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写景诗。画面的主色调既不是令人目眩的大红大紫,也不是教人感伤的蒙蒙灰色,而是在白水、青山之上蒙上一层薄薄的雾霭,诗人从而抓住了夕阳西下之后的景色特点,造成了一种朦胧而不虚幻、恬淡而不寂寞的境界。这种境界与诗人当时的心境是一致的,正如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篇中所说:“山沓水匝,树杂云合,目既往返,心亦吐纳。”
据《元和郡县志》记载,唐代开元年间(713-741),泗州城自宿迁县移治临淮(在今江苏盱眙东北)。北宋乐史的《太平寰宇记》说,泗州南至淮水一里,与盱眙分界。到了清代,州城陷入洪泽湖。诗人当时站在泗州城楼上,俯视远眺,只见烟霭笼罩之下,波光粼粼的淮河像一条婉蜓的白带,绕过屹立的泗州城,静静地流向远方;河上白帆点点,船上人语依稀;稍远处是一片丛林,而林梢的尽头,有一抹淡淡的青色,那是淮河转弯处的山峦。
前两句着重写水。用了“渺渺”二字,既扣住了题目中“晚望”二字,又与后一句的“夕霏”呼应,然后托出淮水如带,同孤城屹立相映衬,构成了画面上动和静、纵和横的对比。舳舻的原意是船尾和船头,在这里指淮河上的行船。诗人可能是嫌全诗还缺少诉诸听觉之物,所以特意点出“人语”二字。这里的人语,不是嘈杂,不是喧哗,而是远远飘来的、若断若续的人语。它即使全诗的气氛不致于沉闷,又使境界更为静谧。唐代诗人卢纶《晚次鄂州》诗说“舟人夜语觉潮生”,为“舳舻”句的出处。
三四两句着重写山。在前一句中,诗人不从“山”字落笔,而是写出林后天际的一抹青色,暗示了远处的山峦。描写山水风景的绝句,由于篇幅短小,最忌平铺直叙,一览无余,前人因此这样总结绝句的创作经验:“绝句之法要婉曲回环。”(元代杨载《诗法家数》)对此中“三昧”,诗人深有体会。在他笔下,树林不过是陪衬,山峦才是主体,但这位“主角”姗姗来迟,直到终场时才出现。诗的最后一句既回答了前一句的暗示,又自成一幅渺渺白水绕青山的画面,至于此山本身如何,则不加申说,留待读者去想象,这正符合前人所谓“句绝而意不绝”(《诗法家数》)的要求。
秦观以词名世,他的诗风清新婉丽,和词风颇为接近,所以前人有“诗如词”、“诗似小词”的评语。就此诗而言,“渺渺孤城白水环”之于“斜阳外,寒鸦万点,流水绕孤村”,“林梢一抹”之于“山抹微云”,“应是淮流转处山”之于“郴江幸自绕郴山”,相通之处颇为明显。但此诗情调尚属明朗,没有秦观词中常见的那种凄迷的景色和缠绵的愁绪。
作者陈与义是南北宋相交时的著名诗人。这首诗是作者南渡后于绍兴六年(1136年)居住在青墩(今浙江桐乡县北,与乌镇隔水相望)时所作,距靖康二年(1127年)金兵攻陷汴京正好十年。“十年伊洛路漫漫”中“路漫漫”既是说离自己的家乡洛阳(伊水、洛水)是路途遥远,也是说家乡被金兵占领的时间也已经很长久了(十年)。
在这首诗里,作者表面说的是面对春日盛开的青墩牡丹,自己独自一个在观赏,实际上想说的是什么时间我才能再回到故乡去观赏天下驰名的洛阳牡丹。但想到眼前的景况,时间在无情地流逝,自己已变得老态龙钟,然而家国破碎故土依然难回时,作者通过牡丹而强烈地表达出了对故乡深切无尽的思念及对前景的无望与悲苦万千的愁绪!
首两句是诗人心中发出的感喟,一种深情的阻隔,即使近在咫尺,也形同天涯,可望而不可即。先引用两个典故来喻意,一是用嫦娥偷灵药得仙人月,来喻宋氏姊妹已飞升成仙,一是用东方朔三次偷王母蟠桃事来喻诗人自己,作者说:但仙、凡两境界,“事难兼”啊,今夜我只能望着高楼,“彩蟾”被锁在深阁,城关重重,哪能相见呢?这两句中“兼”与“锁”两词写出了人间种种阻隔,心愿与现实总是相违,在情爱生活中同样如此,对诗人而言,人间无形阻难感受更深了。
后两句点出“月夜”,诗人此时此景的想像与感受应是如此的:在这明月皎洁,月光如银,安详宁静的夜晚是多么好的时光啊,如果我们三人相聚于山水亭角之间,开怀言志,情感交触,共赏明月,然而这仅是一种梦幻和想象了,抬头一望,我只能出神地仰视一下你们高楼上悬挂的水精帘了。这时抒情主人公的心情只能是诗人在绝句《嫦娥》诗中写的两句“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了。
此诗后两句在构思上有一个特色,即“应”与“未”对举,“正”与“反”相合,这更加浓了情深意厚,美事难成的寓意。句中“共”与“仍”也是相反相承的,“共”是美好的意愿,而“仍”却蕴藏了生活中多少阻碍与不测。看来李商隐是深于情感的,但是否能冲过对于功名之企求,恐怕也只是“玉楼仍是水精帘”了,做人的难度也就在这里。
《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