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载于《全唐诗》卷八十九。下面是中华诗词学会理事、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名誉会长刘逸生先生对此诗的赏析。
这首诗是张说在校书郎任内出使西川时写的,虽只寥寥二十字,却颇能看出他写诗的技巧和才华。
一个接受任务到远地办事的人,总是怀着对亲人的眷恋,一到目的地,就掐指盘算着回归的日期,这种心情是很自然的。但张说能把这种幽隐的心情“发而为诗”,而且压缩在两句话里,却不简单。
“客心争日月,来往预期程。”“客心”是旅外游子之心,“争日月”,象同时间进行一场争夺战。这“争”字实在写得好,把处在这种地位的游子的心情充分表露出来了。“来往预期程”,是申说自己所以“争日月”的缘故。公府的事都有个时间规定,那就要事先进行准备,作出计划,所以说是“预”。十个字把诗人当时面临的客观情况,心里的筹划、掂量,都写进去了,简炼明白,手法很高明。
这十个字又是下文的伏笔。本来使蜀的日程安排是十分紧凑的,然而诗人回归之心更急切,他要力争按时回洛阳。他是洛阳人,在洛阳有家,预期回归,与家人团聚。
下文忽然来个大转折:“秋风不相待,先至洛阳城。”不料情况突变,原定秋前赶回洛阳的希望落空了。游子之心,当然怅惘。然而诗人却有意把人的感情隐去,绕开一笔,埋怨起秋风来了:这秋风呵,也是够无情的,它就不肯等我一等,径自先回洛阳城去了。
这一笔,妙在避开了率直无味的毛病,而且把人格化了的秋风形容为“无情的秋风”。这秋风先至,自然要引起许多烦恼。可以试想,秋风一至洛阳,亲人们必然要翘首企盼;而自己未能如约的苦衷就更不用说了。淡淡一笔,情致隽永深厚。
在这里,诗人到底是埋怨秋风,还是抒发心中的烦恼?诗中没有明说,颇费人寻绎,正是所谓“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欧阳修《六一诗话》)。不过可以想见,诗人对于这次情况的突然变化,确实感到意外,或有点不满,不过他用的是“含蓄”的语言罢了。
张说早些时就写过一首《被使在蜀》诗:“即今三伏尽,尚自在临邛。归途千里外,秋月定相逢。”归期定在秋月,即此诗所谓“预期程”。不料时届秋令,秋风已起,比诗人“先至洛阳城”,他却落后了,即诗题所谓“后期”。秋风本是按时而起,无所谓“先”;只因诗人归期“后”了,便显出秋风的“先”来。两首合看,于诗中的情味当有更深的体会。
此诗是诗人离开长安前往汉中时写给前来送行的宋常侍的作品。
首二句总说送行之事,提出“游人”与“客”双方以及“杜陵北”与“汉川东”两地。“游人”,诗中指宋常侍。“客”,诗人自谓。点明了离别的地点。杜陵自繁华,汉水空悠悠,这两处地名在古诗里经常出现,其符号意义远超过了地理意义。宋常侍在长安为尹式饯行,离情别绪即由此生出。
三四句转而抒情。“去”者,说自己;“住”者,指宋常侍。当此分手之际,不作丈夫的壮词,也不为儿女的呢语,而是着眼于彼此共同的流寓者的身分,以“飘蓬”作比。蓬草秋后枯萎,随风而走。诗人将自己与对方比成蓬草,见出对对方的理解,同病相怜之意与羁旅飘泊之情,已尽含在这浅近而又动人的比喻之中。
五六句着眼于年龄带来的变化。“秋鬓”,迟暮之年的白发。秋鬓本白,遇秋霜而愈白,“衰颜”,衰老的容颜。衰颜本不红,倚仗酒力而始显红润。这两句写衰老之态,抒迟暮之感,含蓄地表现了依依惜别的情怀。
末两句写别后相思之意。“别有”即“另有”。此二字于言外见意,意谓今日此地之别离情景固然令人难忘,但异日又将会有新的情景触动自己的离情。诗人拟想,分手以后,自己将因念友而失眠,由失眠而得以听到静夜里的啼乌声、风声,而啼乌声、风声如泣如诉,又会加重自己对友人的思念之情。诗人寓情于景,以景结情,显得别有韵致,情味绵长。
这是一首早期律诗。全篇都是律句和律联,但前两联之间并后两联之间都失粘;三四句处于颔联的位置上,本该用对仗,却只是两句一意的十字句而并不构成流水对。该粘而不粘,该用对仗而不用,这些都是律诗在演进过程中留下的一些重要的迹象。
这是一首传诵很广的名作。它之所以受到推崇,主要是写得自然、本 色。岑参这次西行的目的,他自己曾作过这样的说明: “万里奉王事,一身 无所求; 也知塞垣苦,岂为妻子谋。”因 此从道理上讲,他是自愿的,情绪的基调当是昂扬乐观的。只是,理智是一回事,感情又是一回事。当时的安西都护府治所在龟兹, 在通讯、交通都极不方便的唐代,对一个久居内地的读书人来说,要离家数 千里,穿越戈壁沙漠,去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岂有不想家的道理?
此诗首联塑造西行途中的旅人形象:“故园东望路漫漫”,在碰到入京使以后, 作者久久不语,只是默默凝视着东方,思乡的主题一上来便得到有力的揭 示。步步西去,家乡越来越远,“路漫漫”三字不仅指出这种事实,而且很 容易勾起“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 (李煜[清平乐])一类的感触 来。首句只叙事,不言情,但情感自生。第二句中的“龙钟”是沾湿的意 思,全句说: 揩眼泪已经揩湿了双袖,可是脸上的泪水仍旧不干。这种写法 虽有夸张,却极朴素、真切地再现了一个普通人想家想到极点的情态,没有丝 毫的矫揉造作。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这两句是写遇到入京使者时欲捎书回家报平安又苦于没有纸笔的情形,完全是马上相逢行者匆匆的口气,写得十分传神。“逢”字点出了题目,在赶赴安西的途中,遇到作为入京使者的故人,彼此都鞍马倥偬,交臂而过,一个继续西行,一个东归长安,而自己的妻子也正在长安,正好托故人带封平安家信回去,可偏偏又无纸笔,也顾不上写信了,只好托故人带个口信,“凭君传语报平安”吧。这最后一句诗,处理得很简单,收束得很干净利落,但简净之中寄寓着诗人的一片深情,寄至味于淡薄,颇有韵味。岑参此行是抱着“功名只向马上取”的雄心的,此时,心情是复杂的。他一方面有对帝京、故园相思眷恋的柔情,一方面也表现了诗人渴望建功立业的豪迈胸襟,柔情与豪情交织相融,感人至深。
这首诗语言朴素自然,充满了浓郁边塞生活气息,既有生活情趣,又有人情味,清新明快,余味深长,不加雕琢,信口而成,而又感情真挚。诗人善于把许多人心头所想、口里要说的话,用艺术手法加以提炼和概括,使之具有典型的意义。在平易之中而又显出丰富的韵味,自能深入人心,历久不忘。岑参这首诗,正是有这一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