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杂诗”做题名,开始于建安时期。《文选》李善注解释这一题名说:“杂者,不拘流例,遇物即言,故云杂也。”也就是说,触物兴感,随兴寓言,总杂不类。所以,题为“杂诗",等于是无题,赋物言情,都是比较自由的。曹丕这两首杂诗则是抒写他乡游子的情怀。
建安时期风气之一,是诗人喜作代言体诗。即揣摩客观人物的情怀代其抒情。曹丕是其中突出一个,如他的《于清河见挽船士新婚与妻别》是代新婚者抒情,《寡妇诗》是代阮璃的遗孀抒情,《代刘勋妻王氏杂诗》是代弃妇抒情。《杂诗二首》也属于这一类,不过是代游子抒怀而已。它的高妙在于能真切地抒写出他乡游子的情怀与心境,其中自不妨有作者自身的感受,却并不限于作者一身,这是与自抒己情的抒情诗不尽相同的。
第一首的主要特色在善用赋笔,也就是善用白描的手法写情。诗人先不点明主题,开篇用了整整十二句诗,即占全诗三分之二的篇幅,着意描写主人公夜不安席、徒倚彷徨的情态。诗人将主人公置于秋夜的大背景中,用环境的丰富拓开一介广阔的描写空间,得以从容落笔,淋漓写情,整个画面情景相生,气氛浓郁。
诗从季节、辰侯发端。 “古诗云:“愁多知夜长”。思心愁绪满怀的人最不耐长夜的煎熬,而飒飒秋风自又分外增一层凄凉之感。首二句表面看来纯系景语,实际其中已隐含一愁人在,与三、四二句水乳交融,这是行笔入神的地方。人未见而神已出,全在诗句中酝酿的一种气氛,妙在虽不明言,却真切可感。三、四两句接着写出主人公心神不定,辗转难眠。五、六两句写主人公的思怀太深沉了,太专一了,竟然感觉不出时光的流逝,不知已徘徊了许久时间,露水都把衣衫沾湿了。虽只两何诗,却极传深思痴想之神。他低头游目,只有清澄的池水在月色下滚动鳞鳞的波光;仰头纵观,也无非明月当头,夜色深沉,银河已向西倾颓,寥廓的夜空上镶嵌一天星斗。第七至第十这四句诗笔笔写景,却笔笔无不关情。主人公那一种百无聊赖、寂寞孤独之感,直从字里行间泛溢出来,与开端两句同样具有以景传情之妙。“草虫鸣何悲,孤雁独南翔”,恰在此时此境,又是秋虫的阵阵悲鸣送入耳鼓,失群的南飞孤雁闯入眼帘,无不触物伤情,频增思怀愁绪。整个这一大段,以悠然的笔调一笔笔描来,情景如见,气氛愈酿愈浓。
经过上面这一段高妙笔墨的描述,主人公思深忧重的情态已如在眼前。这时诗人才将笔头轻轻掉入主题:“郁郁多悲思,绵绵思故乡。”二句便有千钧之重。这力量不是来自两句直述语本身,而是来自前面那一大段精采的铺垫描写。那深愁难遣、寝息不安、孤寂无聊的形象,已把乡思推到了极点,因而使这二句平淡的叙语具有了画龙点睛的妙用,与前面的情景相映益彰。由此也可以悟出古诗章法的奥妙。诗人并没有就此打住,继续从欲归不能这个侧面展拓一笔:“愿飞安得翼,欲济河无梁。”强烈的归乡愿望,更反衬出乡思的深浓。而还乡无望,把主人公推入更深的悲哀,因而只有向风长叹,肝肠断绝了,这个结尾余味悠然,余情袅袅,颇有余音绕梁之妙。
第二首诗与前一首虽然都是写游子题材,却截然不同。在艺术表现上,前一首多用赋笔,这一首则多用比兴。在思想内容上,前一首着重抒写他乡游子的缠绵深挚的思乡之情,这一首则着重表现游子身处异乡的不安之感。适应这一主题的需要,前六句运用比兴的手法突出揭示了游子身不自主流落他乡的情势。诗人将比兴运用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贴切传神,韵味浓郁。开端二句便奕奕有神:“西北有浮云,亭亭如车盖。”一朵飘摇不定的浮云本就与游子的处境极其切合,车是古人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浮云形似车盖,又分外增一层流移飘荡之感。下面每两句一层,层折而下,把游子流落他乡的遭际写得笔酣墨饱。“惜哉时不遇,适与飘风会",浮云本难滞定一方,却又命乖时舛,恰与突起的狂风遭遇。飘风,暴起之风。以浮云遭遇狂风表现游子为情势所迫不得不奔走他乡,可谓形景切合,情理自然。因受飘风鼓荡,一去便千里迢迢,远至东南的极点了:“吹我东南行,行行至吴会。”句中没有一个感叹字眼,却有千回百转无限伤怀之味,“行行至吴会",无字不含远飓怨尤之意。这六句诗笔在浮云,意在游子,形象鲜明,意蕴沉深,耐人玩味。古人说诗写得好,要“意象俱足”,这几笔足以当之。
开篇这六句诗中饱含对命运的哀怨。这哀怨固然来自游子飘泊之感,然而在这首诗中尤其是来自他乡难以驻足的怨愤。这就成为下文写游子异乡不安之感的先行之神。诗歌运笔前文能成后文先行之神,便前后关锁紧密,境界浑融,意浓味足。因此下文落笔便较为轻易了:“吴会非我乡,安能久留滞“。吴郡、会稽这两个地方不是我的家乡,怎么能长久呆在这里!虽只是一种态度决绝的声音,这声音的背后却不知含有多少怨苦与愤懑。妙在千言万语已经涌到嘴边,却没有一宗宗倾诉出来,而只化为一句决绝的声音,表现出极其复杂的感情,饶有余味。末二句用了同样的手法:“弃置莫复陈,客子常畏人。”丢开不要说了,作客他乡是不能不“常畏人”的。游子驻足他乡,人地两生,孤立无援,落脚与谋生都不能不向人乞求,看人眼色。这极为复杂的感受只用“畏人”二字表现出来,有含蕴无穷之感。
异乡不安之感,也是游子歌咏的老主题。《诗经·王风·葛藟》说:“谓他人父,亦莫我顾。”“谓他人母,亦莫我有。”“谓他人昆,亦莫我闻。’’写尽了游子处他乡求告无门的境遇。汉乐府《艳歌行》中所写流宕在他县的兄弟几人要算遭遇较好的了,碰到个热情的女主人还为他们缝补破衣服,但已遭到男主人的猜忌与斜眼,害得他们不得不表白:“语卿且勿眄,水清石自见。”不过曹丕这一首没有像《诗经》、汉乐府那样,做某些细节的具体描绘,而是全用高度概括的笔墨,发挥虚笔的妙用。写得虚了,似乎说得少了,实际上概括得更深广,启人想象更多,包蕴的内容更丰富了。虚、实各有其妙用,艺术的辩证法总是如此。
这首诗是白居易于公元831(太和五年)至832年(太和六年)冬任河南尹时所作。当时诗人已是六十岁的老人了,壮年时代的白居易曾以写作《新乐府》、《秦中吟》闻名于世。在那些富有现实主义精神的光辉篇章中,白居易深刻揭露了统治阶级给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同情人民的疾苦。后来由于仕途上的多次挫折,青壮年时的锐气逐渐消失,以致“露饱蝉声懒”,但他关心百姓疾苦的人道主义思想始终未泯。这首《新制绫袄成感而有咏》即是明证。
诗的前半部分是从不同的角度描写绫袄的温暖、轻盈。“水波文袄造新成,绫软绵匀温复轻”是介绍新袄的用料、式样。绫是一种提花软缎,制成绵袄,自然地呈现出水波状的衣纹,这是外表;至于袄内则是丝绵絮成,故暖而且轻。可见,这是一种极高档的过冬御寒之物,下联用“晨兴好拥向阳坐,晚出宜披下雪行”来说明这件绫袄的用途。“兴”是指早晨睡醒起床,“好”与下文“宜”互文见意,都是适宜于做某事的意思。冬天的早晨天气寒冷,能够晒会儿太阳自是舒适可人;而晚上出门访友,穿着暖而轻的绵袄,踏雪赏月更不失为雅事。
“鹤氅毳疏无实事,木棉花冷得虚名”是从侧面表现绫袄的优点。鹤氅是古代官僚贵族时髦的披戴,木棉在当时也是珍稀品。它们徒有虚名,不如丝绵,更加补托出诗人这件用丝绵所絮绫袄的实用舒适。这几句分别从用料、御寒的效果、与鹤氅、木棉的对比几个方面表现了这件新袄的不凡,穿着这样高级舒适的衣服,宴安侵夜,安然隐睡到天明也就不奇怪了。然而,诗人其实是不能够“卧稳昏昏睡到明”。“百姓多寒无可救,一身独暖亦何情!”作了鲜明的回答。想到大多数贫民百姓都处在饥寒交迫之中,无法得到救济,他独独一个人温暖,心中滋味并不好受。因为想着农民的艰难,致使他的耳旁经常响起贫民冻馁饥饿之声,这当然是一种错觉,这种错觉的产生,却是诗人日夜为贫寒百姓思虑所致。“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真挚地表达了诗人为贫民着想的可贵精神。
这首诗表现了诗人可贵的人道主义思想,同时也可以看出杜甫思想在这首诗中的痕迹。“争得大裘长万丈,与君都盖洛阳城”正是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又一体现。杜甫身受贫寒之苦,仍然想到天下寒士,白居易则是自己温饱而不忘受苦的寒民。
从艺术上看,全诗用了很大篇幅表现绫袄的温暖舒适,这与下文贫民的饥冻形成强烈的反差,前者愈舒适,愈显出后者的艰辛,“耳里如闻饥冻声”才更显真实感人。
首联虽是转述村叟的情况,但可以烈感受到无比的凄恻、沉痛之情。颔联写战乱给村叟带来的灾难。桑柘,表达对官府朝廷无声而无比愤怒的控诉和抨击。颈联则通过村叟欲求生存的愿望的破灭,使全诗具有了一种普遍性指向和代表意义。尾联衰翁有气无力倚门对着前山的落日,传神地呈现出一个衰惫乏倦、孤苦无依的老翁形象。
不像多数“伤田家”一类揭示民生疾苦的诗作,常用贫富极端对立的方式来造成强烈的反差效果,以此对现实进行抨击((如“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苗疏税多不得食,输入官仓化为土”等),在这里,诗人只是真实地记叙、描摹乱后村叟的悲惨生活,而且这种记录是以一种客观、平静的方式进行的。诗中不写与“逢”字有关的内容,也没有与作者自己主观情绪有关的字眼,相形之下,首联在全诗中便显得十分突出。虽也只是转述村叟的情况,读者强烈感受到的却是诗人无比的凄恻、沉痛之情。一“逢”村叟,便是“乱”、“衰”、“破”“伤魂”,这样触目惊心的情形,村叟事事伤魂,诗人又何尝又伤魂。这里将村叟的情形、感受过程暗迁为诗人的心绪感受,是一种自然、含而不露和深层次的情绪转换。诗一开始即以这种与传统诗学的“含蓄”无关的“定味语”式的字眼,将惨痛现实及感受全盘托出,直接拉到读者眼前、心中,可谓字字惊心。“伤魂”二字,则实为诗眼,下面几联是在这一基调上具体情形的自然生发,不断加深着这种同属于“衰翁”、诗人和读者的“伤魂”之感。因此全诗看似冷静,实则情绪饱满,看似直白,实则含蓄蕴藉。七律首联素为人重视,此诗首联份量尤重。
颔联写战乱给村叟带来的灾难。桑柘,即男耕女织生活赖以维持的重要生产资料——桑树柘树都被砍伐殆尽,作兵营的寨栅了,村叟已无以为生,徭役又使他子孙断绝,永远失去了生存的保障和依靠,相比之下痛失亲人的悲苦也许倒还要好受一些。可以说,“三吏”、“三别”之中,痛苦更深地表现为亲情的折磨,《杜陵叟》、《卖炭翁》等诗中主人公也许还能“重整旗鼓”活下去,这里村叟却被逼入了绝境。诗人这种真实到令人心颤的实录,是要表达对官府朝廷无声而无比愤怒的控诉和抨击。不幸时代中,“诗史”性作品其实都同是这样一种指向。
颈联出句承续上联之意,直接点明“赋税”二字,是概括性交代,对句则通过村叟欲求生存(逃离到别的州县)的愿望的破灭,一下使全诗具有了一种普遍性指向和代表意义,而超越了对一个村叟的单纯记叙,诗也由此获得新的深广度。老人的遭遇正是当时千家万户生活的一个缩影,典型地概括了连年战乱给广大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
尾联稍异上两联,上句仍承续着上两联的苦况交待,下句却转入一个孤单、冷漠场景的刻划。子孙断绝、鸡犬星散的“家”门口,衰翁有气无力倚门对着前山的落日。全诗直到最后,才单用一个“独”字,将对村叟情形的记叙转入对村叟形象的简洁刻划,传神地呈现出一个衰惫乏倦、孤苦无依的老翁形象。也仅用这个“独”字,诗由对黑暗现实的无声抨击转入到对穷苦农民的深切同情。
《乱后逢村叟》之所以感人,其艺术力量正来源于这种对现实黑暗的抨击和对人民的同情,这一点又是通过极其通俗朴实的语言表达出来的,这是一种自觉的艺术追求。杜荀鹤出身寒微,境遇不顺,长期在社会底层的生活使他对人民的痛苦体察很深,故《唐风集》中不少反映民生疾苦、乱后心绪的诗作许多都像这首《乱后逢村叟》一样,是可以称为历史实录的作品。而正是这种由题材特点、创作者个性及艺术上的自觉追求所确立的语言风格,被世人称之为“杜荀鹤体”或“晚唐格”,体现出杜荀鹤诗的独特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