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两句,借《诗经》的两首诗言志抒怀,无端而来,突兀而起,出手不凡。“悟彼蟋蟀唱”,指《唐风·蟋蟀》所写的人生道理,既要及时行乐,又要自警不要太过分,以免自取灭亡。“信此劳者歌”,指《小雅·伐木》所写的交友道理,劳者相与“伐木丁丁”,鸟儿相与“嘤嘤求友”,乌儿尚知求友,人不可无友。诗人撮取两诗大意,抒写结交良友,畅游山水的情志。可是,岁月倏忽,美景良游常因不得其时而错过,故而紧接出:“有来岂不疾,良游常蹉跎。”它又包含着逝者不可及,来者犹可追的意思,表达出此次得与友朋游览西池的满足。于是五六两句直扣本题,转入出游西池的叙述:“逍遥越城肆,愿言屡经过。”一写结伴出游,穿过街市,逍遥容与;一写殷望此路常经,良游永得,显露出出游西池的欢欣心情。
在纡回的西池路上,有高陵城阙在望,高台之上则可远眺飞霞丽景,所以说:“回阡被陵阙,高台眺飞霞。”一路前行,风光满目,美不胜收。在大自然的感召下,诗人情动于中而辞见于外,将西池清美景色一一收揽笔底,连续写出四句:“惠风荡繁囿,白云屯曾阿。景昃鸣禽集,水木湛清华。”和风吹拂,轻摇着苑囿中繁茂的草木,白云如絮,屯聚在层峦深处。一片清新,一片幽丽。游览中,不觉天色渐晚,在夕阳斜照之下,飞鸟归巢,鸣叫着欢聚枝头。此刻,落日的余晖流洒在池面树梢,水含清光,树现秀色,水清木华,西池的傍晚更加迷人。这四句写高低远近之景,动静相间,视听并用,清丽骚雅,格高调逸,充满良游乐趣。西池的美景使诗人流连忘返,虽已暮色黄昏,犹然赏爱不尽,滞而不去,故而说:“襄裳顺兰沚,徙倚引芳柯。”上句写沿着生满香草的小洲,提起衣襟涉水游览的情趣,下句写手攀芳林枝条,细细把玩,留恋徘徊的情景。芳柯与兰沚,和上句“水木湛清华”相照应,但在视听之外又用了嗅觉,芳馨幽香,沁人肺腑,进一层丰富了西池的动人之处。
西池的景色,使人陶醉,而日暮昏黄之景又触发了诗人迟暮之感,因而取用屈原的象征手法,倾吐时不我待的情怀:“美人愆岁月,迟暮独如何。”日月不居,青春难驻,不知错过了多少良游机缘,而今垂垂老矣,面对暮年暮景,该当如何呢?在深刻的人生自我反思中,诗人终于从《庄子》寻到了答案,这就是:“无为牵所思,南荣戒其多。”世俗之人,汲汲于功名利禄,撄于世网,自受其害,能从中醒悟,迷途知返者实在不多。可是,远在上古之世,老子的门徒庚桑楚已经教导他的学生南荣趎说:“全汝形,抱汝生,勿使汝思虑营营。”后来,南荣趎又就教于老子。进一步领悟到守道抱一,忘我忘世,无欲无心的至道,因而自戒俗念之多,深得全年养生之术。所以这收尾两句,实际上是诗人自我诫勉之辞,目的仍在于澄心悟道,摒弃俗念,不为功名所累,而投入大自然的怀抱,尽情享受山水之乐。
谢混在山水文学史上是一个颇受重视的作家,这首诗又是他的代表作。《宋书·谢灵运传论》说:“仲文始革孙许之风,叔源大变太元之气。”檀道鸾《续晋阳秋》也说玄言诗“至义熙中谢混始改”。可见在改变玄言诗风,创作山水新诗的文学发展过程中,谢混无可怀疑地有荜路蓝缕之功,是他的族侄谢灵运的先驱者。从这首诗也可见出他在玄风弥漫诗坛的情况下,为开拓新路,变革诗风所作出的努力,颇能令人一新耳目。谢混的《游西池》,集中力量刻画山水景物的诗篇,才开始给玄言气氛笼罩着的士族诗坛带来了一点新鲜的空气,冲散了长期来讲玄理的文辞,使虚浮的玄音渐趋淡薄。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