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有蜀国国王化身杜鹃悲啼的传说。这可能是前人因为听得杜鹃鸣声凄苦,臆想出来的故事。此篇咏写子规,就从这个故事落笔,设想杜鹃鸟离去繁华的国土,年复一年地四处飘荡。这个悲剧性的经历,正为下面抒写悲慨之情作了铺垫。
由于哀啼声切,加上鸟嘴呈现红色,旧时又有杜鹃泣血的传闻。诗人借取这个传闻发挥想象,把原野上的红花说成杜鹃口中的鲜血染成,使用了夸张的手法,增强了形象的感染力。可是,这样悲鸣也不可能有什么结果。故国春来,依然是一片草木荣生,青葱拂郁,含烟吐雾,丝毫也不因子规的伤心而减损其生机。“草似烟”是运用了比喻的修辞,形象生动。这里借春草作反衬,把它们欣欣自如的神态视为对子规啼叫漠然无情的表现,想象之奇特,更胜过前面的泣花成血。第二联中,“他山”与“旧苑”对举,一热一冷,映照鲜明,更突出了杜鹃鸟孤身飘荡、哀告无门的悲惨命运。
后半篇继续多方面地展开对子规啼声的描绘。不同的地方,持续的鸣叫,它就是这样不停地悲啼,不停地倾诉自己内心的伤痛,从晴日至阴雨,从夜晚到天明。这一声声哀厉而又执著的呼叫,在江边日暮时分传入船上行人耳中,不能不触动人们的旅思乡愁和各种不堪回忆的往事,叫人黯然魂消、伤心欲泣。
从诗篇末尾的“湘江”看,这首诗写在今湖南一带。作者罢官,流寓荆南,这首诗反映了他仕途失意而又远离故乡的痛苦心情。诗歌借咏物托意,通篇扣住杜鹃鸟啼声凄切这一特点,反复着墨渲染,但又不陷于单调、死板地勾形摹状,而能将所咏对象融入多样化的情景与联想中,正写侧写、虚笔实笔巧妙地结合使用,达到“状物而得其神”的艺术效果。这是对写作咏物诗的有益启示。
工之侨第一次献琴,琴虽好却遭到贬抑被退了回来。琴不仅是“良桐”所制,而且“金声而玉应”,材质、音质俱佳,因此制作者对它的评价是“天下之美”。虽然如此,这架琴经过太常寺主管人的手,又经优秀乐师们的鉴定,终被退回,而理由只有“弗古”二字。这样的理由是很可笑的。
工之侨第二次献琴,因为琴经过伪装,又是由贵人献上,竟得到极高的评价。文章比较详细地叙述工之侨伪装古琴的经过,先请漆工绘制“断纹”,再请刻字工匠刻上“古窾”,然后装在匣子里埋在地下,过了一年才拿出来。这说明工之侨把这件事做得很精心。献琴的方法也很巧妙,他不直接去献,而“抱以适市”,让别人重价买了去献,结果真的得到了极高的评价,成了“希世之珍”。
表面上看写的是琴的遭遇,实际上是写人。作者借工之侨伪造古琴试探索世风的机智,讽刺了元末一帮缺乏见识,不重真才实学而只重虚名的虚伪之人,其寓意是十分鲜明而深刻的。
文中“弗古,还之”与“世之珍也”的对比,很好地表现了当时败坏的社会风气,进一步讽刺了鼓励人们弄虚作假的封建统治者。人们不要一昧地追求新事物,被事物的外表所吸引,而不在乎事物的内在。
《孟子·离娄》中说孔丘曾听到有小孩子唱这首歌,并没有指明在何处听到此歌谣; 广为接受的说法是谓指水清澈的样子,并非特指某一江河。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注释:“浪,音郎。沧浪,水名。缨,冠系也”。《楚辞·渔父》写屈原听过渔父唱这首歌,因屈原曾被放汉北。
就诗的蕴含而言,首先,因为江河之水同洗浴联系起来是在天气和暖之时,而且是一件愉快的事,所以这首诗从意象上来说是美的,从情调上来说是轻松的。其次,作为产生在民间的歌谣,似乎同屈原作品中表现出的喜好修洁的思想也不无关系。洗浴和修身,这是至今常被人们联系起来的一对比喻。再次,它表现了一种贴近自然、适应自然的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可以说,它体现了中国传统哲学的最基本的思想。
这首歌说:人根据水的清浊来决定自己的态度和行动,清的时候洗冠缨,浊的时候洗脚。就生活实际而言,水浊自然不便洗冠缨,但清水洗脚,也应更好,脚虽贱,不至于没有在清水中洗一下的资格。所以,这首歌乃是表现着一种人生的哲理。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的,这首诗中提到“水”,提到“我”,提到水的“清浊”变化,它正是揭示了某种关系。由于其语言的质朴和含蓄,人们可以从不同方面来理解。这里首先让人想到的是人同社会、同周围环境的关系问题。《楚辞·渔父》中写屈原在“众人皆醉”的情况下“独醒”,“众人皆浊”的情况下“独清”,因而遭到放逐。渔父是一个隐者,对事物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所谓“不凝滞于物而与世推移”。所以他劝屈原随波逐流,屈原不听,他便唱着这首歌鼓枻而去。渔父是将世事喻为“水”,水之清浊人不能制,但人可以根据水的清浊来决定自己的行为,这,是水所无可奈何的。如果从人同自然的关系上说,掌握规律,为我所用,这是对的。但渔父是以此来表现他无是非、无原则、明哲保身的生活态度,这就有问题了,当然也就同屈原那种坚持真理、九死未悔的精神格格不入。
如果以水喻一个人的品性,以人对清浊有差的水所采取的不同态度喻社会对一个人的评价。则这首歌的启迪意义又不相同:只有你“清”,人们才拿来“濯缨”;如果你“浊”,人们就只拿你来“濯足”。故孔子在听到孺子歌这首歌,便对他的学生说:“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作为人生的经验来说,孔子的解释更具积极意义。
一首诗能够对具有不同阅历、处于不同环境、面临不同问题的人都有启迪,应当是可以不朽的。《孺子歌》正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