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紧紧围绕“山雨”的题意,首联描写山中未雨之景,颔联写遇雨之景,颈联写雨中之景,尾联写雨后之景。全诗用笔细腻,景象逼真,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喜爱之情。
作者写途中遇雨,共分四层叙。雨前天气很好,一点也没有雨意。作者在山林中穿行,虽只戴短笠,还是被茂密的树枝挂缠和阻挠,他一路观山望景,兴致很好,只觉天气凉爽宜人,没有想到下雨。这一层说明,“山雨”之来,确乎是出人意料的。
山雨的到来,溪上云雾四起,渐渐连成一片,行人只觉山光物态的迷人,而没有意识到这就是雨来的信号。要在别处,“山雨欲来风满楼”(许浑《咸阳城东楼》),雨前的征兆十分显著,贵州山区却全然不同,云雾恰起,阵雨就来了。“溪云到处自相聚,山雨忽来人不知”二句写出雨来迅疾,使人回不过神来。好奇之感,通过“忽来”、“不知”等词语,自然流露出来。
正因为出乎意料,作者事先没有准备雨具,只有一领遮头的短笠,衣襟不免要被打湿了。但反正遇上了,便“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苏轼《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看到雨中村边瓜豆蔓藤散乱纷披,作狼狈状,使他的注意力转移到观望雨中景色,浑忘沾湿之苦。“马上衣襟任沾湿,村边瓜豆也离披。”一个“也”字,从物我同情中得到几分慰藉,而一个“任”字则表现出雨中人的从容与泰然。
突然,雨脚为之一收,天就放晴了。这时比雨前的物象,又有一番清丽:云雾全失,峰峦尽出,斜阳相迎,虹霓随之,一片明朗璀璨景象。山雨虽然住了,但雨水化成无数山泉奔流下山,跳坡注涧,又作“万瀑齐飞”的壮丽景观。“新晴尽放峰峦出,万瀑齐飞又一奇。”是这首写景诗推出的新境界,作者情绪也为之一振。雨前的溪云四起是一奇;雨中的瓜豆离披是一奇;而雨后的万瀑映日是又一奇。
“溪云到处”——山雨之兆,“万瀑齐飞”——山雨所成,来龙去脉,皆扣题面。重心所在是写“山雨”,而非写雨霁。“山雨”非川原如烟之雨——后者是绝不可见“万瀑齐飞”之奇观的。本篇境界层出不穷,恰似张镃赞“诚斋体”所谓:“造化精神无尽期,跳腾踔厉及时追。目前言句知多少,罕有先生活法诗。”(《携得秘监诗一编登舟因成二绝》),何绍基这首诗亦得诚斋体之精髓。
此诗共三章,采用复沓形式,各章仅异数字。孔颖达疏曰:“三章上二句恶四国,下四句美周公。”
第一章前两句以“既破”、“又缺”起始,斧、斨均为生产工具,人们赖以创造财富、维持生计。然这些工具均因为四国之君长年累月服劳役而致破致缺,家计亦因此而处于困苦之中,故尔怨恨深深。这里是以斧斨等工具的破缺来反映劳役之长之苦;以人们赖以生产劳动的必要条件的毁废,来反映生活之困。这是以点代面,以个别代全部,言事而寄慨的手法。
关于这两句,郑笺另有说法:“既破毁我周公,又损伤我成王,以此二者为大罪。”以斧斨之破缺比作对周公、成王的流言毁谤,这似乎过分拘泥于史事而说得太玄远了。而将周公比斧,成王比斨,恐亦有失礼度。
人们生活在这么艰难困苦之中,终于有了转机,有了希望:周公率兵东征了。当时周京为镐,在今陕西境内,管蔡等四国在今河南一带,故云“东征”。
三、四两句是因果关系:由于周公东征,所以四国叛乱者惊惧恐慌。毛传释“皇”为匡,即四国乱政得到纠正,走上正道。亦通。政局有转机,全是周公的功劳,故这两句从国的角度美周公,亦是叙事中含抒情,是间接的赞颂。
第五句“哀我人斯”,是省略了主语周公。周公对人民如此哀怜体恤,故逼出第六句:这是很崇高很伟大呀!这是人民以自身的感受,从内心发出的歌赞声,是直接的赞颂。
第二、第三两章,结构与第一章完全相同,仅换几个字。“錡”不论解作凿或锯,“銶”不论解作凿还是独头斧,均为劳动生产的工具,其在诗中的作用亦与第一章的“斨”同。这头两句同样在“恶四国”。下四句亦是“美周公”,仅换几个字。“吪”,化也,即受教育,移风易俗。“遒”,毛传解作固(坚固),郑笺解作敛(聚合)。孔颖达疏协调两说云:“遒训为聚亦坚固之义。”即“使四国之民心坚固也”、“四国之民于是敛聚不流散也”。流散之民回归,家人团聚,万民团结,国家自然强固。
综观全篇,这第四句的最后一字“皇”、“吪”、“遒”似非信手安排,而是有逐层递进,逐层深入的关系在。“皇”,如解为惊恐,则只是乱政的动摇,还未真正改变;如释为匡正,那也只是治的开始,对人民来说这只是外部条件的变化。而“吪”,受教育、受感化,这是深入到内部的变化。最后的“遒”,团聚、强固,则已结出丰硕的果实了。
末二句“嘉”、“休”基本同义,亦如第一章,是对周公的德行发自内心的直接赞颂。
不过对此诗也有不同的理解,例如闻一多、程俊英就认为这是东征士卒庆幸得以生还之作。这样,对诗中一些词的解释也就与上面不同。如第一、二两句的斧、斨、錡、銶均指为武器。第五、六两句的“哀我人斯”的“人”则是指战士。因有的战士已战死沙场,活着的也都离乡背井与家人久不见面,这些都让人哀伤。这样的解释,与传统的“美周公”观点是大相径庭的,但也言之成理,可备一说。
这首词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读。表层的,亦即文本的层面,可以说是写怀念朋友、亦即词中所说的“此人”。“去年今夜。同醉月明花树下”,去年的这个时候,在一个月明之夜的花下,这是一个非常美丽而又幽静的环境。当时作者和友人都喝醉了,其情也是非常动人的。按照宋时的习惯,有酒宴,就一定有歌妓侍宴。大的背景是月下、花前,如此幽静。而具体到酒宴上,却又是红烛光摇,翠袖持觞。正如晏几道在他的《鹧鸪天》中说的:“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那又是何等的旖旎。将灯红酒绿,轻歌妙舞,置于如此清丽幽雅的环境之下,真个可谓是人间天上,无怪他们都要喝醉了。接下来却是一跌:“此夜江边。月暗长堤柳暗船”。这个落差极大。今夜作者却独自在江边,月亮是昏暗的,所以照见长堤也是这般的昏暗。昏暗的长堤,可谓全无生气,别说歌筵酒宴,竟是连一个送行的朋友也没有。而船在这柳阴之下,更显出没一丝生气。因为船既是“暗”的,说明船中连孤灯也没有一盏。
下片由自己的无聊,转向了他所思念的朋友:“此人何处?带我离愁江外去”。此人在哪里呢。说明他们之间,连信息也没有通过。这就更加令人挂念了。他不说自己思此人之愁,而偏说是此人“带我离愁”而去的,则虽不知此人现在何处,但作者的愁却是长伴着他的,他在什么地方,作者的愁也在什么地方。“江外去”,是虽不知处,但不是在长江之边,却是可以肯定的了。最后想结一个光明的尾巴:“来岁花前”,希望未来的岁月,像过去那样,能再次的醉倒在花前月下,只是恐怕“又是今年忆昔年”终是没有信心。
吕本中的词,不像他的诗,现实感很强,贫富对立的社会矛盾在他的诗集中,比同时代的其他诗人表现得更为深刻。而在词中,则多写风花雪月,离思别情。这自然是与词作为“艳科”所决定的。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那样,战士血管里流的总是血,作为坚定的主战派,他写的词也会流露出他的这一遗恨。
南宋的形势,大抵是战战和和,所以也有“月明花下”之时,这时主战派自是“同醉’的,因为形势喜人。然而多数的情况,却是“月暗长堤柳暗船”,正因为如此,所以主战派的人多数都被贬谪以去了,这就是“此人何处?带我离愁江外去”的写照。而国势看来是无可恢复的,所以他不得哀叹;“来岁花前,又是今年忆昔年”。这就是深层次的解读。正如在《宋史·吕本中传》的最后一段“论”所说:“传有之:‘不有君子,其何能国。’绍兴之世,吕颐浩、秦桧在相位,虽有君子,岂得尽其志,宋之不能图复中原,虽曰天命,岂非人事乎?若常同……吕本中,其才猷皆可经邦,其风节皆可以厉世,然皆议论不合,奉祠去国,可为永慨矣。”
另外,将三种不同时空意象叠映,借以烘托出别情之深切是此词突出的艺术特点。上片犹如两个蒙太奇镜头,对比中生出无限悲愁。同是月夜,去年月明花香,人聚同醉;今年却是月暗柳昏,人别船离。过片直写离别。结句写“来岁”思念,妙在“来岁”又包含“今年忆去年”之聚散忧乐。在时间的三维(过去、现在、未来)上表现出三种不同的事态情思,而又相融相生,用笔极简练而情思极丰富。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