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写游览所见所感。
上片写游湖时所见:风微微地吹,波轻轻地荡,圆荷上的露点如珍珠闪闪,绘出了初秋明丽的背景,“何处”二句,写出在画面中的人物,“吴娃越艳”,都是漂亮活泼的南国少女,“藕花红照脸”,这一句简洁俊秀,表现了姑娘们的青春的美丽。
下片写游客的心情,借用了乐府中《大堤曲》赞美少女的内容,来表示游客对吴娃越艳的倾慕。“烟波隔”,是说姑娘们渐渐远去。“渺渺湖光白”,他还留连不舍,目送舟行,直至再也看不见人影儿,只剩下湖光渺渺。“身已归,心不归”,出语直率,情真意切。结尾二句,景中有情,有温庭筠“斜晖脉脉水悠悠”之意。全词情意真挚,笔墨清丽明快,非凑数之作可比。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
诗用乐府体,用第一人称写,选取了陷身金虏的一位妇女的经历及行事,表现广大金统治区宋遗民不屈服金人统治,渴望能得到解放、脱离苦海的心情。
诗前四句写这位女子失陷敌国的经过,追述她原本是京师良家女子,靖康初金人攻陷汴京,把她掳到北地的辛酸遭遇。四句写得平平,但其中强烈压抑住的悲痛,仍可体会出来。
接下四句写女子见到南方来的使节的反应,说她听到宋使经过,由于自己穿戴着金人装束,心中深以为耻,不敢挤过去看,可对故国的眷恋,对故国来人的亲切感,又驱使她不能不去看,所以她远离人群,爬上最高处,去瞻望使者的队伍。这四句刻画心态妙到毫末,“立向最高处”极其形象地反映了她羞惭、悲愤的复杂矛盾的心理。
“图见汉官仪”一句,涵意也十分丰富:一是要见见故国的使节仪仗,抒发自己对宋朝的热爱,寄托思归情绪;一是暗用刘秀典,希望能早日获得解放,重见大宋军队收复国土。末两句是使者过后,诗说那女子仍然计算着日子,盼着使者回程从这里过,得以再次一洒伤心泪。这两句把前四句的心情更加推进了一步,写得意味很浓,感人肺腑。
清代赵翼题元好问《遗山集》有“国家不幸诗家幸”句,说国家沦陷,蒙受不幸,即因此而造就了一大批诗人,用自己的真情实感,写出了忧国忧民的杰出篇章,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曹勋就是如此。他本来是个平庸的诗人,因为见到家国沦陷,人民受难,心中愤愤难安,所以能把亲身经历提炼出这样一首好诗来。全诗写的充满着抑郁,凄凉感人,可以与后来的范成大出使金国所写的《州桥》等诗媲美,也是以这类内容为主题的爱国诗篇中较早的一首。
首句“病来自是于春懒”。病了,自然是于春事就懒得管了。这“病”,也许是生理的,穷愁潦倒嘛,病也不新鲜。但古来病字多作忧患贫穷的同义词。人一穷困了,当然于春事也就勤快不了。自己于春事为懒,然而别院此时的笙歌,正响成一片。两两对照,何等鲜明。这不仅想起昔日的繁华、热闹都衰歇了,更伤心的是,既然主战派落到了如此地步,那个笙歌一片的别院,作为政治对立物,当然就是主和派了。自己这里既然是酒杯尘封,那么昔日的清客此时也都过到那边去了吧。当“下官歌舞转凄惶,剩得几支笛”都不得不作为货币而付作酬劳的时候,就不用谈什么歌舞了。歌妓云散,酒杯尘封,则无人上门也就可想而知了。这时唯一和以前一样的就只有杨花,对他是依旧是热情地沾衣扑面,没有因他这么穷病而嫌弃得远远地离开他。而且当作者正感到辛酸时,倒感到一如平时的杨花,反而因愤世俗之浇薄,似更故意的亲热了。这亲热,正表现在它“笑人情浅”。这一“笑”字,冷峻极。人们往往以水性杨花比喻薄情,他这里却认为杨花反而比人之情是更为深厚的。对轻薄的杨花,居然有不能承受之重的感慨,则这个世道也就可想而知了。
这软如轻絮的杨花,在他手里却成了沉重的鞭挞。寄慨之深,不止翻案文章写得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