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首寓言诗,写枯鱼过河时悔恨哭泣并写信告诫同伴“慎出入”,以鱼拟人,警告人们行动要小心谨慎,以免招来祸患。全诗结构精巧,比喻形象,寓意深刻,而想象尤为奇特,充分显示了作品的浪漫主义特色以及汉乐府的高度艺术表现力。
此诗属汉乐府杂曲歌辞,是一首想象极其浪漫的寓言诗。“枯鱼”就是干鱼。诗中写一个遭到灾祸的人以枯鱼自比,警告人们行动小心,以免招来祸患。
开头两句突兀而起,奇峭警拔。诗中说:一条枯鱼过河时,不禁伤心痛哭,悲叹现在后悔已来不及了。既是枯鱼,何以又会过河?又何以哭泣?何以悔恨?这一切,诗中先不说明。“何时悔复及”,意思是说:什么时候失悔还来得及啊!这是用反诘语表示否定,以加强悲叹的语气,加重表现沉痛的心情。先说结果,后叙原因,可以突出结果。诗中这样处理,不仅可以突出悔恨,还可避免平铺直叙,使内容富有曲折。
三四两句仍然不直接回答何以过河,何以泣,何以悔,而写枯鱼作书(写信)给鲂、鱮,但枯鱼何以过河,何以泣,何以悔,却在书的内容中自然透露出来,构想非常巧妙。鲂即鳊鱼,鱮即鲢鱼,诗中用它们代指鱼类,它们就是枯鱼的伙伴。书仅“相教慎出入”五字,内容却极丰富。“相教”即相互告诫。“慎出入”是说无论外出还是归来,都要谨慎小心,千万不可粗心大意。首先是尽量少外出;即使不得已外出,也要处处留心。这里不但表现了枯鱼对伙伴们的关切,还透露出枯鱼之所以泣、悔,就是由于当初麻痹大意,以致被人捕去,此刻被人携过河去,看到过去在里面游嬉过的河水,以后却再也不可能回到那里面去,不禁伤心痛哭,悔恨万分。它用自己的惨痛教训告诫伙伴,希望它们不要再蹈自己的覆辙。这既是对伙伴的警告,也是枯鱼对自己的悲悼。
从内容看,此诗可能作于东汉末年。这时军阀混战,连年不绝,是中国历史上最动乱的时期之一。曹操在《蒿里行》中曾描写过当时社会的惨象:“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枯鱼过河泣》以鱼拟人,正反映了在东汉末年的动乱社会中,随时都可能有灾祸降临到人们头上的残酷现实。
此诗通篇全用比喻,想象新奇,结构精巧。清人沈德潜评论此诗说:“汉人每有此种奇想”(《古诗源》),确实显示了汉乐府的高度艺术表现力。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此诗写梦,梦境恍惚朦胧,扑朔迷离,充满神秘感,主题不易捉摸,诗人在这里表达的是一种曲折而复杂的情怀,似是暗寓诗人既想超凡出世又十分留恋人间的思想矛盾。全诗一句一截,各自独立,描绘了秋夜、春宵、棋罢、酒阑四个不同的意境,如同四幅单轴画,但又是浑然天成;同时对仗工巧,前后两联字字相对,天衣无缝。
首句写静夜景色。从“凉”“月”等字中可知时间大约是在秋天。一轮明月把远近山头照得如同白昼,作者在夜凉如水、万籁俱寂中吹笛,周围的环境显得格外恬静。“千山月”三字,已经空阔,给人一种玲珑剔透之感。
次句刻画的却是另一种境界。“路暗”,说明时间也是在夜晚,下面又说“百种花”,则此时的节令换成了百花争妍的春天。这里又是路暗,又是花繁,把春夜的景色写得如此扑朔迷离,正合梦中作诗的情景。此二句意境朦胧,语言隽永,对下二句起了烘托作用。
第三句借一个传说故事喻世事变迁。梁代任昉在《述异记》中说:晋时王质入山采樵,见二童子对弈,就置斧旁观。童子给王质一个像枣核似的东西,他含在嘴里,就不觉得饥饿。等一盘棋结束,童子催他回去,王质一看,自己的斧柄也已经朽烂。回家后,亲故都已去世,早已换了人间。这句反映了作者超脱人世之想。
末句写酒兴意阑,思家之念油然而生,表明诗人虽想超脱,毕竟不能忘情于人世,与苏轼《水调歌头》所说的“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意境相似。
四句诗虽是写四个不同的意境,但合起来又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暗寓诗人既想超脱时空而又留恋人间的矛盾思想。
“诗言志”,全诗至结尾,寓意就逐渐明朗了。诗人的抑郁恍惚,与他当时政治上的不得志有关。作此诗时欧阳修还在颍州,尚未被朝廷重用。所以这四句是在抒发心中的感慨,它的妙处是没有把这种感慨直接说出。这种意在言外的手法,要仔细体察才能明其究竟。
此诗的另一个特点是,对仗工巧,天衣无缝,前后两联字字相对。这是受了杜甫《绝句》诗的影响。
汉代乐府中也有《日出入》篇,它咏叹的是太阳出入无穷,而人的生命有限,于是幻想骑上六龙成仙上天。李白的这首拟作一反其意,认为日出日落、四时变化,都是自然规律的表现,而人是不能违背和超脱自然规律的,只有委顺它、适应它,同自然融为一体,这才符合天理人情。这种思想,表现出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光彩。
诗凡三换韵,作者抒情言志也随着韵脚的变换而逐渐推进、深化。前六句,从太阳的东升西落说起,古代神话讲,羲和每日赶了六条龙载上太阳神在天空中从东到西行驶。然而李白却认为,太阳每天从东升起,“历天”而西落,这是其本身的规律而不是什么“神”在指挥、操纵。否则,“六龙安在?”意谓:六条龙又停留在什么地方呢?这是反问句式,实际上否认了六龙存在的可能性,当然,羲和驱日也就荒诞不可信了。太阳运行,终古不息,人非元气,是不能够与之同升共落的。“徘徊”两字用得极妙,太阳东升西落,犹如人之徘徊,多么形象生动。在这一段中,诗人一连用了“似”、“安在”、“安得”这些不肯定、不确认的语词,并且连用了两个问句,这是有意提出问题,借以引起读者的深省。诗人故意不作正面的阐述而以反诘的方式提问,又使语气变得更加肯定有力。
中间四句,是说草木的繁荣和凋落,万物的兴盛和衰歇,都是自然规律的表现,它们自荣自落,荣既不用感谢谁,落也不用怨恨谁,因为根本不存在某个超自然的“神”在那里主宰着四时的变化更迭。这四句诗是全篇的点题之处、核心所在。“草不”、“木不”两句,连用两个“不”字,加强了肯定的语气,显得果断而有力。“谁挥鞭策驱四运”这一问,更增强气势。这个“谁”字尤其值得思索。对于这一问,作者的回答是:“万物兴歇皆自然。”回答是断然的,不是神而是自然。此句质朴刚劲,斩钉截铁,给人以字字千钧之感。
最后八句中,诗人首先连用了两个诘问句,对传说中驾驭太阳的羲和和挥退太阳的大力士鲁阳公予以怀疑,投以嘲笑:羲和呵羲和,你怎么会沉埋到浩渺无际的波涛之中去了呢?鲁阳公呵鲁阳公,你又有什么能耐挥戈叫太阳停下来?这是屈原“天问”式的笔法,这里,李白不仅继承了屈原浪漫主义的表现手法,而且比屈原更富于探索的精神。李白不单单是提出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回答问题。既然宇宙万物都有自己的规律,那么硬要违背这种自然规律(“逆道违天”),就必然是不真实的,不可能的,而且是自欺欺人的了(“矫诬实多”)。照李白看来,正确的态度应该是:顺应自然规律,同自然(即“元气”,亦即“溟涬”)融为一体,混而为一,在精神上包罗和占有(“囊括”)天地宇宙(“大块”)。人如果做到了这一点,就能够达到与溟涬“齐生死”的境界了。
西方的文艺理论家在谈到积极浪漫主义的时候,常常喜欢用三个“大”来概括其特点:口气大、力气大、才气大。这种特点在李白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李白诗中曾反复出现过关于大鹏、关于天马、关于长江黄河和名山大岭的巨大而宏伟的形象。如果把李白的全部诗作比作交响乐的话,那么这些宏大形象就是这支交响乐中主导的旋律,就是这支交响乐中非常突出的、经常再现的主题乐章。在这些宏大的形象中,始终跳跃着一个鲜活的灵魂,这,就是诗人自己的个性。诗人写大鹏:“燀赫乎宇宙,凭陵乎昆仑,一鼓一舞,烟朦沙昏,五岳为之震荡,百川为之崩奔”(《大鹏赋》);诗人写天马:“嘶青云,振绿发”,“腾昆仑,历西极”,“口喷红光汗沟朱”,“曾陪时龙跃天衢”(《天马歌》)。诗人所写的山是:“太白与我语,为我开天关。愿乘泠风去,直出浮云间”(《登太白峰》);诗人所写的水是:“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泻入胸怀间”(《赠裴十四》)。李白总爱写宏伟巨大、不同凡响的自然形象,而在这些形象中又流露出这样大的口气,焕发着这样大的力气和才气,其原因就在这首《日出入行》的最后两句中──“吾将囊括大块,浩然与溟涬同科!”这是诗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自我形象。这个能与“溟涬同科”的“自我”,是李白精神力量的源泉,也是他浪漫主义创作方法的思想基础。
李白受老庄影响颇深,也很崇奉道教。一度曾潜心学道,梦想羽化登仙,享受长生之乐。但从这首诗看,他对这种“逆道违天”的思想和行动,是怀疑和否定的。他实际上用自己的诗篇否定了自己的行动。这正反映出诗人的矛盾心理。
这首诗,在表现手法上,把述事、抒情和说理结合起来,既跳开了空泛的抒情,又规避了抽象的说理,而是情中见理,理中寓情,情理相互生发。诗中频频出现神话传说,洋溢着浓郁而热烈的浪漫主义色彩,而诗人则在对神话传说中人事的辩驳、揶揄和否定的抒写中,把“天道自然”的思想轻轻点出,显得十分自如、贴切,情和理契合无间。诗篇采用了杂言句式,从二字句到九字句都有,不拘一格,灵活自如。其中又或问或答,波澜起伏,表达了深刻的哲理,而且那样具有论辩性和说服力。整首诗读来轻快、活泼而又不失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