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写诗人与苏辙之间的感情。前四句,重在托付家人,希望得到苏辙的照料。后四句则言兄弟之情。
诗人对于生死之事本来不太执著,无论是何处的青山都可以作为埋葬我的地方,但是,当自己故去之后,恐怕每逢夜雨秋灯之时,孤身一人的弟弟都将会苦苦地思念死去的兄长。
“夜雨”是指苏轼兄弟二人少年读书时,曾读到唐人韦应物的诗句“宁知风雪夜,复此对床眠”,二人深受感动,遂彼此相约入仕后当尽早退隐以享受闲居之乐。
苏轼现在处在生死未卜之际,想起此诗,不禁黯然伤怀。他只能寄希望于来世再实现这种约定:“与君世世为兄弟,再结来生未了因。”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君王的光辉如春光润泽万物,而我因为愚昧不明事理而犯下过错。
还没过完一生就要先偿还前债,自知必死,可是一家十口,还是要连累弟弟去照顾。
人死之后,随便找一个青山就可以埋葬尸骨,但是留下弟弟一人,在每次夜雨之时,黯然神伤。
只能寄希望于来世,二人继续做一对好兄弟。
注释
狱中寄子由二首:另一作予以事系御史台狱,狱吏稍见侵,自度不能堪,死狱中,不得一别子由,故作二诗授狱卒梁成,以遗子由。子由:即苏轼的弟弟苏辙,字子由。
愚暗:愚昧而不明事理。
偿债:偿还前世之夙债。
是处:处处。
未了因:佛教用语,没有了结的因缘。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汉族,眉州眉山(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画家,历史治水名人。苏轼是北宋中期文坛领袖,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文纵横恣肆;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善书,“宋四家”之一;擅长文人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与韩愈、柳宗元和欧阳修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潇湘竹石图卷》《古木怪石图卷》等。 ▶ 3359篇诗文
唐代东北边塞营州,原野丛林,水草丰盛,各族杂居,牧猎为生,习尚崇武,风俗犷放。高适这首绝句有似风情速写,富有边塞生活情趣。
从中原的文化观念看,穿着毛茸茸的狐皮袍子在城镇附近的原野上打猎,似乎简直是粗野的儿戏,而在营州,这些却是日常生活,反映了地方风尚。生活在这里的汉、胡各族少年,自幼熏陶于牧猎骑射之风,养就了好酒豪饮的习惯,练成了驭马驰骋的本领。即使是边塞城镇的少年,也浸沉于这样的习尚,培育了这样的性情,不禁要在城镇附近就犷放地打起猎来。诗人正是抓住了这似属儿戏的城下打猎活动的特殊现象,看到了边塞少年神往原野的天真可爱的心灵,粗犷豪放的性情,勇敢崇武的精神,感到新鲜,令人兴奋,十分欣赏。诗中少年形象生动鲜明。“狐裘蒙茸”,见其可爱之态:“千钟不醉”,见其豪放之性:“十岁骑马”,见其勇悍之状。这一切又都展示了典型的边塞生活。
这首绝句的艺术特点是构思上即兴寄情,直抒胸臆;表现上白描直抒,笔墨粗放。诗人仿佛一下子就被那城下少年打猎活动吸引住,好像出口成章地赞扬他们生龙活虎的行为和性格,一气呵成,不假思索。它的细节描写如实而有夸张,少年性格典型而有特点。诗人善于抓住生活现象的本质和特征,并能准确而简炼地表现出来,洋溢着生活气息和浓郁的边塞情调。在唐人边塞诗中,这样热情赞美各族人民生活习尚的作品,实在不多,因而这首绝句显得可贵。
咏雁的诗通常借秋雁南飞的形象,抒发在北方的游子对南方家乡的怀念,以及对北方艰苦环境的厌倦。这首诗却相反,塞北虽苦,但终究是故土。这首诗构思别具一格,主题更上一层楼。
诗歌首句从春到衡阳切入,语气中充满欢欣。诗人一开章就说“春风一夜到衡阳”,仿佛“一夜”之间就可以完成从冬到春的岁序交替。乍看起来,好像有悖于常理,仔细一琢磨,这洋溢着人们对暖风乍至、大地春回的轻松喜悦之情,也从侧面反映了雁儿正久久地等待着春天的到来,因而对此特别敏感,暖风初至,便喜不自胜。
第二句“楚水燕山万里长”,在春暖花开的季节,大雁并不是因此赢得舒缓喘息的时机,而是产生急切离开的归念,忖量着“楚水燕山”的漫漫征程,准备立刻从楚水之畔飞回燕山之旁。这一层跳跃,写出大雁归心的急切,可说是“闻风而动”,绝无犹豫。“楚”,当然是指大雁生活的南方;“燕”,却是寒冷的北国,山水互文见义,正说明从南到北,这中间,要经历千山万水。“万里长”显示了大雁征程的遥远。而此时的江南,春色佳丽,正好流连。对此,人们心头困惑自然转化为对大雁的质疑,不但诗人要“怪”,连读者也要“怪”。
后两句当然是大雁的回答“莫怪春来便归去,江南虽好是他乡。”诗人用托物咏怀的手法,借春雁的口吻表达强烈的思乡情感,当然是可以理解的;可是王恭是福建闽侯县人,江南本来就是他的故乡,他却说“江南虽好是他乡”,由此看来,诗中的“楚水”、“江南”并非确指某个地域或方位,只不过是一种借代性的语句,指的是享受荣华富贵的朝堂。因而本诗的主题不是表现对故乡的执着的爱,而是表现了诗人想辞官归隐、遁迹林泉,寻找自己精神憩息的家园,也表现了诗人不愿为官,愿过渔樵隐逸生活的意趣。
本诗独特之处,在于它的取向不同,不写秋雁南归,寄托羁宦北方的士大夫对南方乡土的思念,而是写春雁,在春风吹到衡阳时,不计从“楚水”到“燕山”的“万里”之遥、程途之苦,坚决要回艰苦的北方去。诗旨不在于区别南北地域,而重在表现不留恋温柔富贵的官场,甘愿终老田园过吟啸自得的清高日子。
诗歌四句的结构,从弃优就劣这一违背常情的举动,引出疑问,而后归结到全诗的中心,有助于将主题表现得更鲜明,艺术手法上从反常突出正常,在引起惊诧后再以拟人的口吻亮底,加强了艺术效果。
此诗是一首描写初夏池塘美丽景色的、清新的小诗。一切都是那样的细,那样的柔,那样的富有情意。宛如一幅花草虫鸟彩墨画。画面之中,池、泉、流、荷和蜻蜓,落笔都小,却玲珑剔透,生机盎然。
第一句,紧扣题目写小池的源泉,一股涓涓细流的泉水。泉水从洞口流出,没有一丝声响,当然是小之又小的。流出的泉水形成一股细流,更是小而又小了。这本来很寻常,然而作者却凭空加一“惜”字,说好像泉眼很爱惜这股细流,吝啬地舍不得多流一点儿。于是这句诗就立刻飞动起来,变得有情有趣,富有人性。
第二句,写树阴在晴朗柔和的风光里,遮住水面。这也是极平常之事,可诗人加一“爱”字,似乎用她的阴凉盖住小池,以免水分蒸发而干涸,这样就化无情为有情了。而且,诗舍形取影,重点表现水面上的柔枝婆娑弄影,十分空灵。
三、四句写池中一株小荷以及荷上的蜻蜓。小荷刚把她的含苞待放的嫩尖露出水面,显露出勃勃生机,可在这尖尖嫩角上却早有一只小小蜻蜓立在上面,它似乎要捷足先登,领略初夏风光。小荷与蜻蜓,一个“才露”,一个“早有”,以新奇的眼光看待身边的一切,捕捉那稍纵即逝的景物。
诗题“小池”全篇都在“小”字上做文章。诗词需有不同的题材与刚才,有的重大题材,须写出壮阔的境界、恢宏的气势;有的题材甚小,仅是生活中一个细节,但却能写出幽情逸趣。且此诗写的犹如一幅画,画面层次丰富:太阳、树木、小荷、小池,色彩艳丽,还有明亮的阳光、深绿的树荫、翠绿的小荷、鲜活的蜻蜓,清亮的泉水。画面充满动感:飞舞的蜻蜓、影绰的池水,充满了诗情画意。
这是一首送别诗,是晏殊送当时的工部侍郎凌策返乡。
首联“日南藩郡古宣城,碧落神仙拥使旌”,介绍古宣城是块圣地。碧霞满空,神仙都要摇动旌旗,在那里聚集。历史上的宣城 “易置不常,统治称重”宣城地灵人杰,便有凌侍郎这样的人才。
颌联“津吏戒船东下稳,县拥负弩昼归荣”,写凌策任广南西路转运使时,受命重新筹划从岭南运输香药至京师,凌策请求先由陆路运到南安,然后向北改为水运,只用士兵八百人,比过去节省下大量人力和大笔运费。由此,“卢之翰任广州无廉称,以策有干名,命代之,赐金紫。”凌策任英州知州期间,其时广、英路从吉河到板步二百里,每年盛夏瘴气四起,来往过客十死八九。凌策请求从大源洞开山修路,缩短了行程,方便了运输行旅。“由此,“代还,知青州。东封,以供亿之勤,超拜都官郎中,入判三司三勾院,出知扬州。”凌策押船营运、开山修路获得如此的成功与殊荣。
颈联“江山谢守高吟地,风月朱公故里情”,写凌策的家乡宣城原是谢朓、朱公的所住地。谢朓曾在宣城任太守,在府治之北陵阳峰上建室,取名“高斋”,吟出“空为大国忧,纷诡惊非一。安得扫蓬径,销吾愁与疾”等诗句,故有“谢守高吟地”之说。朱公即范蠡,春秋末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实业家。他出身贫贱,但博学多才,与楚宛令文种相识,辅佐越国勾践灭吴国,功成名就之后激流勇退,化名姓为鸱夷子皮,变官服为一袭白衣与西施西出姑苏,泛一叶扁舟于五湖之中。因古宣城 “禹贡扬州之域,”故有“朱公故里”之称。
尾联“曾预汉庭三独坐,府中谁敢伴飞觥”,赞扬凌策的功绩,一般人是不能比拟的。诗人不是从正面来写,而是用“三独坐”典,显示凌策身份的高贵及功劳之大。诗人说,如果人们要坐着喝酒的话,像凌策的大人,谁还敢与他并起并坐,传杯把盏,从侧面颂扬凌策的功劳。
晏殊诗词有其思想上与艺术上的独特追求。他希望以歌颂太平为出发点,艺术上又追求“气象”,同时也讲求词的可歌性。在宋朝的所有宰相中,晏殊也许算是活得最明白的一个。歌颂太平正是其诗词创作趋于一途的共同表现,这也是由晏殊所处的环境、地位决定的。他不少作品直接写酒增加宴席上的欢乐气氛。如《奉和圣制上元夜》、《浣溪沙》等。这首诗借写酒来歌颂凌侍郎及他的家乡,但在一定程度上向“温柔敦厚”靠拢,无凄厉之音,得中和之美,珠圆玉润,其中感情如陈年甘醴,看似平淡,品之味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