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文章开门见山,警拔有力。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文的主旨。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以君子与小人相比较,反复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只不过是借此邀取名誉的一种手段。议论纵横,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而不是什么“施恩德”“知信义”,揭露得可谓明快酣畅。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为“天下之常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文章据史立论,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也。
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于632年(贞观六年)下令把等待执行的死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与家人团聚,并约定返回狱中的日期。其后三百余人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欧阳修以前,一般的都把这件事传为“美谈”,认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义”。作者独能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贵的。
《纵囚论》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在提出问题时,作者肯定地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这就为下文的展开定下了基调。在分析问题时,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文章从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动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不过是上演了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同时,他还从唐太宗登基六年来并没有消弭小人犯极恶大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也解决不了问题。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确实犀利无比。在解决问题时,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纵囚论》的反问句较多,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第二段中采取问答的形式来论证,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所有这些,都值得认真揣摩。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对君子讲信义,对小人施刑罚。刑罚定成死罪,是罪恶到了顶点,这又是小人中最厉害的了。宁可为了信义而死,不愿苟且偷生,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这又是君子中特别难以办到的。当唐太宗贞观六年的时候,选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释放了让他们回家,并约定时间叫他们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用君子难以做到的事,希望最坏的小人一定做到。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终于自己回来,竟没有一个失约的:这是君子难于做到的事,小人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这难道是近于人情的么。
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是小人了;但是等到对他施加恩德,就可以使他变成君子。因为恩德进入人心很深,能很快改变人们的气质,所以出现了象这样的情况。”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正是为了求得这种声誉啊。这样看来,哪里知道放囚犯回去,不是预料他们一定再回来以希望赦免,所以才释放他们呢又哪里知道被释放回来的囚犯,不是预料自动回来一定能够赦免,所以才再回来的呢料想囚犯一定回来才释放他们,这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情意;料想上面一定赦免他们才再回来,这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我只见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来造成这种声誉,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义呢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唐太宗向天下布施恩德,到这时已经六年了,还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恶极的事;然而一天的恩德,却能使他们视死如归,保存信义,这又是讲不通的理论啊。”
既然这样,那么怎样做才好呢?我说:“释放了回来的,把他们杀掉而不赦免;然后再释放一批,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能知道是布施恩德所造成的。然而这是一定不会有的事啊。至于释放了能够自动回来再加以赦免,只能够偶然试一试罢了;如果屡次这样做,那么杀人犯就都不会死了,这能够作为天下经常的法律么不能作为经常的法律,难道是圣人的法律么因此,尧,舜和三王治理天下,一定根据人情,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不违背人情来求取名誉。”
注释
唐太宗之六年:632年(唐太宗贞观六年)。唐太宗是我国历史上有一定作为的皇帝,他在位年间,国势强大,社会较安定,史称“贞观之治”。
大辟:死刑。辟,法。刑法。大辟意为最重的刑罚。
意:估计。
贼:用作动词,窃,私下行动,引申为窥测。
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他们都是儒家崇拜的古代的明君。
这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文章开门见山,警拔有力。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文的主旨。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以君子与小人相比较,反复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只不过是借此邀取名誉的一种手段。议论纵横,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而不是什么“施恩德”“知信义”,揭露得可谓明快酣畅。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为“天下之常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文章据史立论,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也。
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于632年(贞观六年)下令把等待执行的死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与家人团聚,并约定返回狱中的日期。其后三百余人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欧阳修以前,一般的都把这件事传为“美谈”,认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义”。作者独能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贵的。
《纵囚论》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在提出问题时,作者肯定地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这就为下文的展开定下了基调。在分析问题时,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文章从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动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不过是上演了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同时,他还从唐太宗登基六年来并没有消弭小人犯极恶大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也解决不了问题。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确实犀利无比。在解决问题时,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纵囚论》的反问句较多,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第二段中采取问答的形式来论证,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所有这些,都值得认真揣摩。
《纵囚论》就唐太宗纵囚一事提出了质疑,认为此事不足为训,并明确地提出了“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这一论点。这是一篇对传统见解进行辩驳的议论文。
欧阳修(1007年8月6日 -1072年9月8日),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江南西路吉州庐陵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景德四年(1007年)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省绵阳市),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欧阳修于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以进士及第,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死后累赠太师、楚国公,谥号“文忠”,故世称欧阳文忠公。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被后人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他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其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他曾主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有《欧阳文忠公集》传世。 ▶ 1168篇诗文
温庭筠的七律《过陈琳墓》,是寄慨遥深、文采斐然的名作,他的这首《蔡中郎坟》则不大为人注意。其实,这两首诗虽然内容相近,艺术上却各有千秋,不妨参读并赏。
蔡中郎,即东汉末年著名文人蔡邕,曾官左中郎将,死后葬在毗陵尚宜乡互村(毗陵即今常州)。这首诗就是写诗人过蔡中郎坟时引起的一段感慨。
首句正面写蔡中郎坟。蔡邕卒于公元192年(汉献帝初平三年),到温庭筠写这首诗时,已历六七百年。历史的风雨,人世的变迁,使这座埋葬着一代名士的古坟已经荒凉残破不堪,只有那星星点点不知名的野花点缀在它的周围。野花春的“春”字,形象地显示出逢春而发的野花开得热闹繁盛,一片生机。由于这野花的衬托,更显出古坟的零落荒凉。这里隐隐透出一种今昔沧桑的感慨;这种感慨,又正是下文“今日爱才非昔日”的一条引线。
第二句暗含着一则故实。殷芸《小说》记载:张衡死的那一天,蔡邕的母亲刚好怀孕。张、蔡二人,才貌非常相似,因此人们都说蔡邕是张衡的后身。这原是人们对先后辉映的才人文士传统继承关系的一种迷信传说。诗人却巧妙地利用这个传说进行推想:既然张衡死后有蔡邕作他的后身,那么蔡邕死后想必也会有后身了。这里用“闻说”这种活泛的字眼,正暗示“中郎有后身”乃是出之传闻推测。如果单纯咏古,这一句似乎应当写成“闻说中郎是后身”或者“闻说张衡有后身”。而诗中这样写,既紧扣题内“坟”字,又巧妙地将诗意由吊古引向慨今。在全诗中,这一句是前后承接过渡的枢纽,诗人写来毫不着力,可见其艺术功力。
“今日爱才非昔日,莫抛心力作词人。”这两句紧承“中郎有后身”抒发感慨,是全篇主意。蔡邕生当东汉末年政治黑暗腐朽的时代,曾因上书议论朝政阙失,遭到诬陷,被流放到朔方;遇赦后,又因宦官仇视,亡命江湖;董卓专权,被迫任侍御史,卓被诛后,蔡邕也瘐死狱中。一生遭遇,其实还是相当悲惨的。但他毕竟还参与过校写熹平石经这样的大事,而且董卓迫他为官,也还是因为欣赏他的文才。而作者当时的文士,则连蔡邕当年那样的际遇也得不到,只能老死户牖,与时俱没。因此诗人十分感慨;对不爱惜人才的当局者来说,蔡邕的后身生活在“今日”,即使用尽心力写作,也没有人来欣赏和提拔,根本不要去白白抛掷自己的才力。
这两句好像写得直率而刻露,但这并不妨碍它内涵的丰富与深刻。这是一种由高度的概括、尖锐的揭发和绝望的愤激所形成的耐人思索的艺术境界。熟悉蔡邕所处的时代和他的具体遭遇的人,都不难体味出“今日爱才非昔日”这句诗中所包含的深刻的悲哀。如果连蔡邕的时代都算爱才,那么“今日”之糟践人才便不问可知了。正因为这样,末句不是单纯慨叹地说“枉抛心力作词人”,而是充满愤激地说“莫抛心力作词人”。诗中讲到“中郎有后身”,看来诗人是隐然以此自命的,但又并不明说。这样,末句的含意就显得很活泛,既可理解为告诫自己,也可理解为泛指所有怀才不遇的士人,内涵既广,艺术上亦复耐人寻味。这两句诗是对那个糟践人才的时代所作的概括,也是当时广大文士愤激不平心声的集中表露。
“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就是草头王”,正是中国封建社会动乱年代的生动写照。公元881年(唐僖宗中和元年),黄巢起义军占领长安,銮舆西迁。各地地方军阀、地主武装拥兵自重并趁乱抢夺财物,迫害人民,到处发生着流血恐怖事件。在这些“乱世英雄”心中,天理,王法,朝廷命官等,全都不算回事。韦庄《秦妇吟》就写过官军的纵暴:“自从洛下屯师旅,日夜巡兵入村坞。匣中秋水拔青蛇,旗上高风吹白虎。入门下马若旋风,罄室倾囊如卷土。”而当年杜荀鹤旅途停舟于池州(今安徽贵池。唐时一称秋浦郡),遇郡中发生兵变,郡守被乱军逐出,恐怖覆盖秋浦。诗人目睹这一切,忧心如焚。“诗可以怨”,或者说“愤怒出诗人”。他写了这篇《旅泊遇郡中叛乱示同志》,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见证。
“握手相看谁敢言,军家刀剑在腰边。”诗人落笔就描绘了郡中叛乱后的恐怖世相。人们握手相看,道路以目,敢怒而不敢言,这是一种极不正常、极为压抑的情况。对于它的原因,只轻轻一点:“军家刀剑在腰边”,“在腰边”三字极妙,暴力镇压的威慑,不待刀剑出鞘,已足以使人侧目。乱军的跋扈,百姓的恐慌,诗人的不安,尽在不言之中。这种开门见山的作法,使人感到这诗不是写出来的,而是按捺不住的激发。
“徧(遍)搜宝货无藏处,乱杀平人不怕天。”二句承上“军家刀剑”,直书乱兵暴行。他们杀人越货,全是强盗的行为。其实强盗还害惧王法,还不敢如此明火执杖,肆无忌惮。“平人”即平民(避太宗名讳改“民”为“人”),良民,岂能杀?更岂能乱杀?“杀”字前着一“乱”字,则突出行凶者面目的狰狞,罪行的令人发指。“不怕天”三字亦妙,它深刻地写出随着封建秩序的破坏,人的思想、伦常观念也混乱了。正常时期不怕王法的人,也应怕天诛。但天子威风扫地的末世,天的权威也动摇了,恶人更成“和尚打伞”,为所欲为。
更有甚者:“古寺拆为修寨木,荒坟开作甃城砖”(甃音zhòu,用砖砌造),拆寺敞坟,在平时会被视为极大的罪孽,恶在不赦,此时却发生在青天白日下。战争造成大破坏,于此也可见一斑,参阅以《秦妇吟》“采樵斫尽杏园花,修寨诛残御沟柳”,尤觉真切。诗人通过搜宝货、杀平人、拆古寺、开荒坟等时事,生动地表现了满目疮痍的社会情况,同时也表现了对乱军暴行的咬牙切齿。
现实很残酷,问题很多,然而诗人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他也老老实实承认了这一点:“郡侯逐出浑闲事,正值銮舆幸蜀年。”这像是无可奈何的叹息,带着九分伤心和一分幽默:这种局面,连一方“诸侯”的刺史都毫无办法。不但无法,他还自身难保,让“刀剑在腰边”的乱军轻易地撵了,全不当回事儿。不但郡守如此,皇帝老官也自身难保,被黄巢、尚让们赶出长安,也全不算回事了。“銮舆幸蜀”,不过是好听一点的说就而已。诗末的潜台词是:如今皇帝蒙尘,郡守被赶,四海滔滔,国无宁日。你我同仁空怀忧国忧民之诚,奈何无力可去补苍天。只好写下这一页痛史,留与后人评说吧。
全诗二十句,四句一转韵,分为五个自然段落。全诗的重点是在写当时古都的荒凉,因此第一段就着力描写了作者驱马荒城所见的景象:在缓辔徐行中,只见满城一片荆棘,莽莽苍苍,昔日巍峨壮丽的魏王宫观如今长满了禾黍,曾经威震诸侯的信陵君和他的三千食客,也已烟消云散,化作满地灰尘。这一段起得苍劲有力,它以形象的笔墨勾勒出了一幅生动的荒城图,首先给读者以满目凄凉的强烈印象,起了笼罩全篇、奠定基调的作用。这一段虽然是描绘驱马所见,是在说“今”,但其中的“魏王宫观”“信陵宾客”已暗中寓“昔”,在今昔对比中,眼前的所见更为突出。第二段是对往昔的追忆,与第一段形成对比:在雄都朝市中,轩车驰骤,歌钟四起,一片繁华景象;而军队有三十万之众,国家方圆千里,国势堪称强盛。这一对比,使第一段的形象有了深厚的背景,并且格外鲜明。第三段一方面反接第二段,同时回应第一段,从对往昔的追忆,又回到眼前的景象:那高敞的舞榭歌台和曲折的池沼,已荡然无存,在断壁颓垣中,只见狐狸奔窜,草木黄落,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这与第二段的热闹繁华恰成对比,而且“高台曲池”,自身也有对比。第四段紧承第三段,同时也以“摇落”“秋草”等字面遥接第一段,好像是在写此时情况:游侠之士口里,还在传说着信陵君窃符救赵时壮士朱亥的大名;路上的行人,还可辨认出向信陵君荐举朱亥的老者侯嬴居住过的大梁东门的道路。实际上,这也是对往昔的追忆,形成物是人非的对比。最后一段,作者从朱亥、侯嬴联想到曾经得到赵王赏赐白璧黄金,骑骏马、佩宝刀,后来终于困于大梁的虞卿,如今也已成为难以追思的过客了,只有汴水一直在默默地向东流去。这些从前的人事,与此时古城的颓败荒凉,也形成强烈对比。全诗的今昔对比,在章法上,曲折而有变化,但又井井有条,一脉贯通,通过这种反复交错的对比,使无限兴亡之感,从字里行间沛然涌出,震动着读者的心灵。
诗人善于寓感慨于写景之中,情景高度融合,使兴亡之叹和身世之感,从鲜明的形象中自然流出。第一段用“驱马荒城愁杀人”来抒发自己初进大梁时的惊愕、感叹之情,而景物方面则以满城的“荆榛”“禾黍”“灰尘”来烘托,使感叹显得极为自然。“愁杀人”三字,既体现出诗人无限慨然之思,又使古城倍显荒凉,情景相生,收到了强烈的效果,全篇的怅惘凄凉之情,也由此衍生而出。第三段中“全盛须臾哪可论”一句,前有“忆昨”一段作铺垫,后有“遗墟”“古地”作反衬,情感就自然跳脱而出。而第四段“暮天摇落伤怀抱,抚剑悲歌对秋草”二句,则是全诗感情的高峰突起之处。诗人面对荒城,在暮天摇落之际,顿生宋玉之悲,兼感朱亥、侯嬴之豪情壮举,一腔无可寄托的豪荡、愤懑之情,不能自制,于是“抚剑悲歌”,那悲壮苍凉的歌声,在古城中回荡,愈发显得悲凉感人。特别是末段最后两句,“年代凄凉不可问,往来唯见水东流”,有总结全篇的作用,感情极为广远、深沉。作者伫立在秋水漫漫的汴河之滨,眼见“逝者如斯”,各种愁思;一起涌至。这其中,有对往古的怀想和凭吊,也有对自己年华逝去而一事无成的嗟叹,更有对于国家局势的深情的关切。诗人将难以诉述的复杂情怀,都倾注在一江流水之中,使得感慨更为深沉,意味更为悠长,而在质实的描写之中,最后宕开一笔,也显得极为空灵。那激荡胸怀的感情,与景物相融合,收到了十分强烈的艺术效果。
此外,在音韵对偶上,全诗四句一转韵,第一、三、五段为平声韵,第二、四段为仄声韵,平仄相间,形成起伏跌宕,顿挫回环之感。句子以散行为主,但除第五段外,其余每段都是散偶相间,即每段开始二句为散行,后两句为对偶。这样,“隔联间以对仗,壁垒森严”(《唐贤三昧集笺注》卷下,黄培芳评),“按节安歌,步武严整,无一往奔轶之习”(《唐风定》卷九,邢昉批)。这些都更有利于表现诗中那种豪健挺举、深沉悲凉的兴亡之叹。
本诗中的“劝”起着统领全篇的作用。“劝”解释为“勉励”的意思。
“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这是诗人用切身体会告戒年轻人的经验之谈,说明人生易老,学问难成,因而必须爱惜光阴。因其“易老”、故“不可轻”,可见惜时之重要。说明应该珍惜自己美好的年华,努力学习,切莫让可贵的时光从身边白白地溜走。
“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诗人以敏锐、细腻的笔触,借用前人诗句中的优美形象,结合自己对“少年易老学难成”的深切感受,把时间快过,岁月易逝的程度,用梦未觉,梧叶秋声来比喻,十分贴切,备增劝勉的力量;从而使“一寸光阴不可轻”的题旨得以更鲜明的体现,给读者留下深刻难忘的印象。
全诗通过梦未醒、梧叶已落来比喻光阴转瞬即逝,告诫青年人珍视光阴,努力向学,用以劝人,亦用于自警。告诫人们要珍惜光阴,追求学业,感叹人生苦短,要抓紧时间学习,将来才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蹉跎人生。青春的日子容易逝去,学问却很难成功,所以每一寸光阴都要珍惜,不能轻易放过。还没从美丽的春色中一梦醒来,台阶前的梧桐树叶就已经在秋风里沙沙作响了。《偶成》南宋朱熹的一首七言绝句。告诉我们青春易逝,学问难成,且珍惜这年少光阴,莫轻易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