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这是一首写离情的小令。此曲,句依定格,首句不押韵。后四句押“鱼模”韵,其中“足”以入声作上声,“玉”以入声作去声。“苦”为上声,“去”为去声。北曲无入声,而上去声通押,故也无不合律全曲五句,前三句写外景,后二句由外入内,写画楼中的人。小令借景抒情,描写因离别而内心掀起的波澜,表达企盼离人早归的殷切之意。小令用语含蓄,使相思的凄苦表达得更为深沉。
开始两句写外景。从闺中人眼光望去,此时只见斜阳西下,由于春日雨多,水平堤岸。第三句继上文写景而又暗融抒情,句中“寒玉”一词是对清凉晶莹的溪水的一种比拟。如李群玉《引水行》:“一条寒玉走秋泉,引出深萝洞口烟。”曲中“寒玉”就是她见到的溪水。“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这虽也在写景,但它仿佛一面在比喻离别前生活的平静,一面在描写因离别而内心掀起的波澜。离愁别恨似乎经风吹起了,写来情景交融,不露痕迹。第四句写闺中人,但它把楼上人的一切外部表象都略去了,而是在有限的文字内集中表达她为离别而痛苦的感情。“画楼”这个不定人物更能引起想象,通过她而反映了所有闺中人对离人的共同情绪。末句表达了她最后的一点希望。楼中人与离人正天各一方,而“催归”鸟的啼声更易引起她对远方人的思念。所以她要杜宇“莫啼归去”然而,从她对“催归”鸟声的敏感,正反衬其心中盼望离人归来的殷切之意。结尾情意惨切,而用语含蓄,仔细体味,必将引起内心强烈的震动。
据《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子曰:‘武王克商,作《颂》曰:……又作《武》,……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可知《桓》是乐舞《大武》六成(第六场)的歌诗(关于《大武》的详细介绍,见《周颂·我将》一诗的鉴赏文字)。据《礼记·乐记》,孔子对《大武》六成所表现的历史事件作有如下说明:“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按,旧读“崇”下断句,非)。”郑玄注解“六成”为“六奏象兵还振旅也”。而《毛诗序》云:“《桓》,讲武类祃也。桓,武志也。”孔颖达疏云:“《桓》诗者,讲武类祃之乐歌也,武王将欲伐殷,陈列六军,讲习武事,又为类祭于上帝,为祃祭于所征之地,治兵祭神,然后克纣,至周公、成王大平之时,诗人追述其事,而为此歌焉。”则所述与《礼记》所引孔子之言不合。按谥法辟土服远曰桓,此篇文字又有“于以四方,克定厥家”之句,表明周王朝已经统有四方,则毛序孔疏谓此诗为武王伐殷讲武类祃之乐歌与原诗文本不合。今按:《大武》六成的乐舞表现的是周公带成王东伐奄国之后,回到镐京,大会四方诸侯及远国使者,举行阅兵仪式,即所谓“兵还振旅”,以扬天子之威的史实,《桓》诗即为举行阅兵仪式前的祷词。
诗的前三句,是以“绥万邦,娄丰年”来证明天命是完全支持周朝的。“娄丰年”在农耕社会对赢得民心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百姓对能致物阜年丰的王朝总会表示拥护;而获得农业丰收,在上古时代离不开风调雨顺的自然条件,“娄丰年”便理所当然地成为天意的象征。中间四句歌颂英勇的武王和全体将士,并告诉全体诸侯,武王的将士有能力征服天下、保卫周室。叠字词“桓桓”领出整段文字,有威武雄壮的气势,而“于以四方”云云,与首句“绥万邦”上下绾合,一强调国泰民安,一强调征服统治,而都有周室君临天下的自豪感。最后两句是祷告上苍、让天帝来作证,以加强肯定,同时也是对第三句“天命匪解”的呼应。诗的核心就是扬军威以震慑诸侯,从而达到树立周天子崇高权威的目的,其内容正与《尚书·周书·多方》一致。诗名为《桓》,“桓”即威武之貌,正点明了主题。诗的语言雍容典雅,威严而出之以和平,呈现出一种欢乐的氛围,涌动着新王朝的蓬勃朝气。
螺川即螺山,委宛如螺,在江西吉安县北十里,南临赣江,是个美丽的地方。这首五律是抒写秋日清晨离别螺川的情景,诗人融情入景,描景成画,在清峭的意境中充溢着豪情别绪。
首联,月落时分,群山披上晓色,山野空旷,遥闻城楼上的鼓角鸣声划破夜空后又呈现清晨的宁静,写欲发未发时的螺川风光,一切是那么恬静自然,含蓄地为后文写离情别意打下基础。
颔联写登上小舟始发时的感受。俯视那长流不断的赣江水,仿佛是要将自己从一个梦乡流入另一个梦乡;那划动的短棹仿佛是在拨动水中残存的星光倒影。江水、木桨都是摸得着的实体,梦境、星影却是空幻、浮动的,在实词虚词之间嵌上动词“流”“拨”组合成一幅星晨行舟图,不仅似闻夜行船声,还因虚实相辅扩大了意境,产生了联想。“梦”“星”既说明行舟时辰之早,又体现了诗人是在睡意蒙眬中就离别螺川的,含义颇丰。
颈联承上联更扩大视野,放眼天际水涯,写舟中远视的赣江秋晓。鸥雁本生活水边,用以明特定环境,“露湿”“天光”点特定时间——秋露朝湿,晨光见晓。“鸥衣白”“雁字青”突出秋江早晨空气的清新爽朗。水天一色,鸥驻雁飞,小舟荡漾,构成一幅淡墨水彩画,既开阔明晰又潇洒飘逸。再细嚼“鸥衣”湿、“雁字”青,又似暗藏惜别之情。
尾联,船行回首望,只见水天苍茫,辽远无边,螺山已似海岳之中一座小小的孤亭,船越行越快,越显山小如孤亭,让人联想到送别的长亭,螺山亭亭玉立目送行舟,其楚楚依人,看似写景,实为抒情,写出了螺山为之送行之意及诗人对螺山的依恋之情。把离别之后的孤寂情感表现得更深沉,更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