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世家赞》开篇借用《诗经·车舝》里的两句诗,云:巍峨的高山可以仰望,宽广的大道可以行走。自己虽然不能到达那里,但心中对它却充满向往。——使人可望而不可即,这是太史公对孔子的总体评价。这种评价,很容易使人想起颜回、子贡等人对孔子的看法。颜回曾经感慨:“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子贡则说:其他贤人仅如丘岭,而孔子则如日、月,世人无法逾越。夫子仿佛数仞宫墙,不得其门而入,则无以发现其内部的富丽和华美。非深知孔子,不能有此种决断。
赞语又云:“余读孔氏书,想见其为人。”对于司马迁来说,读孔子书即如面对孔子本人。读其谈坟羊、楛矢,可以见其渊博;读其意欲“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可以见其风雅;读其“以不义之富且贵为天边之浮云”,可以见其闲淡;读其“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可以见其整饬赞语用一个“读”字、一个“想”字,传达出作者对孔子人格的深深憧憬。“读”乃是投入地读,“想”乃是深情地想。尽管从时间上说,司马迁与孔子相差几百年,但从精神上说,司马迁与孔子之间却似乎没有丝毫间隔。司马迁尝云: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自孔子卒,至今又五百岁矣。司马迁似乎认定要做孔子第二。他创作《史记》五十余万言,其本意正在于继承孔子之《春秋》赞语接下来说:“适鲁,观仲尼庙堂、车服、礼器,诸生以时习礼其家。余低回留之,不能去云。”仲尼虽逝,然其遗物依然,其遗教犹在司马迁面对这一切,恍若重逢故人,不忍离去。一“低回留之”,一“不能去云”,写出了作者眷眷的深情。
然而,生死是最最真实的问题,人鬼殊途是最最真实的分离。孔子那“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的悲歌,早已成为司马迁深志不忘的绝响司马迁意识到:恰恰是一个人在后世影响的大小,增损着其生命本身的意义。天下君王、贤人众矣,他们生前的荣耀与其自身的生命一起完结;孔子身为平民百姓,可其思想学说在后世却一直广为流传,从天子王侯到其他所有研究六经的人,都以孔子的学说为准则。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司马迁给孔子无以复加的赞誉,即孔子“可谓至圣矣”。
赞语开篇以总评揭出自己对孔子的无限景仰;继而从遗书、遗物、遗教三个方面,极言自己对孔子的向往;结篇再以总评写自己对孔子的崇奉。前一总评,主要是立足于孔子与作者自身的比照,主要从作者自身的感情落笔,因此显得亲切;后一总评,主要是立足于孔子与天子、王侯以及后世儒家学者的比照,主要从孔子的历史影响着墨,因此显得得体。二者相互映衬,而各有韵味。另外,赞语第一层主要是描写,第二层主要是叙事,第三层主要是议论。但描写含情,叙事含情,议论亦含情。读之,觉字里行间,深情无限。
荀巨伯冒着生命危险也要保护他的病友,是因为他们的友谊建立在道义基础上,这样的友谊,才是君子之交。义气,不会因富贵贫贱或生死祸福而改变立场与做法,义气是为了正当的事情,而主动愿意替别人承担危险,甚至不惜舍弃自我,成全他人的气度,这也是“真”、“诚”的一种体现。一桩舍生取义的义举,不仅救了朋友的性命,更让敌军自惭而退,可见“义”以及道德的强大感化力量。 这则故事除了让我们见证到患难见真情的可贵外,荀巨伯在生死关头还能不忘圣贤书所言,而表现出大义凛然的行为,更让我们学习到读书人笃行真理的精神。
从中揭示了一个道理:做人应该讲情意,舍生取义的义举不仅救了他人性命,更是拯救了一座城,乃至一个国家! 坚守信义、大义凛然、对友忠诚、舍生取义、重情义、把情意看得比生命还重要。这样的人是我们去尊敬的,也是我们要好好学习的。''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是文章的点睛之笔.
曲的前三句讲述缘由,主人丢了鸡还劝小童别焦急;接下来四至八句,想象偷鸡贼将鸡下锅烹煮;最后两句戏言自己贪睡,丢了鸡也好。曲中将眼前小事随手拈来,语言风趣,以小见大,颇见特色。
这支曲一开篇,就是主人教训童子的口气。不是训他没把鸡看好,反是教他不要焦急都失掉了,你焦急也是那么回事,不焦急也是那么回事。焦急,还会添病,所以还是不焦急为好。古代有一个成语——“楚失楚得”。汉刘向《说苑》里讲了这样个故事:楚共公打猎时掉了一张弓,左右想回头去找,共公说:楚人遗弓,楚人得之,找什么找!可见从古以来,就有“会想”的人。然而此曲中的主人,不但豁达,而且风趣,想象力很强——偷鸡贼此刻一定很得意吧,鸡则很倒霉——下锅了吧。“家家自有闲锅灶”,著一“闲”字,是想象那人早已是等鸡下锅。“任意烹炮”,著“任意”二字,是想象那人正偷着乐。于是,主人很想为那人助兴——倒贴几个火烧、一点作料。他知道“煮汤”如果再有火烧配合着吃就更好,所以“助他三枚火烧”;“穿炒”还要多加调料,所以“助他一把胡椒”。分得这样清楚,说得这样心平气和,这是生活的情趣,也是作者的风趣。要换一个人,想到自己的鸡下了别人的锅,一定会气上加气。却不,因为他“会想”。凡事有利有弊,有弊有利。鸡给别人煮了,第一层好处是免得请客——“倒省了我开东道”,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主人好客,平时就爱做东道,可称“小孟尝”;第二层好处,“免终朝报晓,直睡到日头高。”这话的言外之意,是他贪睡。家里没有鸡打鸣了,可以睡得更加安稳。在古人词曲中,习惯用贪睡来表示一种豁达的心态,例如“东郭先生都不管,关上门儿稳睡”(宋陈郁《念奴娇·雪》)、“便北海探吾来,道东篱醉了(意即在睡)也”(元马致远《夜行船·秋思》)。大家都知道,睡眠好是一项健康指标,包括心理健康。
顺便说,读曲要有正确的审美态度,否则难免有隔膜的批评——譬如认为此曲提倡马虎的作风,或认为它助长盗窃的风气,那就很杀风景了。须知,此曲的前提是东西已经失掉了。如果东西没有失掉,当然是看紧为好。另一个前提是,不知道是谁偷的。要是知道,为了社会安定,还是举报为好。再说,即使宣布“助他三枚火烧”“助他一把胡椒”,那贼也未必敢站出来领,终究是打趣而已。
明王骥德说:“客问今日词人之冠,余曰:‘于北词得一人,曰高邮王西楼,俊艳工炼,字字精琢,惜不见长篇。’”(《词律·杂论》)文贵精,不贵多,词曲更是如此,何必以“不见长篇”为恨!站在散曲的立场上讲,这支曲的境界,实不在苏东坡《定风波》之下。
古代帝王狩猎场面极其宏伟,司马相如《子虚赋》《上林赋》都极尽铺叙描摹之能事,对此作了生动反映。从扬雄《长杨赋》中“今年猎长杨,……罗千乘于林莽,列万骑于山嵎”也可窥见其规模之一斑。而《秦风·驷驖》之妙却全在以简驭繁,以少胜多,仅三章十二句四十八字即已写尽狩猎全过程,却同样使人觉得威武雄壮,韵味无穷。
首章写将猎。取景从四匹高头大马切入,严整肃穆,蓄势待发,充满凝重的力度感。四马端端正正站着,只待一声令下,便拔蹄飞驰。镜头接着由马转移至控制着六根马缰绳的人。“六辔在手”,显得那样胸有成竹,从容不迫,充满自信。这是赶车人,也即下句所谓的“媚子”之一,即秦襄公的宠臣。他还不是主角,只是“从公于狩”的一个陪衬。真正发号施令的是秦襄公。他带领一大批“媚子”,大规模出猎。此章虽只撷取一辆狩猎车的情景,而声势浩大又纪律严明的场面已可联想得之。驭马与驭天下,其理一贯,如后世白居易《授韦贯之工部尚书制》所云:“善御者,齐六辔;善理者,正六官。”所以此章通过层层反衬,暗写秦襄公治军治国有方。
次章写正猎。管山林苑囿的狩猎官,接到开猎的命令后,急忙打开牢圈樊笼,将一群群养得肥肥的专供王家狩猎作靶子用的时令兽驱出,于是乎轰轰烈烈的围猎场面就自然映现在读者脑海。这虽然只是个铺垫,但角度很巧妙,令人从被猎对象想像狩猎盛况,避实就虚,别具一格。至于为什么单单驱出“牡”兽,那是因为当时祭祀用的牺牲以牡为贵,不用牝兽。在纷纭的围场中,诗作的镜头紧紧跟随着秦襄公,只见他吆喝一声:“射左边的那一只!”果然那肥兽应弦而倒。这足见秦襄公武艺不俗。当然,他狩猎的对象只是驯养的野兽,这与《郑风·大叔于田》中“襢裼暴虎”(赤膊空拳打老虎)的公子相比,不免有点虚浮和滑稽。但以王侯之尊,让他真正到深山老林与虎豹猛兽直接较量,那是不现实的。因此,此诗的描写非常切合主人公的身份地位。诗只举秦襄公一隅,可谓抓住了牛鼻子,其余留下一片空白,让读者去自行想像补充。对于秦襄公,也只是摄取了一个刹那间的特写镜头,而略去其他枝节,叙事中有描写,笔法老练简洁。
末章写猎后。猎后情景可写的很多,如猎物的丰盛,猎者的欣悦等,但都未免落入寻常窠臼。此诗的猎后视角独特,大有王者风范。诗写猎后即游于“北园”,按常理推测那北园与猎场应该是相通连同在一区的,并非要绕道另去一处游息。故首句既是场景的转换,突出了王家苑囿之广大,也是氛围的转折,由张而弛。一个“游”字意脉直贯篇末。前“狩”后“游”,互为补充,整个过程相当完整。次句又着眼于“驷驖”,与首章相呼应,而神态则迥异,此处的驷驖不再是筋脉怒张,高度紧张,而是马蹄得得,轻松悠闲。一个“闲”字语意双关,马是如此,人也如此。后两句又对“闲”字着意渲染。輶车是一种轻便车。《周礼·校人》:“田猎则帅驱逆之车。”驱逆之车即是輶车,其作用在于围驱猎物,供猎者缩小包围。猎后的輶车已不用急驶飞赶,因而马嚼上铃儿叮当,声韵悠扬,从听觉上给人悠闲愉悦之感。最妙的是末句的特写,那些猎时奋勇追捕猎物的各种猎狗都乘在輶车上休其足力。这一宠物受宠的镜头很有情趣,也很耐人寻绎,将先前的紧张与现时的休闲形成鲜明对照,使末章的“闲”趣表现得淋漓尽致。
全诗叙事取景高度浓缩,突出典型场景和人物,抓住富于表现力的瞬间和细节,因而虽只窥豹一斑,却能使人想见全豹,其艺术概括力很值得借鉴。《诗经》中写狩猎的名篇有二,即《郑风·大叔于田》与此篇,前者反复铺张,以繁见长,后者精要简约,以简著称,而这恰恰代表了中国文学的两大传统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