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绝句,字面上明白如话,但对它的主旨,历来注家颇多异议。有人认为它只是赞美乐曲,并无弦外之音;有人则认为它表面上看是在赞美乐曲,实际上却含讽刺,劝诫的意味。说是语含讽刺,耐人寻味的是,作者并没有对花卿明言指摘,而是采取了一语双关的巧妙手法。字面上看,这俨然是一首十分出色的乐曲赞美诗。
第一句“锦城丝管日纷纷”。锦城,即锦官城,成都市的别名。丝,指弦乐器;管,指管乐器。丝管,代指音乐。日,这里是每日的意思。纷纷,形容音乐声络绎不绝。意思是说,锦官城里奏起管弦音乐,一天到晚响个不停。“丝管”二字点出全诗描写的对象。点明之后,便从各种角度对它进行描绘。先用“纷纷”二字写出其连绵、和谐、化无形的乐曲为有形之物,形象地写出管乐声与弦乐声相互交错、追逐的情景。
第二句“半入江风半入云”。意思是说:音乐的响声一半散入江风中,一半散入云层中。“入江风”,是说声音广传地面;“入云”,是说声音上冲天空。从地到天,到处都传播着音乐的声响。两个“半入”重复使用,造成音律的回环、流畅,与那弥漫宇宙的音乐声正相和谐,具有很深的情趣。
第三、四句,“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意思是说,这样的乐曲只能是天上才有的,人世间有能听到几回呢?古人认为,只有天上的仙乐才是最美妙的。作者把“此曲”看作是天上的仙乐,这就是极度写出它的不同凡俗;然后,又用人间的罕闻,进一步写出它的珍贵。这两句是在前面写实的基础上,通过想象,从虚处下笔,把“此曲”之美好推到绝伦的地步。虚实结合,互相照应,完美地表现出了乐曲的精绝。
全诗四句,前两句对乐曲作具体形象的描绘,是实写;后两句以天上的仙乐相夸,是遐想。因实而虚,虚实相生,将乐曲的美妙赞誉到了极度。
然而这仅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其弦外之音是意味深长的。这可以从“天上”和“人间”两词看出端倪。“天上”,实际上指天子所居皇宫;“人间”,指皇宫之外。这是封建社会极常用的双关语。说乐曲属于“天上”,且加“只应”一词限定,既然是“只应天上有”,那么,“人间”当然就不应“得闻”。不应“得闻”而竟然“得闻”,不仅“几回闻”,而且“日纷纷”,于是,作者的讽刺之旨就从这种矛盾的对立中,既含蓄婉转又确切有力地显现出来了。
首诗无疑是赞叹花敬定所赏音乐的高级,但仔细体味,其中是含有讽刺意思的。花敬定作为一名武将,立功之后终日以歌舞为乐,不再操练兵马,这是有失职分的。作者的讽意并没有诉诸字面,而是隐藏在赞叹乐曲的背后,闪闪烁烁,扑朔迷离,可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既可以把它看成一首赞美音乐的作品,也可以玩味其中的含蕴。
这首诗题为“梦中作”,诗人凭借梦中稍纵即逝的霎时间的清灵的感觉,结合平时的心志,自然倾吐而出,如奔泉之出山,清风之振叶。故诗境特奇,非寻常笔墨所能企及。
前半“天际乌云”两句,表面上写雨后新晴景象,实质是针对时事而发,语意双关,自然合拍,寄意深长。楼头的红日,虽然已经照亮山峰,光明满眼;但天边乌云仍重,依然含有雨意,阴晦风雨,仍然可以随时到来。作者身当北宋中期,北方的契丹(此时已称辽国),西边的夏国,虽然在宋真宗、宋仁宗两朝,先后与辽、夏达成和议,并由宋朝岁给两国大量金银和丝缯,暂得相安,但危机仍存,隐忧犹在。赂敌求和,等于饮鸩止渴,不仅削弱了宋朝的实力,更糟的是壮大了对方,形成不战自困的局势。这西边、北边两个强敌,对宋朝随时都有严重的威胁。正如天际乌云一样,一旦翻滚起来,可能乌天黑日、风雨交加,暂时的晴朗,固然也是可喜的迹象,但晴意未稳,并不足恃。过于乐观,势必铸成大错。
后半“嵩阳居士今何在?青眼看人万里情”两句,是作者表明自己心志的活语。在诗里,这两句所表现的是跳跃的感情,作者是文士,是著名的书法家,对于时局,虽则具有敏感和远见,但是他感叹并未能补救时艰,空有拯时济世之心而无力实现,因而不无遁世高隐之情。作者想到嵩阳那里,因为那是高人逸士所居。古代的高士许由,传说曾隐居过嵩山、颍水之间;唐代的隐逸之士,更多栖身于嵩山、少室山;唐代大诗人李白的诗集中,就有《送裴十八图南归嵩山》、《送于十八落第还嵩山》、《送杨山人归嵩山》等多篇,表明向往嵩山、少室山之意,尤其是《题嵩山逸人元丹丘山居并序》那一篇,更能表达李白的心境。元丹丘是位高士,李白曾称他为“丹丘生”。这篇诗的序文说:“元公近游嵩山,故交深情,出处无间,宕信频及,许为主人,欣然适会本意。当冀长往不返,欲便举家就之。”诗中说:“故人契嵩颖,高义炳丹雘,灭迹遗纷嚣,终言本峰壑。自矜林端好,不羡世朝乐。偶与真意并,顿觉世情薄。”嵩山逸人,即指嵩阳居士。蔡襄诗中的后两句,正是运用了李白的诗意。元丹丘是以青眼看待李白的,所以“岩信频及,许为主人”。作者想到宋代当时,像元丹丘那样的高人绝少,而取媚邀宠的人,则到处存在,所以又有欲往无由之叹。诗句说:“篙阳居士今何在?”深致惋惜之情。诗人认为,倘若嵩阳居士仍然存在,他们必然以青眼看人,虽然相隔万里,也是令作者向往的。
全诗从感念时艰出发,借景抒怀,表达了作者忧世有心而救时无术;既慕隐居而又难能如愿的矛盾心情。诗人作为一个文人、一个书生,此诗情调是十分切合身份的。诗的语言明丽新警,婉而多风。陈衍认为这首诗有“神助”,是指诗的境界高远,是梦中偶有会心之作。
这组诗作于清道光十九年己亥(1839年)。这年龚自珍辞官,由北京南返杭州,后又北上接取家属,在南北往返的途中,他看着祖国的大好河山,目睹生活在苦难中的人民,不禁触景生情,思绪万千,即兴写下了一首又一首诗,于是诞生了《己亥杂诗》。
这篇文章描写了临江之麋依仗主人的宠势而傲“内犬”,最终落得个被“外犬”“共杀食之”的悲惨结局,影射了那些无才无德、依势放纵、恃宠而骄的奴才,讽刺了他们的悲惨命运,也讽刺了那些无自知之明,认敌为友,结果招致灭亡的人。文章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细致逼真,形象传神。
这篇寓言在艺术表现上的主要特点有三:第一,状物摹形生动形象,情景如见。如写主人抱幼麋归家,一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八个字活画出群犬一拥而上,急欲啖食之态。下文写麋与犬狎戏,说“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写犬畏主人,一面与麋周旋,一面垂涎三尺之状,也十分传神。又如“外犬见而喜且怒”,用拟人的笔触刻画犬的心理活动也很形象。
第二,虽属寓言,状写动物,叙写却入情入理。见出作者体味物情之细,文字叙述之工。如写麇与犬习熟过程,开始入门,群犬垂涎,所以主人叱喝。之后,主人抱麋与犬习熟,由开始之不动,渐至与犬戏耍。进一步写麋渐大,与犬已熟,随意戏闹,竞忘了己之为麋,这个发展过程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第三,寓意深厚,对讽喻之意不作详尽展开,主要通过故事和形象本身体现出来,可让人从不同角度玩味受教。如寓言结尾只一句收束,“麇至死不悟。”寓意深沉。“至死不悟”四个字,既表达了作者的厌恶之情,也勾画出麋的可怜与可悲。
《临江之麋》以揶揄的口吻讽喻了社会上“依势以干非其类”的人。“忘己之麋”任性妄为,冒犯外物,以寻得快乐,可当它失去了主人的庇护,轻而易举地就被外犬“共杀食之”。更加可悲的是它至死还没有明白个中原因。古往今来,行事不知推己之本,躺在别人怀抱里讨口饭吃还自鸣得意的人,并不少见。从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中揭示出深刻的讽喻意义,正是它以小见大的艺术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