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以抚时念危、忧国伤乱为主脉,共分三个层次,在叙述自己入幕前后的经历中,表露了作者孜孜不倦的思想追求。
第一层,从开头到“自有思归叹”,写诗人渴望从政匡济的夙志,和成为永王幕宾之后动摇不定的思绪。李白生活的年代是唐朝由盛转衰的特殊历史阶段。唐帝国的昌盛繁荣催发他产生了高度的自信力和宏伟的政治抱负。凭借个人的才能,他选择了不同于一般士子通过科考做官的道路,力求由隐而仕,走“终南捷径”。他的希望与日趋黑暗的现实发生了尖锐的矛盾,天宝年间,长安三载的为宦生活使他目睹了封建统治者的腐朽与凶残,体会到政治迫害的冷酷无情。他带着痛苦的精神创伤和全身避祸的念头再度南北漫游,以寻求新的出路。然而,个人的不幸没能完全冷却他的报国热情,“济苍生”、“安社稷”的理想火焰仍在胸中燃烧。作品开篇寥寥四句,便把诗人这种复杂微妙的心态,含蓄曲折地表现出来。宁戚、陈平是历史上齐桓公和刘邦的辅弼大臣,对安邦治国皆有所建树。不过宁戚未仕之前,为待明君而辅甘愿隐遁山林,以“饭牛”为业,自得其乐。陈平求官之后,几易其主,先投魏王咎做太仆,后从项羽入关征战,均因难展襟抱又依刘邦,终算找到了满意的归宿。李白借典咏志,委婉吐情。言外之意是说,自己虽浪迹天涯也不忘怀国运民生,一旦遇到明主就能为之筹谋献策,实现经世济民的伟抱。安史叛乱,国难当头,身为一介布衣的诗人始终在密切地关注着时局的变化。“欃枪”四句诗人以古代星象、八卦之学发表了对形势的看法。他认为,中原上空出现了慧星,它的长尾横贯河北、河南之区。这恰是安禄山叛军铁蹄蹂躏广大北方,割据两河大半土地,进行称雄作乱的标记。尽管帝国江山遇到了深重的灾难,但是,天道没有变,国祚不可摇撼。这里,读者透过天人感应神密色彩的薄雾,足可领悟到诗人忧国的焦虑,对复兴的渴望。基于此,即不难理解和评价李白加入永王李璘幕府的事情。璘是玄宗第十六子,他奉乃父于逃蜀途中所下“制置”之诏,以抗战平乱为号召,大张旗鼓经营长江流域。当其水师开赴九江,栖身庐山的李白,在“辟书三至”(《与贾少公书》)的邀请下,出于“为君谈笑静胡沙”之志,于是下山充任幕佐。诗歌“天人”二句就流露出欢欣鼓舞、乐观自豪的情绪。“天人”指永王璘。李白相信,这位光彩照人的大王充任山南东路、岭南、黔中、江南西路四道节度使,仗钺秉旄,发号施令,指挥三军,便能给统辖之地带来“春日遥看五色光”(《永王东巡歌》其三)的希望,让人久盼的太平景象指日可待了。“侍笔”两句写诗人初做幕僚的得意之态。他受到永王的礼遇,博得府主的厚爱,不能不感恩图报。他的同期诗作《在水军宴赠幕府诸侍御》把自己赴永王军宴视为“如登黄金台”,感到很荣耀。他激励同僚:“齐心戴朝恩,不惜微躯捐。所冀旄头灭,功成追鲁连”。功成身退是李白的人生追求,他来永王幕府也不例外。可是没汉久他的思想出现了新的矛盾,“不因”二句是问题的明证。导致他思想转变的根由是什么恐怕一时难以定评。就斗争形势考查,永王奉诏赴镇是在玄宗得知太子李亨即位灵武之前,待玄宗禅位,永王至江陵召募数万将土之后,肃宗与永王的冲突才逐渐公开化。李白对统治集团内部明争暗斗缺乏了解,以为“永王正月(肃宗至德二年)东出师,天子遥分龙虎旗”。随着肃宗兄弟斗争的激化,李白看清了问题的真象,他不愿违背下山报国的初衷,打算退隐,这是含情入理的。当然也不排斥另说,认为永王辟聘李白仅为笼络人心,而非用其经纶之才。不然,李白入幕不久就不会产生“徒尘黍幕府,终无能为”(《与贾少公书》)的叹息。不管哪种因素起作用,归根到底还是统治者的昏聩自私葬送了诗人,使他不能为惨遭祸辱的祖国和人民奉献自己的才智和忠爱。
自“主将动谗疑”到“留连道傍玩”为第二层,描述永王所部分崩离析的见闻,反映了诗人忧惧、迷茫的心境。“主将”两句是这层诗意的简括,点出了永王军队溃败的首要原因是主将狐疑猜忌,各怀异志。肃宗懂得,其弟占据东南要地,控制江淮租赋,如果羽翼丰满,必成心腹之患。因此,当永王拒绝听从他的归蜀之命的时候,则开始着手部署了翦除之计。李璘觉查后,战幕拉开,而其部下将帅因反内战却首议退路。《新唐书》本传载:“(季)广深知事不集,谓诸将曰:‘与公等从王,岂欲反耶?上皇播迁,道路不通,而诸子无贤于王者。如总江淮锐兵,长驱雍洛,大功可成。今乃不然,使吾等挂叛逆,如后世何?……于是,(浑)惟明奔江宁,冯季康奔白沙,(季)广琛以兵六千奔广陵”。季、浑、冯是永王军的主将,璘曾派季去攻打广陵采访使李成式,派浑去袭击吴郡采访使李希言。结果双方未及较量,永王营垒不攻自散。弹指之间,李璘所部变成了势单力薄的孤军困旅。诗中“自来”六句是用具体事例描述永王军到处埃打,宾幕窜逃,溃不成军的情景。这里运笔老健精练,叙事兼带描状,灵活善变,只取几个镜头就把宏大的的空间,纷扰的战局,绘声绘形地浮现纸上。诗人先用“鼓噪”一词,活画出永王部队在转移中的情态,即军纪涣散,士气沮丧,吵吵嚷嚷。一群乌合之众拥向丹阳。这样的武装群体不仅战斗力丧失,连军心都很难维系。然后,诗歌又以“如浮云”、“从风散”在上下句之间复迭比喻永王的随从潜溜暗逃、土崩瓦解的局面。这样写法可谓取境真朴,神貌俱似,令人浮想联翩。据史料记载,永王的军队在丹阳一带受到地方势力的重创之后,便奔向鄱阳,企图逃往岭南。所以王琦《李太白全集》关于此句诗做了下面的说明:“璘与(李)成式将赵侃战新丰而败,非水战也。璘至鄱阳郡,司马陶备闭城拒之,璘怒,命焚其城,非久攻也。其曰:‘舟中指可掬,城上骸争爨”,甚言其挠败之形有若此耳。”永王一败涂地,大局不可逆转,这对具有风云之心的李白来说,是无比的忧愤和失望。“草草”六句写仓皇南奔的狼狈相,叙事中糅入抒情,诗人心迹闪灼于字里行间。败兵逃命急如星火,唯恐追及丧生,不敢稍有停歇。诗人被裹挟在溃军里边,也和众人一样,懵头转向,对未来前途茫然无知。尤为困扰诗人的是,安史叛军还在广阔的中原横行,穷凶极恶地迫害天下同胞。此时,正需要有志之士奋起抗战,而自己反倒成了一个亡命徒,那平叛安民的宿愿一下子竟变得十分遥远,这又平添了诗人的无限慌恐和不安。诗句“南奔剧星火,北寇无涯畔”中的“北寇”一词,是把握诗人精神境界的钥匙,它应和“三川北虎乱如麻”(《永王东巡歌》其二)里的“北虏”同义,皆指安史敌军。诗人憎恶统治集团自相残杀,也不甘心充当内战的牺牲品。诗人运用一则历史故事表白了这层心思:《晋书·明帝纪》说,王敦阴谋起兵做乱,明帝得知消息,乘骏马微行察王敦营垒,刚离去,就被军士查觉。王敦立刻下令追赶,明帝逃离途中有马遗粪,为麻痹追者,便用冷水灌粪。又见旅馆前有位卖食的老太婆,于是给她一把七宝鞭,叮嘱她说:“后有骑来,可以此示也。”过一会儿,追者赶到,问老太婆,她回答:“去已远矣”,并拿出马鞭给他们看。追者传看把玩,逗留许久。又见马粪已冷,相信明帝远去无疑,因之,驻马停追。诗人也希望能够在肃宗兄弟的混战中活下来,留得血肉之躯,为平息安史叛乱,重整河山的伟业尽自己的责任。此处,诗笔随着空间场景的推移,流驰不居,从摄录永王部队败北惨状转写自己的心态,以引出下面直吐胸臆。
全篇最后一层,写诗人报效祖国的意志和决心,及其大志未遂的悲愤。这一层如通首诗的聚光点,展现了李白灵魂的光辉。其情词激楚,慷慨磊落,诗人的风采节概如在眼前。古时有一种传说,认为人的精诚之气上达于天,就会出现长虹贯日,太白食昴之类的天象。诗中“太白”二句采用夸张手法,形容自己怀有一团爱国的赤诚和喷吐进发的救亡热情。这类虚说虽属浪漫,却富有诗意。它与“秦赵”两句构成了内蕴丰富的隐喻世界,宣达了诗人有口难言的复杂心理。“秦赵”的诠释依照郭沫若的看法是:“《史记·赵世家》云:‘赵之先与秦共祖’。中衍之后飞廉有子二人,其一日恶来,其后为秦:恶来弟日季胜,其后为赵。故秦与赵乃兄弟之国。”而李白以“秦指肃宗集团,赵则喻永王军势”。由此推断,在北寇气焰嚣张,国家岌岌可危,百姓不遑安处的非常时期,肃宗兄弟非但不能团结一心,同仇敌忾,反而丢开民族的敌人于不顾,干戈相见,殃及爱国的兵民,这不能不叫人痛裂心肺。作品从“感遇”至煞尾六句,诗人抒发了如怒涛奔涌似的感情。李白之所以弃隐出世跟随永王,确“因天下乱离,四方云扰,欲得一试其用,以扩清中原,如祖逖,非敢有逆志”(王琦语)。对此,诗人扪心自问亦无愧色,其忠肝义胆冰清玉洁,生死不渝。可惜,诗人不仅壮志成空,而且成了从王为乱的逆臣。真是出师未捷名先毁,世人终难信高洁。这样的耻辱、这样的冤枉,更是无法向人评说。诗人拔剑击柱,凄怆悲歌。在这沉雄豪迈的诗句中表现了一颗洁美的心灵和黑暗的现实在剧烈的撞冲,仿佛奋斗一生、挣扎一生、苦闷一生的悲剧主人公在呼号。诗歌结尾如重锤擂鼓,沉着有力,饶有余音。
李白诗汉以主观抒情为主,即使在那些叙事性较强的篇章里,也往往是借客观事物勾动胸中的感情狂澜,将它化为峥嵘骏发的艺术形象。比较而言,这首《南奔书怀》在整体谋篇方面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全诗结构是由两条意脉交结而成。一是写作者个人的理想,此线顺贯整个篇章,首尾遥应,展现了诗人终生萦怀心际的精神支柱;另是写永王军势兴而转败的过程。这条线因事而显,反映了作品基本情节发展的概貌。两线勾连,各有分工,前者重在抒情,后者以叙事为主,互相转合,不枝不蔓,形成条理有序的完整、严密的诗篇。这种构思自有它的妙处。一来可以把抒情主人公置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让其生姿动态具有鲜明的时代色彩和独自的人格美。二来能够避免长篇古体诗因一味写事而沉闷,或笔笔写情而空洞。如此诗两者相参,以情驭事,由事生情,和谐统一,才会有助于加强诗歌的张力。
其次,此篇使事较汉,几乎句不离典,用走马观花的方式去阅读,不易理出头绪。但不可因此就得出萧士赟那样的结论:“此篇用事偏枯,句意倒杂,决非太白之作。”公允地讲,李白作诗特别善于在联想的天地里驰骋笔锋,纵横无阻,也喜欢借助神话、历史故事进行抒情、议论,剖白自己内心世界。此作用典特征也与之相关。不过,诗人是在遭逢不白之冤,身家性命吉凶未卜的情势下创作这首诗歌的,其复杂心境,深隐苦衷都不宜直说,说亦难罄。只好把典实、传说化为诗中的意象,将它们连为一气,曲曲道出满腔的忠愤感激之情。这样,也为诗歌带来了浑化蕴藉的特点。
上片写当时的情事,层次分明:“昼日移阴”三句,写天已大亮,窗外的日影仍在不停地移动,女主人公披衣起床,帐中春睡已经睡足。接下来写起身后的第一件事“临宝鉴”,对着珠宝镶嵌的明镜,只见满头如云的乌黑秀发散乱蓬松,但却毫无心思去梳洗打扮。“未忺妆束”的“忺”字作高兴、适意解。下面忽然插入了“临粉蜂黄都褪了,枕痕一线红生肉”两句,似乎有些打乱有条不紊的结构,但却另有作用。前一句借“临”、“蜂”、“褪”等在此处带有特定性象征意义的词汇,用曲笔写男女之间缠绵欢会已成为过去;后一句是写枕边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深深不褪似红线一根生在肉里;这也许是实写,然而更重要的却是以此表示,伊人虽去但刻骨铭心的爱却已入心生根。此外,这两句似也点明离别时刻刚过去不久,接下去写女主人公从户内走到户外,“背画栏、脉脉悄无言,寻棋局。”写她背倚着廊前雕饰彩绘的栏干,含情不语,用目光去寻找往日二人对弈为乐的棋盘。“脉脉”点出了她的神态,“寻棋局”则是借游移的目光落在棋盘上,写出此时对弈者已去,空留下令人惆怅生情的棋盘,揭示出女主人公心中的空寂,出语含蓄。
下片写追忆往日相聚的欢乐,更衬托别后的孤单凄苦。阕首从不知再次相聚会在何时,不少欢乐的往事将人缠绕搅得人心碎开始,下面铺写了三件生活小事,一步深似一步地刻画女主人公的心理活动,把无形的相思抒写得淋漓尽致、触手可及。它们的顺序是先写“秦筝依旧”,再写“宝香熏被”,最后写“蝴临满园飞”。前两件事的写作技巧,一如上阕中“寻棋局”所示,使用的是今昔相衬比,使悲与欢的感情更加鲜明的手法。“想秦筝依旧,尚鸣金屋。芳草连天迷远望,宝香薰被成孤宿。”大意是:这昔日男女主人公时时抚弄拨弹的秦筝,如今依然在眼前,那熟悉的悠扬清亮的筝声也似乎还绕梁不绝,但是伊人已去;放眼望、芳草连天铺路不见远行人在何方,这幅用宝香熏过的锦被为什么失去往日的温暖,也只因伊人离去,如今的女主人是独眠孤宿。“芳草连天迷远望”之句夹在叙述事情之中,只是为了更加强远行人已去,一对情侣天各一方的气氛。最后一件小事的抒写精彩无比,以其处在醒目的结尾位置,便起到为全篇增辉的效果。为什么“蝴临满园飞,无心扑”?为什么这种愁情“最苦”?这本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通常小事,词作者把它信手拈来,捕捉入词,便把女主人公被相思折磨得无情无味,连满园翩翩花间、上下翻飞的彩临,也引逗不起一点乐趣的情景,生动地描绘出来了。
该篇主要写男女之情,不仅铺叙物态,更能借物移情,使万物皆着我之色、皆抒我之情,曲尽其妙。
惜春和怜花的情感中,不仅仅是对自然美的珍惜,而且包含着一种自怜、对人生短促的叹惜、对生命不能圆满的茫然。也就是所谓的写景以自况,借花以自怜。《红楼梦》中林黛玉之怜花、葬花最明显也最强烈地表现了这种心态。
这首诗直露惜花之情,并借惜花来表达她对人世间不平的愤慨和对美的呼唤。前两句写象征邪恶力量的横雨狂风侵袭着象征美好事物的花;后两句写呼唤青帝为落花做主,莫让风雨欺凌花,隐含着诗人对人间幸福和美的呼唤。诗写得含蓄而深情。
唐代的孟浩然曾写过一首有名的“惜花诗”:“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诗人在春眠中被欢快的鸟啼惊醒,想来当时还并未完全从梦中清醒,却唯独想起了昨夜的风雨和遭风雨的花。怜花之情写得很是生动。而这首朱淑真的诗,惜花之情却写得更是直露。
起首两句,展开的似乎是一种搏斗的场面,一方面是正在开的弱花,另一方则是满怀妒意的横雨狂风,作者用“正”和“便”两个字突出了其间时间的紧迫,有搏击的紧张感。“连理枝头花正开,妒花风雨便相摧”,花开正好,风雨何急,但是在作者眼里,横雨狂风夹着妒意向落花袭来时,已经成为人间暴虐力量的化身,而那正当新鲜、美好而又娇嫩的花枝则成了一切美好事物的象征。作者眼中不仅仅只有落花,还有落花般不幸的人生、世事:人之无力掌握捉弄人的命运,而人间暴虐的力量往往占上风。这两句实际上是对人世生活的一种概括。
诗人无力改变残酷的现实和苦难重重的人生,只能从内心发出呼唤:“愿教青帝常为主,莫遣纷纷点翠苔。”在乞求司春之神保护花儿,不要落下地成为尘埃的心情中,实际上隐含着诗人对人间幸福和美的呼唤。这种呼唤有点类似于晚清诗人龚自珍写“我劝天公重抖擞”时的浪漫精神。整首诗的情花之情,并非是对自然景物的感慨,而是对人生的感溉,诗表达的主要是一种哲理,以落花来写人世的风雨沧桑,以惜花来表达她对人世间不平的愤慨和对美的呼唤。
将这首诗与孟浩然的那首诗作以比较,孟诗的意象和情感更自然,更生动,形象和意念结合得更紧密,更饱满,而这首诗则理大于象,理大于情,如果说孟诗更合于林黛玉所说的:“这是人心自然之音,做到那里就到那里”,那么朱淑贞的诗则是为理而作的诗。这也是唐诗与宋诗的基本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