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亚之落第还家,李贺写诗进行宽慰,这本是一般性的应酬之作。但是由于诗人的切身之痛,对科举制的体察,所以发出愤激之词,痛斥主考官有眼无珠,在光天化日之下“掷置黄金解龙马”可谓是字字珠玑,铿锵有力。
此诗以七言歌行体写成,十六句三次换韵,形成四句一段的结构特征。
开头四句写沈亚之下第“出都”。因下第,怀才不遇,故曰“怨”。桃花千里红,固然写眼前景,亦以此反衬内心之悲。
次四句追写沈亚之初次应试入京的情景。五六二句极赞其“书”之精,诗意与“书不中第”相对应,以突现礼部选材之不公。七八二句谓沈亚之远涉烟波,怀“雄光宝矿”之才华,上献春卿。
再次四句写礼部官员在光天化日之下,不辨优劣,致使沈亚之下第,重入家门。这四句获得清人姚文夑的极度赞赏。
最后四句则寄予厚望,鼓励朋友振作精神他日再试。诗为送别之作,需要为落第之友着想,因而“携笈”二句表示出对朋友的深切关怀。
诗中“古人三走”的典故用得贴切自然,画龙点睛。诗人慨叹沈亚之下第,其实就是慨叹自己下第,他慰勉沈亚之,也有自慰之意。
词题即点明悼亡主旨。“近来无限伤心事”,作者一开篇便写出了自己内心的伤感,最近的无数伤心事,都只得埋藏在自己心里,因为无处可以诉说,营造出了一种佳人早已离去,知己只有一人的孤独悲伤氛围。卢氏不但是纳兰的妻子,更是纳兰的红颜知己,纳兰为卢氏所题写的悼亡词数不胜数,可是每一首,他都能够写出情词中的哀婉,他是真的无法割舍对卢氏的一片情深。自然,卢氏是幸运的,她能够与纳兰真心相爱一场,死后,又能够被纳兰如此思念,封建社会里只怕少有女性能够像她这样幸运。但是活下来的纳兰,却是不幸的,他的伤痛,无人诉说。
“谁与话长更”一句,以反问的语气写漫漫长夜,无人与共,词人在傍晚时分就已开始为长夜而烦恼,满心愁怨堆积。“从教分付,绿窗红泪,早雁初莺”。纳兰自然也是知道,自己的思念无济于事,生活还要继续下去,但是纳兰就是无法控制自己内心的思念,一想到从前,便要忍不住泪如雨下,悲痛欲绝。更抬眼望向窗外,早雁初莺,竟不知美人红泪。此处“红泪”一语双关,既写屋内蜡烛燃烧淌下红泪的实景,又写词人心中臆想多情的美人泣泪,流露出词人孤单落寞、郁郁寡欢的愁情。
下阕“当时”二字领起,词人回忆当年与妻子二人相亲相爱,而今皆为无常断送,生死相离,总辜负了当时的情意绵绵。结尾三句突起,“忽疑君到”一句,词人化用唐人卢仝《有所思》中“相思一夜梅花发,忽到窗前疑是君”中的诗句,写自己正凝思出神,忽见漆灯的火苗被风吹得摇曳不定,便疑心是爱妻芳魂从泉下归来,于是痴痴地数星等待,与周邦彦《过秦淮》“谁信无聊为伊,才减江淹,情伤荀倩,但明河影下,还看稀星数点”,可谓异曲同工。可以说是情深意远,耐人寻味。
词人对亡妻的痴情,可歌可泣,令人动容。
这里,似乎只是用拟人化的手法描绘了晚春的繁丽景色,其实,它还寄寓着人们应该乘时而进,抓紧时机去创造有价值的东西这一层意思。但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榆荚杨花虽缺乏草木的“才思”,但不因此藏拙,而为晚春增添一景,虽然不美,但尽了努力,这种精神是值得赞扬了。
这是一首描绘暮春景色的七绝。乍看来,只是写百卉千花争奇斗艳的常景,但进一步品味便不难发现,诗写得工巧奇特,别开生面。诗人不写百花稀落、暮春凋零,却写草木留春而呈万紫千红的动人情景:花草树木探得春将归去的消息,便各自施展出浑身解数,吐艳争芳,色彩缤纷,繁花似锦,就连那本来乏色少香的杨花、榆荚也不甘示弱,而化作雪花随风飞舞,加入了留春的行列。诗人体物入微,发前人未得之秘,反一般诗人晚春迟暮之感,摹花草灿烂之情状,展晚春满目之风采。寥寥几笔,便给人以满眼风光、耳目一新的印象。
说这首诗平中翻新,颇富奇趣,还在于诗中拟人化手法的奇妙运用,糅人与花于一体。“草木”本属无情物,竟然能“知”能“解”还能“斗”,而且还有“才思”高下有无之分。想象之奇,实为诗中所罕见。末二句尤其耐人咀嚼,读者大可根据自己的生活体验进行毫无羁绊的大胆想象,使人思之无穷,味之不尽。
再细加揣摩,此诗熔景与理于一炉。可以透过景物描写领悟出其中的人生哲理:诗人通过“草木”有“知”、惜春争艳的场景描写,反映的其实是自己对春天大好风光的珍惜之情。面对晚春景象,诗人一反常见的惜春伤感之情,变被动感受为主观参与,情绪乐观向上,很有新意。你看,“杨花榆荚”不因“无才思”而藏拙,不畏“班门弄斧”之讥,为“晚春”添色。这就给人以启示:一个人“无才思”并不可怕,要紧的是珍惜光阴,不失时机,“春光”是不负“杨花榆荚”这样的有心人的。
钱钟联《集释》系此诗于元和十一年。注引朱彝尊《批韩诗》云:"此意作何解?然情景却是如此。"的确,仅就描写暮春景色而言,此诗可谓有情有趣,亦不落俗套。诗题又作《游城南晚春》,可知所写乃春游郊外所见。诗人全用拟人手法,不说人之惜春,而说草树亦知春将不久,因而百花争艳,各呈芳菲。凑热闹的还有朴素无华的杨花榆荚,像飞雪一般漫天遍野地飘舞。人言草木无情,诗偏说它们有知,或"斗"或"解",活泼有趣。这是此诗明白有趣之处。
然而“无才思”三字颇怪异,遂引起后人诸多猜测。或谓劝人勤学,不要像杨花那样白首无成;或谓隐喻人之无才,作不出好文章;或言有所讽喻;或言赞赏杨花虽无芳华,却有情趣和勇气。如果说此诗真有寓意,就应当是其中所含的一种生活哲理。从韩愈生平为人来看,他既是“文起八代之衰”的宗师,又是力矫元和轻熟诗风的奇险诗派的开山人物,颇具胆力。他能欣赏“杨花榆荚”的勇气。此处或并非存心托讽,而是观杨花飞舞而忽有所感触,随寄一点幽默的情趣。诗的妙处也在这里。
此诗之寓意,见仁见智,不同的人生阅历和心绪可能有不同的领悟。
这首曲子只有短短的三句,以直白的口吻指出:有了权,便有了一切。所谓理想、抱负,实际只系在一个“权”字上。推动权势,凭谁才能再大,也摆脱不了坎坷的处境。而那些无能之辈、势利小人却可以凭借权势得到他们想要的一切。
“宁可少活十年,休得一日无权”点出主要观点,作者发出这样的感慨和他的生平经历不无关系,作者的前半生的是辉煌显赫,曾经担任东平路行军万户,为元朝抑制豪绅加大中央集权方面颇有政绩,但引起了当地豪绅的不满,导致豪绅进谗言诋毁他以致罢官。命运之神一下子把他抛入深渊,使他在推动权势的痛苦中倍感世态的炎凉、人生的艰辛。
第“大丈夫时乖命蹇”这种感叹正是作者的这种经历,使他深切地感受到,残酷的现实社会就是如此:有了权,便有了一切。所谓理想、抱负,实际只系在一个“权”字上。推动权势,凭谁才能再大,也摆脱不了坎坷的处境。而那些无能之辈、势利小人却可以凭借权势得到他们想要的一切。
“有朝一日天随人愿,赛田文养客三千”,是说如果有一天天随人愿,自己一定要赛过田文养门客三千人。表露了作者还对权力的迷恋,依然怀抱壮志,希望能东山再起,实现抱负。
该曲平白如话,言简意赅,一针见血地道出权利在某些人心目中的地位。既写出了作者的人生体验,同时也表现了他对强权社会的愤怒谴责,对命运、对现实的不屈服的精神。在艺术上则采用直抒胸臆的抒情方式和反语的修辞手法。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