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复古《木兰花慢》,与其妻所作《祝英台近》背景相似,应为同一婚姻悲剧。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四载:“戴石屏先生复古未遇时,流寓江右武宁,有富家翁爱其才,以女妻之。居二三年,忽欲作归计,妻问其故,告以曾娶。妻白之父,父怒。妻宛曲解释。尽以奁具赠夫,仍饯以词云(略)。夫既别,遂赴水死。可谓贤烈也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九九指出:“《木兰花慢》怀旧词,前阕有‘重来故人不见’云云,与江右女子词‘君若重来,不相忘处’,语意若相酬答,疑即为其妻而作,然不可考矣。”《木兰花慢》“但依然、杨柳小楼东”之句,又与《祝英台近》“道旁杨柳依依,千丝万缕”境界十分相似,那么这首词很可能是真正的悼亡之作。且戴词有“十年”之语,亦与其妻之词相吻合。则《木兰花慢》此词,实为复古与妻子诀别十年之后,重来旧地之作。所谓“怀旧”,实为悼亡。
“莺啼啼不尽,任燕语、语难通。”起笔便充满哀伤。又是一年春天,处处莺啼燕语。词人面对大好春光,满腹伤心事,即使让那啼叫不停的莺和燕来诉说,恐怕也无法说尽,更何况人鸟语言不通,它们如何了解词人的伤心怀抱?“这一点闲愁,十年不断,恼乱春风。”十年不断之隐痛,却道为一点闲愁,貌似平易却更见痛之深。恼乱即撩乱,宋人口语。十年以来,每逢春天,这种心情就格外为春风所撩乱。词情遂指向十年前的那个春天。当时妻子作诀别之词,有“后回君若重来”之句,故下边写出“重来故人不见,但依然、杨柳小楼东”。十年后的这天,词人终于重来旧地,小楼东畔,杨柳依依,仿佛当日“道旁杨柳依依,千丝万缕”的情景,可是早已是物是人非,故人杳不可见矣。“记得同题粉壁,而今壁破无踪。”
犹记得,当日夫妻双双粉壁题诗,而此时,只剩下这破壁颓垣,题的诗已无影无踪。这一句通过今昔对比,即当年夫妻二人风流潇洒的神仙般的生活与此日一人重寻旧地,而另一人早已香销玉损的无限悲凉的鲜明对比,生发出人世无常的深沉感慨。“壁破”二字显示出人物两非的无限哀痛。复古之师陆游,也有相似恨事。陆游与唐婉夫妻恩爱,无奈婆媳不和,二人被迫分开,陆游晚年重游沈园,有“玉骨久成泉下土,墨痕犹锁壁间尘”之句,可与此词歇拍参读。
“兰皋新涨绿溶溶。流恨落花红。”兰皋语出《离骚》“步余马兮兰皋”,指生长芳草的水湾。眼前春水新涨,绿波荡漾,流不尽的落花残红,也带不走词人胸中涌起的旧恨新愁。换头融情入景,情景交融,尤为蕴藉。“念著破春衫,当时送别,灯下裁缝。”戴复古与武宁妻子是重婚,这事情中间可能有些曲折,从《辍耕录》所载“父怒,妻宛曲解释”大约可知。从临别前夕,妻子在灯下连夜为丈夫缝制春衣这一细节,也看得出她对丈夫的原谅,她仍然爱着丈夫。本来已下决心,在戴复古归家之后便从此永诀,但分别时仍忍着诀别的血泪把自己的全部情爱缝进衣服里,此时,这春衣已穿破了。但旧事记忆犹新,也看得出词人对妻子的感激与内疚。但是,重婚毕竟是不能容忍的。
她所选择的路,竟是一死。“相思谩然自苦,算云烟、过眼总成空。”谩通漫,漫然即徒然。妻子一死,人天永隔。相思只是徒然自苦而已。自苦,实为内疚。
想起那两三年的幸福生活,好似过眼烟云,终是一场空。但是“无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落日楚天无际,凭栏目送飞鸿。”词人凭栏远眺,落日之苍茫,楚天之无际,何异心情之苍凉落寞。长空中飞鸿远逝,又何异愁苦之弥漫无极。结句语意略近《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愿为双鸿鹄,奋翅起高飞。”原诗并云:“上有弦歌声,音响一何悲,谁能为此曲,无乃杞梁妻。”杞梁妻,古之烈妇也。若结句有取于此,悼亡之意深矣。
此词用绵丽之笔,写哀惋之思,可以称为佳作。况周颐《蕙风词话》续编卷一评石屏词曰:“石屏词往往作豪放语,”绵丽是其本色。这首缠绵悱恻的悼亡词正是复古词绵丽本色的集中体现。
李商隐的这首绝句,“意极悲,语极艳”(杨致轩语),在表现手法上很有特色。
此诗一开头诗人就制造出一种环境和心情强烈反差的氛围。首句平直叙起,蕴藏着极深沉凄惋的感情。“春日”写时光之美妙可爱,“天涯”喻飘泊之遥远;两词并用,便将旖旎的春光与羁旅的愁思交织在一起。第二句使用“顶针”格,重复“天涯”二字,再点题意。春日越是美妙可爱,落魄江湖,远在天涯的诗人更感到惆怅。“春日在天涯”已经使人黯然伤神;而“天涯日又斜”递进一层,就更加渲染了在天涯海角,踽踽独行,穷愁飘泊的悲凉气氛。“日又斜”是说时间向晚,一天又将过去,这就给艳丽的春景笼罩了一层慵倦凄暗的阴影。繁花似锦的春光,与西沉的斜阳,纵然掩映多姿,但无多时,终将沉没于苍茫暮色之中。日复一日,春天也终将红英落尽,悄然归逝。韶光之易逝,繁花之必将凋零,与诗人人生道路上的失意蹉跎,正复泯然相合。著一“又”字,则日暮途穷,苶然疲役之慨,寂寥孤独,空漠无依之痛,尽在言外。两句既包含着对美好事物无限留恋珍惜之意,也包含着生命必将凋零之可悲。
转句在宛曲回环中见奇警,结句余音袅袅,哀艳动人。“莺啼”本来是非常宛转悦耳的,可是由于此时此境,诗人却觉得像在啼哭。这是因为诗人蜡炬成灰,泪已流干,只有托啼莺寄恨了。诗中“啼”写听觉,看花写视觉,“湿”是触觉,为我而湿最高之花乃是意觉,这就把诗人敏锐的联想和深切的感受写出来了。诗人移情及物,使黄莺感叹悲啼而垂泪;而泪水所湿之花,自然也泪痕斑斑,凄楚欲绝。莺花之娇艳,最足以代表阳春的盛景,然而春归花落,总不免于凋零寂灭。是莺花为诗人而悲者,正所以自悲也。
“最高花”之所以会引起诗人如此深情的关注,是因为树梢顶上的花,也就是开到最后的花,意味着春天已过尽,美好的事物即将消逝,莺儿的啼声也倍觉哀绝了。再者,也因为树梢顶上的花,上无庇护,风狂雨骤,峣峣者易折,这和人世间一切美好事物容易遭到损坏的命运非常相似,和李商隐这位有才华、有抱负而潦倒终身的诗人的命运也是非常相似。李商隐所处的时代,唐王朝已经到了崩溃的前夕,诗人对国家和个人的前途深感绝望,因而生命的短瞬,人生的空虚,使诗的伤感情调更加显得沉重。诗人的悲痛已经远远超过了天涯羁旅之愁,而是深深浸透着人生挫伤和幻灭的痛苦。
这种韵外之致,荡气回肠,往往会令人不能自持,溺而忘返。这首美艳而凄绝的绝句既是春天的挽歌,也是人生的挽歌,更是诗人那个时代的挽歌。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