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鹊见蔡桓公》此文讲述了蔡桓公讳疾忌医,最后病入骨髓、体痛致死的寓言故事。意在告诫世人特别是为政者,应该勇于正视现实,直面个人灾难、社会危机,及早采取救治措施。作者在阐释道理、叙写过程中,赞颂了扁鹊之神智而鞭挞了蔡桓公的固执、愚顽,简单的语言传达,无繁复累赘,无咬文嚼字,实为佳作。
从首句到“医治好治不病以为功”,交待了故事发生的地点、原因和主要人物,点出了桓侯“讳疾忌医”的主题。文章以“扁鹊见蔡桓公”一句交待了故事的两个主要人物:扁鹊姓秦名越人,医术高超;蔡桓公即下文所称的桓侯,是当时蔡国的国君。扁鹊首次指出桓侯患有疾病,不过此时病症还停留在表面,加以治疗就能防止其恶化。“立有间”三字不仅简明扼要地写出了扁鹊对病人的诊治过程,还表现了扁鹊高超的医术——仅凭片刻之间的观察,就能指出症结所在。桓侯对扁鹊的警告不以为意,甚至认为他不过是沽名钓誉之辈。桓侯否认自己有病,并认为医生都喜欢治疗那些原本健康的人,以此来当做自己的功劳。
从“居十日”至“桓侯又不悦”,承接上文,故事情节得到进一步发展扁鹊十日后再次觐见桓侯,他说桓侯的病情已经深入肌肤,如不加以治疗,将深入身体内部。但是桓侯对扁鹊的话仍然置之不理。“复见”、“居十日”交待了桓侯病情深入的过程,扁鹊没有放弃劝谏桓侯,体现了医者父母心的负责态度。“君之病在肌肤”一句印证了前文“不治将曰深”的推断。尽管扁鹊善言劝诫,但桓侯还是不予理睬,甚至表示出不满。
又“居十日”,桓侯的病从肌肤发展到了胃肠,扁鹊的论断进一步得到验证,如果不加以治疗,病情将会持续加重。但扁鹊劝说桓侯依然无果,桓侯对他三番五次指出自己身体患有疾病感到不悦。桓侯患疾渐深,渐入不治之境,这一情节为下文的转折做好了铺垫。
第四段是故事的高潮,也是情节急转的开始。扁鹊远远望见蔡桓侯,转身就走,这一幕情景使文章陡生紧张感。扁鹊一改之前耐心进谏的态度,说明桓侯的病已经无药可救。桓侯见扁鹊“还走”,十分不解,让人前去询问,扁鹊道出桓侯患病的各个发展阶段,及其相关治疗方法:病在表皮时,热敷即可治疗;病在肌肤,针灸可以治疗;病在肠胃,汤药可以治疗。而现在,病已深入骨髓,是“司命之所属”,就连扁鹊也无可奈何。
故事最终结局是桓侯不治而亡、扁鹊逃秦。情节到此戛然而止,却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思考空间。文章揭示了防微杜渐的道理,抨击了统治者迁怒和诿过百姓的丑恶行径。
此文以桓侯病情发展为主线,结构流畅紧凑、跌宕有致,逐步将说理推进。作者采用三迭式手法,通过描写扁鹊的多次谏劝深化了主题。另外,扁鹊的反复劝说与桓公不以为意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不费矫饰之功便刻画出人物的不同特点:扁鹊尽心负责、医术高明,而桓公骄横自大、不知变通。
“淮阳多病偶求欢”,在这句诗中诗人以汲黯自比,正是暗示自己由于耿介直言而被排斥出京的。“偶求欢”的“欢”,指代酒,暗点诗题“饮”字,表明诗人愁思郁积,难以排遣,今夜只好借酒浇愁,以求片刻慰藉。这一句语意沉痛而措辞委婉。第二句“客袖侵霜与烛盘”,进一步抒写作客他乡的失意情怀。天寒岁暮,秉烛独饮,形影自伤,愤悱无告,更觉寂寞悲凉。“霜”,不仅与“初冬”暗合,更暗示作者心境的孤寒。“客袖”已见乡思之切,“侵霜”更增迁徙之苦,只此四字,总括了多年来的游宦生涯所饱含的辛酸。“烛盘”,则关合题面中的“夜饮”,真是语不虚设。寥寥七字,勾勒出一个在烛光下自斟自饮、幽独苦闷的诗人形象。
上两句写室内饮酒,第三句忽然插入写景:“砌下梨花一堆雪”,是独具匠心的。看来诗人独斟独饮,并不能释忧解愁。于是他罢酒辍饮,凭栏而立,但见朔风阵阵,暮雪纷纷,那阶下积雪象是堆簇着的洁白的梨花。此处看似纯写景色,实则情因景生,寓情于景,包孕极为丰富。诗人烛下独饮,本已孤凄不堪,现在茫茫夜雪更加深了他身世茫茫之感,他不禁想到明年此时又不知将身在何处。“明年谁此凭栏杆?”这一反问,凝聚着诗人流转无定的困苦、思念故园的情思、仕途不遇的愤慨、壮志难酬的隐痛,是很能令人深思。
此诗首句用典,点明独酌的原因,透露出情思的抑郁,有笼盖全篇的作用。次句承上实写夜饮,在叙事中进一步烘托忧伤凄惋的情怀。第三句一笔宕开,用写景衬托一下,不仅使全诗顿生波澜,也使第四句的感叹更其沉重有力。妙在最后又以问语出之,与前面三个陈述句相映照,更觉音情顿挫,唱叹有致,使结尾有如“撞钟”,清音不绝。明胡震亨说: “牧之诗含思悲凄,流情感慨,抑扬顿挫之节,尤其所长。”玩味此诗,庶几如此。
杜甫的《佳人》既反映客观存在的社会问题,又体现了诗人的主观寄托。诗中人物悲惨的命运与高尚的情操形成了强烈的对照,既让人同情,又令人敬佩。诗人用“赋”的手法描写佳人悲苦的生活,同时用“比兴”的手法赞美了她高洁的品格。全诗耐人寻味,感人肺腑,能强烈地引起读者的共鸣,是杜甫诗中的佳作。
全诗分三段,每段八句。第一段写佳人家庭的不幸遭遇。第二段,佳人倾诉被丈夫抛弃的大不幸。第三段,赞美佳人虽遭不幸,尚能洁身自持的高尚情操。
“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自云良家子,零落依草木。”开头两句点题,上句写其貌之美,下句写其品之高。又以幽居的环境,衬出佳人的孤寂,点出佳人命运之悲,处境之苦,隐含着诗人“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慨叹。以上四句是是第三人称的描状。
“关中昔丧乱,兄弟遭杀戮。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从此处以下转为第一人称的倾诉,语气率直酣畅。当年安史之乱,长安沦陷,兄弟们惨遭杀戮。官位高也没有什么用,他们死后连尸骨都得不到收殓。天宝十五载(756年)六月,安史叛军攻陷长安。“官高”呼应上文的“良家子”,强调绝代佳人出自贵人之家。
“世情恶衰歇,万事随转烛。夫婿轻薄儿,新人美如玉。”这四句托物兴感,刻画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宋代的刘辰翁评论说:“闲言余语,无不可感。”“转烛”,以风中的烛光,飘摇不定,比喻世事转变、光景流逝的迅速。
“合昏尚知时,鸳鸯不独宿。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诗人以形象的比喻,写负心人的无义绝情,被抛弃的人伤心痛苦。在佳人倾诉个人不幸、慨叹世情冷漠的言辞中,充溢着悲愤不平的情绪。一“新”一“旧”、一“笑”一“哭”,强烈对照,被遗弃女子声泪俱下的痛苦之状,如在目前。夜合花朝开夜合,所以说“知时”。鸳鸯则多雌雄成对,生活在水边。
“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侍婢卖珠回,牵萝补茅屋。”这几句似悲似诉,佳人自言自誓,有矜持慷慨、修洁端丽之意。同时,可见佳人居家环境的简陋清幽,生活的清贫困窘。浦起龙评论说:“这二句,可谓贞士之心,化人之舌,建安而下无此语也。”它出自《诗经·小雅·四月》:“相彼泉水,载清载浊。”但在这首诗中,有多种解释,都有一定的道理。或以新人旧人为清浊,或以前华后憔为清浊,或以在家弃外为清浊,或以守贞为清、改节为浊。还有人认为:佳人以泉水自喻,以山喻夫婿之家,意思是妇人为夫所爱,世人便认为她是清的;为夫所弃,世人便认为她是浊的。另一种解释是佳人怨其夫之辞。人处空谷幽寂之地,就像泉水在山,没有什么能影响其清澈。佳人的丈夫出山,随物流荡,于是就成了山下的浊泉。而她则宁肯受饥寒,也不愿再嫁,成为那浊泉。这就像晋代孙绰《三日兰亭诗序》所说的那样:“古人以水喻性,有旨哉斯谈!非以停之则清,混之则浊邪?情因所习而迁移,物触所遇而兴感。”
“摘花不插发,采柏动盈掬。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末尾几句以写景作结,刻画出佳人的孤高和绝世而立,画外有意,象外有情。在体态美中,透露着意态美。这种美,不只是一种女性美,也是古代士大夫追求的一种理想美。诗句暗示读者,这位时乖命蹇的女子,就像那经寒不凋的翠柏、挺拔劲节的绿竹,有着高洁的情操。诗的最后两句,为后人激赏,妙在对美人容貌不着一字形容,仅凭“翠袖”、“修竹”这一对色泽清新而寓有兴寄的意象,与天寒日暮的山中环境相融合,便传神地刻画出佳人不胜清寒、孤寂无依的幽姿高致。
这首五言古体诗,从开篇一路下来,都是“说”,到了结尾两句,才以一幅画面忽然结束。作者的高明之处,就在这里。他没有拿一个结局去迁就读者的胃口,而是用一个悬念故意吊着读者的胃口。读过这首诗的人,一闭上眼睛,就会在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画面:一位绝世美貌却格外不幸的佳人,在秋风中,在黄昏里,衣裳单薄,孤伶伶地站在那里,背靠着一丛竹,眼里流露着哀愁。
在古代,以弃妇为题材的诗文不乏佳作。如《诗经》里的《卫风·氓》,汉乐府里的《上山采蘼芜》等,而司马相如的《长门赋》写被废弃的陈皇后,其中“夫何一佳人兮,步逍遥以自娱”两句,正是杜甫《佳人》诗题的来源。杜甫很少写专咏美人的诗歌,《佳人》却以其格调之高而成为咏美人的名篇。山中清泉见其品质之清,侍婢卖珠见其生计之贫,牵萝补屋见其隐居之志,摘花不戴见其朴素无华,采柏盈掬见其情操贞洁,日暮倚竹见其清高寂寞。诗人以纯客观叙述方法,兼采夹叙夹议和形象比喻等手法,描述了一个在战乱时期被遗弃的上层社会妇女所遭遇的不幸,并在逆境中揭示她的高尚情操,从而使这个人物形象更加丰满。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