又重新绽放,秋凉逼人,摘来的荷花放在盘中,却是分外美丽。
注释
丹青:丹为红色的朱砂,青为青色的石青,古人常以此为颜料作画,故代指绘画。
淅淅:形容风声。
鸂鶒:亦作“鸂鶆”。水鸟名。
天水碧:浅青色。古代丝帛染色名。
欧阳修(1007年8月6日 -1072年9月8日),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江南西路吉州庐陵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景德四年(1007年)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省绵阳市),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欧阳修于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以进士及第,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死后累赠太师、楚国公,谥号“文忠”,故世称欧阳文忠公。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被后人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他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其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他曾主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有《欧阳文忠公集》传世。 ▶ 1168篇诗文
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看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
唐代文人大都喜欢广交天下同仁。他们最喜欢的是去拜访认识的老朋友,或慕名造访不认识的高人。有时朋友不在,不能见面,当然会惆怅万端。贾岛的《寻隐者不遇》,那种“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不得一见的怅然与失落,千年之后还让人们回味无穷。访人不遇是很让人扫兴的,但也有一些诗人恰恰相反,能从中感受到独特的诗意。比如邱为的《寻西山隐者不遇》:“兴尽方下山,何必待之子。”虽然不见斯人,却能尽探访之兴,大有王子猷雪夜访戴的高情逸致。韦应物这首诗也是此类,虽然没见到朋友,却有意外收获。
诗人是在一个很特别的日子里去拜访朋友的,这个日子就是“休日”。九天之后,终于盼来了休息日,漫长等待之后的放松,让人欣喜兴奋。这里“九日”与“一日”、“驱驰”与“闲”对举,能够强烈的表达这个休息日的难能可贵,与诗人对这个日子的期盼与兴奋。
难得的一个休假,诗人决定去拜访一下朋友,和朋友聊聊天,或许是最好的放松。然而,结果却是天公不作美,朋友不在,实在令人惆怅,这里加一又”字,更增添了这种失望与惆怅,原来诗人此前曾经来拜访过一次,没有见到,失望而归。这次,满心欢喜,满以为定不落空谁料想又一次落了个空。
虽然朋友不在,他却恋恋不舍,久久不肯离去,是欣赏起朋友的住处来。诗人游目四顾,但见屋舍周围白雪皑皑,一片洁白。门前是一条清澈的小溪,冬日更显得清冷绝俗。这真是一个不染人间烟火的所在。至此,诗人忽然发现了一个秘密:哦,怪不得他的诗越来越清高脱俗,原来是雪山寒流陶冶的结果啊。这是一个独到的发现,但仔细一想,“门对寒流雪满山”并非“诗思清人骨”的充要条件,也就是说,“门对寒流雪满山”并不一定就会导致“诗思清人骨”。因此诗人想说的仅仅是朋友“诗思清人骨”而已。至此,才明白原来诗人是在含蓄地赞美朋友的诗歌造诣。
即便如此,也不难看出,诗人对“门对寒流雪满山”的欣赏与羡慕。可谓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范云十几岁时,其父范抗在郢府(今湖北武汉附近)任职,范云随侍其侧,年长其十岁的沈约也在郢府为记室参军,一见如故,遂相友好。八年以后,沈约转至荆州(今湖北江陵附近)为征西记室参军,两人分别。这首诗当作于此时,诗题中的沈记室即沈约。史称范云八岁赋诗属文,“操笔便就”,“下笔辄成”(《梁书·范云传》),这首诗就是他早期的代表作之一。
诗的开头便以极平稳的笔调勾画出送别时静谧、安详的环境。“桂水”并非特指某一条水,只是用以形容其水的芳香。王褒《九怀》中有“桂水兮潺湲”句,王逸注云:“芳流衍溢,周四境也。”后人遂常用之,如陆云《喜霁赋》中“戢流波于桂水兮,起芳尘于沉泥。”江淹《杂体三十首》中亦有“且泛桂水潮”、“桂水日千里”等句,均非实指。范诗中用这一词渲染了送别场面的温馨。送别诗,可以写送别时的情景、场面,以及当时人的心理活动,但范云只是用一句诗轻轻带过,遂转入天明登程的想象之中。郢州与荆州,古时均属楚地,故用“楚山”代之。启程的情景是晴空万里,天朗气清。这毕竟是少年人所写的诗,所以,他笔下的离别不是凄惨悲切,而是有一股清新流丽之气贯穿于内,显得轻盈洒脱。沈约《别范安成》诗中云:“生平少年日,分手易前期。”正是这种精神的写照。不过,中国人重视朋友(为五伦之一),重视友情,朋友的离别,总难免有些许的哀愁。“悲莫悲兮生离别,乐莫乐兮心相知。”故而下句以“秋风两乡怨”分写两地相思之怨愁,而以“秋月千里分”合写二人心灵之相通。谢庄《月赋》云:“美人迈兮音尘阙,隔千里兮共明月。”所写的正是地有千里之隔,明月人可共见之情。以上四句,前二句偏写景,后二句偏写情,所以转下去便偏写事。“寒枝宁共采”是对二人过去共同生活的回忆,“霜猿行独闻”则是对别后独自旅程寂寥的想象。诗中虽然没有正面写送别,但无论是偏于写景、写情或写事,都暗涉了离别。然而离别只是形体上的分隔,更重要的乃是精神上的合一。结束两句以极其肯定的语气写道:“扪萝正意我,折桂方思君。”“意”通“忆”。“扪萝”、“折桂”由上句“寒枝”引发而来,同时又暗与起句的“桂水”“楚山”相呼应。
这里牵涉到一句诗的异文。“扪萝正意我”中“正意”二字,一作“忽遗”,一作“勿遗”。“忽遗我”意思是:忽将我遗忘。前者似不符合沈约与范云间的感情,且与全诗情绪不一,后者表示的是一种希冀之情,虽然可通,但不如“正意我”所表达出的心心相印之情。另外,从范云诗的整体风格来看,也以“正意我”于文为胜。范诗的结句尤喜以彼我、今昔对写。如“迨君当歌日,及我倾樽时。”(《当对酒》)“尔拂后车尘,我事东皋粟。”(《饯谢文学离夜》)“待尔金闺北,予艺青门东。”(《答何秀才》)“海上昔自重,江上今如斯。”(《登三山》)“昔去雪如花,今来花似雪。”(《别诗》)等等。而在这首诗中,也只有作“扪萝正意我”,才可与“折桂方思君”相对得最为工稳,也最能体现范云诗歌句法、结构的特色。
此诗在写法上是一句一转,但同样是“转”,如沈约的《别范安成诗》(沈德潜《古诗源》卷十二评为“句句转”),是层层递进式的转,而范云此诗则是句句回环式的转。这种回环式的结构、回环式的句法正是范云诗风的典型。所以钟嵘《诗品》曾评范云诗曰:“范诗清便宛转,如流风回雪。”正是抓住了其诗风格的整体特征。《送沈记室夜别》虽然是范云的早期作品,但也不难看出,这首诗已经奠定了范诗风格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