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送别诗之特色有二,一为构思新颖,二为叙事与写景融洽无间。
一般送别诗,都是就送别场面着意渲染尽情描绘,如名作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李白 《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友人》和王维《送元二使安西》等莫不如此。而此诗除末句略点送别之意外,送别场面并无一句具体描写,但依依惜别之情却十分浓郁,并不亚于上举各个名篇。究其原因,是诗人善用腾挪手法,将描写重点挪到了送别之前,将其写足,而写到送别时,一点辄止,把送别的具体情景全部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
阔别已久的老友通宵促膝夜语,古代诗文中也多有描写,或连榻夜话,或秉烛夜谈,或同床偶语,不管是那一种情况,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都在家中,在室内。而此诗的通宵夜语,却在舟中。于是诗人就抓住舟中夜晚这一典型环境中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作细致的描写,以渲染气氛,抒发感情,从而取得很好的艺术效果。
首句叙诗人与阔别重逢的老友在月光朗照中深谈至后半夜,等到想睡时已经显得太迟了。次句描写“满身凉露”的情景,既补充了两人交谈之深、时间之长,以点示时间已到了深夜,又暗示是在舟中交谈的,并且两人谈兴极浓,一点也不觉得时间之漫长和夜露浸身之寒凉。三句继续写景:鸡声连续不断,寺庙晨钟声骤起,原来天已亮。此句与第二句同为传神之笔,不仅暗示了两人实际上彻夜未眠,还强烈地渲染了两人又将分手、各奔前程黯然神伤的气氛,顺利地引出了第四句。读到这里,不觉使人联想到杜甫的名句“欲觉闻晨钟,令人发深省”(《游龙门奉先寺》),感悟到某种人生的哲理。
这在诗之首章,“遵彼汝坟,伐其条枚”——在高高的汝河大堤上,有一位凄苦的妇女,正手执斧子砍伐山楸的树枝。其实已透露了消息,采樵伐薪,本该是男人担负的劳作,现 在却由织作在室的妻子承担了。读者不禁要问:她的丈夫究竟到哪里去了?竟就如此忍心让妻子执斧劳瘁!“未见君子,惄如调饥”二句的跳出,即隐隐回答了此中缘由:原来,她的丈夫久已行役外出,这维持生计的重担,若非妻子没有人能来肩负。“惄”者忧也,“调饥”者朝食未进也。满腹的忧愁用朝“饥”作比,自然只有饱受饥饿折磨的人们,方有的真切感受。那么,这倚徙“汝坟”的妻子,想必又是忍着饥饿来此伐薪的了,此为文面之意。“朝饥”还有一层意思,它在先秦时代往又被用来作男欢女爱的隐语。而今丈夫常年行役,他那可怜的妻子,享受不到丝毫的眷顾和关爱。这便是首章展示的女主人公境况:她孤苦无依、忍饥挨饿,大清早便强撑衰弱之身采樵伐薪。当凄凉的秋风吹得她衣衫飘飘,大堤上传送来一声声“未见君子,惄如调饥”的怆然叹息时,令人闻之而酸鼻。
第二章诗情发生了意外的转折。“遵彼汝坟,伐其条肄”二句,不宜视为简单的重复:“肄”指树木砍伐后新长的枝条,它点示了女主人公的劳瘁和等待,秋往春来又捱过了一年。忧愁悲苦在岁月漫漫中延续,期待也许早已化作绝望,此刻却意外发现了“君子”归来的身影。于是“惄见君子,不我遐弃”二句,便带着女主人公突发的欢呼涌出诗行。不过它们所包含的情感,似乎又远比“欢呼”要丰富和复杂:久役的丈夫终于归来,他毕竟思我、爱我而未将我远弃,这正是悲伤中汹涌升腾的欣慰和喜悦;但归来的丈夫还会不会外出,他是否还会将我抛在家中远去?这疑虑和猜思,难免又会在喜悦之余萌生;然而此次是再不能让丈夫外出的了,他不能将可怜的妻子再次远弃。这又是喜悦、疑虑中发出的深情叮咛了。如此种种,实难以一语写尽,却又全为“不我遐弃”四字所涵容——《国风》对复杂情感的抒写,正是如此淳朴而又婉曲。
女主人公的疑虑并非多余。第三章开首两句,即以踌躇难决的丈夫口吻,无情地宣告了他还得弃家远役:正如劳瘁的鳊鱼曳着赤尾而游,在王朝多难、事急如火之秋,他丈夫不可能耽搁、恋家。形象的比喻,将丈夫远役的事势渲染得如此窘急,可怜的妻子欣喜之余,又很快跌落到绝望之中。当然,绝望中的妻子也未放弃最后的挣扎:“虽则如毁,父母孔迩!”这便是她万般无奈中向丈夫发出的凄凄质问:家庭的夫妇之爱,纵然已被无情的徭役毁灭;但是濒临饥饿绝境的父母呢,他们的死活不能不顾。
全诗在凄凄的质问中戛然收结,征夫对此质问又能作怎样的回答。这质问其实贯串了亘古以来的整整一部历史:当惨苛的政令和繁重的徭役,危及每一个家庭的生存,将支撑“天下”的民众逼到“如毁”、“如汤”的绝境时,历史便往往充满了这样的质问。《周南·汝坟》在几经忧喜和绝望后发出的质问,虽然化作了结句中征夫的不尽沉默。但是读者却分明听到了此后不久历史所发出的巨大回音:那便是西周王朝的轰然崩塌。
这是一首描述普通人家热情待客的小诗。全诗共分四章,形式上全用赋法,颇具雅诗特点,然诗中反覆咏叹者多,渲染描绘者寡,又与风诗相近,故龚橙《诗本谊》谓此《小雅》“西周民风”之一。
诗首章取瓠叶这一典型意象,极言其宴席上菜肴的粗陋和简约,瓠叶味苦,则所食非美味佳肴可知,但主人并没有以微薄而废礼,而是情真意挚地“采之亨之”,并取酒相待,请客人一同品尝。诗中多用代词,加快了节奏,情绪显得欢快跳跃,而首章“亨”、“尝”押韵,属阳部,更为全诗定下了一个热烈高昂的基调。
诗后三章以白头小兔为叙赋对象,从另一面极言菜肴简陋。“一物而三举之者,以礼有献酢酬故也,酒三行而肴惟一兔首,益以见其约矣。”(《传说汇纂》引张彩语)《诗经》时代,关于荤菜,有“六牲”之说,即豕、牛、羊、鸡、鱼、雁(见《礼记·内则》),在正式宴请客人的场合,据礼当备“六牲”,而兔子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就如同北方谚语所谓“狗肉端不上台面”一样。明了这一点,便可看出同是宴饮之诗,《小雅·伐木》有“肥羜(音zhù,小羊)”“肥牡”,《小雅·鱼丽》有“鲿”“鲨”“鲂鳢”“鰋鲤”,和《小雅·瓠叶》中仅有“瓠叶”“兔首”相比,厚薄奢简尽显。正如第一章所叙述的那样,主人并没有因小兔之微薄而废燕饮之礼,而是或炮或燔或炙,变化烹调手段,使单调而粗简的原料变成诱人的佳肴,复以酒献客、酢客、酬客,礼至且意切,在你来我往的觥筹交错中,可以看出主宾之间确实“有不任欣喜之状”(陈延杰《诗序解》)。
从诗歌的表现手法和艺术感染力来看,《小雅·瓠叶》确实算不上雅诗中的上品,但它却具有一定的历史认识价值,这首诗既表现出中华民族悠久的饮食文化传统,又表现出礼仪之邦所独有的尚礼民风和谦虚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