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直接歌咏历史题材,表达作者议论见解的咏史诗。它跳出了一般咏史诗的窠臼,从另一个角度写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含蓄而有新意。
诗的前两句以看似平实之笔叙说了诗人所见:当年秦始皇焚书之处历经千年,已成为历史陈迹,除去满洞穴的尘土外什么也没有了,就过路旁的农夫看到这荒凉景象也感到伤心。这两句既交代了吟咏的历史事件,又从侧面写出了诗人的感慨,看似“无我”,实则“有我”。试想:历史上秦始皇焚书的暴行,是一场民族文化的大劫难。许多优秀的书籍被付之一炬,使每一个视书为生命的读书入念此而心痛,千年之后的罗隐亦不例外。但诗人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没有直写自己的感慨,而是借写自己的所见,借写他人的感受来表现这种感慨。一个不识诗书的农夫尚且“伤神”,罗隐作为一个读书人,自然更是感伤至极,这一点,读者一想即知,不说胜似多说。这种融思想感情于叙事当中、融丰富内容于平实当中的写法,既简明经济,又韵味无穷,不由人不赞叹诗人运用语言、高度概括的功力。
诗的三四句,写诗人的议论,揭示秦始皇焚书的原因。“祖龙算事浑乖角,将谓诗书活得人。”意谓秦始皇谋划事情还真聪明,他认为烧毁书籍就能保秦王朝永在,赢代政权永存。一般的咏史诗,作者都是从客观的角度,或赞或贬自己所吟咏的历史事件及人物,而罗隐却不是这样处理的。他是带着嘲讽的语气,从揣测秦始皇主观心态的角度,轻轻一笔写就的。这里诗人不用始皇而用“祖龙”,本身就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曾对“祖龙”自作解释说:“祖龙者,人之先也。”他要做诸“龙”之先,然后传诸子孙万代。既如此,诗人就用“祖龙”来称呼他,但实质是仅其意而用之,绝非单纯地使用典故。秦始皇为当初采纳李斯的奏议,烧毁了他认为是祸乱根源的“百家之言”,主观上是要推行“以愚黔首”的愚民政策,借以维护其政治统治,达到传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之目的。这样的打算是荒谬的,仅是一厢情愿而已。因为历史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焚书之后没几年,义军四起,赢氏政权很快就成了一个短命王朝,对于这些与秦始皇主观设想背道而驰的历史事实,罗隐是再清楚不过了。但是诗人并没有像其他后世文人那样去正面议论,直抒胸臆,猛烈地抨击谴责秦始皇所为之荒谬,残暴,而是以较为轻松的似乎是局外人的语气,通过“浑乖角”这样的词语表达自己的揶揄嘲讽之意,不露锋芒而又锋利无比,无情地鞭挞了秦始皇焚书的暴行,深刻地讽刺了秦始皇的异想天开,真可谓匠心独运,曲折达意而又深刻有力。
此诗写男女结婚仪式,写新妇到男方家看到丈夫形象的情景。全诗写的只是一个小剪影,但有步骤,有层次,有色彩,有新妇微妙的心理状态,把华夏古老的结婚仪式写得饶有情趣,
全诗三章九句,皆从新娘眼中所见来写,新进门的妻子在憧憬与期待中慌乱而羞涩地抬起美丽的双眸,却只看见丈夫的一个背影,他在迎接她,引导着她一步步走近他们的洞房。吴闿生《诗义会通》引旧评称其“句法奇蛸”。奇峭就在于九句诗中全不用主语,而且突如其来。这一独特的句法,恰切而传神地表现了新娘此时的心理活动。当她紧随着迎亲车辆踏进婆家大门的那一刻,其热闹的场面是可想而知的,在场的左邻右舍,亲朋好友,谁不想一睹新娘的风采,然而新娘对着这稠密涌动的人丛,似乎漠不关心,视而不见,映进她眼帘的唯有恭候在屏风前的夫婿——“俟我于著”,少女的靦覥,使她羞于说出“他”字,但从“俟我”二字却能品味出她对他的绵绵情意和感受到的幸福。下两句更妙在见物不见人。从新娘的心理揣测,她的注意力本来全集中在新郎身上,非常想把新郎端详一番,然而在这众目睽睽之下,她不敢抬头仔细瞧。实际上,她只是低头用眼角瞟了一下,全没看清他的脸庞,所见到的只是他帽沿垂下的彩色的“充耳”和发光的玉瑱。这两句极普通的叙述语,放在这一特定的人物身上,在这特殊的时刻和环境中,便觉得妙趣横生、余味无穷了,给人以丰富联想和审美的愉悦。“乎而”二字甚妙,就好像后世民歌中“呼而嗨呦”类的衬词。
这首诗风格与《齐风·还》相近,也是三章全用赋体,句句用韵,六言、七言交错,但每句用“乎而”双语气词收句,又与《还》每句用常见的“兮”字收句不同,使全诗音节轻缓,读来有余音袅袅的感觉。在章法上它与《诗经》中的典型篇章是那么不一样,而又别具韵味。全诗每章只在三处换了三个字,就表现出新娘出嫁的喜悦和对新郎的满意与赞许。
对这首诗主旨的解说,各家之见颇有差异。《毛诗序》云:“《泂酌》,召康公戒成王也。言皇天亲有德,飨有道也。”扬雄《博士箴》(《艺文类聚·职官部》引)云:“公刘挹行潦而浊乱斯清,官操其业,士执其经。”陈乔枞《鲁诗遗说考》以之为鲁诗之说。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云:“三家以诗为公刘作,盖以戎狄浊乱之区而公刘居之,譬如行潦可谓浊矣,公刘挹而注之,则浊者不浊,清者自清。由公刘居豳之后,别田而养,立学以教,法度简易,人民相安,故亲之如父母。……其详则不得而闻矣。”其详既不得闻,三家诗之说的正误也就难以稽考了。而《毛诗序》之说,似乎更觉缥缈,此诗的文本自然有劝勉之意,但却很难讲有什么告戒之意。至于陈子展《诗经直解》所说“当是奴隶被迫自远地汲水者所作,此非奴才诗人之歌颂,而似奴隶歌手之讽刺”,似更迂远。相比较而言,高亨《诗经今注》所说“这是一首为周王或诸侯颂德的诗,集中歌颂他能爱人民,得到人民的拥护”,还是比较圆通的。
诗分三章,均从远处流潦之水起兴。流潦之水本来浑浊,且又处于远方,本来很容易被人弃之不用,但如能“挹彼注兹”,舀过来倒进自己的水缸,就可以用来蒸煮食物,洗濯酒器,成为有用之物。这正如远土之民,只要君王施以仁义,便自然可以使他们感恩戴德,心悦诚服地前来归附。这里的关键是君王要有高尚敦厚的品德,真正成为“民之父母”。对此,方玉润有如下发挥:“此等诗总是欲在上之人当以父母斯民为心,盖必在上者有慈祥岂弟之念,而后在下者有亲附来归之诚。曰‘攸归’者,为民所归往也;日‘攸塈’者,为民所安息也。使君子不以‘父母’自居,外视其赤子,则小民又岂如赤子相依,乐从夫‘父母’?故词若褒美而意实劝戒。”(《诗经原始》)他说的“劝”意是可以感受到的,但他说的“戒”意是否真的存在于诗的文本中,令人怀疑,但从接受美学角度说,他的这种创造性“误读”还是很有意思的。
此诗借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事物起兴,且重章叠句,反覆歌咏。由此也可以看出《国风》对《大雅》艺术上的影响。
词的上片开头即写词人骑马归来、徬徨歧路的痛苦。曰“归鞍”,曰“徘徊”,曰“逆境难排”,初非出于悼亡,其中暗含政治上失意的悲愤。“逆境难排”一句正说明词人因削职归来,仕途上陷于逆境。这里词人把对亡妻的悼念之情与政治上的失落感糅合在一起,自然浑成,不着痕迹。“人言”二句,用事而能浑化。有病,一可悲也;病而有忧,二可悲也;有忧而不能饮酒,三可悲也。语曲而婉,情深且挚。“孤负”二字,显得感慨沉郁,而又婉曲深挚。如果说以上纯系抒情,那么至歇拍二句,则将情与景融而为一,逐渐点出悼亡的主题,并为下片作铺垫。“萧瑟捣衣时候”,是运典写景,兼点时令。抓住富有特征的细节,勾起对昔日生活的回忆,抒发深沉的掉念。“凄凉鼓缶情怀”,是蝉联前句,用典抒情。从归鞍徘徊写到此处,词旨渐趋显豁。这种手法有如剥茧抽丝,将读者渐渐引入词的意境。
词的下片紧承上片继续写景。“野店犹开”四字,使词情稍稍扬起,将前词所表现的悲哀稍稍冲淡了一些。但是就在一扬一抑之中,感情愈转愈深。“多情惟是灯前影,伴此翁同去同来。”二句通过孤馆寒灯,表达了对亡妻的思念。从语言上看,也似带有几分欣喜,然而骨子里却是更深沉的悲哀。词人身处孤馆,唯有一盏寒灯作为伴侣,一种孤寂之感,悼念之情,凄然流于言外。不直接写人亡,而以客观景物作为烘托,这是一种婉曲的手法。结尾二句直率朴实,如出逆旅主人之口。“今回老似前回”,重在一个“老”字。这一形貌上的变化,都是通过逆旅主人的眼光反映出来的。
词人借景抒情,全词中处处洋溢着词人对妻子的深情厚意和绵绵不绝的思念,让读者读来自然真切,凄美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