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史之乱平定后,杜甫羁旅蜀地,不能及时返乡,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看见队队大雁向北归飞向中原地带,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此诗寄托了深切的乡思感情,并流露出对朝廷的系念和对国事的关心。全诗情景交融,构思精巧,先赋后兴,独具特色。
“东来万里客,乱定几年归?”点明了时间和客居情况,表达急切渴望回归故乡的心情。安史之乱以后,八年来,杜甫带着一家老小背井离乡,从长安、洛阳、秦州辗转流离到四川成都。诗中“东来”二字亦作“春来”。这年初春,他在川北的阆州飘泊时,就已经作好了准备,打算由水路下渝州出峡,以便回河南老家。但由于老朋友严武第二次到成都任东西川节度使,邀请杜甫到成都,于是打消了出峡的念头,举家重新迁回成都草堂居住。“万里客”三字,饱含着经年奔波的凄楚况味和浓烈的乡思之情。此时,安史之乱已经平息,按说应当回家了。他在不久前写的“生平第一首快诗”(浦起龙语)《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中,就满怀激情地表示过:“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如今又来到成都,早就萦绕于怀的回乡之愿,不知要到何年才能实现?一个问句,表现了诗人渴望回乡而不能的急迫心情。
正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一队队大雁正从滨临锦江的成都上空,高高地向北归飞。“高高”有自由自在、畅通无阻之意。大雁北飞之地就是中原地带,它既是作者故乡的所在地,也是唐王朝中央政权的所在地。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
这首诗短小精悍,含义隽永,余味无穷。这原因,一方面是诗人将自己的一片真情,融于字里行间,在平易朴实的语言里,蕴含着强烈的激情。另一方面,写归雁的诗,往往都是先从大雁本身着笔,然后再抒发议论,然而这首诗却是先写思归的心情,一开始就直抒胸怀,先给读者一个思乡的强烈印象,然后再将描写的笔触对准空中的大雁,让生动的形象去充分体现作者的思想,给人以具象化的感觉,先赋而后兴。
不仅使情景交融,也使思乡恋国之情表达得更为强烈,更为深长。另外,在绝句格式上,这一首采用了对起散结的方式。盛唐绝句重散行,四个散句起承转合,句与句之间不讲究对偶。而此诗一、二句用了对偶。后两句用散句,又纯任天然。这样,在形式上把精巧与自然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读来节奏优美,“神味高远”(浦起龙语)。杜甫“常常把绝句作为遣兴手段,即兴漫成,但这并不妨碍他在形式上有意识进行多种尝试。”(周啸天《唐绝句史》)从这首五言绝句中,也可以看出杜甫“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态度。
早期的词,词牌往往也就是题目。它兼具两个作用:确定音乐上的曲调,一般也限定了词的创作内容。张泌的《胡蝶儿》便有这一特点。开篇两句即紧扣题目,前三字完全重复题目字面,可说是特例。审视题旨,词应该描绘胡蝶的形神姿态,这两句偏不作摹写语,而用叙述的方法,但却把胡蝶翩翩飞动的轻盈形象活灵活现地写出来了。关键是“晚春时”三字起到了极好的作用。它虽只点明特定的时节,却可以让我们想象出繁花如锦,草木丰茂,莺歌燕舞的暮春三月的风光。胡蝶正是在这时出现,驾东风,采花粉,扇起它灵巧的双翅,又给春天增添了新的活力和气息。接着,诗人撇下胡蝶,运转笔锋写人。“阿娇初著淡黄衣,倚窗学画伊。”阿娇,汉武帝陈皇后的小名,后用以代称少女。陶宗仪《辍耕录》“关中以女儿为阿娇”可证。这少女被翩翩飞舞的胡蝶所吸引,凭倚着疏窗,手挥彩笔为它真。这对上文摹写胡蝶具有充实深化的作用,更好地表现了纷飞的胡蝶非常惹人喜爱,以至少女捃摭入画。这两句写少女也是十分工致的。晚春是春夏更替的季节,人感受到新季节的来临,带着欣喜的心情送旧迎新,换装是自然的事。“初著淡黄衣”,不仅说出了这些变化,而且刻划了少女美丽动人,充满青春活力的形象。“倚窗”的情态更描写出了少女凭窗握管的风姿。前人说:“阿娇二句妩媚。”(旧题汤显祖《花间集评》)是很有见地的。
换头就少女“学画”运笔“还似花间见,双双对对飞”,画出的胡蝶栩栩如生,妙通造化,犹如真的胡蝶一样。“双双对对”既同字重叠,又近义词反复,强调了所画胡蝶的特点。古代诗词中,写蜂蝶成双成对的情景,往往是表现男女相恩相爱的感情。词中的少女这么爱画双蝶,透露了她内心的感情活动。她触景生情,借物寓情,一种热切的怀春感情涌起。眼前数不清的双蝶可说是冶游酣畅,春情骆荡,而少女的心事毕竟虚幻成空,这就引起了她的伤心。“无端和泪湿胭脂,惹教双翅垂。”她泪下滂沱,沾湿了脸上的胭脂,真是伤心透了。这似乎感染了胡蝶,惹得它们双翅下垂,不再翩翩飞动,同情少女的悲伤。作者不直写主人公心情沮丧,致使她笔下的胡蝶失却了写真的生气,而说胡蝶灵犀一点,关怀同情人,极为深刻地表现了人的感情的婉曲、细腻。
这首词,写得切题但又不粘题,既写真胡蝶,也写画的胡蝶,真假不辨,玲线透脱,还关合着作画少女的情感,表现了深致、凄婉的心理活动。词虽属小令,气势却一波三折,极富变化。词的语言浅近通俗,颇具民间词的特色,而表情达意,则很含蓄蕴藉,隽永有味。
词的上阕分析宋朝戈金的有利形势,首先刺堂之上有在宴席之中就能战胜列手的智谋之士,而在边疆有骁勇善战的将领与士兵。宋朝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所以说戈金是完全可行的。之所以要这样分析,主要是针对当时朝廷弥漫的自卑、畏敌情绪而言的。虽然已经议定要戈金,但是朝野上下对于抗金的胜利并没有太大的把握,刘过这首词就是鼓励大家要看到希望,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抗金事业中去。词中引用孟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盖子·公孙丑下》),其实就是强调虽然南宋的军队实力比不过金国的军队,但只要南宋军民团结一心,共同抗敌,充分发挥人和的作用,最后的胜利一定是属于南宋的。
词的下阕瞻望南宋戈金的大好前景:只要执政者治理有方,君臣同心,同休共戚,那么明年一定会取得胜利的,而用不了多久,国家一定会强盛起来,引来四方朝贺的。这从全词的形势说到韩伉胄本人,是对他的强有力的支持,让人充满信心和勇气。
该词运用很多口语化、散文化的句子,大有以文为词的倾向,读来朗朗上口,更增加了词的魅力。全词语言流畅、气势磅礴。
诗题《秋夕读书幽兴,献兵部李侍郎》表现了诗人于秋夕读书之时产生的微妙感觉。“夕”是个值得玩味的词。“夕”表示时间,指的是夜晚,如“除夕”是指大年三十晚上。杜牧《秋夕》诗:“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也是指夜里看星星。这首诗中和读书相关联的是“览卷试穿邻舍壁,明灯何惜借馀光”,这两句诗用了匡衡凿壁引光的典故,自然这也是夜晚。也有人认为“明灯何惜借馀光”是用了“余光”的典故。《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臣闻贫人女与富人女会绩,贫人女曰:我无以买烛,而子之烛光幸有余,子可分我余光,无损子明而得一斯便焉。”也有一定道理。但匡衡凿壁便有“借光”的意思了,后句是申明前句之意,而不必叠床架屋,再用一个典故了。
审视岑参此诗的意思,其“幽兴”便是由读书借光联想到升迁靠关系了。诗人先写自己“四十”始“为郎”有自伤身世之感。接着一句“雨滋苔藓侵阶绿,秋始梧桐覆井黄”,使他悟到,没有外力的作用,没有他人的提携,要想使自己的政治理想得以实现,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只有走“干谒”这条道路了。干谒在当时是很普遍的求官方式,就连岑参的好友“诗圣”杜甫也曾经上诗权贵,献赋天子,“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那么向何人献诗进行干谒呢?岑参想到的是李进。“惊蝉也解求高树,旅雁还应厌后行”明白地表达了自己欲选调之意。据研究资料,岑参与李进有一年时间同时在雍王府供职,虽然一个是品低职轻的文官,一个则是品高职重的武官。但是,李进虽为宗室,官大品高,然他“好从当时贤士游”,且好“赒人之急”,何况岑参亦非等闲之辈,其“识度清运,议论雅正,佳名早应,时辈所仰”(杜甫、裴荐《为补遗荐岑参状》),因而同府供事,彼此慕名结识、相为友善,已是自然之事了。于是,岑参于秋夕读书之时,生幽思之兴,发慨叹之辞,遂成佳句以献之。这里才婉转地点出了由读书而产生的“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