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分前后两段,每段各八句。九、十两句是前后段的过渡。前段主要写淮阳秋景。起二句总写金风摇荡,玉露凋林的景象,明点题内“秋”字。一“荡”字不仅传出秋风摇扬之状,而且兼含荡涤之意,连同下句“凋”字,将金风玉露的肃杀之气形象地表现出来。金风摇荡,初秋时节尚存的绿叶等随之被荡涤,林木显得萧疏,故云“荡初节”、“凋晚林”。后一句为杜甫《秋兴》“玉露凋伤枫树林”所本,杜句固然青出于蓝,李句也写得充满秋意。三、四句从自然景物之肃杀凋伤转入人事,贴到自身。当时作者参与杨玄感反隋失败,被捕逃亡,处境艰苦,故自称“穷涂士”;由肃杀的秋景联想到自己的穷困处境,故忧思郁结。两句已透出“感”秋之意,“伤”字更明点“感”字。五、六句又勒回写眺望中的秋景:田野平旷,但见蒹葭芦苇,四处围合;村落之中,唯见藜藿纵横,杂草丛生。两句写出田野荒芜、村落残破的荒凉景象,“合”、“深”二字,更透出杳无人迹的情景,杜句“城春草木深”的“深”字似亦从“藿藜深”脱化。这正是隋朝末年中原地区在酷重赋役压榨下千里萧条景象的真实写照,足以印证“岁饥,削木皮以为食”的记载。七、八两句又收回到“感”字,说明眺听之间,无不使自己徘徊伤感,独自泣下。以上八句,情、景相间,“秋”、“感”相浃,前四句犹因自然景象而兴感,后四旬则因现实社会的残破荒凉而增悲,在重复中有递进。
九、十两句用顶针格紧承上文,以设问引出“怅然怀古意”,转入后段。所谓“怀古”,实即“感”的进一步发展。“秦俗”暗喻隋末乱世,“汉道”隐指重建之清朝。作者有感于乱世末俗尚未荡涤,盛时明代尚不可望,这正是他之所以“郁陶伤寸心”、“徙倚独沾襟”的原因。但又转念,当“秦俗”未平,“汉道”何冀之时,如樊哙、萧何等人,虽或出身市井屠者,或为刀笔小吏,一旦与时运相遇,却做出改朝换代、重建明时的大事业,万古流传其不朽之名声,因此感到自己虽生此乱世,但只要奋起图王,仍可像樊哙、萧何做出一番事业。“寄言世上雄,虚生真可愧。”这是他感秋伤时最后引出的结论,也是他对自己人生观的明确表述。这“世上雄”自然泛指隋末群雄,也显然包括自己。这八句纯粹抒感,以“怀古”抒伤时之慨,表乘时奋起之怀。
这是一位有雄图大志的人物在乱世中面对秋景引发的联想与感慨。古代有不少不得志于世的士人,想在乱世中一显身手,一展宏图。这种乘乱奋起的思想在一部分士人中相当有代表性。诗写得沉郁苍凉,透出特有的时代气氛。
寒食在农历三月初,清明前一二日,此时春已过半。王元鼎的这组《寒食》小令共存四首,此是其中第二首。另外三首主要描述流逝的春光在作者心里引起的丰富、复杂的感受,或惹动莫名的困倦,或撩拨缠绵的情思,或萌发及时作欢的欲念,主观色彩表现得比较浓烈。这一首却不同,作者不直接宣泄自己的情感,而是采用融情于景、含藏不露的抒写手法,把对春天的喜悦之情完全融化在一片生机勃勃、情趣盎然的声光画面之中。
在这支小令中,“乳鸦鸣啼”、“雨润堤沙”、“画楼净瓦”、“彩绳半湿”及“红日上窗纱”、“街头卖杏花”等,勾画出寒食时节生机勃勃、情趣盎然的景象,表达了作者对春天的喜悦之情。语言清新典雅,虽然多处化用前人诗意名句,却自然流畅,毫无牵强拼凑、陈旧过时的感觉。
这首咏物诗写一只黄莺在深秋时节还未南飞避寒,劝其不要在此处留恋,应当尽快南归,表现出李煜对残酷的政治斗争的惧怕和对自己处境的担优。全诗托物言志,纯用“赋体”,不事雕琢,以简驭繁,以明白晓畅的诗句表现了生活的苦楚,让人产生无限的同情悲悯,教人神思黯然。
黄莺在春天啼叫,鸣声清亮婉转,悦耳动听,如自言,如对语,唤起人的遐想,送之巧名为“百舌”,视为春天的象征,是诗词文赋中常见的歌咏对象。李煜的大臣韩熙载就有奉令之作《御制游春长句》曰:“黄莺历历啼红树,紫燕关关语画梁。”但是,李煜这首诗,不取诗人习常之路,掉转而去咏叹秋天的黄莺,立意不同,情思不同。秋来气象肃杀,草木凋零,黄莺已过歌唱的生命而面临着严冬的枯索,结合李煜的处境,病体衰微的状况,都会使人想到,这首诗名为咏莺,实为自咏。
此诗一开篇便点出歌咏的对象黄莺,却称其为“残莺”,用词深刻。这是一只由春历夏而入秋的黄莺,歌唱过春天的繁花,栖身过夏日的浓阴,如今秋已至,冬将临,竟然还在林间独自飞。所谓“残”,是说这只黄莺年齡已老,体力已衰,是说这只黄莺躲过天灾人祸的劫难而存留到今天,还是说这只黄莺的伙伴都已不在而只剩下独自的生活。诗人不言,读者自可体会。看这黄莺在林间孤独地穿飞,诗人心中涌起无限的怜惜:“残莺何事不知秋,横过幽林尚独游。”写林而用“幽”,强调林间的昏暗幽深,吉凶不明,黄莺的前途难说。“独游”二字更见出幽暗中独自穿飞的孤苦。于是叹其“不知秋”:不知秋天已至,冬天在即,前面的命运会更加严酷,依然在这林间飞来飞去,究竟还在寻觅着什么。写鸟写林都折射出诗人的生活。
次联以“倾耳听”“入烟流”写诗人对这只黄莺的关注,承接上联的怜惜与感叹。莺既“残”,经历多,自然是“老舌”。而“老舌百般”叫不休,到底在说些什么:感伤时光的流逝,哀叹生的不永,诉说经历的悲欢,讲述独游的寂寞。诗人多么想明白黄莺的啼叫,于是倾耳凝听,追随着它的声音,然而黄莺却渐渐飞向远方,注视之中,“深黄一点入烟流”,消失在天边的薄云雾薯里,留下佇立的诗人,身影单薄。这时,询问带出的感慨便喷涌而出,诗由前二联的叙说而转入后两联的议论抒情。
第三联连用两个典故,借对莺啼的猜想解释来抒写自己的怀抱。“栖迟背世”说人与莺的生存状态,同样地孤独,同样地艰难莺是失群无伴而“独游”,人是国亡家破而素居,因此而同有“悲鲁”的哀痛,其痛之深,就像孔子当年对鲁国的悲哀。“在缑”用王子晋的故事,不仅贴切,也意味深长。王子晋善吹笙,与莺啼相关;王子晋是西周大子,身份则与诗人相关。而王子晋放弃王位,修道成仙,当其化身白鹤,显身缑氏山头而与家人作别之时,则仍有未曾放下的情感。诗人用“碎”来形容那“浏亮如笙”的音声,强调这音声乃是诀别之音,多少凄凉感伤在其中,听来心碎。而这心碎之声,既是故事中王子晋的乐声,又是此刻那黄莺的啼声,更是诗人自己的心声。
末联二句,借莺而劝导自己,这样的生活没什么值得留恋的。过去已经令人心悲神丧,而将来会更加凄凉:“露华凄冷蓼花愁。”不说将来如何,只说这眼前,露珠虽美,却是凝霜之前的最后一现,蓼花正开,却是冬日将至的最后的美丽。一切的美好,或者已经逝去,或者将要逝去,经历劫难的黄莺已入“烟流”,自己对这人世已没有什么眷恋。但是这种生命的绝望并没有直接说出,只用“露华蓼花”的秋景作描绘,点出“凄冷”与“愁”,让读者去细细体会。
这首诗就标题而言,是一首咏物诗,但却打破了传统的咏物诗不可直道其物的写法。李煜不仅在诗中明白地点出“莺”字,而且,还用“残”“老”“独”来形容黄莺,刻意描绘秋莺的凄凉状态,全不理睬传统咏物诗的忌讳。他的这首诗,可以说开咏物诗的又一路数,将黄莺作为自己的化身,通过感慨黄莺在秋天的最后穿飞来抒写自己的命运哀伤。这种抒情方式仍然是委婉的,含蓄的,但不是借物抒情,而是构成了象征,带着一种寓言的意味,有如《诗经》中的《豳风·鸱鸮》。
《蓦山溪》又名《上阳春》,“赠衡阳妓陈湘”又作“别意”。这是一首赠别的词。
上片写陈湘的天生丽质,豆蔻年华,而又柔情脉脉,春愁恹恹,使人魂飞心醉,我见犹怜。下片写词人载酒寻芳,临别伤怀,后约无期的怅惘心情。前者重绘形,故我绮语;后者重抒情,颇具风韵。全词运用铺叙的手法,层次分明。
鸳鸯翡翠,小小思珍偶。眉黛敛秋波,尽湖南、山明水秀。娉娉嫋嫋,恰似十三余,春未透,花枝瘦,正是愁时候。寻花载酒,肯落谁人后。只恐远归来,绿成阴,青梅如豆。心期得处,每自不由人,长亭柳,君知否,千里犹回首?
上片首二句先写陈湘年少怀春的内心活动。鸳鸯、翡翠,皆偶禽。雄者为鸳,雌者为鸯。《说文》:“翡,赤羽雀也。翠,青羽雀也。”雄赤曰翡,雌青曰翠。
接下来两句,以远山秋波,比喻陈湘的眉清目秀。“山明水秀”与“眉黛”、“秋波”相应,言其眉如山之明,眼如水之秀。把美人的眼比作秋波,眉比作远山,是我国古代诗文中所习见的。王观《卜算子》的“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即为一范例。末五句,以春花的娇嫩鲜艳,比喻陈湘的年轻貌美。妙词人不着痕迹地点染了杜牧《赠别》的“娉娉嫋嫋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的诗句,含蓄而婉转地把陈湘的婀娜身段、锦绣年华勾勒了出来。又以“透”、“瘦”、“愁”三字分别写出陈湘的情窦初开、腰肢苗条和多愁善感。艳而不冶,媚而不妖,清丽纤巧,情韵兼胜,其构思之委婉曲折,低回往复,出人意表。
片前两句写结识陈湘,唯恐不早。一种急于谋面、一倾积愫的感情,溢于言表,不言倾慕,而爱恋之情自见。接下来两句,写词人对后约无期、犹恐美人已有所属的怅惘。妙他把杜牧《叹花》诗“自是寻春去太迟,不须惆怅怨芳时。狂风吹尽深红色,绿叶成阴子满枝”融化里面。词人这里遥想别易会难,聚少离多,待到他们重逢的那天,恐怕是花已成泥、叶已成阴、子已满枝了。意脉上承“娉娉嫋嫋,恰近十三馀”了。感情上低回婉转,一往情深,显得更加深沉、真挚。最后五句,表现自己的着恋之深,依慕之切。“心期”,指内心深处的期望。这里是申说人生实难,事与愿违,造物是那样地捉弄人,不让人把握自己的命运,实现自己的愿望。接着又以柳的飘拂依人,比喻自己的别情无极,依恋不已。虽千里之外,犹然频频回首,寻觅那折柳赠行者的倩影。
语淡而情深,意浓而韵远,非有这种实际生活的体验,是不能道出此中的委婉曲折的。妥溜又恰切,庄重又活泼,非功力深厚之妙笔,亦不能表达也。
边塞诗大都以词情慷慨、景物恢奇、充满报国的忠贞或低徊的乡思为特点。常建的这首《塞下曲》却独辟蹊径,弹出了不同寻常的异响。
这首诗既未炫耀武力,也不嗟叹时运,而是立足于民族和睦的高度,讴歌了化干戈为玉帛的和平友好的主题。中央朝廷与西域诸族的关系,历史上阴晴不定,时有弛张。作者却拈出了美好的一页加以热情的赞颂,让明媚的春风吹散弥漫一时的滚滚狼烟,赋予边塞诗一种全新的意境。
诗的头两句,是对西汉朝廷与乌孙民族友好交往的生动概括。“玉帛”,指朝觐时携带的礼品。《左传·哀公七年》有“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之谓。执玉帛上朝,是一种宾服和归顺的表示。“望”字用得笔重情深,乌孙使臣朝罢西归,而频频回望帝京长安,眷恋不忍离去,说明恩重义浃,相结很深。“不称王”点明乌孙归顺,边境安定。乌孙是活动在伊犁河谷一带的游牧民族,为西域诸国中的大邦。据《汉书》记载,武帝以来朝廷待乌孙甚厚,双方聘问不绝。武帝为了抚定西域,遏制匈奴,曾两次以宗女下嫁,订立和亲之盟。太初间(前104-前101),武帝立楚王刘戊的孙女刘解忧为公主,下嫁乌孙,生了四男二女,儿孙们相继立为国君,长女也嫁为龟兹王后。从此,乌孙与汉朝长期保持着和平友好的关系,成为千古佳话。常建首先以诗笔来讴歌这段历史,虽只寥寥数语,却能以少总多,用笔之妙,识见之精,实属难能可贵。
一、二句平述史实,为全诗铺垫。三、四句顺势腾骞,波涌云飞,形成高潮。“天涯”上承“归去”,乌孙朝罢西归,马足车轮,邈焉万里,这辽阔无垠的空间,便隐隐从此二字中见出。“静”字下得尤为有力。玉门关外的茫茫大漠,曾经是积骸成阵的兵争要冲,如今却享有和平宁静的生活。这是把今日的和平与昔时的战乱作明暗交织的两面关锁的写法,于无字处皆有深意,是诗中之眼。诗的结句雄健入神,情绪尤为昂扬。诗人用彩笔绘出一幅辉煌画卷:战争的阴霾消散净尽,日月的光华照彻寰宇。这种理想境界,体现了各族人民热爱和平、反对战争的崇高理想,是高响入云的和平与统一的颂歌。
“兵气”,犹言战象,用语字新意炼。不但扣定“销”字,直贯句末,且与“静处”挽合,将上文缴足。环环相扣,愈唱愈高,真有拿云的气概。沈德潜诩为“句亦吐光”,可谓当之无愧。
常建的诗作,大多成于开元、天宝年间。他在这首诗里如此称颂和亲政策与弭兵理想,当是有感于唐玄宗晚年开边黩武的乱政而发的,可说是一剂针砭时弊的对症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