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传记文,共不超过五百余字,却写出了孟德这个小人物的一生。通篇围绕着“奇”字而铺开,描绘出孟德一生的奇性、奇行和奇遇。全文用言简意赅的严谨叙述,将孟德一生描绘的真实而传神,寓教于事,授人以深刻的哲理。
本文主人公孟德,是驻在地方的禁军神勇部的一名逃兵。他的身分非常普通,但爱好却不平常。正由于这一原因,才有以下不一般的故事。从事打仗的武夫,却偏偏向往山林生活,这是难以统一的矛盾,而矛盾的冲突,自然导致事件的产生和发展。作者一开始点明孟德的身分,介绍他的特殊爱好,实际上也就将故事产生的矛盾冲突展示在人们眼前。仁宗嘉祐年间,轮到孟德所属的这支禁军去镇守秦州,这一带著名的大山很多,孟德带来了机会,这篇传记也就由此开端。
喜爱山林生活的人不在少数,但像孟德这样喜爱的却很少见:一是为此抛妻弃子,割断最难丢舍的骨肉之情;二是为此冒险逃离纪律森严的禁军,随时都有被捕处死的可能;三是进山后生存条件极差,“以其衣易一刀十饼”,刀用以护身,十块饼只能维持极短时间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将是难以解决的缺粮危险。没有非凡的决心过人的勇气以及随时都可能牺牲的心理准备,就不可能采取这样的行动;孟德能够这样做,正表现出他迥异于常人之处。作者通过以下两方面的事例,进一步描述孟德进山后所遇到的巨大困难和危险,突出地表现出孟德惊人的忍受能力,以及在面临危险时的无所畏惧的精神一是写进山后饼已食尽的情况下,饥饿使孟德只能以草根木实为食,但肠胃无法适应,又吐又泻,肚腹胀结,吃了生病,病好了再吃,最后终于养成了以草根木实为食的习惯,克服了山中无粮的威胁。
二是山中常常遇到猛兽的袭击,但都能安然无恙。孟德认为:猛兽一般能识别人的气性,在离人百步左右,先伏下来吼叫,用震撼山谷的声音吓唬;接着,奋力跳跃,张牙舞爪,做出一副吃人的姿态;最后,在离人十余步处坐坐走走,仔细观察人的反应。孟德不怕死,对猛兽的吼叫、跳扑等行动毫不在乎,猛兽也只好垂下耳朵悄悄离开。这样的情况试过多次,结果都一样。孟德进山数年,靠不怕苦、不怕死度过了重重困难,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危险,在山中生活下去。
这近乎传奇式的经历,组成了这篇传记文中最有光彩的部分特殊的爱好,特异的行动,特大的困难,突出了孟德这一人物形象的奇异色彩,展开了富有浪漫主义气息的情节,使整篇传记故事生动、曲折,给人留下难以忘记的深刻印象。传记的后一部分,叙述孟德由山中出来,到达商州,被巡逻的士兵发现,送到商州官府,由于知商州的宋孝孙识人,把他送回秦州安置;知秦州的张方平又帮助孟德脱出兵籍,成为自由生活的老百姓;对孟德的结局作一交代,同时更增强了这一传记人物的真实性。
就此文的体裁、内容来说,自应以叙写孟德的生平经历作为重点,但就作者的深层写作动机来说,传记最后的一段议论却是最着意的笔墨,也是作者的见识超卓之处。从一般人看孟德的所作所为,只感到孟德的奇特;而苏辙却从另一角度进行评议,在他看来,孟德最主要的不是奇特,而是“有道”。世上君子因为内心有个人的打算,所以必然有所思慕和追求,也自然有所畏惧和顾忌,虽然不一定在行动上表现出来,但在面部颜色上总会有所反映,别人就会从中想法来加以对付。
与此相反,孟德心中无所顾虑、无所畏惧,这是一种博大刚强之气它虽然自己感觉不到,但会自然地流露出来,使猛兽不敢伤害。苏轼看过这篇《孟德传》后,曾写了《书子由孟德传》后》一文,认为人在不知怪惧时自有一种无形的旺盛强大的气势,形成一股令猛虎不敢伤害的力量,这也就是苏辙所说的可以“列于天地”的“道”。
诗人通过动静交错,以动显静的写法描绘西湖一年四季,各个时节美景不同,游人络绎不绝的美景,下片诗人描绘了西湖黄昏的时刻倚栏向西天远眺,单间芳草斜阳,一片瑰丽;水远烟微,引人遐想远的画面跃然纸上。也表达做人最爱黄昏时刻的西湖。这首词如同一幅清丽活泼、空灵淡远的风景画,美不胜收,清新可爱,令人留连忘返。。
欧阳修特意游览西湖,于暮春败景,歌散人去之处发现了特殊的美感与韵味。 作为西湖的老熟客,作者就在该篇用审美的语言把西湖的好处给介绍出来。
该词上片是说,西湖的第一点好处,是在于“佳景无时”——一年四季风景皆佳,春景、夏景、秋景、冬景各有各的妙处;一天之中,无论晓景、午景、黄昏之景,也都各具特色。正因为如此,一年到头,一天到晚,都有车马载着游客翩翩而至。人们往往在花间饮酒,用醉眼观景,直至尽兴方归。
在下片中,作者则告诉人们,虽然西湖“佳景无时”,但好中选好,最妙的还是黄昏之景。闲倚栏杆向西天远眺,单间芳草斜阳,一片瑰丽;水远烟微,引人遐想;而最让人感到惬意的是,水边草地上,高洁潇洒的白鹭在自由自在地飞翔……该词末两句营造出了耐人寻味的意境。欧阳修晚年定居颍州,目的就是在这里度过他的桑榆晚景,他对西湖黄昏之景情有独钟,这是符合一个垂暮老人的心理常态的。
作者写西湖美景 ,动静交错,以动显静,意脉贯串,层次井然,显示出不凡的艺术功力。这首词通篇写景,景中寓情,反映的虽是个人生活感受和刹那间的意绪波动,但词境清隽疏澹,一扫宋初词坛上残余的“花间”习气。全词意境开阔,明丽晓畅,清新质朴,读来确有耳目一新之感。
这首词如同一幅清丽活泼、空灵淡远的风景画,美不胜收,清新可爱,令人留连忘返,从中足见欧公乃词坛写景高手。
沈德潜评此诗云:“意格俱好,在晚唐中可云轩鹤立鸡群矣。”(《唐诗别裁》)这里所说的“意”,是指诗的思想感情,全诗以乡愁为主题,曲折地表现了诗人的坎坷不遇,而不显得衰飒;所谓“格”,主要地是指谋篇布局方面的艺术技巧。这首诗在艺术上最突出的特色,可以说就是:情景分写。情与景,是抒情诗的主要内涵;情景交融,是许多优秀诗作的重要艺术手段。然而此诗用情景分写之法,却又是另外一番景象。
开头二句写诗人在黄昏日落之时,满怀惆怅地遥望乡关,首先跃入眼帘的是仰视所见的景物:“孤云与归鸟,千里片时间。”晚云孤飞于天际,归鸟投宿于林间,凭着它们有形和无形的羽翼,虽有千里之远也片时可达。诗以“千里”与“片时”作强烈比照,写出云、鸟的自由无碍和飞行之速;但是,这绝不是纯客观的景物描写,而是诗人“怅望”所见,而且这种景物又是触发诗人情思的契机和媒介:“念我何留滞,辞家久未还。”原来,诗人久客异地,他的乡关之思早已深深地郁积在胸中了。因此,颔联由外界景物的描绘自然地转入内心情感的直接抒发,不言惆怅而满纸生愁,不言归心似箭而实际上早已望穿秋水。
前面写情之后,颈联又变换笔墨写景,景物描写不但切合诗人眼前的情境,而且由近到远,层次分明。夕阳从近处的树梢往下沉落,它的余晖返照秋山,一片火红,像野火在远远的秋山上燃烧,渐渐地隐没在山的后面。“入”字写出夕照的逐渐暗淡,也表明了诗人伫望之久,忆念之殷。不仅如此,这种夕阳西下余晖返照之景,不但加重了诗人的乡愁,而且更深一层地触发了诗人内心深处感时伤逝的情绪。客中久滞,渐老岁华;日暮登临,益添愁思,徘徊水边,不敢临流照影,恐怕照见自己颜貌非复平昔而心惊。其实诗人何尝不知自己容颜渐老,其所以“临水不敢照”者,怕一见一生悲,又增怅闷耳。“临水不敢照,恐惊平昔颜!”尾联充溢着一种惆怅落寞的心绪,以此收束,留下了袅袅余音。
情景分写确是此诗谋篇布局上的一个特点。这种写法,对于这首诗来说,有特殊的艺术效果。细细玩味,可以发现此诗是颇见匠心的。全篇是写“落日怅望”之情,二句景二句情相间写来,诗情就被分成两步递进:先是落日前云去鸟飞的景象勾起乡“念”,继而是夕阳下山回光返照的情景唤起迟暮之“惊”,显示出情绪的发展、深化。若不管格律,诗句稍颠倒次序可作:“孤云与归鸟,千里片时间。微阳下乔木,远烧入秋山。念我何留滞,辞家久未还。临水不敢照,恐惊平昔颜。”如此前半景后半情,也是通常写法,但显得稍平,没有上述那种层层递进、曲达其意的好处。而“宿鸟归飞急”引起归心似箭,紧接“辞家久未还”云云,既很自然,而又有速(千里片时)与迟(久留滞)对比,所以是“起得超脱,接得浑劲”(见《瀛奎律髓》纪批)。如改成前半景后半情格局(如上述),则又失去这层好处。
炼字潜词形象传神,“孤云”“归鸟”“微阳”“秋山”营造了秋日傍晚的萧瑟与清冷,寄托着作者的伤感之情。“烧”字的使用,是静中有动;“远”字又写出了意境的空阔,增强了对孤寂之情的表现。
李重华《贞一斋诗说》指出:“诗有情有景,且以律诗浅言之,四句两联,必须情景互换,方不复沓。”他所说的“情景互换”,就是“情景分写”。当然,这种分写绝不是分割,而是彼此独立而又互相映衬,共同构成诗的永不凋敝的美。马戴这一首望乡之曲就是这样,它的乐音越过一千多年的历史长河遥遥传来,至今仍然能挑响读者心中的弦索。
“万里流沙道,西征过北门。”首联这两句写东楼的位置,是全诗关键所在。正因为西行去万里流沙道者必须经过此门,所以东楼这一普通建筑,才与历史、现实、战争、使节联系在一起。诗人登楼远视俯瞰,战士们从东楼出发踏上征途,路途遥远而艰辛,也反映了战争的艰苦。
“但添新战骨,不返旧征魂。”颔联这两句写战争、写过去。 “新战骨”说“但添”,“旧征魂”说“不返”,可见将士有去无回,而且即使死了也于事无补。此二句写得十分悲惨。多年的征战,使得无数将士献身沙场,横尸荒野,何曾见到他们魂返故园?而今战场又添新战骨,更叫人感到凄凉冷落。这两句烘托出战争的残酷至极,表明了诗人对出征在外的战士的担忧和对战争的不满和愤慨。
颈联承接首联仍然写楼,不同的是首联只写了东楼的位置,描绘的是远景,这两句却写到了东楼的本身,描绘的是近景。“楼角临风迥”,这句写“楼角”,高昂凌风,是多么的高寒;“城阴带水昏”,这句写“城阴”,城的阴面靠近渭水,低下阴森,一片昏暗,两者构成一幅对比强烈的画面,让人感觉战乱的凄惨。这两句描写在沧桑变幻城头依旧的背后,令人觉得这座东楼既是历史的见证,照应了颔联对战争的感慨,又是生死莫测的不幸之门,从而引起了尾联——使节出国和谈,但是战争的最终结果却是不能预料。
“传声看驿使,送节向河源。”尾联承接颈联,再写人事。前两句写的是历史上的战争,这两句写的是现实的使节;前两句虚摹,这两句实写。这几句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过去的将士多半是有去无回,而现在的使节频繁派出,对即将爆发的战争依旧没有遏制作用,不久以后仍将有大批将士如往日一样,去作战送死,表现了战争的无情。
这首诗是杜甫的后期作品,诗人按照从远到近的方位顺序,描绘了在秦州城东楼的所见所闻,表达了诗人对战争的忧虑,对将士的担忧之情。
此诗写了一位在天宝年间逃过兵役的老人,当时,宰臣“欲求恩幸立边功”,发动对南诏的战争,无数被强征去当兵的人冤死异乡,这位老人“偷将大石捶折臂”,才留得残命。这位命运悲惨的老人,却以欣喜口吻自庆侥幸,让人读来更觉得悲哀,同时也感受到诗人的目的不仅在记叙一桩往事,而是反映出战争带给广大人民的无穷苦难。
此诗可分为三段。第一段自首句至“兼问致折何因缘”,主要是描绘折臂翁的外观形象,并向第二段过渡。第二段是全诗的主体,自“翁云贯属新丰县”至“万人冢上哭呦呦”,长达三十四句。此段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来叙事,不仅使诗产生了真切自然之感,而且增强了诗叙事内容的可信程度。第三段自“老人言,君听取”至结束,诗人又直接出面,发表议论。
这位老人的籍贯属于原来的新丰县。他本是幸运的,因为他生逢圣明的朝代,在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的开元时期度过了美好的青少年时代;他不懂得旗枪弓箭为何物,而听惯了宫苑梨园中传出的歌舞管弦之声。可是好景不长,天宝时期,云南一带烽烟四起,朝廷大肆抽丁,在凄惨的哭泣声中,儿子告别母亲,丈夫告别了妻子。因为他们听说云南泸水一带,瘴气迷漫,更何况还要徒步渡过那热如沸汤的大河呢!据说前后奔赴战场者,没有一个能活着回来。这一年,他二十四岁。很不幸,征兵的名册上赫然列着他的名字。夜深人静,他偷偷地用石头将自己的手臂砸断。从此他变成了残废,但也由此逃脱了远征云南之苦。作为一个断臂的残废人,他是不幸的,因为六十年来,伤痛时肘折磨着他;但他从未后悔,因为他又是幸运的,他没有做云南万人冢上的望乡鬼,他毕竟还活着,虽然活得并不舒服。
作品最后一段“老人言,君听取”云云,旗帜鲜明地表白了自己的观点。开元时的贤相宋璟,为了防止边将为邀功而滥用武力,对于杀敌有功的天武军牙将郝灵佺并没有论功行赏,仅在次年授他为郎将,这样做防止了与少数民族的纠纷,保证了边境的安宁。而杨国忠之流为达到个人邀功固宠的卑鄙目的,不惜开边寻衅,视数十万人的性命为儿戏,驱赶他们到环境极为恶劣的边远地区去作战,造成千万个家庭的悲剧,也给国家和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作者把宋璟与杨国忠作了鲜明的对比,其褒贬倾向不言自明。他对宋璟的行为是赞赏的,他反对不义战争,希望各民族平等相待,和睦相处,显示出诗人的宽大胸襟和善良的愿望。
此诗在结构上很有特色,完全符合诗人《新乐府序》所谓“首章标其目,卒章显其志”的要求,有如常山之蛇,首尾照应。在表达作者的主观倾向时,仍不忘以新丰折臂翁的悲惨遭遇作为富有说服力的活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