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病从中来,悟罢本谁病”,按照佛学的“万法唯心”“境由心生”的观点,人的得病首先是由心得病而产生的,心在人体的“正中”,故百病从中而来。如果参透了这个道理,就知道治病该先治心。
“西风将小雨,凉入居士径”,既有佛学上的大彻大悟,再加上一阵西风带着小雨,使居士的周围更加清凉。心病好了,身病也会慢慢好起来。
“苦竹晓莲塘”,莲是佛教崇敬的一种花,按《大日经疏》卷十五所说,它是一种吉祥清净,能愉悦众心的象征,因此黄庭坚紧接说“自悦鱼鸟性”,这是从常建的“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题破山寺后禅院》)那里学来的。
“红妆倚翠盖,不点禅心净”,用的是维摩诘问疾、天女散花的故事。黄庭坚在病时常以维摩诘自居,如他在《病起荆江亭即事》组诗中自称是“翰墨场中老伏波,菩提坊里病维摩”,“维摩老子五十七,大圣天子初立年”。这首诗也是咏病,用维摩问疾的故事是非常自然的。黄庭坚以这个故事说明自己学佛有得,虽有红妆之艳,紧倚翠盖,也不能使自己的禅心受到点染,因而大彻大悟,战胜了疾病。这首诗虽用了佛学典故,但由于黄庭坚善于锻句,善于“以俗为雅,以故为新”,用了非常形象的“西风”“小雨”“苦竹”“莲塘”“红妆”“翠盖”等最常见的词汇去烘托,因而融深奥晦涩的禅理于浅显易明的境界之中,丝毫不显得艰深难懂,这显示出黄庭坚艺术手法的高超。结构上,李淼称这首诗“首尾照应,结构严谨”,的确是点出了它的特色。
这首词要表达的意思极为单一:不要惊醒酒后春睡的“他”。但直接用来表达这个意思的文字,却只有全词的最后一句;绝大部分的文字,是用铺排的手法来描写与“他”有关系的环境、景物,极力渲染出一幅恬静、安逸、静谧的图画。起句写初春景物,交代时令节气。“春犹浅”,是说春色尚淡。柳芽儿、杏花儿,皆早春之物,更着一“初”字,正写春色之“浅”。《愁倚阑》又名《春光好》。古人作词,有“依月用律”之说,此调入太蔟宫,是正月所用之律,要求用初春之景。此词景与律很相适应。“杨柳”句总前三句之笔,以“交影”进一步写景物之美,缀一“处”字,则转为交代处所,紧接着点出这里“有人家”。从“交影”二字看,这里正是春光聚会处,幽静而又充满生机和活力。
词的下片首两句,转入对室内景物的铺排,与上片室外一派春光相对应。窗外杨柳杏花交相辉映,窗内明杏如烘霞,给人以春杏融融,阳光明媚之感。而小屏上“水远山斜”的图画,亦与安谧的春景相应。
“小屏”一句,语小而不纤,反能以小见大,得尺幅千里之势,“水远山斜”,正好弥补了整个画面上缺少山水的不足。这正是小屏画图安排的绝妙处。此词一句一景写到这里,一幅色彩、意境、情调极为和谐的风景画就铺排妥当了。作者以清丽婉雅的笔触,在这极有限的字句里,创造了一种令人神往的境界,然后才画龙点睛,正面点出那位酒后春睡的“他”。“莫惊他”三字,下得静悄悄,喜盈盈,与全词的气氛、情调极贴切,语虽平常,却堪称神来之笔。
全词写景由远及近,铺排而下,步步烘托,曲终见意,既层次分明,又用笔省净。细味深参,全词无一处不和谐,无一处不舒适,无一处不宁静。
显然,词人在对景物的描绘中,渗透了他对生活的理想与愿望,也充分体现了词人对由景生情写作手法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就一般常例来看,艺术上的渲染、铺排,往往会导致语言上的雕琢、繁缛。但是这首小词却清新平易,绝无刀斧痕。
言平淡,是程垓词的一个明显特点,读他的《书舟词》,几乎首首明白如话,这种语言风格并非轻易得之。况蕙风论词,曾引了宋人葛立方《韵语阳秋》论诗的一段话:“陶潜、谢朓诗皆平淡有思致。……大抵欲造平淡,当自组丽中来;落其华芬,然后可造平淡之境。如此,则陶、谢不足进矣。梅圣俞赠杜挺之诗有‘作诗无古今,欲造平淡难’之句。李白云:‘清水出芙容,天然去雕饰。平淡而到天然,则甚善矣。’况氏然后说:‘此论精微,可通于词。’欲造平淡,当自组丽中来,即倚声家言自然从追琢中出也。”(《蕙风词话续编》卷一)程垓这首小小的《愁倚阑》,以平淡的语言精心写景,巧藏情致,具见巧夺天工,终得自然之美,足以为况氏的词论作一佳证。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组绝句写在杜甫寓居成都草堂的第二年,即代宗上元二年(761)。题作“漫兴”,有兴之所到随手写出之意。不求写尽,不求写全,也不是同一时成之。从九首诗的内容看,当为由春至夏相率写出,亦有次第可寻。
杜甫草堂周围的景色很秀丽,他在那儿的生活也比较安定。然而饱尝乱离之苦的诗人并没有忘记国难未除,故园难归;尽管眼前繁花簇簇,家国的愁思还时时萦绕在心头。其本意是写景抒情,并未有批判女子作风的意思,但因为其中两句所用意象“柳”“桃花”也用来形容女子,所谓残花败柳,面若桃花等。且诗中极尽其轻浮的状态,所以常被后人用来暗指女子作风的轻佻,不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