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诗人酷爱梅花,自然是为了其高风幽韵所沉醉。但更为诗人所倾倒的,则是梅花凌霜傲雪的高洁品格。阴铿的这首诗,就歌咏了梅花迎寒风、傲飞雪的姿态。
开头两句直接入题,描写出梅花凌霜傲雪的自然属性。“春近寒虽转,梅舒雪尚飘”,春天虽将迫近,严冬的寒气尚存,雪花仍在飘舞,这时梅花早已盛开,可谓是“冰雪独相宜”。这里,诗人赞美了梅花不怕雪霜侵,“万花敢向雪中开”的无畏品格。可以想见,那一树树傲然开放的梅花,或红或白,或粉或黄,在漫天飞雪的映衬下,色彩会是多么分明。这梅花,充满着多么顽强的生命力呀。望此景象,作者顿生敬意,也无怪历代诗人和梅花结下了不解之缘。或赞美它那“凌寒独自开”的大无畏的精神;或赞美它“畏落众花后”的积极进取精神;或赞美它那“凌厉冰霜节愈坚”的高洁品格。
三、四两句,诗人是在写雪,也是在写梅:“从风还共落,照日不俱销”。春天风大,被刮落的梅花风着春雪在春风中飞舞,景象真是美妙极了。或是白梅,那飘落之花与雪花齐风飞舞,难以辨认,真是“开时似雪,谢时似雪”;或是红梅,那鲜红的花瓣与如玉的雪花交相飘洒,红白分明的色彩,奇妙变幻的景象,怎不令人陶醉。这与宋代诗人韩元吉所写的“不风群艳竞芬芳,独自施朱对雪霜”的意境有异曲同工之妙。当天晴日朗,在瘦枝上的残雪融化了,而留在枝头上依然微笑的梅花显得更加清幽、雅逸,真是别有一番神韵。观赏此花,自然心旷神怡。
五、六两句,则分别写梅之花、叶情状。“叶开风足影”形容梅放叶的时间。梅先花后叶,当花儿凋谢之时,叶子才逐渐长出,这是仍是暮春之时,“风足影”用词极为巧妙,“花多助重条”一句,形容梅开花之多。梅瘦枝疏斜,然而却繁花满缀。这一句写得极为逼真。
最后两句则形容梅花多变,不断给人以新貌。“今来渐异昨,向晚判胜朝”,一树树梅花,今天所见和昨天所见有异,早上与晚上有别,描写出梅花由花苞逐渐开到完全开放的不断变化。“向晚判胜朝”言其梅花越开越美,不断给人以赏心悦目之感。
这首小诗,语言平易朴实,然而又有清新明快之感。状物写景都很细腻,以梅花傲雪开放到风风与雪飘落,以及花落放叶之状、花儿多变等都写到了,让作者观赏到了雪里梅花的千姿百态,创造了美的意境,留下的是不尽的想象和美的感受。
这首诗写诗人在登高望远中表现出来的不凡的胸襟抱负,反映了盛唐时期人们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诗的前两句写所见。“白日依山尽”写远景,写山,写的是登楼望见的景色,“黄河入海流”写近景,写水写得景象壮观,气势磅礴。这里,诗人运用极其朴素、极其浅显的语言,既高度形象又高度概括地把进入广大视野的万里河山,收入短短十个字中;而后人在千载之下读到这十个字时,也如临其地,如见其景,感到胸襟为之一开。
首句写遥望一轮落日向着楼前一望无际、连绵起伏的群山西沉,在视野的尽头冉冉而没。这是天空景、远方景、西望景。次句写目送流经楼前下方的黄河奔腾咆哮、滚滚南来,又在远处折而东向,流归大海。这是由地面望到天边,由近望到远,由西望到东。这两句诗合起来,就把上下、远近、东西的景物,全都容纳进诗笔之下,使画面显得特别宽广,特别辽远。
就次句诗而言,诗人身在鹳雀楼上,不可能望见黄河入海,句中写的是诗人目送黄河远去天边而产生的意中景,是把当前景与意中景溶合为一的写法。这样写,更增加了画面的广度和深度。而称太阳为“白日”,这是写实的笔调。落日衔山,云遮雾障,那本已减弱的太阳的光辉,此时显得更加暗淡,所以诗人直接观察到“白日”的奇景。至于“黄河”。当然也是写实。它宛若一条金色的飘带,于辽阔大地上蜿蜒。
后两句写所想。“欲穷千里目”,写诗人一种无止境探求的愿望,还想看得更远,看到目力所能达到的地方,唯一的办法就是要站得更高些,“更上一层楼”。从这后半首诗,可推知前半首写的可能是在第二层楼(非最高层)所见,而诗人还想进一步穷目力所及看尽远方景物,更登上了楼的顶层。在收尾处用一“楼”字,也起了点题作用,说明这是一首登楼诗。
诗句看来只是平铺直叙地写出了这一登楼的过程,但其含意深远,耐人探索。“千里”“一层”,都是虚数,是诗人想象中纵横两方面的空间。“欲穷”“更上”词语中包含了多少希望,多少憧憬。这两句诗发表议论,既别翻新意,出人意表,又与前两句写景诗承接得十分自然、十分紧密,从而把诗篇推引入更高的境界,向读者展示了更大的视野。也正因为如此,这两句包含朴素哲理的议论,成为了千古传诵的名句,也使得这首诗成为一首千古绝唱。
这应当只是说,诗歌不要生硬地、枯燥地、抽象地说理,而不是在诗歌中不能揭示和宣扬哲理。像这首诗,把道理与景物、情事溶化得天衣无缝,使读者并不觉得它在说理,而理自在其中。这是根据诗歌特点、运用形象思维来显示生活哲理的典范。 这首诗在写法上还有一个特点:它是一首全篇用对仗的绝句。前两句“白日”和“黄河”两个名词相对,“白”与“黄”两个色彩相对,“依”与“入”两个动词相对。后两句也如此,构成了形式上的完美。
沈德潜在《唐诗别裁集》中选录这首诗时曾指出:“四语皆对,读来不嫌其排,骨高故也。”绝句总共只有两联,而两联都用对仗,如果不是气势充沛,一意贯连,很容易雕琢呆板或支离破碎。这首诗,前一联用的是正名对,所谓“正正相对”,语句极为工整,又厚重有力,就更显示出所写景象的雄大;后一联用的是流水对,虽然两句相对,但是没有对仗的痕迹。所以说诗人运用对仗的技巧也是十分成熟的。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