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不过是一篇绘画题记,却写出了文同高明的画论、高超的画技和高尚的画品,写出了作者自己与文同的友谊之深,情感之厚;文章看去好像随笔挥写,却是形散神凝,“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
全文分三段。第一段从文与可的画竹理论写起,突兀不凡,生面别开,起首就给人以一种新鲜感;第二段叙述作者和文与可交往中的趣事;最后一段说明写作此文的缘由。这篇散文语言天然本色,朴素清新;全文好似从作者胸中自然流出,滔滔汩汩,毫无滞碍,所用语言不加雕琢,文从字顺,活泼流畅。
文章劈头的一段议论,提出十分精彩的画竹主张。“胸有成竹“的成语,就是从这里来的。但议论又不能发挥过多,否则便离开了追怀、悼念逝者的主题。所以下面紧接着指出:“与可之教予如此。“点明被追怀、悼念的《筼筜谷偃竹》的作者文同。是文同这么告诉苏轼的。苏轼也是诗人而兼书画家,他和文同建立了深厚情谊,不只因为是朋友、亲戚,也不只因为彼此的政治倾向一致,还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艺术爱好,他们写文章赠答,用诗歌唱和,而且在画竹方面属于同一流派。文同关于画竹的主张,实际上也是苏轼的主张。苏轼曾在《郭祥正家醉画竹石壁上郭作诗为谢且遗古铜叶》诗中描写他在友人家喝酒后作画的过程,同时还在《腊日游孤山访惠勤惠思二僧》诗中认为写诗要像追赶逃犯那样紧急,迅速把眼前景色描绘下来,略有迟缓,景色一消失,就没法描画了。这如同画竹的“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一样,必须善于捕捉形象,并且及时加以表现。其实绘画作诗,原理本来相同,都讲求形象的气韵生动,而不追求外在体貌的形似。我们以前讲过,苏轼在《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诗中也指出绘画上注重外形相似,这就等于小孩子一般的见识。如果写诗也这么要求,那么,这个人就一定不懂得诗。画竹的钩勒法,“节节而为之,叶叶而累之“,就是力求形似,而水墨画法的主张“胸有成竹“,然后—挥而就,则是力求神似,通过竹子的完整形象表现出竹子的神态来。
苏轼很谦虚,他说这些艺术见解是文同告诉他的。而且,苏轼还讲述了实际是艺术理论与艺术实践的关系,并且提到一般的认识论原理上来强调实践的重要性。这是上文“胸有成竹“一段议论的补充与深化,也是一位在诗、词、散文、书法、绘画各方面都有着极深造诣的艺术家的甘苦之言。苏轼从自己的方面指出由于“不学“而“内外不一,心手不相应“,那言外之意,还是在肯定文同的艺术理论的同时,进一步肯定其艺术实践的“操之“甚“熟“,因而得心应手、挥洒如意。文章总是紧扣着追怀、悼念文同这一主旨。所以下面又引用一段旁人赞扬文同的话来加以印证。“子由为《墨竹赋》以遗与可,曰:‘庖丁,解牛者也,而养生者取之;轮扁,斫轮者也,而读书者与之。今夫子之托于斯竹也,而予以为有道者,则非邪?’“子由,是苏轼的弟弟苏辙的字。
《墨竹赋》是苏辙为文同所画的墨竹而写赠文同的一篇赋。赋中以“客“的口吻,举了两个古代技艺高超的的事例来说明文同的精于画墨竹是表观了他懂得事物发展的普遍法则。在这篇《墨竹赋》中,苏辙用庖丁解牛和轮扁斫轮来比喻文同,认为文同具有高超的画竹才能,但画竹只是作为寄托,他实际是了解、掌握了事物规律的人。苏轼引用苏辙这几句话,是把文同画竹的得心应手、挥洒如意提到“有道“的高度来认识,而不停留在绘画技巧本身。不过,苏轼还指出:“子由未尝画也。故得其意而已,若予者,岂独得其意,并得其法。“因为苏辙不会作画,所以他只能从一般意义上来评论,而苏轼自己也是画家,他除了通过画竹了解文同是“有道“的人以外,还能掌握文同画竹的方法。这里,用“并得其法“一句收结了前面关于画竹的议论。
文章的第一段,高度评价文同的画竹主张和画竹实践。下面由“并得其法“引出文章的第二段,叙写作者与文同关于画竹的书信、诗歌往来的故事,进而高度评价文同的画品、画德,并且归到《筼筜谷偃竹》的题目上来。
文章的第二段开始说的几句是说文同对自己的画竹,开始并不很看重,人有请求,就答应为之作画。其后四面八方拿着绢绸请求作画的人脚踩着脚,越来越多,文同便厌烦了,把绢绸投掷在地,说是用来做袜子,表示极端轻视。文人官僚之间把他这件事当作谈话的资料。苏轼通过求画人的“足相蹑于其门“,写出文同画竹的为人们所喜爱和贵重,又通过文同把缣素“投诸地而骂“,写出文同的不肯自居于画匠,以画竹作世俗应酬,沽名钓誉。文同不肯轻易为人画竹,却同苏轼开玩笑,要人们去找苏轼画竹。这样一来,做袜子的材料绢绸就集中到苏轼那里去了。这当然是开玩笑的话,但由此却可以看出文同与苏轼之间关系的亲密,而且说明了苏轼对文同的精于画墨竹确实是“并得其法“的。苏轼略举文同信后附诗的两句,也完全证实了这一点。鹅溪绢,是鹅溪出产的绢绸。鹅溪在四川盐亭县,那里出产的绢绸洁白、均匀、细致,很适宜于作画。扫取,是挥写而成的意思。寒梢,指经冬不凋的长长的竹枝。
这两句诗体现了文同的墨竹画法:竹子是一挥而就的,即“扫取“,画在短短的一段绢绸上,却具有直节云霄之势,所谓“万尺长“。文章至此点山《筼筜谷偃竹》这幅绘画。两位诗人而兼书画家的朋友,亲戚之间,为了二百五十匹绢绸的进行讨价还价式的调笑,实际上是彼此心照不宣地谈论着画竹的艺术。“拟将一段鹅溪绢,扫取寒梢万尺长“与“世间亦有千寻竹,月落庭空影许长“,其精神实质完全一致,都说明了生活与创作的源与流关系,说明了艺术美不同于自然美,说明了诗人画家在自己的作品里对现实客观事物所进行的提炼、集中、夸张、渲染。《筼筜谷偃竹》这幅绘画就是如此,所谓“此竹数尺耳,而有万尺之势“。
因为提到了筼筜谷,自然需要对这个地方作一交代。但苏轼不是孤立地进行介绍,而是由此又描述了文同的一件趣事、雅事。文同在洋州喜好种植花木,修建园亭,曾就各处景物逐一题咏,写了《守居园池杂题》诗共三十首。苏轼也逐一和了诗,这就是《洋州三十咏》,苏轼诗集作《和与可洋州园池三十首》,其中第二十四首题为《筼筜谷》,即这里所引的诗,诗中扣着筼筜谷产竹,描写文同爱山爱竹并喜欢吃竹笋。汉川,即指洋州,因洋州在汉水上游。箨,是笋壳。竹子一名龙孙,所以称竹笋为箨龙。渭,指陕西的渭水。《史记·贷殖列传》曾记载“渭川千亩竹“,那里的人因而很富有,相当于“干户侯“。这里借用“渭滨干亩“,来表示洋州盛产竹子。全诗意思是洋州那么多高高的竹子,像蓬草一样遍地都是,斧头逮着竹笋就砍,想来是太守清贫贪馋,把渭水边上千亩竹林都吃进了肚里。这也是开玩笑的话,所以文同打开信封读完这首诗,那时他正和妻子在筼筜谷烧竹笋进晚餐,不由得大笑起来,口中的饭喷了一桌子。这一段简短的描述,十分形象,生动,刻画了文同豁达、爽朗的思想性格,也表现了苏轼同他的亲密关系,但更重要的还是突出了文同的品德。作知州而“清贫“,以竹笋为食,是写其廉洁,携妻子游山,自备晚炊,是写其旷放,而“渭滨千亩在胸中“,则又照应前面的“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的议论,以诙谐的笔调,通过文同的趣人趣事、雅人雅事,写出他的画竹理论主张。
文章的第二段写到《筼筜谷偃竹》的题目。下面第三段则以交代文章的写作缘由作为全篇的结束。文同于元丰元年(1078)十月被任命为湖州知州,湖州,治所在今浙江吴兴县。文同去湖州上任,元丰二年(1079)正月二十日病逝于陈州的宛丘驿。这年七月七日、继文同任湖州知州的苏轼晾晒书画,看到了文同送给他的《筼筜谷偃竹》,感伤故旧不禁痛哭失声。他放下画卷,便写下这篇记念文章。“昔曹孟德祭桥公文有‘车过腹痛’之语,而予亦载与可畴昔戏笑之言者,以见与可于予亲厚无间如此也。“曹孟德,即曹操。桥公,指桥玄。曹操年轻时,桥玄对他多有鼓励帮助,后来他们的情谊日益加深,曾约定无论谁死了,活着的人路过墓地而不用鸡酒祭奠,那么车过三步就要闹肚子疼。这不过是说着玩的话,但显示了二人关系的不同寻常。苏轼引用这个典故,来说明他在这篇文章中记述当年与文同的“戏笑之言“,也为的显示他们之间的“亲厚无间“,那么,作者对逝者的追怀之深切、悼念之沉痛也就充分表现出来了。
此诗开头两句对宿紫山北村的缘由作了说明,原来他是因“晨游紫阁峰”而“暮宿山下村”的。诗人之所以要“晨游”,是为了欣赏山峰上的美景。早晨欣赏了紫阁的美景,悠闲自得往回走,直到日暮才到山下村投宿,碰上的又是“村老见余喜,为余开一尊”的美好场面,作者的心情是很愉快的。但是,“举杯老及饮”,不愉快的事发生了。
开头四句,点明了抢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抢劫对象,表现了诗人与村老的亲密关系及其喜悦心情,为下面关于暴卒的描写起了有力的反衬作用,是颇具匠心的。中间的十二句,先用“暴卒”“草草”“紫衣挟刀斧”等贬义词句刻画了抢劫者的形象;接着展现了两个场面:一是抢酒食;二是砍树。
写抢酒食的四句诗,表现出暴卒、作者和主人的三种不同表现。“夺”和“掣”两个词,包含着一方不给,一方硬抢的丰富内容。诗人用这两个词作“诗眼”,表现出他自己毕竟是个官吏,敢于和暴卒争,但还是败下阵来,这就不仅揭露了暴卒的暴,而且暗示了暴卒敢这样“暴”的原因,为结尾的点睛之笔留下了伏线。
写两个抢劫场面,各有特点。抢酒食之时,主人退立敛手;砍树之时,却改变了态度,这表明主人对树有特殊感情。诗人为了揭示其心理根据,先用两句诗写树:一则指明那树长在中庭,二则称赞那是棵“奇树”,三则强调那树是主人亲手种的,已长了三十来年。这说明它在主人心中的地位,远非酒食所能比拟。暴卒要砍它,主人当然会“惜”,“惜不得”,是“惜”而“不得”的意思。于是,发自内心的“惜”就表现为语言、行动上的“护”,虽然迫于暴力,没有达到目的,但由此却引出了暴卒的“自称”和作者的悄声劝告。
结尾的四句诗,在当时很好懂;时过一千多年,就需要作些注解,才能了解其深刻的含义。所谓“神策军”,在唐代天宝(唐玄宗年号,742—756)年间,本来是西部的地方军;后因“扈驾有功”,变成了皇帝的禁卫军。唐德宗时,开始设立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由宦官担任。他们以皇帝的家奴身份掌握禁卫军,势焰熏天,把持朝政,打击正直的官吏,纵容部下酷虐百姓,什么坏事都干。元和(唐宪宗年号,806—820)初年,皇帝宠信宦官吐突承璀,让他做左神策军护军中尉;接着又派他兼任“诸军行营招讨处置使”(各路军统帅),白居易曾上书谏阻。这首诗中的“中尉”,就包括了吐突承璀。所谓“采造”,指专管采伐、建筑的官府。唐宪宗的时候,经常调用神策军修筑宫殿;吐突承璀又于唐元和四年(809年)领功德使,修建安国寺,为宪宗树立功德碑。因此,就出现了“身属神策军”而兼充“采造家”的“暴卒”。做一个以吐突承璀为头子的神策军人,已经炙手可热了;又兼充“采造家”,执行为皇帝修建宫殿和树立功德碑的“任务”,自然就更加为所欲为,不可一世。
诗是采取画龙点睛的写法。先写暴卒肆意抢劫,目中无人,连身为左拾遗的官儿都不放在眼里,留下悬念,引导读者思考这些家伙究竟凭什么这样暴戾。但究竟凭什么,作者没有说。直写到主人因中庭的那棵心爱的奇树被砍而忍无可忍的时候,才让暴卒自己亮出他们的黑旗,“口称采造家,身属神策军”。一听见暴卒的自称,作者很吃惊,连忙悄声劝告村老:“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讽刺的矛头透过暴卒,刺向暴卒的后台“中尉”;又透过中尉,刺向中尉的后台皇帝。前面的那条“龙”,已经画得很逼真,再一“点睛”,全“龙”飞腾,把全诗的思想意义提到了惊人的高度。
该诗刻画了一个不持戒、不坐禅,却整天饮茶、做农活的僧人,体现出了诗人学禅不拘泥于形式,而在于领会禅意的思想。这个不持戒、不坐禅,整天想着喝浓茶、干农活的僧人形象说明了什么呢。
这个不持戒、不坐禅,整天想着喝浓茶、干农活的僧人形象说明了什么呢。还是让慧寂自己的事迹来说明吧。《五灯会元》卷九:“初谒耽源,已悟玄旨。……耽源谓师曰:‘国师当时传得六代祖师圆相,共九十七个,授与老僧。乃曰:“吾灭后三十年,南方有一沙弥到来,大兴此教,次第传受,无令断绝。”吾今付汝,汝当奉持。’遂将其本过与师。师接得一览,便将火烧却。耽源一日问:‘前来诸相,甚宜秘惜。’师曰:‘当时看了便烧却也。’源曰:‘吾此法门无人能会,唯先师及诸祖师、诸大圣人方可委悉,子何得焚之?’师曰:‘慧寂一览,已知其意,但用得不可执本也。’”耽源把祖师的画像交给慧寂收藏,意味着希望他能接过衣钵,承传法统。但慧寂却将画像烧掉了,因为他认为,要承传法统,重要的是得其意,而非得其像。他所要体认的是祖师的自性,这自性,无生无灭,永远存在,而像上所画,既然能够变灭,显然就是虚幻的,非本质的。如此而来,将其烧掉,正表明他强调的是心印,而非形迹。后来临济义玄“到达磨塔头,塔主问:‘先礼佛,先礼祖?’师曰:‘祖、佛俱不礼。’主曰:‘祖、佛与长老有甚冤家?’师拂袖便出。”(《五灯会元》卷十一)这种无凡无圣,向内求佛,打破偶像的精神,与慧寂正是相通的。另外,以喝浓茶、扛镢头代替了持戒、坐禅,也反映了作者对“平常心”的追求。这蕴含其中的多义性,无疑使得全篇语意丰厚,思理深微。
饮茶往往是僧人生活情趣的一个重要方面。《敦煌变文集》卷三载唐人《茶酒论》说:“明(名)僧大德,幽隐禅林,饮之语话,能去昏沉。”《五灯会元》卷九载:“问:‘如何是和尚家风?’师曰:‘饭后三碗茶。’”慧寂说自己是“酽茶三两碗”,显然也能见出这种“和尚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