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首的主旨是伤春。词中,先写春向人们告辞,柳、兰喻春含泪挥手而别,后写一个女子惜春情态,一边惋惜春天的归去,一边又觉得春天对她也有无限依恋之情,作者以拟人手法,把人的表情动作赋予春,有依依难舍之情,郁郁感伤之意,抒发了惜春、伤春的感情。构思新颖,描写细腻,手法多变,充分体现了诗人乐府小章的“清新流畅、含思婉转”的艺术特色。
“春去也,多谢洛城人”。“春去也,多谢洛城人。”“去也”两字感情色彩极浓。在临别之际一声“去也”。抵得上很多言语,其中当然也包含着不忍去、不愿去、又不得不去的衷曲。后来柳永《雨霖铃·寒蝉凄切》词“愿去去千里烟波”,连用两个“去”字,也是为了突出他心头不忍去、不愿去而又不得不去的复杂感情。这是从春的一方即客观的一方言之。再从爱春、惜春的一方即主观的一方言之,则“去也”两字更为关情。《西厢记·长亭送别》有句云:“听得道声“去也”。松了金钡;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此恨谁知!”如果借来作为“去也”两字的注解,就不难想象那种爱春、惜春而又尤计留春的惆怅之情。“多谢洛城人”则又转换角度,以春天的口吻,向惜春之人遥遥致意。作者在短短七字之间展现了两种不同视角的转换,挥洒自如,更显示出其杰出的想像力和文字驾驭能力。
“弱柳从风疑举袂,丛兰泡露似沾巾”两句,紧承前句“多谢洛城人”而来,不写人之惜春,而先写春依恋人,描绘出一幅气韵横生的送春画图,且看那纤弱的柳条随风依依轻摇,就好像挥手作别轻扬起的衣袖;而葡花沾满露珠,更有如一位不胜嫣羞的美人,在离别之际泪湿纸巾。
“独坐亦含颦。”如果说,前面四句都是从春的惜别一边着笔的话,那末这最后一句写到了惜春之人,即词中的抒情主人公。从句中的“独”字可以领悟到,这位抒倩上人公的心情非常寂寞惆怅。旖旎的春光曾给她以欢乐与安慰,或者说,曾激励她满怀憧憬地追求美好的理想,但是,曾几何时,春闹花谢。欢乐成为过去,安慰被失望所代替,理想也终于落空。愁绪煎熬使她坐卧不安:从句中的“亦”字可以表现出除“独坐”以外的独眠、独酌、独吟都已一一行之而终于无法排遣愁绪。在百无聊赖之中,惟有借“独坐”以自持性情,但“独坐”既久,仍不免颦眉蹙额,为愁绪所包围,由此总见得愁绪缠绵深长而避之无由了。
第二首的主旨是惜春,其抒情线索十分显明,抒情的中心非常突出。前两句在词意上是一层转折,次句的“艳阳年”与第三句的“桃花流水”在字面上也构成一个转折,两个七言对偶句与结句在虚实关系上又形成一个转折,通过这层层转折,层转层深地传出了充溢在词人心头的“惜春”意绪。
“春去也。共惜艳阳年。”首句重复第一首的发端,既加深了咏叹的意味,强化了作者伤春、惜春的情感,在结构上也起了与第一首互相呼应的勾连作用,感慨春天的“大势”已去。次句中的“艳阳年”,即“艳阳天”,指阳光灿烂、风光旖旎的春天,“余春”尚在,大家赶紧来抓住这最后的机会好好地赏玩一下暮春的风致。
“犹有桃花流水上,无辞竹叶醉尊前。”描写了词人为自己“惜春”的行为所做的打算,桃花凋落,飘洒在溪流水上,这正是暮春常见的景象,倘若桃花落瓣已被流水飘尽,那春天的身影就是确实消逝得无影无踪了。词人愿意在溪水边的草茵上席地而坐,面对着落花流水,斟上一杯春竹叶酒,慢慢地喝,悄悄地看,静静地想。
“惟待见青天。”强烈表达出希望自己拟想中的“惜春”行为能够实现的心声。纵然风景无限好,倘使碰上个淫雨连绵、路滑泥烂的天气,这一番打算就全都落空了。所以诗人末句希望老天爷能够帮忙,给人间送来个无云无风的大好晴天。
这两首词运用了拟人的手法表现了从人到春,又从春到人的三次主角转换。作者不写人惜春,反写春惜人,将人情物态揉为一体。构思新颖,手法多变;语言朴实无华,结构紧凑奇巧。全词充分体现了诗人乐府小章“清新流畅、含思婉转”的艺术特色。
这是赵孟頫因送客城东,适见郊外春光明媚,心有所感而作的一首小诗。
诗人以自然清新的语言,描绘了郊野春色的美丽,抒写了他偶见春光的真切感受。 诗的前两句,是着意描写郊野春色。“野店”、“陌头”,是用村野小店、田间小路,点明此乃郊外。“红粉姿”,是用女子的姿色,来形容桃花。“红粉”,即胭脂和铅粉,因其皆为女子的化妆品,故引申而指女子。“绿烟丝”,是用绿色的轻烟,来形容嫩绿的杨柳细枝。这两句写得集中概括,如描如绘。春光种种,自难以一一道尽,故而诗人仅选择那最醒目的红的桃花、绿的杨柳以概括之。这样写,不仅大省笔墨,而且能突出诗人放野郊野的第一印象,还能以鲜明的色泽,唤起人们对春日郊野生机勃勃的种种美好联想。真是一以当十之笔法。
诗的后两句,是巧妙抒写偶见春光之感受。“却”,犹“了”。“过却春光”是“春光过却”之倒置。这两句,语极浅显,而充满真情,并且很有点哲理意味。其中,固然包含有时光易逝的感慨,而更多的却是得见春光的喜悦。试想,一个久居城中之人,整日琐事缠身,何以得见春色?一旦来到郊外,突然发现那艳丽的春光,怎能不欣喜万分?怎能不产生一种差点错过之感?何况,诗人得见这美丽而易逝的春光,乃是因为送客城东这样一个偶然的机缘。那种不期而获的惊喜和侥幸之情,怎能不荡溢心间?本因送客而伤感,不想得遇此机缘,很有点因祸得福的味道了。
此诗,虽无惊人之语,也谈不到什么重大的思想意义,但它却写得绘景如画,抒情真切,于自然流畅的语言中,传达出一种偶然得见郊野春光的真实感受,仍不失为一首精巧的诗作。
全诗一二句叙写作者乘车在下山的路中穿行,回头看抛在身后的峰峦已入莽苍。三四句写诗人还沉浸在对莫干山盘旋陡峭的山势的回味之中时,回程的路不知不觉地走完了。
“翻身复进七人房,回首峰峦入莽苍。”这是写毛泽东乘车归途回望莫干山。翻身跳进汽车里,回头看大大小小的山峰,已隐人到迷茫不清的草色中。诗人和随同人员,由莫干山的主峰塔山下来,很快地上了汽车,这时汽车已经发动。“翻身复进”即转身跃入,表现了乘车人动作敏捷,状写了上车的动作快而有力,说明心情欢愉,游兴未尽,不但体力未减,而且有所增强。杜甫《哀江头》有:“翻身向天仰射去,一笑正坠双飞翼。”毛泽东将手稿中的“复入”改为“复进”,避免与下旬中的“入”字重复。诗人将可坐七人的轿车称为“七人房”,通俗而幽默。“翻身复进七人房”一句,揭示了诗人动作轻快、心情欢愉的情状。“回首峰峦入莽苍”,轿车急驰,回头看时,莫干山的峰峦已进入苍茫的野色之中,越来越辨认不清了,形象而真切。从乘车下山,到“回首峰峦入莽苍”,对时空转换与行车速度,诗人只用“回首”二字,刻画出对名山胜境未了的兴致。诗人用“峰峦”来代指莫干山,很恰当。“莽苍”,古人多用于迷濛不清、空旷无际的田野之色,诗人用于山色也很贴切。因为那里“百道泉源飞瀑布”,青竹野树翠无边,云生雾绕,远远望去,只能是迷茫一片,同广阔无边的田野浑然一体。
次句接写下山途中,车窗外的青峰翠峦随窗内视点的飞速移动和空间角度的不断变化,由大而小,由近而远,由高而低,以至于迷迷蒙蒙,时隐时现,若有若无。这一句采用的是兼语句式,“峰峦”既是“回首”的宾语,又兼“入苍莽”的主语。北宋陈抟《归隐》诗曰:“十年踪迹走红尘,回首青山入梦频。”写的是梦境。“回首峰峦入莽苍”与“回首青山入梦频”句式相近,却写的是实景。“回首”照应开头的“翻身”,表现出诗人对名山胜境的顾眄留恋和未了的兴致。“峰峦入莽苍”与“山色有无中”(唐王维《汉江临泛》)有异曲同工之妙,一个“入”字,将静态的景物动态化,极为传神。
莫干山与杭州城的空间直距近百里,以路程计,当不止此数,行车决非片刻能到。但诗的艺术时空,可以“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晋陆机《文赋》)。如果说“回首”句是以急速变化的空间景象表现飞逝而去的时间意象的话,那么结尾两句则是采用时空变形的艺术手段,化时辰为瞬间,缩百里为咫尺,写出独特的审美感受。
“四十八盘”显示的是峰回路转、弯曲盘旋的空间意象,“才走过”却有着急遽发展的时间节奏。上一句的那个“入”字表现为一个过程,“入莽苍”当在车离山道之后。而“回首”则是一路不断地向后瞻望,全神贯注地目送“峰峦”远去。待到山色终于融入一片苍莽之中,这时转过脸来,才发现不知不觉中轿车已履平地,这便是“才走过”云云的心理依据。从山上到山下,诗人感觉到的只是顷刻间的一驰而过,于是原有的空间被极大地压缩了。作者的《七律·登庐山》的开头两句“一山飞峙大江边,跃上葱茏四百旋”,在展现雄伟壮阔的空间景象的同时,着一时间速率极快的“跃”字,一下子将庐山上下的空间距离缩小,生动地表现出诗人的豪情。“四十八盘才走过”的“走”字,是飞奔之意,与“跃”字有相同的艺术功能,又和下一句的“风驰”同义。而结尾句如果没有“风驰”二字过渡,就会使人产生莫干山下即“钱塘”的错觉。其实“四十八盘”只是归程的一小段,离杭州尚有百里之遥,但作者却以风驰电掣、其疾如飞的车轮转动,形象地表现了时光的高速,压缩了出发点与目的地之间巨大的空间距离。“已”回应上句的“才”,构成两句间的顺承关系。“又”则点明“到钱塘”并非初次,暗示了由杭州去莫干山,再由莫干山返回杭州的来去行踪,具有极强的概括力。
这首诗主要的艺术特色:风格轻快。体现在归途人的心情与动作的轻快上。上汽车的动作“翻身跃入”,体轻敏捷,干净利落,“跃”字传神,显得老当益壮,非常活跃。在回首山色时,看到的是“入莽苍”,反衬出汽车远离莫干山以及行驶之快,一个“又”字,更加突出车速之快,又表现了作者心情的轻快。在不知不觉当中,已经走过“千里”之程,诗人完全沉浸在轻松快乐之中,显得轻舟的神速。两者都体现了一个“快”字,表现的是一个“松”的心境。所不同的是,一个在陆上,一个在水上;一个坐车,一个乘船;一个“回首”,一个“旁观”。
全诗即景抒情,诗句轻快,语言明白如话,诗趣意兴盎然。诗人此次游兴极好,心境闲适,以致慨叹时光走得太快了。
其一
第一首写移居求友的初衷,邻里过往的快乐。吟味全诗,每四句是一个层次。
前四句:“昔欲居南村,非为卜其宅。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追溯往事,以“昔”字领起,将移居和求友联系起来,因事见意,重在“乐”字。古人迷信,移居选宅先卜算,问凶吉,宅地吉利才移居,凶险则不移居。但也有如古谚所云:“非宅是卜,惟邻是卜。”(《左传·昭公三年》)移居者不在乎宅地之吉凶,而在乎邻里之善恶。诗人用其意,表明自己早就向往南村,卜宅不为风水吉利,而为求友共乐。三、四两句,补足卜居的心情。诗人听说南村多有本心质素的人,很愿意和他们一同度日,共处晨夕。陶渊明生活在“真风告逝,大伪斯兴,闾阎懈廉退之节,市朝驱易进之心”(《感士不遇赋》)的时代,对充满虚伪、机诈、钻营、倾轧的社会风气痛心疾首,却又无力拨乱反正,只能洁身自好,归隐田园,躬耕自给。卜居求友,不趋炎附势,不祈福求显,唯择善者为邻,正是诗人清高情志和内在人格的表现。
中间四句:“怀此颇有年,今日从兹役。弊庐何必广,取足蔽床席。”由卜居初衷写到如愿移居,是诗意的转折和深化。兹役,指移居搬家这件事。“弊庐”,破旧的房屋,这里指简陋的新居。诗人再次表明,说移居南村的愿望早就有了,终于实现的时候。其欣欣之情,溢于言表。接着又说,只要有好邻居,好朋友,房子小一点不要紧,只要能遮蔽一张床一条席子就可以了,不必一定求其宽敞。不求华堂广厦,唯求邻里共度晨夕,弊庐虽小,乐在其中,诗人旷达不群的胸襟,物外之乐的情趣不言而喻。在对住房的追求上,古往今来,不少有识之士都表现出高远的精神境界。孔子打算到东方少数民族地区居住,有人对他说:那地方太简陋,孔子答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论语·子罕》)杜甫流寓成都,茅屋为秋风所破,愁苦中仍然热切呼唤:“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推己及人,表现出忧国忧民的崇高情怀。刘禹锡为陋室作铭:“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陋室铭》)其鄙视官场的卑污与腐败,追求高洁的品德与志趣,在审美气质上,和陶渊明这首诗有相通的一面。
最后四句:“邻曲时时来,抗言谈在昔。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具体描写得友之乐。邻曲,即邻居。在义熙七年(411年)所作《与殷晋安别》诗中,诗人说:“去年家南里,薄作少时邻。”可知殷晋安(即前所说殷景仁)当时曾与诗人为邻。诗中所说的友人,多是读书人,交谈的内容自然不同于和农民“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限于农事(见《归园田居》),而带着读书人的特点和爱好。他们一起回忆往事,无拘无束,毫无保留地交心,他们一起欣赏奇文,共同分析疑难的文义,畅游学海,追求精神上的交流。诗人创作《移居二首》时,正值四十六、七岁的中年时代。这是人生在各方面均臻成熟的时期。中年的妙趣和魅力,在于相当地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而且也愿意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和读陶渊明归田以后其它作品一样,《移居二首》给人的感受是鲜明而强烈的:诗人厌恶黑暗污浊的社会,鄙视丑恶虚伪的官场,但他并不厌弃人生。在对农村田园、亲人朋友的真挚爱恋中,他找到了生活的快乐,生命的归宿,心灵的慰安和休息。高蹈、洒脱而又热爱人生,恋念人生,独特而亲切的情调,情趣与理趣共辉,陶渊明其人其诗的魅力,首先来自对人生与自然的诗意般的热爱和把握。
陶渊明田园诗的风格向来以朴素平淡、自然真率见称。这种独特的风格,正是诗人质性自然的个性的外化。从这首诗来看,所写移居情事,原是十分平常的一件事。但在诗人笔下款款写来,读者却感到亲切有味。所用的语言,平常如口语,温和高妙,看似浅显,然嚼之味醇,思之情真,悟之意远。如写移居如愿以偿:“弊庐何必广,取足蔽床席。”纯然日常口语,直抒人生见解。“何必”二字,率直中见深曲,映出时人普遍追名逐利的心态,矫矫脱俗,高风亮节,如松间白鹤,天际鸿鹄。又如诗人写和谐坦诚的邻里友谊,仅以“时时来”出之,可谓笔墨省净,引人遐想。欣赏奇文,状以“共”字,分析疑义,状以“相与”,均是传神笔墨。如果奇文自赏,疑义自析,也无不可,却于情味锐减,更无法深化移居之乐的主题。而“共”与“相与”前后相续则热烈抗言之情态呼之欲出,使“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成为绝妙的诗句,赢得千古读者的激赏。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评陶渊明《止酒》诗云:“坐止高荫下,步止荜门里。好味止园葵,大欢止稚子。’余反复味之,然后知渊明用意……故坐止于树荫之下,则广厦华堂吾何羡焉。步止于荜门之里,则朝市深利吾何趋焉。好味止于噉园葵,则五鼎方丈吾何欲焉。大欢止于戏稚子,则燕歌赵舞吾何乐焉。”要达到这种心境和生活,是要经过长期的思想斗争和痛苦的人生体验,才能对人生有睿智的领悟的,正如包孕万汇的江海,汪洋恣肆,波涛澎湃之后而臻于平静。陶诗看似寻常,却又令人在低吟回味之中感到一种特殊的魅力——“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弊庐何必广,取足蔽床席”等。读者读着这样的诗句,往昔对生活中一些困惑不解的矛盾,也许会在感悟诗意的同时豁然开朗,得到解释,以坦然旷达的胸怀面对万花筒般的人生。陶诗淡而有味,外质内秀,似俗实雅的韵致,在《移居》一诗中也得到生动地体现。
其二
前人评陶,统归于平淡,又谓“凡作清淡古诗,须有沉至之语,朴实之理,以为文骨,乃可不朽”(施补华《岘佣说诗》)。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之久的东晋时代,“理过其辞,淡乎寡味”乃诗坛风尚,故以理为骨,臻于平淡皆不为难,其可贵处倒在淡而不枯,质而实绮,能在真率旷达的情意中化入渊深朴茂的哲理,从田园耕凿的忧勤里讨出人生天然的乐趣。读陶诗《移居二首》其二,即可知此意。
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将日常生活中邻里过从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暗承第一首结尾“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而来,篇断意连,接得巧妙自然。此处以“春秋”二字发端,概括全篇,说明诗中所叙并非“发真趣于偶尔”(谢榛《四溟诗话》),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乐趣。每遇风和日丽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登高赋诗,一快胸襟,历来为文人引为风雅胜事。对陶渊明来说,在柴桑火灾之后,新迁南村,有此登临胜地,更觉欣慰自得。登高不仅是在春秋佳日,还必须是在农务暇日,春种秋获,正是大忙季节,忙里偷闲,登高赋诗,个中趣味决非整天悠哉游哉的士大夫所能领略,何况还有同村的“素心人”可与共赏新诗。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兴,在此诗中便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两句用意颇深却如不经意道出,虽无一字刻划景物,而风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赏,诗人之神情超旷,也如在眼前。
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赋诗之乐以外,更有与邻人过从招饮之乐:“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这两句与前事并不连属,但若作斟酒品诗理解,四句之间又似可承接。过门辄呼,无须士大夫之间拜会邀请的虚礼,态度村野,更觉来往的随便。大呼小叫,毫不顾忌言谈举止的风度,语气粗朴,反见情意的真率。“相呼”之意可能是指邻人有酒,特意过门招饮诗人;也可能是诗人有酒招饮邻人,或邻人时来串门,恰遇诗人有酒便一起斟酌,共赏新诗。杜甫说:“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客至》)“叫妇开大瓶,盆中为吾取。……指挥过无礼,未觉村野丑。”(《遭田父泥饮》)诸般境界,在陶诗这两句中皆可体味,所以愈觉含蓄不尽。
当然,人们也不是终日饮酒游乐,平时各自忙于农务,有闲时聚在一起才觉得兴味无穷:“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相思辄披衣,言笑无厌时。”有酒便互相招饮,有事则各自归去,在这个小小的南村,人与人的关系非常实在,非常真诚。“各自归”本来指农忙时各自在家耕作,但又与上句饮酒之事字面相连,句意相属,给人以酒后散去、自忙农务的印象。这就像前四句一样,利用句子之间若有若无的连贯,从时间的先后承续以及诗意的内在联系两方面,轻巧自如地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琐事融成了整体。这句既顶住上句招饮之事,又引出下句相思之情。忙时归去,闲时相思,相思复又聚首,似与过门相呼意义重复,造成一个回环,“相思则披衣”又有意用民歌常见的顶针格,强调了这一重复,使笔意由于音节的复沓而更加流畅自如。这种往复不已的章法在汉诗中较常见,如《苏武诗》、《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等,多因重叠回环、曲尽其情而具有一唱三叹的韵味。陶渊明不用章法的复叠,而仅凭意思的回环形成往复不已的情韵,正是其取法汉人而又富有独创之处。何况此处还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诗意的深化。过门招饮,仅见其情意的真率,闲时相思,才见其友情的深挚。披衣而起,可见即使已经睡下,也无碍于随时相招,相见之后,谈笑起来没完没了,又使诗意更进一层。如果说过门辄呼是从地邻关系表明诗人与村人的来往无须受虚礼的限制,那么披衣而起、言笑无厌则表明他们的相聚在时间上也不受俗态的拘束。所以,将诗人与邻人之间纯朴的情谊写到极至,也就将摒绝虚伪和矫饰的自然之乐倾泻无余。此际诗情已达高潮,再引出“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的感叹,便极其自然了。这两句扣住移居的题目,写出在此久居的愿望,也是对上文所述过从之乐的总结。不言“此乐”,而说“此理”,是因为乐中有理,由任情适意的乐趣中悟出了任自然的生活哲理比一切都高。从表面上看,这种快然自足的乐趣所体现的自然之理与东晋一般贵族士大夫的玄学自然观没有什么两样。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说:“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似乎也可以用来解释陶渊明《移居二首》其二中的真趣所在。但同是“人之相与”、“欣于所遇”之乐,其实质内容和表现方式大不相同。东晋士族自恃阀阅高贵,社会地位优越,每日服食养生,清谈玄理,宴集聚会所相与之人,都是贵族世家,一时名流;游山玩水所暂得之乐,亦不过是无所事事,自命风雅;他们所寄托的玄理,虽似高深莫测,其实只是空虚放浪的寄生哲学而已。陶渊明的自然观虽然仍以玄学为外壳,但他的自然之趣是脱离虚伪污浊的尘网,将田园当作返朴归真的乐土;他所相与之人是淳朴勤劳的农夫和志趣相投的邻里;他所寄托的玄理,朴实明快,是他在亲自参加农业劳动之后悟出的人生真谛。所以,此诗末二句“忽跟农务,以衣食当勤力耕收住,盖第耽相乐,本易务荒,乐何能久,以此自警,意始周匝无弊,而用笔则矫变异常”(张玉谷《古诗赏析》)。结尾点明自然之乐的根源在于勤力躬耕,这是陶渊明自然观的核心。“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诗人认为人生只有以生产劳动、自营衣食为根本,才能欣赏恬静的自然风光,享受纯真的人间情谊,并从中领悟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这种主张力耕的“自然有为论”与东晋士族好逸恶劳的“自然无为论”是针锋相对的,它是陶渊明用小生产者朴素唯物的世界观批判改造士族玄学的产物。此诗以乐发端,以勤收尾,中间又穿插以农务,虽是以写乐为主,而终以勘为根本,章法与诗意相得益彰,但见笔力矫变而不见运斧之迹。全篇罗列日常交往的散漫情事,以任情适意的自然之乐贯串一气,言情切事,若离若合,起落无迹,断续无端,文气畅达自如而用意宛转深厚,所以看似平淡散缓而实极天然浑成。
由此可见,作诗以理为骨固佳,其尤贵者当善于在情中化理。晋宋之交,玄风大炽,一般诗人都能谈理。山水诗中的谈玄说理成份多为后人所訾议,而产生于同时的陶渊明田园诗中亦有不少谈理之作,却博得了盛誉。原因就在刚刚脱离玄言诗的山水诗多以自然证理,理赘于辞;而陶诗则能以情化理,理入于情,不言理亦自有理趣在笔墨之外,明言理而又有真情融于意象之中。这种从容自然的境界,为后人树立了很高的艺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