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描写少妇因游春有感而忆所思的无可排遣之情。
首句点明时序:芳春过半,踏青游赏,戏罢秋千。由动境而归静境,写其季节天色之气氛,闺阁深居之感受,读来宛如亲历。
次句“风和闻马嘶”五字为一篇关键,虽用笔闲淡,不扬不厉,而造境传神,常人难及。“闻马嘶”之宝马振鬣长嘶,成为古人游春这一良辰美景之一种不可或缺的意象。时节已近暮春,青梅结子,小虽如豆,已过花时,柳尽舒青,如眉剪黛;而日长气暖,蝴蝶不知从何而至,翩翩于花间草际,好一幅闹春图画。“蝶蝶飞”以一动作点活了暮春之景。
过片“人家帘幕垂”极写静境。而“花露重,草烟低”,正与写静有关:花觉其露重欲滴,草见其烟伏不浮,正是极静之物境心境下。
“秋千”句是写静至精微处,再以动态一为衬染,然亦虚笔,而非实义。出秋千,写戏罢秋千,只觉慵困,解衣小憩,已是归来之后。既归画堂,忽有双燕,亦似春游方罢,相继归来。不说人归,只说燕归,以燕衬。人,物人一也,不可分辨。然而燕归来,可知天色近晚,由此一切动态,悉归静境。结以燕归,又遥与开篇马嘶相呼应。于是春景芳情,浑然莫辩。
前人谓“冯词如古蕃锦,如周、秦宝鼎彝,琳琅满目,美不胜收”。此词写仲春景色,豆梅丝柳,日长蝶飞,花露草烟,秋千慵困,画梁双燕,令人目不暇接。而人物踏青时的心情,则仅于“慵困”、“双燕栖”中略予点泄,显得雍容蕴藉。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在南郊的园林中游春,和暖的春风中,时时听到马的嘶鸣。青青的梅子,才豆粒一样大小,细嫩的柳叶,像眉毛一般秀灵。春日渐长,蝴嘶飞得多么轻盈。
花上露珠晶莹,春草茂密如烟,这户人家已放下窗帘。她荡罢秋千格外疲倦,轻解罗衣床上眠,伴她的只有梁上双燕。
注释
风和:春风暖和。
马嘶:指游人车马的声音。嘶,叫。
青梅如豆柳如眉:青梅结得像豆子那么大,柳叶长得像美人的眉毛。后世多以此句描绘明媚的春日风景。
日长:过了春分的节令,白天渐渐长了。这里还有整个白天的意思。。
草烟:形容春草稠密。
帘幕:帘子和帷幕。
慵困:困倦。
罗衣:香罗衫。
画堂:彩画装饰的堂屋。
此词描写少妇因游春有感而忆所思的无可排遣之情。
首句点明时序:芳春过半,踏青游赏,戏罢秋千。由动境而归静境,写其季节天色之气氛,闺阁深居之感受,读来宛如亲历。
次句“风和闻马嘶”五字为一篇关键,虽用笔闲淡,不扬不厉,而造境传神,常人难及。“闻马嘶”之宝马振鬣长嘶,成为古人游春这一良辰美景之一种不可或缺的意象。时节已近暮春,青梅结子,小虽如豆,已过花时,柳尽舒青,如眉剪黛;而日长气暖,蝴蝶不知从何而至,翩翩于花间草际,好一幅闹春图画。“蝶蝶飞”以一动作点活了暮春之景。
过片“人家帘幕垂”极写静境。而“花露重,草烟低”,正与写静有关:花觉其露重欲滴,草见其烟伏不浮,正是极静之物境心境下。
“秋千”句是写静至精微处,再以动态一为衬染,然亦虚笔,而非实义。出秋千,写戏罢秋千,只觉慵困,解衣小憩,已是归来之后。既归画堂,忽有双燕,亦似春游方罢,相继归来。不说人归,只说燕归,以燕衬。人,物人一也,不可分辨。然而燕归来,可知天色近晚,由此一切动态,悉归静境。结以燕归,又遥与开篇马嘶相呼应。于是春景芳情,浑然莫辩。
前人谓“冯词如古蕃锦,如周、秦宝鼎彝,琳琅满目,美不胜收”。此词写仲春景色,豆梅丝柳,日长蝶飞,花露草烟,秋千慵困,画梁双燕,令人目不暇接。而人物踏青时的心情,则仅于“慵困”、“双燕栖”中略予点泄,显得雍容蕴藉。
从内容上看,这是一位少妇怀人念远的词作。词中描写的时间是春半的一个黄昏;地点是南园到寝室。主人公是一位思念远人的少妇;事件是因少妇到南园游春而引起的自己感情经历的回忆。
欧阳修(1007年8月6日 -1072年9月8日),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江南西路吉州庐陵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景德四年(1007年)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省绵阳市),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欧阳修于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以进士及第,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死后累赠太师、楚国公,谥号“文忠”,故世称欧阳文忠公。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被后人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他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其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他曾主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有《欧阳文忠公集》传世。 ▶ 1168篇诗文
诗人有时正话反说,把极严肃、极庄重的事情用开玩笑似的风趣笔调抖落出来,使读者在忍俊不禁之余,受到强烈的震撼。此诗便是一例。
刘祁曾介绍此诗的本事说:“麻征君知几在南州,见时事扰攘,其催科督赋如毛,百姓不安,尝题雨中行人扇图诗云云。虽一时戏语,也有味。”(《归潜志》卷九)此诗的高明之处就在于正话反说,本来山东赋税很重,诗人有意反说成“幸自山东无赋税”;本来雨中行人正需要赶路,诗人有意反说成“何须雨里太仓黄”;明明是诗人在这个人世上有满肚皮牢骚需要发泄,却故作镇静,反而责怪这个世上太忙乱了,故画家“画出人来也着忙”。
诗人借题发挥,写作的这类讽刺小诗不少,《归潜志》所载《戏题太公钓鱼图》、《道人》等皆是同一路数,在冷嘲热讽中对时弊给予了尖锐的针砭。林纾曾总结文学史上这类文字的特点说:“凡文之有风趣者,不专主滑稽言也。风趣者,见文字之天真,于极庄重之中,有时风趣间出。然亦由见地高、精神完,于文字境界中绰然有余,故能在不经意中涉笔成趣。”(《春觉斋论文》)准此而言,本诗正是这样一首饶有风趣的佳作。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