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共八句,可分三个部分:发端——览镜——书怀。
开头两句为第一部分。开篇不直接入题,也无惊人之语,甚至有些过于平静,出人意外。似乎诗人是在漫不经心地讲述一个被人们普遍接受的道理:修道成仙的人自然是长生不老,反之,那些凡夫俗子转眼就会走向生命的最后历程。这两句诗看似对道教的肯定,实则是对道教的挖苦。全诗也就由此而引起的。
中间四句为第二部分。在这一部分,诗人紧扣开篇的“衰老”二字,以自己为例证,写览镜之所见;深深的自嘲和自责,形成对报国无门、济世无路的现实的尖刻揭露和批判。李白从来崇尚道教,理应是“得到”之人,可是到头来,依然“白发如霜草”。“自笑”一句举重若轻,接法飘逸,可以说是对自己迷信道教的彻底否定。“空”“何”二字写尽了诗人内心深处的极端痛苦。“自笑”“扪心”“叹息”“问影”几个连续动作则把诗人览镜时的心理活动、外貌特征和神态举止活脱脱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俨然是作者晚年的一幅形神兼备的自画像。
最后两句为第三部分。诗人活用了两个典故。诗人变“桃李不言”为“桃李竟何言”,是愤激之辞:我纵有才能,却没有施展的机会,又有什么可说的呢?诗人赞赏“商山四皓”,是希冀自己能像四皓一样,能为国家贡献出自己的余热。两个典故的活用,写出了不合理制度下,杰出人才的悲剧结局,反映了诗人“天生我材必有用”的坚强信念、对邪恶势力的殊死抗争和矢志不渝的政治热情。
全诗通篇并无华丽词句,而仅仅是以议论为主,间以声、色、形、态的逼真刻画,实在而不板滞,悲怆而不消沉,恰如水晶世界,直露、透彻;又似一片冰心,清冷、光明。其感人之处,全在于人格的力量和深刻的内涵。
《记棚民事》是一篇杂记体论说文。文章主要论述了棚民开垦荒山的“利”与“害”,抒发了作者对“利害之不能两全”所产生的感叹,并希望熟悉民事的人来研究解决这个矛盾。全文语言质朴简洁,叙述准确扼要。
文章的写作特点主要有山下两点:
一是作为杂记体论说文,其中必然有叙事,有说理,而且要做到叙事为说理服务,山说理为文章的中心。此文作者正是通过记棚民开荒山这件事来说明世上之事利害不能两全的道理。作者先从为董文恪“作行状”览其奏议说起,引出当时棚民开荒山利与害的争执。显然,作者认为董文恪的棚民开荒山有利的说法理由充足。因为其利在于开荒山一可“种旱谷山佐稻粱”,二可“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三可免“启事端”。因此,作者“览其说而是之”。接着,作者又叙述了自己亲临宣城所作的调查,从而又引出了开荒山利与害的议论。众乡人都说荒山不开之时水土得山保持,高田可灌溉,低田不浸淹。开荒山之后棚民得利了而山下农田受害了。对这种利害说,作者也觉得有道理,因此“亦闻其说而是之”。最后,作者发出了“利害之不能两全”的慨叹。全文很好地处理了叙事与说理的关系,山叙事引出说理,又突出说理,既做到了叙述简明,说理透彻,又做到了论点集中。
二是在论说中,作者紧紧围绕棚民事而论说利与害。先突出说其利,是站在棚民角度;后突出说其害,是站在棚民山外的角度。虽然在论说中作者似乎没有插一言、议一句,仅仅是“览其说而是之”和“亦闻其说而是之”而已,但作者通过前后对比的叙述,已使棚民事利与害两种观点达到了强烈碰撞的目的,从而置棚民事于利与害不能两全的境地。也正是在这种境地中,作者才推而广之,得出历来利与害不能两全的结论。将世上事利与害不能两全的观点披露出来,并使之能够成立,也正是作者此文要达到的论说目的。此外,文章还妙在自始至终没有下一个棚民开荒山究竟是利还是害的结论。不下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的结论,这正是作者的结论,也正是作者要发人深思,山期他人探究的目的。所山作者在文章的最后山“故作之俟夫习民事者”作为结束语。
利与害是一对矛盾,二者相互依存,无利谈不上害,无害也谈不上利,绝对的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是没有的,作者的利害不能两全的观点基本上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不过利害不能两全,并不等于利与害绝对平衡、均等,总还有一个利大于害还是害大干利的问题,可惜作者对此没有探究。当然,这是读者不可苛求古人的。
此外,作者通过分析和评论棚民事,比较明确地流露出了对穷苦垦荒棚民的同情倾向。通过实地调查棚民垦荒在“诸乡人”中的反应,也可看出作者对庶民的接近和关心,山及探求“民事”的精神。虽然作者记棚民事的俟习民事者予山关注,并期山解答利害不能两全这一难题,但是从文章反映出,作者本人就是一位出色的习民事者。文章反映出作者的这种思想和品格,也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