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小诗记叙诗人在傍晚送灵澈返竹林寺时的心情,它即景抒情,构思精致,语言精炼,素朴秀美,是唐代山水诗的名篇。
“苍苍竹林寺,杳杳钟声晚。”这两句是说作者眺望苍苍山林中的灵澈归宿处,远远传来寺院报时的钟响,点出此时已是黄昏时分,仿佛在催促灵澈归山。诗人出以想象之笔,创造了一个清远幽渺的境界。此二句主要写景,景中也寓之以情。
“荷笠带斜阳,青山独归远。”这两句就是写灵澈辞别归去情景。灵澈戴着斗笠,披带夕阳余晖,独自向青山走去,越来越远。“青山”即应首句“苍苍竹林寺”,点出寺在山林。“独归远”显出诗人伫立目送,依依不舍,结出别意。只写行者,未写送者,而诗人久久伫立,目送友人远去的形象仍显得非常生动。
全诗表达了诗人对灵澈的深挚的情谊,也表现出灵澈归山的清寂的风度。送别多半黯然情伤,这首送别诗却有一种闲淡的意境,和作者的寂寞心情。
精美如画,是这首诗的明显特点。但这帧画不仅以画面上的山水、人物动人,而且以画外的诗人自我形象,令人回味不尽。那寺院传来的声声暮钟,触动诗人的思绪;这青山独归的灵澈背影,勾惹诗人的归意。耳闻而目送,心思而神往,正是隐藏在画外的诗人形象。他深情,但不为离别感伤,而由于同怀淡泊;他沉思,也不为僧儒殊途,而由于趋归意同。这就是说,这首送别诗的主旨在于寄托着、也表露出诗人不遇而闲适、失意而淡泊的情怀,因而构成一种闲淡的意境。十八世纪法国狄德罗评画时说过:“凡是富于表情的作品可以同时富于景色,只要它具有尽可能具有的表情,它也就会有足够的景色。”(《绘画论》)此诗如画,其成功的原因亦如绘画,景色的优美正由于抒情的精湛。
刘长卿和灵澈相遇又离别于润州,大约在公元769—770年(唐代宗大历四、五年)间。刘长卿于公元761年(唐肃宗上元二年)从贬谪南巴(今广东茂名南)归来,一直失意待官,心情郁闷。灵澈此时诗名未著,云游江南,心情也不大得意,在润州逗留后,将返回浙江。一个宦途失意客,一个方外归山僧,在出世入世的问题上,可以殊途同归,同有不遇的体验,共怀淡泊的胸襟。这首小诗表现的就是这样一种境界。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羁留异地,思乡永远都是游子的滥觞,而韦庄的这一首《思归》更清婉别致、屈曲缠绵,道尽了异客乡情,实是难得一见的思乡佳作。全诗格调清断,惆怅中带着哀凉。
首联以柳丝随风摇曳,东风徐徐拂过发际的暖春之景写异客断肠之悲,“无力”“断”两个词用法极妙。
颔联,诗人承上贯下,借景抒情,以“外地”“异乡”点明了客居他乡的境况,而身在他乡,乡思难忘,彼时,“见花”“闻乐”,非但不觉美好,反而倍觉凄清落寞,乐景哀情,强烈的反衬,更将这份落寞推到了极致。
而颈联,看似全然在写景,绿野垂杨,樱桃再次红遍,岸边汀草,复又碧染芳菲,一个“还”字,一个“又”字,相互映衬,既道出了岁月流转、光阴流逝的惆怅,又表达了长期漂洎在外的悲苦。
既然苦,那么回乡吧。但“旧里若为归去好,子期凋谢吕安亡”,回乡自然是好的,然而近乡情总怯,诗人也一样,思及归乡,他也忍不住思绪万端、顾虑重重,若“我”归时,故友凋零,知交不在,又该如何是好。而诗人这种矛盾的思绪,恰 又从侧面烘托了他强烈的思归之意。字字珠玑,圜转巧妙,可谓浑然天成。
上片主要抒发了词人的思乡之情。已经十五年没有回家过寒食节,说明词人在外漂泊已久,“皆在天洲”是夸张手法,说明词人思乡情浓,也暗含当时国破家亡,百姓饱受流离失所之苦。“叹雨濡”四句写词人虽背井离乡,但无时无刻不在挂念家中。十五年都没有回家为祖茔扫坟祭墓,连“宰柏”都令词人思念不已。而在阳光明媚的时节,词人羞见飞花”,羞见的原因不想自知。“飞花”此处指热同繁盛之所,国破家亡之际,自己身为人臣,却无力挽大厦之将倾,实在羞愧。“麦饭”三句,写林中的喜、乌鸦原本可以食祭祀之物,但由于自己多年未祭,连它们都要空等了。表面词人在怜喜乌鸦,实则在为自己的不幸慨叹。最后一句,词人委婉地表达了对元统治者的愤慨。
下片一改上片悲痛沉郁之风,转而抒发豪情。起首两句,词人借用道家之说,流露出自己早已看破生死、愿与神仙天帝成作一家的想法,表明词人为坚守气节,视死如归。“想前人取”四句,进一步说明词人不恋红尘俗世,不愿荀且偷生,甚至渴望像前人一样,解脱之后驾鹤云游,逍遥自在。“帝命守坟,王令修墓,男子正当如是耶”三句,词人再次明志,表明自己誓死效忠宋朝,宁死不屈臣节的思想。正因为有了这种“忠臣不事二主”的思想,所以词人最后说此次北上,虽被元人逼迫,但自己心意已决,他们也不能奈何。再次强调自己的坚定信念。
该词由寒食节写起,词人先写自己的思乡之情,继而由家至国,表明自己决不愿做背信弃国的叛臣,即便舍弃性命也要保全臣节,从而升华了全词的思想境界,增强了词的艺术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