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首先陈述了虞虢之间的紧密关系,然后揭露出晋侯残酷无情的本质,最后提醒虞国公国家存亡在于德行,而不在与神灵。文章批判了迷信宗族关系和神权至上的迂腐,反映了当时的民本思想。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开头只用“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一句点明事件的起因及背景,接着便通过人物对话来揭示主题。语言简洁有力,多用比喻句和反问句。如用“辅车相依,唇亡齿寒”比喻虞虢的利害关系,十分贴切、生动,很有说服力。
晋献公吞并虢国和虞国的成功,要归功于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面以本国宝物作诱饵,诱敌手上钩;一方面六亲不认,不顾同宗亲情,唯利是图。于是,不惜以阴谋诡计骗取虞国信任,将两国逐个吞食。俗话说,“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晋献公实实在在地照这样去做了,并且得到了回报,实际上什么都没有损失。但是,攻城略地的成功,却以不顾礼义廉耻为代价,得到了实际利益和好处,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义。对于重视民心和道义的人来说,这样做是得不偿失;对于寡廉鲜耻的人来说,失去的无所谓,得到的才是实在的。人们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决定取舍的。
如此说来,对于寡廉鲜耻、心狠手毒之徒不应当以仁义道德之心去对待,最好是以强硬的态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虞国的灭亡,就灭在太相信同宗亲情,对不义之徒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对方跟自己是一类人,以一种近乎于农夫的心肠,去对待凶狠的毒蛇。如果说这也是一场悲剧的话,那么则是由自己推波助澜、助纣为虐而导致的。如果灭亡的结果是自己一时糊涂、认识不清,被披着羊皮的狼蒙蔽了,尚还可以寄予一点同情,然而有贤臣坦诚相谏,苦口婆心地开导,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执迷不悟,固执己见,则可以说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点同情。
曾经是作威作福的国君,一朝变成随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隶,这种天上、地下的巨变,不能不使人感叹。这也应了那句老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历史是不应当忘记的,读史可以使人明鉴,使人清醒。即使弱小而无法与强暴抗衡,那么弱小者之间的彼此照应、鼓励。安慰、同病相怜、支持,也可以让人在风雨之中同舟共济,患难与共,正所谓唇齿相依,唇亡齿寒。这些从惨痛的历史中总结出来的教训,完全可以说是千古不易的。就连平民百姓都懂得,听人劝得一半。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无法奋起抗争,最起码是可以想法避开的。既不听劝,又不抗争,的确算是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
这首诗写祭天典礼结束后,成袋的马奶子酒洒在无边的平野上,一阵阵风从沙漠上吹来,拂过草原,带来一股浓郁的酒香。祭天后的赛会开始,赛马场上,成群的白马,犹如一片白云,向西北方移去。活动结束,皇帝颁下赏赐,一匹匹紫色骆驼,负盛满酒的银色酒瓮,走向各部落王公贵族的帐篷。
全诗由一个个画面组成,从祭天写到赛会,又写到活动结束,每个过程都抓住最精彩的部分。祭天则写风带酒香,赛会则写赛马,比赛结束则写颁赐。余下情景,都让读者自己去想像。诗又充分注意着色:黄沙青草、白马、蓝天、紫驼、银瓮,和谐地搭配在一起;而节日的五彩旌旗,绚丽服饰,豪华帐篷等又隐在诗外,使读者自然能感受到。短短四句,包蕴着十分丰富的诱惑力,一下子把读者吸引到那新奇热闹的场景中去,深深地陶醉在诗境中。
此诗主题为怀旧与惜别,诗中描述诗人与表兄夜晚一起畅聊往事,回忆旧时场景,抒发诗人的亲故久别,老大重逢的感慨之情。全诗技巧浑熟,风格平易近人,语言亲切有味,感情真实动人,堪称“情文兼至”的佳作。
诗人首先由深夜酒醒落笔。“夜合花开香满庭,夜深微雨醉初醒”。久别重逢,又是中表至亲,自不免开怀畅饮,一醉方休。等到深宵酒醒的时候,微雨萧疏,花气袭人,显得格外宁静。白天初见时由于诸多烦扰,未及细述衷曲,现在夜深人静,正好翦烛西窗,畅聊往事。
中间二联即话旧。离别久远,年头长,经历多,千头万绪。那纷乱的年代,写一封告嘱亲友珍重的书信也往往寄不到,彼此消息不通,该说的事情太多了。但是真要说起来,那一件件一桩桩都够凄凉的,教人听不下去,可说的事却又太少了。就说熟人吧。当年离别时的孩子,如今都已长大成人,聊可欣慰。但是从前的亲戚朋友却大半去世,健在者不多,令人情伤。这四句,乍一读似乎是话旧只开了头;稍咀嚼,确乎道尽种种往事。亲故重逢的欣喜,人生遭遇的甘苦,都在其中,也在不言中。它提到的,都是常人熟悉的;它不说的,也都是容易想到的。诚如近人俞陛云所说:“以其一片天真,最易感动。中年以上者,人人意中所有也。”(《诗境浅说》)正因为写得真切,所以读来亲切,容易同感共鸣,也就无庸赘辞。
末联归结到话别,其实也是话旧。聚散匆匆,人生无定,今夕相聚,明朝又将分手。“明朝又是孤舟别,愁见河桥酒幔青”两句,是想象明朝分别的情景。“又是孤舟别”,一个“又”字,表达了诗人对动荡生活的厌倦。今日相晤,亲情无极,明朝一别,孤舟飘零,想到此,真令人惆怅万分。想起那黄河边,桥头下,亲友搭起饯饮的青色幔亭,又要见到当年离别的一幕,真叫人犯愁。最令人难受的怕是明朝河桥边的送别宴了。“那将来的酒共食,尝着似土和泥”(王实甫《西厢记》第四本第三折)。相逢重别的新愁,其实是勾起往事的旧愁;明朝饯别的苦酒,怎比今晚欢聚的快酒;所以送别不如不送,是谓“愁见”,这两字将诗人惜别之意尽情托出。这两句结束了话旧,也等于在告别,有不尽惜别之情,有人生坎坷的感慨。
诗从“酒初醒”起,到“酒幔青”结,在重逢和再别之间,在欢饮和苦酒之间,这一夜的话旧,也是清醒地回顾他们的人生经历。
这首诗的特点是亲切自然。诗中语言朴素,真如对床夜语,闲话家常,朴素中自有一番真趣。司空图《诗品》论“自然”一格时说:“俯拾即是,不取诸邻。”又说:“真与不夺,强得易贫。”其意大抵谓一依自然,无须离饰。如出自纯情自然,固有不夺之美,若感情单薄而欲假修饰以成章,纵使雕绘满目,终如剪彩为花,而生气皆绝。诗中“夜合花开香满庭”句,浅而不浮,艳而不俗,无待修饰而韵味天成。夜合花开,紧扣诗题“夏夜”,结构浑然。花香满庭,透入帘幕。人未出户,已知香气的浓郁程度。“去日儿童皆长大,昔年亲友半凋零”两句,信手拈来,自然妙对,绝不露斧凿痕迹。前人说,“自然则当然而然,不知其所以然而然。”叔向此诗,大约可以当之。
这首诗本为送李判官入京,却先从自己从长安入安西着笔。“一身从远使,万里向安西。”说自己在天宝八年(749年)受高仙芝之聘,不远万里,从长安来到安西。安西,在唐代是一个十分遥远、荒凉的所在,不少人视为畏途,而诗人为实现一身报国志心甘情愿地前往这个遥远荒凉的地方。 在“一身”与“万里”的悬殊中,表现出作者惊人而又超人的胆魄和勇气;同时,“一身”也包含离别家乡亲人之意,为下文写乡愁埋下伏笔。“从”、“向”二字的连用,又表现出作者一往无前、义无反顾的气概。两句起得十分有力,着墨不多,但却内涵丰富而又形象鲜明,为下面具体描写安西情形作了自然的导引。中间两联,是全诗的重点,作者着重写了来安西途中的所见所感。颔联“汉月垂乡泪,胡沙费马蹄”,写星夜兼程赶路的情形。在长安与家人见惯了的一轮明月,此时却独挂在沙漠上,显得有几分愁惨,仿佛在对人垂泪一样。这里不说自己因对月思乡而垂泪,却反说明月对己垂泪。而自己的思乡之念,已形象地见于言外。这也是将明月拟人化,赋予无生命的月亮以活泼的人格,给在沙漠上行进的孤身一人作陪衬,使得天上地下的景物融成一片,遥相对应,别有情致。在夜中行进,松软的沙子使坐骑格外吃力,“费马蹄”三字,既指对马蹄的磨损,更有沙软难行之意,足见行进的艰难,但作者仍然奋进不息。接着,颔联一方面承接颈联,继续写行进,同时又一转,从夜间过渡到白天:“寻河愁地尽,过碛觉天低。”这一联景象十分逼真、壮阔。上句用张骞出使西域寻找黄河源头的典故,意喻简直要走到天地的尽头;通过沙漠时,觉得天也格外低矮了。这里面,既有对旅途艰辛的描写,但更多的却是从一个刚从内地来到西北边陲的人的眼中,以惊愕的神情,来描写那未曾见过的新奇而壮阔无比的景象,其中饱和着作者对新鲜生活的追求和对边疆的热爱,充满着由衷的激情。
通过这样的层层转接,对万里西行的铺叙、描写,最后终于写到了给李判官送行,“送子军中饮,家书醉里题。”这最后的送行绝没有悲切之语,而是在军帐中与李判官痛饮,使临行前的聚会,充满着振奋人心的豪壮气概。诗人也没有写旅途珍重之语,因为此诗前三联已经叙述了自己西行时的种种情形,而李判官的东归,也是顺着这一条路线,在上面的描写中已经暗含旅途艰难、须多保重之意,这里无须再作赘语了。诗人此时更多的想到了自己远在长安的家人。他万里西行之后,那久已蕴蓄于心的深切乡思,此时一经李判官返京的触发,如火山喷发一样不可遏止,于是就趁痛饮酒酣之时,在军帐中作书,将心中的万语千言写出,托李判官带回长安家中。“家书醉里题”,一方面表现出诗人在醉中仍然没有忘记家乡和亲人,足见乡思之切、之深;另一方面也极为形象地表现了作者在醺然中挥毫疾书、下笔不能自休的情景。一股豪气充满军帐,融注在全诗的字句中,给读者以深刻的感受。
全诗气魄沉雄,在远行的豪情中有思乡的清泪,在艰辛的磨难中又表现出勇猛奋进的精神。且都是通过对安西的新奇而特有景物的描写,曲折表现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