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刘熙载《艺概》指斥周邦彦词“周旨荡”,20世纪八九十年代报纸杂志亦不乏贬斥之词。其实,《清真集》编入“春景”类,描写闺情之作的词,情感真挚、内容丰富,委婉含蓄、别开生面,这首小令就是其中一首。
眉共春山争秀,可怜长皱——首先描写女子的外貌。以“春山”喻眉毛,以个别代整体,写人之美,五代冯延巳即有“低语前吹频转面,双眉钦恨春山远”。美成用“争秀”二字,有意同“春山”比秀,比“春山”更秀。“争”字意味深长,以动写静,更见生动。因为词人善于点化,化腐旧为新鲜,远比“淡淡春山”、“淡扫蛾眉”、“春山八字”、“眉蹙春山”具有新意。
“可怜长皱”充满词人的主观情感。“春山”喻眉颇具清俊之气。上句写外貌,下句表现内心愁怨。只描摹秀眉之美,让人想象其容貌之俊。层层翻出新意。
莫将清泪滴花枝,恐花也,如人瘦——承上,以花喻人的容貌,写哀怨情况。“清泪滴花枝”形容女子因伤心而落泪,呈现出一个美的画面,虽非首创,确也奇异。唐·白乐天《长恨歌》用“玉容寂莫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描写杨妃伤心掉泪;冯延巳《归自谣》用“愁眉敛,泪珠滴破胭脂脸”,亦系客观描写,而周词运用翻进一层的手法。用花瘦比人瘦,古人诗词也用过,宋·黄庭坚《蓦山溪》‘‘春风透,花枝瘦,正是愁时候”写伎女陈湘,也是客观描写,没有写出诗人内心之感受。而周词活用前人词句,不重复前人意思,另辟新境:似乎少女娇嫩的脸上,连几滴眼泪都禁受不得,会“滴破胭脂脸”。着眼于花,花人合一,用笔深婉。同宋-李清照的“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有异曲同工之妙。流露出词人无限的怜惜之情,渗透着词人无尽的关切之感。推陈出新,别出心裁,曲折顿挫,摇曳生姿。将那委婉的情致、深厚的意韵,有层次地有深意地不断传出,故有“词家神品”(王又华《古今词论》)之赞誉。
上片主要写外貌,下片着力写内心。
清润玉箫闲久,知音稀有——“清润”句承上,从侧面烘托女子的低沉情绪、满腹愁思。写其愁恨,先写“玉箫”,是象征,作陪衬。人物的风姿、孤寂从“知音稀有”中显露无遗。“知音稀有”是全词之主旨,也是愁恨的原因。既说明其才艺出众,又点出其歌伎身份。昭君出塞,尚有琵琶以寄幽怨,词中女子连托玉箫以寄相思的心情都没有了,深化了“知音稀有”的程度。
欲知日日倚栏愁,但问取、亭前柳——“欲知”、“但问”与上片“可怜”、“莫将”前后照应,连属成句,巧设问答,运用相同的笔法,既像是女子自我内心的剖白,“顾影自怜”,又像是词人对女子的深切怜悯与体贴人微。“日日倚栏”、“亭前柳”,会使人不禁想起唐·王昌龄的《闺怨》诗:“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古代有折柳送别的习俗,所以见柳就会引发离愁,触动闺情。词中女子日日倚栏凝望,离愁别恨,日积月累,积久弥多,足见闺怨之深。杨柳是愁怨的见证,“愁”而但问“亭前柳”。最后轻点一笔,一切都得到解释,全词也一气贯通了。据清·叶申芗《本事词》卷上(天籁轩刊本)云:“周美成精于音律,每制新调,教坊竞相传唱,游汴尝主李师师家,为赋《洛阳春》云……李尝欲委身而未能也。”“欲知……但”,虚词的使用,显示出一种跌宕生姿的态势,回荡着愁恨的旋律。点出“日日愁”,同上片“可怜长皱”上下呼应,又“问取亭前柳”同“莫将清泪滴花枝”前后照应,进一步渲染。向亭前柳“问取”,暗示因离别而伤感而愁怨,含蕴深沉。
一曲小令,化用前人诸多诗词名句,自成佳制,别创新意。诚如《乐府指迷》所云:“下字运意,皆有法度,往往自唐诸贤诗句中来,而不用经史中生硬字面,此所以为冠绝也。”沈义父所说值得仔细体味。宋·张耒《秋蕊香》‘‘别离滋味浓于酒,著人瘦。此情不及东墙柳,春色年年依旧”,可以作为这首词的注脚。
“闺情”这个题目,是宋词中常见的。但周邦彦词写得新颖别致,不同凡响。闺情词自必以描写闺中女子为主,此篇不同凡响,就在于在同类题材中,篇幅短小而内容丰富,无称艳的辞藻,无刻意的雕饰,以清新自然的语言、含蓄委婉的笔致、清淡雅致的风格,给人以轻松率意之感。
这首词以“知音稀有”为主题。在中国古典诗词中,知音之叹是传统的题材。从上古“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楚辞·九歌·少司命》)、“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古诗十九首》之五《西北有高楼》),到中古“斯人不重见,将老失知音”(唐·杜甫《哭李常侍峄》),“知音谙吕”,“知音识曲”。自先秦、汉魏,乃至唐宋,“知音”一词时见出现。就是周邦彦《清真集》中,也时有知音之叹,如《意难忘》‘‘知音见说无双,解移宫换羽,未怕周郎”。至于(玉楼春》所谓“玉琴虚下伤心泪,只有文君知曲意”,乃是词人感伤官场难逢知己而向青楼混迹之悲;《风流子·新绿小池塘》、《少年游·并刀如水》中的女子,以及这首词中的女子,都是写歌伎知音之叹,同时也寄寓了词人个人的知音之感。
讽刺属于喜剧的范畴,用鲁迅的话说,就是要“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也就是对“公然的,也是常见的,平时谁都不以为奇的”那些“可笑,可鄙,甚而至于可恶”的事物,“有意的偏要提出”,给以嘲讽和鞭挞。讽刺的本领在于巧妙地运用“精炼的,或者简直有些夸张的笔墨”,抓住讽刺对象的本质特征,诉之于可笑的形象,通过貌似出乎常情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描述,表现出隐而未显的客观事物的真相,从而收到引人发笑、发人深思的喜剧效果。
此诗反映的是当时尖锐的社会政治问题:封建官府对农民敲骨吸髓的赋税剥削。全诗笔锋犀利,想象丰富,运用高度的夸张,尖锐的讽刺,近乎开玩笑的幽默语言来揭示现实,具有强烈的讽刺意义。
“渤澥声中涨小堤,官家知后海鸥知。”渤澥:即渤海。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在偏僻的渤海湾,随着经年的潮涨潮落,逐渐淤垒起了一处小小的沙洲。海鸥终日在海面上盘旋飞翔,可是最先发现这块沙洲的却是官府。
诗的开头一句描绘渤海岸边新形成了一片沙荒地的图景。这短短的七个字,反映的是一个长期、缓慢而不易察觉的大自然变化过程。这里的慢,与下句的快;这里的难以察觉,与下句的纤毫必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使诗的讽刺意味更加强烈。海鸥一直在大海上飞翔盘旋,对海边的情况是最熟悉的;这片新沙的最早发现者照理说必定是海鸥,然而海鸥的眼睛却敌不过贪婪的注视着一切剥削机会的官家,他们竟抢在海鸥前面盯住了这片新沙。这当然是极度的夸张。这夸张既匪夷所思,却又那样合乎情理。它的幽默之处还在于:当官府第一个发现新沙,并打算榨取赋税时,这片新沙还是人迹未到的不毛之地——盐碱地。连剥削对象都还不存在,就打起榨取赋税的如意算盘,这仿佛很可笑,但对官家本质的揭露,又何等深刻!这首诗的第二句,夸张却已经到达极度,如果下面仍采取此法揭露官家的剥削本性,是很不容易的。诗人没有回避艺术上的困难,而是把夸张与假设推想之词结合起来,翻空出奇,更上一层。
诗的三、四句“蓬莱有路教人到,亦应年年税紫芝”,则把夸张与假想揉为一体,从虚拟的画面中进一层镂刻官府“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贪婪本性。蓬莱仙山本为神仙所居的极乐去处,其间既无尘世之争,更无苛捐杂税之扰。但官府并非不想到仙境中以掠取其间的奇珍异宝,而只是由于蓬莱“烟涛微茫信难求”、无路可通罢了。这里,假设的画面是可笑的,似乎纯属荒唐悠谬之谈,但在这荒唐悠谬的外壳中却包含着严峻的历史真实──官家搜刮的触须无处不到,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逃避赋税的净土乐园,从本质上揭示了官府心灵最深处的秘密,从中也反映了诗人爱憎分明的美好心灵。
《捕蝗至浮云岭山行疲苶有怀子由弟》共有两首,这是其中的第二首。这组诗是1074年(熙宁七年)八、九月间,苏轼将离杭州通判任时所作。是年,苏轼三十九岁。他的弟弟苏辙(字子由)时任齐州掌书记,在济南。《咸淳临安志》:“浮云岭,在于潜县南二十五里。”(于潜,浙江境内的县,在临安西,位于分水港支流上。)苏轼任杭州通判的三年中,年年都有水旱灾害,所谓“止水之祷未能逾月,又以旱告矣”(《祈雨吴山》)。1074年,京城以东因干旱闹蝗灾,“余波及于淮浙”(《上韩丞相论灾伤书》)。苏轼因捕蝗至于潜,作此二诗寄给苏辙,以抒发自己的抑郁之情。
这一首着重写山行疲苦之感。一二句点明时令、景物。重阳将近,溪边野菊已开出耀眼金花。三四句纪行。苏轼久不登山,这次为了捕蝗来到这山石高峻的浮云岭,深感疲苦不堪;然而他正处在壮年,豪情未减,偶尔喝一杯村酒,仍觉得精力有余。此二句从生理方面的感受作一抑扬。五六句是夜宿山村的感受。夜晚,独自一人在林木荫翳的山村野店住宿下来,一天的疲劳,暂时忘却,顿觉宠辱不惊,梦魂安稳;然而,这片刻的安闲却唤起数年来世路奔波的许多回忆:那时局的动荡,党派的倾轧,仕途的艰险,以及这场特大蝗灾给人民带来的困苦,他奔走呼号、欲诉无门的愤懑……这一切,涌上心来。诗人用“人间忧患长”五字加以概括,表达了自己的感慨。此二句再从心理上的感受作此一段抑扬。全诗经此两度抑扬,声情跌宕,有力地表露了抑郁不堪之情,并很自然地带出了结尾二句。
结尾紧承“人间忧患长”意,他想到此时这种疲于奔走、形同厮役的处境,忿忿然说:我真想像冯良一样杀马毁车,从此遁去,至于所谓用行舍藏那一套,不必再去管它,你也用不着再来和我讨论了!《后汉书·周燮传》载:,一个叫冯良的人,三十岁,为县尉,奉命去迎接上官,他“耻在厮役,因毁车马、裂衣冠”遁去,跑到犍为跟一个叫杜抚的学者学习去了。家里人满以为他死了,过了十多年他才回到家乡。苏轼用此事,也和此时山行疲苦、情绪不好有关。“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这是孔子的教训。在封建社会里,一些持身谨严的士大夫对自己的出处进退总是比较认真的。苏轼弟兄也经常谈到这一问题。两年多以前,苏轼在《初到杭州寄子由二绝》诗中就说:“眼前时事力难任,贪恋君恩去未能。”说他不愿奉行新法,只是由于贪恋君恩,未能决然引去。在捕蝗事后不久,苏轼在杭州赴密州道中寄给苏辙一首《沁园春》词又说:“用舍由时,行藏在我,袖手何妨闲处看。”认为出仕或归隐的主动权是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此时因捕蝗疲苦这一具体事件的触发,天秤偏到那一端了。这和组诗中第一首的结尾“理蝗余”的积极态度表面上矛盾,其实不然。在苏轼的思想上,为人民利益而奔走和为了奉行新法而被人驱使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两首诗的结尾各有侧重。《乌台诗案》提到“独眠林下”这四句诗时,苏轼自己解释说:“意谓新法青苗、助役等事,烦杂不可办,亦言己才力不能胜任也。”这正是苏轼的痛苦所在。王安石的变法在历史上是一种进步,但新法本身并没有解决农民的问题;加上新法执行中的某些偏差,给农民带来了不利。因此,不能因为苏轼不满新法就一概加以否定。这两首诗,更多地体现了他对人民的同情。
这首诗写的是现实生活给诗人思想感情上的一次巨大冲击,抑扬顿挫,感慨遥深,用事精切,写出了内心深处的难言之情,也是亲兄弟间推心置腹的肺腑之言,所以特别真切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