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诗由六首七言绝句组成,是岑参在封常清幕府供职时为封所作的颂歌之一。“封大夫”即封常清,他瘦瘠跛足,入伍后凭借谋略战功,迅速升迁,曾任安西四镇节度使摄御史大夫兼北庭都护、伊西节度使、瀚海军使,公元754年(天宝十三年)冬,他率军大破播仙,此诗所记就是破播仙之战。《破播仙凯歌》前四首写凯旋,后两首则追叙战斗情形。“蕃军遥见汉家营”一首最具个性特色,是边塞诗中少有的慓悍之作。
从“蕃军遥见汉家营”及组诗其二的“营幕傍临月窟寒”,可以看出战前呈两军对垒的形势。从组诗末首的“暮雨旌旗湿未干”,则可知战事告捷有赖雨夜偷袭的成功。“满谷连山遍哭声”则是夜袭时的实况:蕃兵从睡梦中惊起,已是杀声震天,战场一片哭声。但诗人没有完全按实况的顺序安排,而是将这遍地哭声安排在对垒句后,这就产生了一种先夺其志(斗志)的效果。而夺志比夺帅,更是兵家之大忌。唐军决胜,已唾手可得了。
“万箭千刀一夜杀,平明流血浸空城”二句采用放笔直干的写法,展现夜袭的激烈战斗场面,字里行间充满刀光剑影。“万箭千刀一夜杀”,句中连用万、千、一三个数目字,深刻地描写了战争的激烈和厮杀的残酷无情。“一夜”可见战斗持续时间长是一场恶战;但就整个战役而言又可谓速决,最后,是一个令人发怵的诗句:“平明流血浸空城。”表现战血和雨水相渗和,红成一片。但在“一夜杀”三字后,推出“流血浸空城”的“镜头”,就产生了一种怵目惊心的感觉。在前句杀声哭声震天的描写后,出现这个红色恐怖画面,又产生了死一般沉寂的效果。
“暮雨旌旗湿未干”一首在写法上,较接近盛唐人普遍的时代风貌。它采取了“正面不写写旁面”的办法,通过战斗结束后的天明时分,战场上失主的胡人战马“空鞍”,来暗示战斗的激烈,显得含蓄蕴藉。“暮雨旌旗湿未干”与“平明流血浸空城”,都以“湿”的场面,显示出战事刚刚结束,杀气尚未全消。
读罢此文,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鲁隐公作为一国之君,到棠地看看渔民怎样捕鱼,有什么了不得,也值得这位臧大夫大惊小怪,还要苦口婆心、掰开揉碎地讲那么多大道理?难道国君连这点自由也没有吗?马克思主义认为:分析、考察和认识任何一种历史现象,都必须把该历史现象放回到产生它的历史环境中去。臧僖伯之所以谏阻隐公到棠地观鱼,是因为隐公这一活动,不符合那个时代一个国君应该遵循并身体力行的行为规范。不符合,就会“乱政”;而屡屡“乱政”,就会导致国家的败亡。况且,隐公远离国都,到棠地观鱼,并非为了体察民情,更不是与民同乐,而仅仅是他本人的一种游乐活动。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不敢对臧僖伯的谏言说一个“不”字,最后不得不以“吾将略地焉”为借口,坚持到那里寻乐去。
这篇谏辞的最大特点,是紧紧围绕着一个“礼”字展开劝谏,从观点到为阐明观点所举述的诸多理由及作为论据的事物和行为,都没有稍稍离开这个“礼”字。也就是说,没有稍稍离开制约当时国君行为的规范和准则。另一个也很明显的特点是,劝谏的缘起虽然是“公将如棠观鱼”,劝谏的直接目的也是阻止隐公“如棠观鱼”,但谏辞中对此事却不着一语。这不单单是婉言法,更重要的是,这种表达法反映出进谏者进谏的着眼点,并不在于隐公“如棠观鱼”这一具体行为,而是当时的整个礼制。如果隐公听了臧僖伯这番谏辞明白了“礼”对他的制约性,“如棠观鱼”这种“非礼”的事自然也就不会发生了。
这首词写男女的欢会与分别。上片先从分别写起,河桥垂柳,蜂惹百花,喻其分别时的留念,并兴起相见之迟,相别之速。“蕙风”句是从弦管之间写女子的风度、情怀。
下片写临流饯别,以春水之百状心意之百足,以酒杯之深喻感情厚挚,用语自然而深婉。末句以景结情,楚烟湘水,皆已寂寞,纯是分别时的感情外射。
第二句先用感叹词“嗟呼”加强语气,然后直接了当地驳斥“孟尝君能得士”的说法,孟尝君不过是鸡鸣狗盗之徒的首领罢了,怎么能说他能得士呢?斩钉截铁,一下子就把“士”和“鸡鸣狗盗”之辈区别看来,开语警策,反驳有力,将“世皆称”云云一笔扫倒,此可谓“驳”。
第三句转折腾挪,加深反驳之意,用反证法提出自己对“士”的标准的看法:“士”必须是可赖以谋国制敌的能人,凭仗齐国强大的国力,得到一个“士”,就可以使齐国成为霸主,制服秦国。正因孟尝君手下无一真正的“士”,才导致要靠鸡鸣狗盗之徒来帮助孟尝君逃脱秦国,从而证明孟尝君的“士”不足以称为“士”,用事实驳斥了孟尝君能得士的表面性、片面性的看法。新意独出,直追根本,为一篇文章的旨意所在,此可谓“转”。
第四句承接上文,深入一层,运用逻辑推理解析孟尝君不能得士的原因,又驳首句所讲的“士以故归之”,下断语作结,补足对孟尝君能得士的批驳。说明孟尝君不能得士的理由:鸡鸣狗盗之徒出入其门,真正的士是不会跟孟尝君走的,这一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不容置辩,此可谓“断”。
全篇紧紧围绕“孟尝君不能得士”的主旨,一立,一驳,一转,一断,把孟尝君能得士传统看法一笔扫到,虽转折三次但严谨自然,议论周密,词气凌厉而贯注,势如破竹,具有不容置辩的逻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