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题在驿亭的那首诗说:“千层玉帐铺松盖,五出银区印虎蹄。”“玉帐”、“银区”说明他经过这里时正逢春雪,所以白居易的诗一开头就说:“蓝桥春雪君归日”。元稹西归长安,事在初春,小桃初放;白居易东去江州,时为八月,满目秋风,因此,第二句接上“秦岭秋风我去时”。白居易被贬江州,自长安经商州这一段,与元稹西归的道路是一致的。在蓝桥驿既然看到元稹的诗,后此沿途驿亭很多,还可能留有元稹的题咏,所以三、四句接着说:“每到驿亭先下马,循墙绕柱觅君诗。”
这首绝句,表面上只是平淡的征途纪事,顶多不过表现白居易和元稹交谊甚笃,爱其人而及其诗而已。其实,这貌似平淡的二十八字,却暗含着诗人心底下的万顷波涛。
元稹题在蓝桥驿的那首七律的结句说:“心知魏阙无多地,十二琼楼百里西。”那种得意的心情,简直呼之欲出。可是,好景不常,他正月刚回长安,三月就再一次远谪通州。所以,白居易诗第一句“蓝桥春雪君归日”,是在欢笑中含着眼泪。更令诗人难堪的是:正当他为元稹再一次远谪而难过的时候,他自己又被贬江州。那么,被秦岭秋风吹得飘零摇落的,又岂只是白居易一人而已,实际上,这秋风吹撼的,正是两位诗人共同的命运。春雪、秋风,西归、东去,道路往来,风尘仆仆,这道路,是一条悲剧的人生道路。“每到驿亭先下马,循墙绕柱觅君诗”,诗人处处留心,循墙绕柱寻觅的,不仅是元稹的诗句,更是元稹的心,是两人共同的悲剧道路的轨迹。友情可贵,题咏可歌,共同的遭际,更是可泣。而这许多可歌可泣之事,诗中一句不说,只写了春去秋来,雪飞风紧,让读者自己去寻觅包含在春雪秋风中的人事升沉变化,去体会诗人那种沉痛凄怆的感情。这正是“言浅而深,意微而显”。
一首诗总共才二十八个字,却容纳这么多丰富的感情,这是不容易的。关键在于遣词用字。如,写元稹当日奉召还京,着一“春”字、“归”字,喜悦自明;写诗人远谪江州,着一“秋”字、“去”字,悲戚立见。“春”字含着希望,“归”字藏着温暖,“秋”字透出悲凉,“去”字暗含斥逐。这几个字,既显得对仗工稳,体现了纪时叙事的妙用;又显得感情色彩鲜明,淋漓尽致地进行了抒情写意。尤其可贵的是,结尾处别开生面,以人物行动收篇,用细节刻画形象,取得了七言绝句往往难以达到的艺术效果。这种细节传神,主要表现在“循、绕、觅”三个字上。墙言“循”,表现出诗人是寸寸搜寻;柱言“绕”,表现出诗人是面面俱到;一个“觅”字,片言只字,无所遁形。三个动词连在一句,准确地描绘出诗人在本来不大的驿亭里转来转去,摩挲拂试,仔细辨认的动人情景。而且在七个字中三处使用动词,构成三个意群,吟诵起来,就显得诗句节奏短而急促,如繁弦急管并发,更衬出诗人匆忙、仓促的行动和急切的心情。通过这种传神的细节描绘和动作旋律的烘托,诗人的形象和内心活动,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促使读者深深为他怀友思故的真情挚意所感动,激起读者对他遭逢贬谪、天涯沦落的无限同情。一个结句获得如此强烈的艺术效果,更是这首小诗的特色。
首联“身世浑如水上鸥,又携竹杖过南州。” 乞丐说他的身世,是如水上鸥,有两层意义,一是随波逐流,二是起起伏伏,因此对于乞丐的身世,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他曾风光过,而最后落魄街头沦为乞丐,与红楼梦中贾宝玉的遭遇,非常相似。这句诗中,“浑”和“又”字,用得恰到好处。
颔联“饭囊傍晚盛残月,歌板临风唱晓秋。”盛残月和唱晓秋,充满了诗情画意,乞丐流落街头,生活艰苦,最后还被冻死了,虽然身临绝境,但是他还保持着内心的乐观,外在物质极度匮乏的这位乞丐,精神世界是何等的丰富。
颈联“两脚踢翻尘世界,一肩挑尽古今愁。” “两脚踢翻”、“一肩挑尽”,用得非常有气势,有大诗人李白:“一拳打碎黄鹤楼,一脚踢翻鹦鹉洲。”的霸气,李白的这份气概,是针对“崔颢题诗在上头”,而这位乞丐的气概,针对的是对尘世界、古今愁的愤懑。
尾联“而今不食嗟来食,黄犬何须吠不休。”这首诗的“风骨”,便来自结尾的这句尾联,这也是整首诗的灵魂所在。“嗟来食”出自《礼记》,饿死不吃嗟来食,指的是对别人傲慢的施舍或者给予,即使饿死了也不吃,然而这位乞丐即使做到了不吃嗟来食,但是“黄犬”却还是对他狂吠不休,由此体现世人的一种偏见,类似的偏见,常见于“笑贫不笑娼”
这首诗是评苏轼及其后学的诗,可与第二十二首对照看。苏轼是一位天才的文学巨匠,在等多方面都达到极高的造诣,堪称宋文学最高成就的代表。苏轼学博才高,以翻新出奇的精神对待艺术规范,纵意所如,触手成春,在艺术上开一代之风。苏诗虽然有议论化、散文化倾向,但是由于苏轼杰出的才能,他的诗多数比喻生动新奇,妙喻连生;用典稳妥精当,浑然天成;对仗精工活泼,不落俗套。苏轼对艺术技巧的把握可谓挥洒自如,如行云流水不留锻炼痕迹。所以元好问给予苏轼诗歌以高度评价,称赞他的诗是经得起锤炼,不受纤尘的真金。
苏轼在当是文坛上有巨大的声誉,有许多文人围绕在其周围。著名的有苏门四学士:黄庭坚、张耒、晁补之、秦观。这四人都没有继承苏轼的思想和艺术。黄庭坚是江西诗派的开创者,秦观长于词,其诗如词一样婉约。张、晁成就不大。至于其他后学者既没有苏轼的思想,又没有苏轼的才力,往往在文字、典故、辞藻方面追求新奇,以至于怪样百出。于是在这首诗的后两句,元好问不满并批评了这种风气。
《国风·豳风·伐柯》是首男子新婚燕尔时所唱的歌,描述了他婚姻的美满。首章明白告诉读者:媒妁是使两人好合的人。男女双方的结合,要有媒人从中料理,婚姻才得以成功。作者说得斩钉截铁,不容置疑,其道理就像做个斧柄那样简单明白,兴中有比,比喻浅显易懂。
诗的第二章赞美了新婚的妻子,但奇怪的是,一不赞其年轻貌美,二不言其和顺温柔,独独说“笾豆有践”,赞赏其善于料理祭祀宴飨事宜。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我觏之子,笾豆有践”,男子很兴奋地看到,他的新婚妻子料理宴席祭祀有经验。封建社会里,娶妻是以祖宗“血食”、延绵家族为目的,因而理想的女人不是貌美、健康,能生儿育女,而是能够辅佐宴飨祭祀。“椒聊之实,蕃衍盈升。”“椒聊之实,蕃衍盈掬。”(《国风·唐风·椒聊》)暗示这位女子的外貌,是一个多子多孙的美女子。
诗中的男主人公满心欢喜因为娶这样的女子为妻。他郑重提出“笾豆有践”这一点并因此而满心欢喜,宣布其婚姻的美满。认为只有懂得笾豆之事,才真正“宜其室家”。这些都从侧面反映出了封建的伦理观念、宗法观念已经渗透到婚姻生活中,成为衡量爱情是否美满的准则了。
此诗从语义上分析,有两重意义,一是文本的表层语义,二是作为引申隐喻的深层语义。
从文本语义来说,《伐柯》以砍伐一支合适的斧头柄子作比喻,说男子找一个心目中的妻子,如斧头找一支合适的柄子一般,要有一定的方法程序,也要有媒人、迎亲礼等基本的安排。男子心中的得意,情绪的兴奋,都凝聚在这首自得自悦的欢歌中。在古代诗歌中,常以谐音示意。“斧”字谐“夫”字,柄子配斧头,喻妻子配丈夫。诗中所说“匪媒不得”“笾豆有践”,也是具体地写出古时娶妻的过程:媒人两家介绍牵线,最后双方同意,办了隆重的迎亲礼仪,妻子过门来。这是中国古代喜庆民俗的场景,也表示中国人对婚姻大事的严肃重视。
从引伸隐喻义来说,重点落在“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这两句诗上。此处的伐柯,已经不是丈夫找妻子那样狭义的比喻,而是广义地比喻两种事物的协调关系:砍伐树枝做斧头柄,有斧与柄的协调关系;做其他事情,也有两方面的协调关系。要协调两方面的关系做到好的柄子配上好的斧头,那就不能背离基本的原则方法(“其则不远”)。如果砍下的枝条歪七扭八,过粗或过细,都不能插进斧头眼中,成为适手的斧柄。砍取斧柄,要有一定的要求、原则、方法。那么,协调一件事物或一种活动的双方,也要有一定的要求、原则、方法。从具象的斧与柄的关系,上升到抽象的一体两面的关系,这个比喻就有了广泛的意蕴,启示了一个事物发展的共同规律:按一定原则才能协调。后人常用“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来表示有原则的协调关系,来引指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活动,就是从广义的比喻性来理解这两句诗的。
这首诗还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思想:一方面强调“匪斧不克”、“匪媒不得”,因为运动变化需要一个中介,所谓“自内出者无匹不行”,或如阳明子所言“天下未有不履其事而能造其理者”。另一方面又主张不能心外求理,“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运动变化的根源在于自身,外面的中介只是“应”,“感”才是运动变化的主宰,或云“自外至者无主不止”。整首诗是在阐述《易传》“无平不陂,无往不复”的道理,前半部分说“无平不陂”,后半部分说“无往不复”。
此诗歌者采取了设问的方式,从最浅显的比喻入手,言简意赅,形象鲜明,把娶妻必须行媒的道理说得很明确、很具体,给人一种不可置疑的印象。诗意单纯明朗,语言朴素自然。在一问一答的陈述中,歌者那喜形于色的情态也跃然纸上。由于此诗说到娶妻要有媒妁之言,再加上“伐柯”的比喻朴素明朗,浅显易懂,后世遂以“伐柯”“伐柯人”称作媒人,称替人做媒为“作伐”“伐柯”“执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