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怀古伤今之作。首联点题,写寒秋匹马渡白沟之景,意境苍凉寥廓;颔联怀古,遥想白沟的历史地位与辽金风物,不无赞誉之意,感情为之一扬;颈联转写眼前之景,意象雄阔而悲凉,感情因之而压抑;尾联首句呼应颔联,写出昔盛今衰之感,次句抒发走投无路之悲,寓有故国之思。这首诗诗句凝炼,颇有杜诗的沉郁苍劲之风,给人一种悲壮之美。
首联点明了季节、地点和旅途路线。诗人由蓟门返乡,只身单骑渡过白沟,正值寒冷的落霜季节。蓟门即蓟丘,在当时大都,古代不少诗人,如陈子昂、高适等都曾在此慷慨悲歌,怀古吊今。刘因由蓟门返家。由于白沟所包含的特殊历史问题,自然很容易触发起诗人对历史和现实的无边遐想:兴衰、治乱、荣辱、兴亡、华夷之别……使诗人怀古伤今,心潮滚滚,悲愤难平。寥廓萧瑟的霜天,寒碧呜咽的河水,仿佛也带着历史耻辱的印记,与诗人一起产生了悲愁满腔的共鸣。在这苍茫的秋水长天,寒凝大地的虚空中,羁旅行役、匹马风尘的诗人,是何等的孤独寂寞。“蓟门”、“白沟”、“霜落”、“水天愁”、“匹马”等意象,构成了一种苍凉肃杀的境界、凝重压抑的氛围。
唐时所设军事地理单位,以驻守人员之多寡分为上、中、下三镇,这里以上镇泛指边界,中州泛指中原。颔联极为含蓄,但又高度概括地透露出“水天愁”的原因所在:这里从战国时的燕赵,到唐宋盛世,一直是北方军事重镇。汉代李广,晋代刘琨,唐代张守硅,后周郭荣等人,都曾在这一带抗击匈奴、奚、契丹等外族的入侵,为华夏民族建立了保卫边疆的不朽功勋。自宋代与辽金对峙,这里既是两国的边界,又是华夏汉族与辽金夷族在风俗文化方面的分水岭。一个“异”字,含蓄地表露了诗人华夷之别的思想。可现在,华夏沦丧,蒙古入主中原,这里已成为元朝的畿辅腹地,华夷之大防不复存在了,令诗人感到“水天愁”。
颈联和首两句一样,是“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黄云滚滚弥漫天空,笼罩着古代边戍之地,孤零零的城堡、落日残照、西风萧索、孤雁南飞,茫茫旷古之思,秋容古淡之景,诗人孤身独骑,遐思渺渺,羁旅风尘,恨无知音,恰似孤雁飘零,何处归宿。表现了诗人无限的孤独惆怅。
尾联顺承此意:“四海知名半凋落,天涯孤剑独谁投?”天下有名于时,与自己相知及交游的朋友,或逝或隐,多已离去,自己孑然一身,书剑飘零天涯,纵然满怀幽思忠愤,亦无处倾诉,无人知晓自己的心曲了。“凋落”、“孤独”尽发悲凉凄怆之情,颇有陈子昂“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胸臆。
这首诗既有历史的深远感,又有现实的寂寥感,首联和颈联皆写景,但景中寓情,颔联和尾联抒情,前者抒国家民族之情,故含蓄幽远;后者写个人身世之情,故淋漓酣畅。而国家民族与个人身世,又有因果内在联系,很好地烘托了诗人的内心世界。
“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诗人立足高远,视野宽阔,全城景物,尽在望中。“春城”一语,高度凝炼而华美。“春”是自然节候,城是人间都邑,这两者的结合,呈现出无限美好的景观。“无处不飞花”,是诗人抓住的典型画面。春意浓郁,笼罩全城。诗人不说“处处飞花”,因为那只流于一般性的概括,而说是“无处不飞花”,这双重否定的句式极大加强了肯定的语气,有效地烘托出全城皆已沉浸于浓郁春意之中的盛况。诗人不说“无处不开花”,而说“无处不飞花”,除了“飞”字的动态强烈,有助于表现春天的勃然生机外,还说明了诗人在描写时序时措辞是何等精密。“飞花”,就是落花随风飞舞。这是典型的暮春景色。不说“落花”而说“飞花”,这是明写花而暗写风。一个“飞”字,蕴意深远。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首诗能传诵千古,主要是其中的警句“春城无处不飞花”,而这一句诗中最能耀人眼目者,就在一个“飞”字。
“寒食东风御柳斜”,春风吹遍全城,自然也吹入御苑。苑中垂柳也随风飘动起来了。风是无形无影的,它的存在,只能由花之飞,柳之斜来间接感知。照此说来,一个“斜”字也是间接地写风。
诗的前两句写的是白昼,后两句则是写夜晚:“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日暮”就是傍晚。“汉宫”是借古讽今,实指唐朝的皇宫。“五侯”一般指东汉时,同日封侯的五个外戚。这里借汉喻唐,暗指中唐以来受皇帝宠幸、专权跋扈的外戚。这两句是说寒食节这天家家都不能生火点灯,但皇宫却例外,天还没黑,宫里就忙着分送蜡烛,除了皇宫,贵近宠臣也可得到这份恩典。诗中用“传”与“散”生动地画出了一幅夜晚走马传烛图,使人如见蜡烛之光,如闻轻烟之味。寒食禁火,是我国沿袭已久的习俗,但权贵大臣们却可以破例地点蜡烛。诗人对这种腐败的政治现象做出委婉的讽刺。
这首诗善于选取典型的题材,引用贴切的典故对外戚得宠专权的腐败现象进行讽刺。虽然写得很含蓄,但有了历史典故的暗示,和中唐社会情况的印证,读者还是能了解诗的主题的。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陈风·株林》一直以来被认为是揭露陈灵公君臣的荒淫生活,讽刺上层统治者的政治腐败的作品。
此诗之开篇,大抵正当陈灵公及其大臣孔宁、仪行父出行之际。辚辚的车马正喜孜孜驰向夏姬所居的株林,路边的百姓早知陈灵公君臣的隐秘,却故作不知地大声问道:“胡为乎株林(他们到株林干什么去)?”另一些百姓立即心领神会,却又故作神秘地应道:“从夏南(那是去找夏南的吧)!”问者即装作尚未领会其中奥妙,又逼问一句:“匪适株林(不是到株林去)?”应者笑在心里,却又像煞有介事地坚持道:“从夏南(只是去找夏南)!”明明知道陈灵公君臣所干丑事,却佯装不知接连探问,问得也未免太过仔细。明明知道他们此去找的是夏姬,却故为掩饰说找的是“夏南”,答得也未免欲盖弥彰。发问既不知好歹,表现着一种似信还疑的狡黠;应对则极力挣扎,摹拟着做贼心虚的难堪。这样的讽刺笔墨,实在胜于义愤填膺的直揭。它的锋芒,简直能透入这班衣冠禽兽的灵魂。
到了第二章,又换了一副笔墨。辚辚的车马,终于将路人可恶的问答摆脱;遥遥在望的株邑眼看就到,陈灵公君臣总算松了口气。“驾我乘马,说于株野”——这里摹拟的是堂堂国君的口吻,所以连驾车的马,也是颇可夸耀的四匹。到了“株野”就再不需要“从夏南”的伪装,想到马上就有美貌的夏姬相陪,陈灵公能不眉飞色舞地高唱:“说于株野!”“说”,一般均解为“停车解马”,固为确诂。但若从陈灵公此刻的心情看,解为“悦”也不为不可。“说(悦)于株野”,也许更能传达这位放荡之君隐秘不宣的喜悦。“乘我乘驹,朝食于株”——大夫只能驾驹,这自然又是孔宁、仪行父的口吻了。对于陈灵公的隐秘之喜,两位大夫更是心领神会,所以马上笑咪咪凑趣道:“到株野还赶得上朝食解饥呢!”“朝食”在当时常用作隐语,暗指男女间的性爱。那么,它正与“说于株野”一样,又语带双关,成为这班禽兽通淫夏姬的无耻自供了。寥寥四句,恰与首章的矢口否认遥相对应,使这桩欲盖弥彰的丑事,一下变得昭然若揭。妙在用的又是第一人称(我)的口吻,就不仅使这幕君臣通淫的得意唱和,带有了不知羞耻的自供意味。可见此诗的讽刺笔墨非常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