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描写了初春的山景水色,表现游子淡淡的思乡之情。一句写水,初春气暖,冰融水流,河床空旷宽阔了,是横写。二句写山,青山苍翠,一片碧绿,是纵写。前两句诗描写“江旷”、“山长”之景,雄浑阔大,气象万千,为诗歌的展开提供了广阔的背景。后两句诗突出“他乡”二字,在天长地阔的春光中,诗人独自一人在异地他乡面对,此情此景类似杜甫“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旅夜书怀》)。三、四句进一步写远望,特意点出“他乡”,后边才有了驿道“长亭”以及柳和花。春天往往是家人思念外出之人的时节,也是游子思乡的最甚时节,何况又在早晨。诗写得含蓄美妙,情景交融。此诗与杜甫的另外一首诗相似:“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今春看又过,何日是归年?”(《绝句》)杜甫漂泊他乡,望着眼前迷人的春景,思乡之情越发强烈,不禁发出春将归去,而人无归期的感叹。同样的感慨也出现在王勃的诗中,不同的是王勃比较含蓄,他只是客观地、不动声色地描写春潮、青岫、花树、边亭,但身在他乡的羁客面对此景时的慨叹,表现十分明显。因此杜甫的感叹也是王勃诗中的潜台词。
这首小诗没有细致的动态描写,诗人只是纵目远望,以描写远景的方式描写春光。诗浑厚开阔的气势,充满着淡淡的乡愁。此诗作者表现手法高明,诗人野望,首先看见江湖,青岫,但这不是野望的最终目的,因而诗人就登高极目瞭望,望见的只有“花树映边亭”。诗人并没有直接提到思乡,只是描写了一望再望,可是思乡已从一望再望的字里行间里反映出来了。
这首《木兰花慢》以描绘清明的节日风光,侧面地再现了宋真宗、仁宗年间社会升平时期的繁胜场面。清明时节风和日暖,百花盛开,芳草芊绵,人们习惯到郊野去扫墓、踏青。这首词就以北宋江南清明郊游为再现对象,生动地描绘了旖旎春色和当时盛况,是一首典型的“承平气象,形容曲致”之作。
起首六句二十四字,兼写清明乍雨、群花烂漫,点出春日郊游的特定风物。起笔便异常简洁地点明了时令。紫桐即油桐树,三月初应信风而开紫白色花朵,因先花后叶,故繁茂满枝,最能标志郊野清明的到来。一个“拆”字,写尽桐花烂漫的风致。“先清明”,经过夜来或将晓的一阵疏雨,郊野显得特地晴明清新,点出“清明之明”。作者选择了“艳杏”和“缃桃”等富于艳丽色彩的景物,使用了“烧”和“绣”具有雕饰工巧的动词,以突出春意最浓时景色的鲜妍正画。不过,这首词的重点不于对动人春色的工笔描绘,所以自“倾城”句始,词进入游春活动的描述。作者善于从宏观来把握整体的游春场面,又能捕捉到一些典型的具象。“倾城,尽寻胜去”是对春游盛况作总的勾勒。人们带着早已准备好的熟食品,男骑宝马,女坐香车,到郊外去领略大自然的景色,充分享受春天的观乐。“雕鞍”代指马,“绀幰”即天青色的车幔,代指车。结两句,以万家之管弦新声大大地渲染了节日的气氛,词情向欢乐的高潮发展。词的上片,作者用浓墨重彩绘制出一幅生气盎然的清明踏青游乐图。
词的下片着重表现江南女子郊游的欢乐。柳永这位风流才子将注意力集中于艳冶妖娆、珠翠满头的市井妓女身上。这富于浪漫情调的春天郊野,她们的欢快与放浪,作者看来,为节日增添了浓郁的趣味和色彩,而事实上也正此。“盈盈”以女性的轻盈体态指代妇女,这里兼指众多的妇女。她们占芳寻胜,玩着传统的斗草游戏。踏青中最活跃的还是那些歌妓舞女们。她们艳冶出众,尽情地享受着春的欢乐和春的赐与。作者以“向路旁往往,遗簪堕珥,珠翠纵横”,衬出当日游人之众,排场之盛,同时也暗示这些游乐人群的主体是豪贵之家。这是全词欢乐情景的高潮。而作者对春之美好和生之欢乐的体验也抒发到了极致。继而词笔变化,作者继以肯定的语气,设想欢乐的人们,佳丽之地饮尽樽里的美酒,陶然大醉,有正玉山之倾倒。“罍”为古代酒器,即大酒樽。词的结尾“拚却明朝永日,画堂一枕春醒。”一句意思是,这些欢乐的人定是拚着明日醉卧画堂,今朝则非尽醉不休。不能把这一句简单用“醉生梦死”去界定,实际上,柳永这里讴歌的是古代女子这难得的自由机会和场合中所迸发的生命的快乐。
这首《木兰花慢》充分体现了柳词善予铺叙的表现特征。作者依赖调式变化、句式参差,造成了一种急促的节奏和繁密的语势;同时又通过特色景物的点染,大量细节的描写和场面的铺陈,将描写对象加以铺张渲染,为全词带来一种繁复之美。这是两宋时期广为传唱的“欢乐颂”和“春之歌”,体现了柳永创作风格的多样性。
这是一支悲愤的悼歌。岳飞的惨死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悲剧。岳飞虽然冤死,但他的英名却永远留在历代人民的心中。宋宁宗嘉泰四年(1204年),追封岳飞为鄂王,旷世冤案得以昭雪,离岳飞被害已62年。岳墓建在风景秀丽的西湖岸边,岳飞虽封王建墓,但由于连年战乱,陵园荒芜,景象凄凉。这首诗以反映这样的现实入笔。
首联以离离墓草渲染岳墓秋日的荒凉,冷硬屹立的石兽,更增添了几分悲思。接下来用南北君民作对比,谴责南宋当局苟安享乐、不思北进,同情中原父老忍受煎熬,遥望南师。颈联哀叹有望承担中兴重任的英雄岳飞悲惨死去,使天下南北中分以至南宋最终被蒙古人灭亡。作者在尾联悲痛地吟道:“莫向西湖歌此曲,水光山色不胜悲。”满含湖光依旧,河山易主的深沉的感慨。
作者以赵宋后裔的身份为冤死于赵宋王朝的岳飞,由衷地唱出这支哀痛伤惋的悼歌,分外感人。
这首诗完全不用一般人所熟习的诗的修辞。除了押韵和五言句这两个诗的特征之外,可以说全是散文的表现法。因此,讲这首诗一点也不费力,思想段落仍是四句一绝,我们现在把它译成散文:第一绝说:从去年开始落一个牙齿,今年又落了一个,不久便连续落了六七个,看来落势还不会停止。牙与齿虽然有一点区别,但这里是互文同义。第二绝和第三绝说:“留存着的牙齿都在动摇了,看来总要到落尽才完结,想当初落下第一个牙齿时,只觉得口中有了缺缝,怪羞人的。及至后来又落下两三个,才耽忧年寿衰老,恐怕快死了。因此,每一颗牙齿将落的时候,常觉得中心懔懔。第四绝描写将落的牙齿。歪斜颠倒,既妨碍咬嚼,又不敢用水漱口,可是它终究还是舍弃我而落下了。这时我的情绪好比崩塌了一座山似的。“叉牙”是个连绵词,歪斜旁出之意,是状词,不是名词。第五绝和第六绝叙述习惯于落齿的心理状态。近来已经对于落掉牙齿习熟了,落一个,也不过和上一个差不多,现在还留馀二十多个,也有了思想准备,知道它们会得一个一个地落掉。如果经常是每年落一个,那么还可以支持二十年。如果一下子全部落光,那么,和慢慢地落光也是一样。第七绝说:有人说,牙齿在掉了,看来生命也靠不住了。我说:人生总有一个尽头,寿长寿短,同样得死。第八绝说:有人说:牙齿落空了,左右的人看了也会吃惊。我说:庄子有山木和鸣雁的比喻,山木因不中用,故得尽其天年;雁因为能鸣,故得免于被杀,可知有才与无才,各有好处。我的牙齿落光了,说不定也是喜事。第九绝说:落了牙齿,说话多误,那么就经常缄默也好。没有牙齿,不能咬嚼,那么就专吃软的东西,也同样味美。最后两句是结束:因为歌咏落齿,就写成了这首诗,常常用它来给老妻和孩子们读读,让他们惊笑。
全诗只用了一个《庄子·山木篇》里的典故,此外没有必须注释才能懂的辞句,我们演译为散文,宛然是一篇很有趣味的小品文。牙齿一颗一颗地落掉,是每一个渐入老年的人都会遇到的事。作者就利用这一件平常的事,描写他每一个阶段的思想情绪。从紧张到旷达,从忧衰惧死到乐天知命,整个过程,反映了作者对人生的态度,是从执着到自然,基本上还是老庄思想。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体会,也可以说,作者不因落齿而消沉,对人生的态度,仍然是积极的。
这样的题材;这样的表现方法,在初、盛唐诗中,确是不曾有过。因此,韩愈的诗和文,在同时代人的心目中,都被认为是一种怪诞的文学。他的门人李汉在《昌黎先生集》的序文中说:“时人始而惊,中而笑且排。”这是记录了当时人对韩愈的态度:始而惊讶,继而讥笑,最后便大施攻击。但韩愈并不动摇,他坚守他的原则:第一,不用陈辞滥调。第二,有独创的风格。他说:“若然与世浮沉,不自树立,虽不为当时所怪,亦必无后世之传也。”这是说:如果跟着一般人的路走,而没有独创的风格,在当时虽然不被人排斥为怪,可是也必不能流传到后世。从此也可以了解,韩愈自己很清楚地知道他的文艺创作,不是迎合当世,而是有意于影响后世的。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他的创作是为将来的。
韩愈所倡导的古文运动,是在复古的口号下实现革新的目的,所以他的第一个原则是“师古”,要向古圣贤人学习。他说:要学习古人的意,而不是学习古人的文辞。“师其意,不师其辞。”就是“务去陈言”和“能自树立”。他的散文,以“司马相如、太史公、刘向、扬雄”为师,就是学习他们的创作方法。同样,他的一部分诗,虽然当时人以为怪,其实也还是远远地继承了汉魏五古诗的传统,或者还可以迟到陶渊明。从陶渊明以后,这种素朴的说理诗几乎绝迹了三四百年,人们早已忘记了古诗的传统,因而见到韩愈这一类诗,就斥为怪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