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看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
本文是欧阳修在挚友石曼卿去世26年后为他所作的祭文。文章开始说明写作祭文的缘起,接下来先是颂扬石曼卿的不同流俗,“生而为英,死而为灵”,死后形体虽化,而名声却如同古代的圣贤一样彰显后世。复又极力形容荒野坟茔的凄凉景象,千秋万岁之后,或将为狐貉鼯鼪诸类藏身之穴,感叹“此自古圣贤亦皆然兮,独不见夫累累乎旷野与荒城!”最后明言作者虽明白人之生死是自然之理,然而追念往昔,仍凄然泪下,不能忘情。篇末以“尚飨”二字作结,哀戚怆恻之情,溢于言表。
整篇祭文集描写、议论、抒情于一体,有回想,有感喟,有痛悼,感情低沉回转,作者对亡友的一片挚情笃意,不能不令人动容。
首段是例行公事。凡是祭文,都需在首段点明时间与人物关系。
第二段始进入祭文正文,劈空就是一句“呜呼曼卿”,行文突兀,而情感真切。仿佛要将亡友从地下唤醒,对他细细倾诉。所要倾诉的又是什么呢?“生而为英,死而为灵”八个字正是这一段的眼目。这八个字又仿佛是劝慰亡友的魂灵可以放心安息。所谓“身去德音存”,人固有一死,美好的名声却必将流芳百世。
第三段又以“呜呼曼卿”领起,正是欲将一腔心事都说与亡友来听。这一段,以“奈何”为界是两层意思。“奈何”之前的几句是接着上一段说,仍是说“生而为英,死而为灵”。“奈何”以下,笔锋陡转,“荒烟野蔓”数句将一幅荒冢凄凉景象刻画得淋漓尽致,不由人不起“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之悲。两层意思之间,一客一主,前一层只是引起,只是为了反衬,后一层才是重点,也是全篇的核心。
第四段仍以“呜呼曼卿”领起,正是欲将心中蕴含的感情都与亡友说尽了。而一段之精神乃在不能忘情。“固知其如此”的“固”字好,与下文的“而”字构成转折。名可不朽的道理,我不是不知;万古长空,空悲无益的道理,我不是不知。可是,追念往昔,我又怎么能忘却那些歌哭笑悲的记忆!理智,终究抑制不住情感。从理智上明白和接受一些大道理,并不是很难的事;可心灵的感受终究是点点滴滴,往昔的感伤无声无息地渗透。悲从中来,不可断绝。
文章不长,但情感富于转折。正文一段与二段之间是转折,末段自身又含一层转折。一段的不朽之名,终究敌不过二段的万古之空;末段的理智超脱,终究敌不过情感的悄然渗透。转折之后,方见分量,方见沉重,而终不外“悲”与“情”二字。欧阳修曾云:“人生自是有情痴”,信然。
全文以情驭笔,一气呵成,不假修饰,却又得结构之妙。文中以“轩昂磊落、突兀峥嵘”八个字推许曼卿,实可移来评此篇。正文第一段写名之不朽,是何等斩钉截铁!全然是劈空说起,有游龙出海之势。第二段写万古之空,却又将第一段全盘抹倒,非力挽山河的笔力,绝不能做到。前二段是放得开,末段却是收得紧,如一道闸门,将两条游龙紧紧关锁。正可见当时文坛巨匠的文字工夫。
此诗通过歌舞场面的描写,表现了中国古代各民族之间的友好感情,表现了广大人民对胡腾儿离失故土的深切同情,并寓以时代的感慨。全诗从正侧面表现人物的高超技艺,脉络清晰,结尾点睛,余韵悠远。
第一段描述胡腾儿原籍凉州(今甘肃武威),是“肌肤如玉”的白种人,隆准稍尖,鼻型很美;身着桐布舞衣,镶着的宽边如同前后卷起,以葡萄为图案的围腰,带子长长地垂到地面。这一段写得很朴实,字里行间浸透着诗人对艺人的深切同情。例如,胡儿最喜丝绸彩绣,“桐布”、“葡萄”也并非多美,诗人在此特书一笔,说明胡腾儿飘泊穷途,卖艺求生,又深恐破衣烂衫难以吸引看客;倾囊购置,也仅能置些民用布帛、自绣彩绘而已。
第二段描写舞蹈开始前的场面:“帐前跪作本音语,拾襟摆袖为君舞。安西旧牧收泪看,洛下词人抄曲与。”胡腾儿起舞之前,首先跪在帐前,向各位看客用“本音语”诉说家乡沦亡、同胞被杀的诸般苦情,然后“拾襟摆袖”,向诸位施礼,准备起舞。那曾在安西做过地方官的人强忍着眼泪观看,洛下词人也主动把自己写的歌词抄送给胡腾儿演唱。这段虽然仅写了“旧牧”含泪和诗人赠曲,但却显示出了一个很大的场面,写出了不同人的思想和表情。艺人先以汉民族的习惯而跪,再以本民族的习惯施礼,其友好之情可知;诗人也不管艺人能否读懂并演出自己的创作,真情相赠;众人报之以热泪;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交流。
以下至篇末为第三段,是写艺人的舞蹈和诗人的感慨。看客们的同情使得胡腾儿大受感动:“扬眉动目踏花毡,红汗交流珠帽偏”。上句写“起始”动作,“扬眉动目”,可知表情丰富,义情激奋。下句写飞旋动作,垂珠斜飞,“红汗交流”可知舞得十分卖力。“醉却东倾又西倒,双靴柔弱满灯前”,进入另一种意境,上句既是写舞姿的妙曼,也是写他以舞蹈语言,痛陈离乡背井之苦。在舞蹈艺术中,“醉步”要求“形散神凝”,看似如醉如痴,飘忽不定,实则缓促应节,刚柔相生,是一种高难度的表演。下句写双腿飞旋,双靴闪动,恍如灯前闪烁出一层层柔弱的光圈。“环行急蹴皆应节,反手叉腰如却月。”“应节”二字,照应前后诸句。说他无论“环行”如轮,还是“急蹴”起跃,还是“反手叉腰如却月”的造型,都能丝毫不差地吻合着音乐的拍节;可知不论“踏花毡”的起步,还是“东倾又西倒”的醉步,还是“柔弱满灯前”的急旋,也无不与音乐的拍节相侔了。接着以点睛之笔兼写几个方面:“丝桐忽奏一曲终,呜呜画角城头发!”说伴奏的“丝桐”(弦乐器)忽停,表示了舞蹈的结束;舞蹈结束,方听得“画角”呜呜,又见看客们因全神贯注于音乐舞蹈,其他音响均不得干入其耳,烘衬出了舞技的超绝,引人入胜:“画角”发于城头,又说明时局紧张,岂止边地沦陷,京畿亦有烽火相照。时代气氛如此,不能不引起诗人深沉的感慨。
“胡腾儿,胡腾儿,家乡路断知不知?”这里说的“家乡路断”,并非指山川隔阻,而是指中原藩镇割据,唐王朝边事失利。这既表现了诗人对胡腾儿的深切同情,也暗含了对于中唐国事的叹惋。诗贵含蓄,收尾尤贵意在言外。如果说前面叙事端、写看客、状舞蹈,都能写得精炼而动人的话,那么这收尾四句却更富于余韵远响,具有耐人寻味的妙趣。卢纶盛赞李端:“校书才智雄,举世一娉婷。赌墅鬼神变,属词鸾凤惊。”中唐前期,诗歌暂处低潮,“大历十才子”多不擅长歌行。这首歌行,应该是当得起“举世娉婷”的赞誉的。
文章以一连串的生动情节,描写信陵君与他的门客的事迹,充分表现了信陵君“下士”与“不敢以其富贵骄士”的高尚品格。宴请夷门抱关者侯嬴以及侯嬴为信陵君策划“窃符救赵”是信陵君一生中最重要的事件,所以作者把此事作为中心事件来写,写得极为详尽,也极为精彩。侯生年老家贫,是一个地位卑下的“夷门监者”,在当时的社会中,这样的人是为世俗所不齿的。然而,信陵君听说他是个贤者,就“往请,欲厚遗之”,侯生“修身洁行”不肯受。信陵君就专为他“置酒大会宾客”,并亲自赶车去迎接他,还为他赶车到屠户中拜访朋友朱亥,而侯生见朱亥后,却“俾倪,故久立与客语”。这时,“从骑皆窃骂侯生”,而“公子色终不变”。到家后,信陵君又引侯生“遍赞宾客”,并且“为寿侯生前”,待侯生为上宾。这一系列的行动,没有丝毫勉强。侯生对信陵君多方试探,信陵君表现出来的只是“执辔愈恭”“颜色愈和”“色终不变”。信陵君这种礼贤下士的真诚态度,深深感动了侯生,侯生终于把信陵君当成了知己,愿为他谋划,并为他献身。
这篇作品的情节是十分生动而感人的,作者对材料的处理颇费匠心,结构很完整,又不平铺直叙,而是曲折回环,波浪起伏。如宴请侯生一段,公子为侯生“置酒大会宾客”,当公侯将相已“坐定”后,公子却亲自赶车去迎接地位卑微的“夷门侯生”,情节顿生波折;侯生坐车赴宴途中,又要求“枉车骑过之”去看朱亥,又是一折;在见朱亥后又故意“久立、与其客语”,真有些使人等得心急。再如“窃符救赵”一段中,邯郸被围,赵王求救于魏,魏王派晋鄙领兵救赵。然而,秦王又告魏王说:“诸侯有敢救者,已拔赵,必移兵先击之。”于是魏王“使人止晋鄙,留军壁邺。”使文章再生波折。公子力劝魏王救赵,“魏王畏秦,终不听公子”,公子无奈,决心“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这等于以卵击石,人们不能不为公子担心。公子“行过夷门,见侯生”,“辞决而行”,侯生出人意料地只说:“公子勉之矣,老臣不能从。”情节发展到这里为之一顿。公子“行数里,心不快”,以为“我岂有所失哉?”于是“复引车还,问侯生”,文章又一波折,这一波折,引出了侯生为公子策划“窃符救赵”,并推荐朱亥同行。人们预感到情节发展的前景:为了救赵存魏,屡立战功、受人崇敬的老将军晋鄙不得不被杀,真是惊心动魄,不能不使人为之心动。
司马迁的《史记》是忠实于历史真实的。他的作品“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他对信陵君这个历史人物是十分敬佩的,他是满怀敬意为信陵君作传的。但作者并没有把他笔下的人物神化,而是写成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有成功、也有失误的活生生的人物。当矫杀晋鄙救赵后,赵王“以五城封公子”时,信陵君“意骄矜而有自功之色”。这时有门客劝告他“物有不可忘,或有不可不忘,夫人有德于公子,公子不可忘也;公子有德于人,愿公子忘之也。”于是他“立自责”“似若无所容者。”当他留赵十年,“秦闻公子在赵,日夜出兵东伐魏”,魏王派人请他回国时,他下令门下:“有敢为魏王使通者,死”。为此事毛公、薛公二人去责备他,“语未及卒”,他“立变色”,“告车趣驾归救魏”。这些描写,一方面表现了信陵君的一些弱点,另一方面也表现了他从善如流、勇于改过的精神。这些描写,无损于人物形象,相反,使人物形象更加丰满了,而且也进一步深化了主题思想。
这首词写闺人春思之情景。
上片写女子见帘上所绘的鸾鸟相倚偎的图形,闻乳禽喳喳的叫声,相思之情更难平静。
下片写她由于相忆入神,画堂的山水画隐约可见,一缕香烟浮动,宛如进到了梦境。后三句写她没法向她所思念的人表达心意,落花时节已到,原来约定的日期已超过,教她心中不得不急,但这种心情,又没有人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