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边塞诗反映的是边塞胡人的生活。通过这首诗,可以看出作者的民族观,他并没有因为战争而把胡人与汉人对立起来,他相信少数民族绝大多数也是爱好和平的,他们也是战争的受害者,同样渴望过一种安宁的生活。
首联“高山代郡东接燕,雁门胡人家近边”,交代了雁门郡的地理环境和当地胡人的分布。颔联生动地描写了雁门胡人日常的狩猎生活:“解放胡鹰逐塞鸟,能将代马猎秋田。”这两句中“胡鹰”“塞鸟”“代马”三个意象,都是在动物前冠以一个又边塞特征的修饰词,突出其地域特点,很有边地特色。从胡人的放鹰捕鸟、骑马游猎的生活描写中,读者能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富有民族特色的生活气息,令人耳目一新,仿佛看到了一幅“天苍苍,野茫茫”的秋猎画面。颈联生动地刻画了边地的自然景象:“山头野火寒多烧,雨里孤峰湿作烟。”这两句描绘了“野火烧山”和“雨湿孤峰”两幅画面,意象或浓或淡,或辽阔生动或静谧苍茫,而且富于季节和地域特征。两句中“寒”与“火”、“湿”与“烟”相反相成,互相烘托,趣在其中。另外,山头野火和烟雾颇似战争中的烽火,这对于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来说,很容易联想到战争,行文上自然地引起下文。尾联“闻道辽西无斗战,时时醉向酒家眠”两句写饱受战争蹂躏的人们渴望和平,并在和平的环境中尽情享受生活的情景。
这首诗独具匠心,别开生面,生动形象地描摹了胡人的生活状态,有声有色地写出了边地少数民族好勇尚武,粗犷豪迈的精神面貌。秋日出猎、山头野烧的代北景色及胡人在和平时期从容醉酒的风习,极其新颖别致。诗中先写胡人的日常生活,然后写了一个小插曲,即误将野火雨雾当作烽烟而最终释然。在诗人笔下,胡人与汉人一样,同样厌恶战争并同样富有人情味,因此赋予了此诗以凝重的反战主题。
这首诗形式上为乐府民歌,语言自然朴素,寓意也十分浅显明白。以种瓜摘瓜作比喻,讽谏生母武则天切勿为了政治上的需要而伤残骨肉,伤害亲子。
开始两句描写种瓜黄台下,果实累累。诗人者使用“离离”这一叠词,简括而又形象鲜明地点染出瓜熟时长长悬挂在藤蔓上的一派丰收景象。接着写出“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的植物生长的自然规律。一个“好”一个“稀”,言简意赅,形象鲜明,对比强烈,深刻地揭示出事物生长变化的辩证规律,于轻描淡写中寄托了诗人的深远用意。“三摘犹自可”使用让步修辞手法,以突出“摘绝抱蔓归”的可悲结局。诗人的原意是借以对武后起到讽喻规劝作用,希望她做事留有余地,切勿对亲子一味猜忌、过度杀戮。否则,犹如摘瓜,一摘、再摘,采摘不已,最后必然是无瓜可摘,抱着一束藤蔓回来。
这首诗在格调上比较类似于曹植的那首“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七步诗》)但曹植用豆和豆萁比喻兄弟相煎的情形,而李贤这首诗却是用藤和瓜比喻母子“相煎”。所以,相比于曹诗“相煎何太急”这样激烈的言辞来,李贤的这首《黄台瓜辞》更多的是一种哀惋。他在诗句中也没有办法进行指责,因为“敌人”是自己的母亲。李贤的诗中,并没有太抱怨自己的厄运,而是奉劝母后“三摘犹自可,摘绝抱蔓归”,不要对亲生儿女们赶尽杀绝。
全诗虽只六句三十个字,却表现出一个完整的主题思想。语言平易晓畅,体现了乐府民歌的特色。全诗运用比喻,寓意蕴藉深婉,能收到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