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 828篇诗文
第一句和第二句,作者在开头一句就用了古代的典故以赞美对方的手艺并略免轻供保薄之嫌。洁净如玉的盘中摆着又白又嫩的葱段儿,首先就给人一种精雅漂亮的印象;“寸断葱芽”令人联想到女性做事之有规矩、有尺度。细切“羊肩”,体现了女主人礼貌待客之道。
第三句和第四句,进餐中带有情义,寄情于伊人之“亲手”,突出了对女主人的尊敬之意。
第五、六句,写当炉喝酒进餐的豪情,体现了词人晚餐的愉快和宾主间的融洽,人物刻画细致,见神态。简体字中将“面”、“麺”并为一“面”字,在表述和传达方面造成许多误会和混淆,实甚不当。此处“素面”因“红炉”而微微泛红(“赪”),越发显得娇媚。此处只是表达了作者吃得高兴的意思。
最后两句写“归路”兴且不浅。从那个“馀”字可以看出,作者所要强调的还不是归路上的狂而是酒宴上的狂;这个“狂”字,暗地里有一种模仿魏晋士人那种不拘礼法的作风之意。从“红炉”的室内走上“踏霜”的“天街”,这里边便有了一种从暖到寒、从醉到醒的感觉,而这种寒冷与清醒的感觉,正好成了刚才晚餐时那种耽溺与任纵之情绪的一个反衬。
词中作者欲为男子制作一幅风俗素描,便借女子的双眼作为观察点,串起所要表达的景象,这叫爱情线索,符合作者那瑰丽温馨的词风要求。
读了这个故事,很让我们疑心,这是否是后来添加上去的,因为伍员,也就是伍子胥,真的是料事如神,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竟然 就在二十年后灭掉了吴国,应了伍子胥的预言。当然,这个故事没有造假,不是假冒伪劣产品,而是真实的历史事实。
这样我们的确要佩服伍子胥的眼光和头脑了。他是清醒的政治家、军事家,具有理性的精神和现实主义态度。他识破了越国在兵临城下之时媾和来保存实力的意图,援引历史教训来告诉吴王夫差,却未被采纳。
这又一次告诉我们: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发展虽然不是重复循环的,但常常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不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确乎要栽大跟头。夏朝第六代君主少康的“少康中兴”,就是一面镜子。国家虽然亡了,但留下了复仇的种子, 为日后的复兴提供了火种。星星之光,可以燎原。少康就真的从小到大,由弱到强, 灭掉仇敌,光复了祖先的业绩。
教训之二,是对陷入困境的“穷寇”,要穷追猛打,直至彻底消灭,不留任何祸根, 不时敌手有任何东山再起的希望,也就是要灭掉“种子”。还是毛主席英明, 他老人家早就手过:“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鲁迅先生也极力倡导通打“落水狗”的精神,即使狗儿落入水中做出哀求的可怜状,也要通打之,否则,它一旦爬上岸来,又会咬人的。古人也总结过不能纵虎归山,要不然会遗害无穷。从这个方面来说,吴王夫差放过越王勾践,实在是养虎遗患,玩火以至自焚。
教训之三,从越王勾践的角度说,在明知对手强大时,及时的表示屈服,要求媾和,以便保存实力,另图东山再起,卷土重来,是迫不得已最好的选择。识时务者为俊杰。 勾践不愧为识时务者,在即将亡国灭种的关键时刻,甘拜下风,屈居人下,以屈求神,保住了复仇的种子。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教训之四,要有坚韧不拔地坚持下去的毅力,事业终将成功。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勾践大概是牢记住了这一点,并且再退一步,加上十年,用两倍的时间来为复仇作准备。 这个过程也够漫长的,其中的屈辱辛酸,非局外人所能体验。以国君的身份,卧薪尝胆,这要有超出常人的毅力。在长期的艰难困苦之中,人的精神随时都会有崩溃的可能,随时都可能因挫折而彻底的放弃希望和努力。但是勾践坚持下来了。 因此我们也要敬佩勾践,佩服他的坚韧不拔地向目标挺进的毅力。
本首诗是说明习禅贵有清妙之心,如是,则隐于山林或居于寺庙都是多事。所以“只要心光如满月,在家还比出家闲”只要心地充满慈悲,照彻光明,那么,在家修行更是本质意义上的“出家”。
这首诗所阐明的理趣同样是“明心见性”,贵在心性的自得,而非外在的求索。作者认为只要心灵湛然,意静思定,关照自身心性的清净,那么在庭院清幽的家中修持,同样也可以进入禅关,而不必刻意追求清谷幽林,深山寂野。
“只要心光如满月,在家还比出家闲”与上一首中的“八万四千门路别,谁知方寸即西方”都重在言心性澄明,其意旨和理趣可谓互相呼应,一脉相承。佛法告诉我们人的本心本性即是我们通向自在、快乐、智慧的大门,心圆满清净了,则事事自然游刃而解,外界的一切是非曲直,好坏对错完全由我们内心来决定。
唐代诗中有画之作为数甚多,而这首小诗别具风味。恰如刘熙载所说:“画出者必有主峰,为诸峰所拱向;作字者必有主笔,为余笔所拱向。……善书者必争此一笔。”(《艺概·书概》)此诗题旨在一“望”字,而望中之景只于结处点出。诗中所争在此一笔,余笔无不服务于此。
诗中提到雨霁,可见作者登山前先于溪上值雨。首句虽从天已放晴时写起,却饶有雨后之意。那山顶佛寺(精舍)的钟声竟能清晰地达于溪上,俾人“遥闻”,与雨浥尘埃、空气澄清大有关系。未写登山,先就溪上闻钟,点出“柏林寺”,同时又逗起舟中人登山之想(“遥听钟声恋翠微”)。这不是诗的主笔,但它是有所“拱向”(引起登眺事)的。
精舍钟声的诱惑,使诗人泊舟登岸而行。曲曲的山间小路(微径)缓缓地导引他向密密的松柏(次句中只说“松”,而从寺名可知有“柏”)林里穿行,一步步靠近山顶。“空山新雨后”,四处弥漫着松叶柏子的清香,使人感到清爽。深林中,横柯交蔽,不免暗昧。有此暗昧,才有后来“度”尽“深松”,分外眼明的快意。所以次句也是“拱向”题旨的妙笔。
“度”字已暗示穷尽“深松”,而达于精舍──“柏林寺”。行人眼前豁然开朗。迎入眼帘的首先是霁后如洗的“青山”。前两句不曾有一个着色字,此时“青”字突现,便使人眼明。继而吸引住视线的是天宇中飘飖的云朵。“霁后云犹在”,但这已不是浓郁的乌云,而是轻柔明快的白云,登览者怡悦的心情可知。此句由山带出云,又是为下句进而由云衬托西南诸峰作了一笔铺垫。
三句写山,着意于山色(青),是就一带山脉而言;而末句集中刻划几个山头,着眼于山形,给人以异峰突起的感觉。峰数至于“四五”,则有错落参差之致。在蓝天白云的衬托下,峥嵘的山峰犹如“画出”。不用“衬”字而用“画”字,别有情趣。言“衬”,则表明峰之固有,平平无奇;说“画”,则似言峰之本无,却由造物以云为毫、蘸霖作墨、以天为纸即兴“画出”,其色泽鲜润,犹有刚脱笔砚之感。这就不但写出峰的美妙,而且传出“望”者的惊奇与愉悦。
这才是全诗点睛之笔。只有经过从溪口穿深林一番幽行之后,这里的画面才见得特别精彩;只有经过登攀途中的一番情绪酝酿,这里的发现才令人尤为愉快。因而这里的“点睛”,有赖前三句的“画龙”。用刘熙载的话说,那就是,诗人“争”得这一笔的成功,与“余笔”的配合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