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题目是“遣兴”。从词的字面看,好像是抒写悠闲的心情。但骨子里却透露出他那不满现实的思想感情和倔强的生活态度。
词的上片词人说忙在喝酒贪欢笑。可是用了一个“且”字,就从字里行间流露出这“欢笑”比“痛哭”还要悲哀:词人是无法排解内心的苦闷和忧愁,姑且想借酒醉后的笑闹来忘却忧愁。这样,把词人内心的极度忧愁深刻地反映了出来,比用山高水长来形容愁显得更深切,更形象,更可信。接着两句进一步抒写愤激的情绪。孟子曾说过:“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说的是书上的话不能完全相信。而词人却说,最近领悟到古人书中的话都是不可信的,如果相信了它,自己便是全错了。表面上好像是否定一切古书。其实这只是词人发泄对现实的不满情绪而故意说的偏激话,是针对南宋朝廷中颠倒是非的状况而说的。辛弃疾主张抗战,反对投降,要求统一祖国,反对分裂,这些本来都是古书中说的正义事业和至理名言,可是被南宋朝廷中的当权派说得全无是处,这恰恰说明古书上的道理现在都行不通了。词人借醉后狂言,很清醒地从反面指出了南宋统治者完全违背了古圣贤的教训。
这首词下片更具体写醉酒的神态。“松边醉倒”,这不是微醺,而是大醉。他醉眼迷蒙,把松树看成了人,问他:“我醉得怎样?”他恍惚还觉得松树活动起来,要来扶他,他推手拒绝了。这四句不仅写出惟妙惟肖的醉态,也写出了作者倔强的性格。仅仅二十五个字,构成了剧本的片段:这里有对话,有动作,有神情,又有性格的刻划。小令词写出这样丰富的内容,是从来少见的。
“以手推松曰去”,这是散文的句法。《孟子》中有“‘燕可伐欤?’曰:‘可’”的句子;《汉书·龚胜传》有“以手推常曰:‘去’!”的句子。用散文句法入词,用经史典故入词,这都是辛弃疾豪放词风格的特色之一。从前持不同意见的人,认为以散文句法入词是“生硬”,认为用经史曲故是“掉书袋”。他们认为:词应该用婉约的笔调、习见的词汇、易懂的语言,而忘粗豪、忌用典故、忌用经史词汇,这是有其理由的。因为词在晚唐、北宋,是为配合歌曲而作的。当时唱歌的多是女性,所以歌词要婉约,配合歌女的声口;唱来要使人人容易听懂,所以忌用典故和经史词汇。但是到辛弃疾生活的南宋时代,词已有了明显的发展,它的内容丰富复杂了,它的风格提高了,词不再专为应歌而作了。尤其是象辛弃疾那样的大作家,他的创造精神更不是一切陈规惯例所能束缚。这由于他的政治抱负、身世遭遇,不同于一般词人。若用陈规惯例和一般词人的风格来衡量这位大作家的作品,那是不从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此词语言明白如话,文字生动活泼,表现手法新颖奇崛,体现了作者晚年清丽淡雅的词风。
《吕氏春秋》说:“禹年三十未娶。行涂山,恐时暮失嗣,辞曰:‘吾之娶,必有应也。’乃有白狐九尾而造于禹。禹曰:‘白者,吾服也;九尾者,其证也。’于是涂山人歌曰:‘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成于家室,我都攸昌。’于是娶涂山女。”此段引文系据《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太平御览》转引,今本《吕氏春秋》失载。又《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亦有《涂山歌》,全诗为:“绥绥白狐,九尾痝痝。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乐府诗集·杂歌谣辞一》亦有《涂山歌》,全诗为:“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于家室,我都攸昌。天人之际,於兹则行。”这两个版本文字较繁,是据《吕氏春秋》又加增补而成。《吴越春秋》中并说到涂山女的名字叫女娇。(《吴越春秋》:“乃有白狐九尾造于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九尾者,王之证也。’于是涂山之人歌之。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
夏禹娶亲之事,发生在治水过程中。《史记·河渠书》说:“禹抑洪水十三年。”《汉书·沟洫志》说:“禹湮洪水十三年。”关于这十三年中的情况,《史记·夏本纪》中有概括的介绍:“(大禹)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但《尚书·益稷》记大禹的自述为:“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又《吕氏春秋》说:“禹娶涂山氏女,不以私害公,自辛至甲四日,复往治水。”这两则材料都是说大禹只告了四天“婚假”,即“复往治水”。可见其婚娶是在治水期间。《史记》所说“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是不包括回家结婚这一次的。《孟子·滕文公上》说大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或许此“八年”是从新婚离家时算起;这样,大禹“三十未娶”,于三十岁这一年结婚时,在外治水已有五年的历史。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冠礼(见《礼记·曲礼上》,但《仪礼·士冠礼》等说十九而冠),表示已成年,可以娶妻了。大禹至三十岁而未娶,已是晚婚的“大男”。《吕氏春秋》说他急于结婚是“恐时暮失嗣”,即担心年纪大了不能生育,无法传宗接代。他对女色并不贪恋,所以新婚才四天便重又离家去治水了。
大禹的婚姻,据开头所引《吕氏春秋》中的资料,可见是很带有传奇性的。在走到涂山时,他预感到自己的婚事将会一帆风顺,所以说:“我娶亲,一定会有想嫁我的人。”正当其时,有一只长着九条尾巴的白色狐狸来到他面前。古代一般认为狐狸是瑞兽,是吉祥的征兆,因而他说“白者,吾服也;九尾者,其证也”,意思是出现白狐,也就是象征衣裳也是白色的自己将迎来吉利的事。涂山当地的人,也从白色九尾狐的出现预感到把涂山的一位少女嫁给大禹,将会降福给涂山,于是便编了这首短歌吟唱。首句中的“绥绥”是描述狐狸的样子。前人对《诗经·卫风·有狐》的“有狐绥绥”之“绥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雌雄并行貌或独行求匹貌。《涂山歌》中之白狐既然有一定的象征性,当以独行寻求配偶的后一解释较为近是。次句以表示厚实、粗大的“庞庞”形容白狐的“九尾”。以上两句,是用具有象征和比喻意味的瑞兽白狐独行求匹的意象起兴,接着的后两句即转向关于大禹求偶的正题。古人所谓“女有家,男有室”(《左传·桓公十八年》),指男女的结婚成家。故“成于家室”,即指大禹同涂山当地的女子成婚。涂山人认为这件婚事意义深远,故结尾一句说“我都攸昌”。“都”,原指城邑,这里具体指涂山当地;后两句合起来的大意就是:大禹与涂山女子成亲会使当地繁荣昌盛。
这首《涂山歌》的传奇性,从另一角度来审视,便具有一定的天人感应的神秘色彩。《吴越春秋》中的《涂山歌》所增补的句子中有“天人之际,于兹则行”二句,更是直接站出来表明九尾白狐与大禹婚事二者之间正是一种天人感应的关系。从科学的观点看,将社会人事同自然现象作简单的比附,这当然是荒唐的;但从人类社会的演进史来看,诸如此类的天人感应,正好反映了人类童年时代的思维幼稚的一面。读这样的诗,除了令人感受到时代的进步之外,也使读者如同成年人面对幼稚天真的儿童一般,可以领略到一份意想不到的轻松与喜悦。
这是一首小令,抒写的是作者游宴后邀朋乘舟晚归时的情景,是作者描写自然风光、表现闲适放逸生活情调的代表作。小令前五句写景,以浓墨重彩由远及近、由面及点、由实及虚地描绘了一幅色彩斑斓、境界恢宏的秋江晚霞图;最后两句是写人,通过作者与友人的对话表现其归隐生活的惬意。全曲语言通俗而不乏文采,笔调轻松而富于情韵。
首二句“铺水面辉辉晚霞,点船头细细芦花”,形象地写出了时间、地点。芦花在秋天开放,这是一个霞光明丽的秋天的傍晚。“水面”“船头”“芦花”三者组合在一起,表现了江南水乡的地方色彩。这二句字面没有写人,然而抒情主人公已在其中,他的目光由远而近,在船头停住,所以说:“铺水面辉辉晚霞,点船头细细芦花。”“辉辉”“细细”是仔细观察体会的结果,因为细,所以芦花下垂,所以会点着船头,他看得那么细,那么有味,可见其心绪之恬静悠逸。
次三句“缸中酒似绳,天外山如画,占秋江一片鸥沙”,再由近而远,描绘山水。这三句也没有写人,而又句句写人,——原来这位抒情主人公正坐在船中喝酒,所以有这时间、这心情去欣赏远近景物。“酒似渑”,极言酒之多,还够他慢慢喝的,他就由远及近、由近及远地观赏景物。他看了水面晚霞、船头芦花之后,便放目望去,远山隐约可见,在宽阔的江面上有一片栖息水鸥的沙渚。山水如此淡雅闲静,这是把抒情主人公的心态物化了。远近上下的景物全由“我”将其连缀组合成一个整体画面,并且是物“我”交融的。
最后二句“若问谁家是俺家,红树里柴门那搭”以自问自答作结。这“红树”“柴门”所在的地方,从抒情主人公的视线看,当是在鸥沙附近的秋江之畔,而且也只有这样画面才完整,色调浓淡相衬而又和谐,与首二句相应而圆合。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至此才直写人物,自道府第,看来他也有点憋不住了,饶有趣味。
因陈铎作曲,化用前人的较多,故常被论家指斥,或谓其“曲多蹈袭(《曲苑·雨村曲话》),或说他“所为散套,既多抄袭,亦少才情”(何良俊《四友斋曲说》),而对他精通声韵协律合乐的制曲艺艺术却是一致公认的。即便批评他“多抄袭”的何良俊也不得不肯定他在声韵艺术方面的成就:“字句流丽,可入弦索。《三弄梅花》一阕,颇称作家。”(《四友斋曲说》)顾启元则更为概括地对此作了肯定:“陈铎为指挥,善词曲,又善谑。”(《客座曲话》)这二“善”当然仅是从制曲艺术而言的,并完全扣住了曲的特点和陈铎的独到之处。陈铎确实是善谑的,如上举诸曲,都具有程度不同的谑味,而在《滑稽余韵》集中更是比比皆是,真可谓竭尽揶揄调侃之能事。
总之,尽管陈铎有“蹈袭”之病,而作为讲究声韵必须合律的散曲艺术而言,人以“能手”“乐王”称之,适得其所,而广泛而又生动地反映明弘治正德间社会生活面貌的《滑稽余韵》集更属他人所无,前人都充分肯定了他所作出的贡献。汪廷讷曰:“曲虽小技乎,摹写人情,藻绘物采,实为有声之画……金元作者尚矣。于昭代,独北面陈大声氏。……其韵严,其响和,其节。词秀而易晰,音谐而易按。言言蒜酪,更复擅场,借使骚雅属耳,击节赏音。里人闻之,亦且心醉。”(《刻陈大声全集序》)曹学佺曰:“其所著有《梨云》《可雪》《月香》《纳锦郎》诸稿,而《滑稽余韵》……则又妙极俳谐,令人绝倒。大都流丽清圆,丰藻绵密,事尽而思不乏趣,言浅而情弥刺骨。”(《汪昌朝精订陈大声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