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这首诗的首联写刘评事虽暂时隐居,不久当复起用,而自己则事业无望;颔联写刘有谏草将由门下省采纳,尚待鹤书赴垄,诏请入朝;颈联写刘暂居莲峰之下,不久当入京师;尾联称美刘评事宠辱皆忘,欹枕读书,时惊蠹鱼从书中落下。这是一首应酬之作,用“君”与“我”相对,采用对偶的方式成文,诗中四句都是一些善颂善祷之语,并无深意,表达了诗人对仕途不顺的感叹。
首联即以对比手法写刘评事之居永乐是暂时闲休,但自己的闲居却不同于刘评事。刘评事只是一时退隐暂休,是将升迁的休闲,自己则全无本事和刘评事一样升迁,委婉曲折地写出自己难言之隐。
颔联是为刘评事不久即将升迁表示祝愿,两句实为倒装句。
颈联首句以望莲花峰可见写刘评事晋京之路已不远,以物寄意,显得生动突出,永乐地近潼关,莲花峰西峙,到莲花峰即与长安靠近,因而望莲花峰就可见晋京之路并不远,这也是劝慰祝愿之语;次句则为刘评事将来归京后这闲居之处将变得冷落空虚而惋惜。
尾联说自己已经完全忘却名利,每日惟有倚枕读书自乐,显然是自我排解之词。其心中难言之痛隐然见于言外。诗人在永乐闲居时始终不忘国事,急于用世之心理见于不少诗中,所以此篇诗之所谓忘名利,只能是强自排解之辞。
这首诗旨义甚明,在第二句。李商隐感叹“青云器业”之离已远去,“君”、“我”对举,刘乃“幽闲暂居”,我则“器业全疏”,相比照而寓心中感慨。三、四回应“暂居”。“封谏草”即“上封事”似刘评事暂离大理寺而将调谏职,如补阙拾遗之任,故下云“待鹤书”也。五、六“莲耸碧峰”、“水掖翠扇”,回应“幽闲”。七、八回到自身,照应“青云器业我全疏”:如今我惟日日与典籍图书为伴,枕落蠹鱼矣。七句写“忘名利”,是所谓“全疏”,此义山愤激之辞,而不是真忘其匡国之心、青云之志者。落句“惊”字妙,亦《赠田叟》之云“在野无贤心自惊”也。
李白自从天宝三载辞京还山后,便浪迹天涯,过着游山览水,访僧问道、纵情诗酒的漫游生活,在天宝末年,他在皖南宣州(今安徵宣城)一带,盘桓最久,他为这里的山水风光和风土人情所迷恋。除了与山翁樵夫、屠沽渔商、隐士逸人相交往外,还常常走观串寺,广与和尚道士交朋友。和李白交游的僧人道士,一般都是些精通佛玄、能诗善文的诗僧、学问僧或有学识才情的道士。此诗中所赠别的“山僧”,即是这样的一位多才多艺、道行高深的名僧。
水西寺是唐代一所著名的寺院。此寺座落在安徽泾县城西。据《江南通志》记载,水西寺建在泾县西五里的水西山上。这里“林壑邃密,下临深溪,旧建宝胜、崇庆、白云三寺。浮屠对峙,楼阁参差,碧水浮烟,咫尺万状。”水西寺是对水西山三寺的泛指。宝胜寺又叫水西奇,白云寺又叫水西首寺,崇庆寺又叫天宫水西寺。历代名人多到此游览,一些游方的僧人也常封这里挂锡访学。李白所结识的这位山僧,就是外地的云游僧,他也和李白—样是到水西寺游访,二人因此才相逢相识。因此,此诗开头就写道:
“何处名僧到水西?”何处,并不表示诗人不知道这位僧人是从哪里来,而是说这位名僧不是此寺的僧人,而是从外地来的客僧。次句是说明这位僧人来自何方和来访的目的:“乘舟弄月宿泾溪”。“乘舟”一作“乘杯”。“乘舟”较为普通,“乘杯”更富有神奇色彩,以“乘杯”为善。既然诗中说的是位名僧,就应该有些传奇本领。传说刘宋时期有一位杯渡和尚,他能乘木杯渡水,无假风棹,轻疾如飞。此处说这位僧人也如同杯渡和尚一样,颇有灵异之气,是乘杯来到水西的。他来这里似乎不是为了学佛练禅,而是“弄月”。即他来泾溪是为了欣赏这里的风月美景。当然,高僧们不一定像普通和尚一样去坐禅诵经,苦苦修练,清风明月,无非禅心,只要有所妙悟,也一样能达到明心见性的目的。这也许就是高僧之所以高明之处。“宿泾溪”,泾溪就是在水西寺旁。不宿寺中而宿泾溪,足见此僧的脱俗之处。
“平明别我上山去,手携金策踏云梯。”第二天清晨此僧就与李白告别而去,手携锡杖上山走了。此僧来时是乘舟(或乘杯)顺水路而来,而分别时却走的山路。“金策”即锡杖,“云梯”,指的是山上的磴道。因远观登山,如登梯而上,高入云中,故云“踏云梯”。诗中不说此僧是扛着锡杖,沿着山中磴道攀山而去,这样写太平凡了,而是说他“手携金策踏云梯”,就把此僧的飘然之状,神异之色突现了出来。
“腾身转觉三天近,举足回看万岭低。”这是从山僧站在山顶上的角度,来写他的感觉。仿佛他是腾身云中、离天宫很近,而回看千山万岭,却都在脚下。而更进一层的意思是借此来寓意此僧的佛学修养之高,说他已近佛界三天(佛教称欲界、色界、无色界为三天)中的最高天,而下视尘寰,远在脚下。以此来突出此僧道行的高深。紧接着后—联又顺手拉来历史上两位高僧来与此僧比较:是东晋时的高僧。他精通《庄子》和《维摩经》,常与当时名士殷浩、郗超交往。他为人放浪不羁、善于玄辩。
《世说新语》载:“支道林常养数匹马,或言道人畜马不韵,支曰:‘贫道重其神骏。’”远公指东晋高僧慧远,他博综六艺,尤善老庄,曾与陶渊明等名士三十多人结莲社,谈玄论道,吟诗作赋,颇有风流名士风度。为后代文人所赞赏。此联的意思是:此僧放浪形骸、谑浪口辩,风流名士的派头,足可以与慧远相提并论!李白将他与历史上的名僧相比,更是为了突出此僧的风度和才情。由此可见,此僧还是一位善于谈玄论道、诗酒风流的放浪人物,以致于与他萍水相逢的李白也对他赞赏有加。于此,一个佛学高深,诗酒啸傲,行迹诡异,举止不凡的高僧形象,已从诗中唤之欲出,廖廖数句就刻画出了一位神态飘洒的高僧。可见诗人的技巧之高超。
诗的尾联抒写了诗人对这位高僧的深切怀念。“此度别离何丑见,相思一夜瞑猿啼。”刚刚分别就想着何日能再见面。这样的朋友尤其是在僧人中的朋友,对李自来说不是很多的。“相思一夜”暗寓出李白因相思此友而一夜没有合眼。正是整夜相思不寐,所以李白才会感觉到夜间的哀猿一直在山间悲啼。而这哀猿的悲啼,更增加了诗人与朋友的相思离别之苦。虽然这首诗就在凄迷的夜猿声结束了,但是诗人对朋友的深厚友情,却深深地印在了读者的心上。
此诗是一首七言排律,这实在令人意想不到,一贯不愿受格律束缚的自由浪漫诗人的李白,却用七言排律写诗。李白这首七言排律,也和李白其他律诗一样,有“以古入律”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