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
这首诗以清明时节为背景,用白描手法再现了古代清贫知识分子的困顿生活,表达了诗人生活的艰难和以读书为乐的情怀。
前二句开门见山,清明是春回大地、草木萌发的时节,到这一天,人们不论贫富,都要穿着春装,到郊外去赏花踏青。然而,就在这样一个观赏大好春光,舒散自己抑郁心情的日子里,我们的诗人却兀坐家中,既没有花酒助兴,也没有高朋作陪。在这样的情况下“过”清明,诗人往日的孤寂心情不就更为典型地表现出来了吗?因此,诗的第一句看似平常,实则含义颇深。接下去,诗人进一步扩大,加深这种沉重感。“兴味萧然”本已经勾画出作者百无聊赖、孤独寂寞的心情了,更何况他又用“野僧”作比。我们知道,佛家主张“物我两忘,四大皆空”,作者身居人境自比“野僧”,一种几乎被世人遗忘、自生自灭的感觉不禁油然而生,作者凄苦冷寂的心情也被表现得更为强烈了。。
后二句是现身说法,自诉人穷志不穷,表明寒士的清明佳节,第一件事就是刻苦用功,努力读书,主题思想是励志劝学,发愤读书。昨日诗人向邻家“乞新火”本是为了生活所需(包括烧水煮饭等),而诗人在这里只说“分与读书灯”,这就使兴味得以转化,是一种寄托和享受,和先前感到的“萧然”迥然有别:他将痛苦与郁闷化为前进的动力。这盏伴随他苦读诗书的灯,仿佛点燃了生命的火炬,驱走了眼前的黑暗,照亮了前进的道路,于是心胸豁然亮堂,情感得以净化,另有一番“兴味"在心头。这种“兴味”的内在涵义就是“有志者事竟成”,只有立志成才的人,才有这样的毅力,这样的兴味。正因为如此,诗人的形象才显得生动形象,才能在无花无酒的清晨,专心致志地在读书中度过清明佳节。
全篇语言朴实,议论明快,叙述简洁。全诗运用衬托、对比的手法,再现了古代清贫寒士的困顿生活,给人凄凉、清苦之感,寥寥数语,质朴平实,于小处见大,自然揭露出社会生活真实的一面。
黄庭坚七古,起首一般采取两种手法,一是突兀而起,高屋建瓴,倾泻而下;一是平平而起,语迟意缓,遒劲老苍。这首诗的起首,用的是后一种手法。诗用叙事语气展开,很自然地入题,说自己来到了浯溪,拄着拐杖上山,细读《中兴碑》,想到生平见过许多此碑的拓《,今天真正见到原碑,却已年龄老了。这四句是开端,也是第一段,看上去很平淡,细细琢磨,却有很深的意味。前两句写见碑,是直写;后两句写见碑的感慨,用旁衬。因了平生看见碑的许多墨《,对碑的内容必然很熟悉,对原碑定然很向往,极欲一见;今天见到了,一定很高兴;然而诗说自己已经苍老,到现在才见到原碑,流露出恨见太晚的感慨。
黄庭坚是著名的书法家,对《中兴颂》素有研究,且上文已明陈“半世看墨《”,于是下文不再具体写碑,不说碑文经风沥雨所留下的沧桑痕迹,也不评颜真卿字体如何苍劲有力,却一连用十六句,倾吐由碑文内容而引起的怀古之思与感慨。《中兴碑》是记平定安史之乱,唐肃宗收拾残局,使唐中兴事,所以诗以唐明皇为中心。前四句写安史之乱的缘起是由于明皇失政,宠用安禄山,终于酿成国变,自己逃入西蜀,大臣们纷纷投靠新主。次四句写唐肃宗恢复事,说他匆忙即位,徼天之幸,得以战胜,明皇成了太上皇,局促不安地回到京城。又次四句,写唐明皇在南内苟活,内被张后欺负,外受李辅国颐指,日子十分难过,自高力士被赶走后,处境更加困难。末四句,写臣子元结、杜甫等忠君报国,但世人都不理解,只欣赏他们优美的文辞。这十六句,是《诗的主体,写尽了玄宗、肃宗二朝的史事。从所举史实及所作评论来看,黄庭坚既对唐明皇荒淫失国表示批判,又对他晚年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对唐肃宗,黄庭坚以“何乃趣取大物为”一句作诛心之论,说他急于登上皇帝的宝座,逾越了《分;又举元结文及杜甫诗来说明当时社会并不安定,人民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肃宗也不是个好皇帝。言下之意,对“中兴”二字持否定态度。黄庭坚对肃宗的看法,在当时及后世都引起过争论,元刘壎《隐居通议》称赞这论点说得好,全诗“精深有议论,严整有格律”。宋范成大《骖鸾录》批评说诗“不复问歌颂中兴,但以诋骂肃宗为谈柄”,使后来不少人跟着他走入歧途。陈衍《宋诗精华录》也认为诗“议论未是”。
“同来野僧六七辈”至末四句是一段,也是诗的煞尾。这段犹如古代游记笔法,在最后交代同游人,在风格上与首段遥相呼应。诗收得很平稳,说自己与同行人一起看碑,在断崖前经受着风雨的袭击,思念着唐朝这一段不堪回首的悲凉故事。“前朝悲”三字,总结了前面一大段怀古的内容。当时,宋徽宗重用蔡京等奸臣,民间怨声载道,国家日益混乱,金人在北方又虎视眈眈。诗人敏锐地感受到,宋徽宗正在步唐明皇的后尘,这前朝悲很可能就会演变成今朝悲。所以诗的末段看似写景叙事,却使人感受到诗中笼罩着一股悲凉之气。
这首诗是黄庭坚晚年的作品,诗人这时驾驭语言的艺术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全诗洗尽铅华,归于自然,结构严谨,章法井然,叙事与议论相结合,概括了安史之乱前后的史实。
这首词写春游的情景。上片写在叶嫩花明的春光里,画船轻荡,鸳鸯戏浴,渔歌声声,给人以轻快明畅之感。下片“春水无风无浪,春天半雨半晴”二句,连用两个“春”字,两个“无”字,两个“半”字,写尽春光骀荡之状。后两句写人情,与上片“鸳鸯”呼应,突出"红粉相随”。少女们相互媳戏追随,在南浦游玩,各得其乐。这首词写得明快,有生活气息,摆脱了浓厚的富贵味,堪称佳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