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前四句开门见山亮出矛盾,将龌龊小人与高怀旷士分列两句,形成对照。“小人自龌龊”构成全诗主脑,是后文穷形极相描绘的张本。在这两句写实诗前用“蓼虫避葵堇,习苦不言非”两句来起兴,既有含义,又增添了文学情趣。蓼虫习惯了辛辣苦味,不喜欢堇葵的甘甜。这两句不仅是兴,而且也是比。其比的含义,前人或谓是指小人不知旷士之怀,犹如蓼虫不知葵堇之美;或谓是指旷士习惯于辛苦生涯,不以辛苦为非。细绎诗意,当以后说为是,因为“避”、“不言非”等语,并无贬义,而以苦为乐,从来就是豁达放旷之士的本色;只有小人,才是趋甘避苦之徒。
从“鸡鸣人城里”至“钟鸣犹未归”八句是此诗第二层,写“小人”的龌龊行为。“鸡鸣”“平旦”“日中”“钟鸣”是贯串八句的时间线索。其人物则是“冠盖”,他们的一天,从“平旦”起,天子的“禁门”刚刚打开,就蜂拥而至了。“纵横至”、“四方来”,来势汹涌如潮水,笔端带有揶揄调侃之意。乘他们车马驰骤之际,诗人迅速为他们的风尘尊容勾勒了一幅生动无比的漫画:“素带曳长飙,华缨结远埃。”这些颇有身分的人,他们的素带在急驰的大风中乱飘,华丽的帽缨上结聚了远道而来的尘埃。这幅画有色彩,有动态,有细节,形象传神,耐人品味。句中未著一字褒贬,却“写尽富贵人尘俗之状”(沈德潜《古诗源》),把角逐名利场者的丑态刻划得入木三分,不愧为神来之笔。他们到处奔竞,“日中”不可能会停止钻营。就连夜深“钟鸣”后他们犹未回家。一个“犹”字,有多少惊讶、感叹、挖苦之意。后汉安帝《禁夜行诏》云:“钟鸣漏尽,人阳城中不得有行者。”这里说“钟鸣未归”,可见奔竞日盛,古风荡然无存。
“夷世不可逢”以下是此诗第三层,记录了奔竞小人对道旁旷士的谈话,他们对旷士说道:现在是千载难逢的太平盛世,君王也是真正爱才的贤君。他英明的考虑出于自己的判断,不受任何外来影响而猜疑动摇。这些正经话出自小人之口,就显得肉麻阿谀与不伦不类,因而具有极大的讽刺性。接着,小人们又向旷士津津乐道地夸说起了进入仕途的容易和当官的好处。这四句是说才能之士只要有一言之美,片善之长,就会受贤君青睐,被封官赐爵,辞别田野,登上朝堂。而贤君爱才,岂但只赏赐白璧,还将仿效燕昭王筑黄金台来重金招聘你们呢。这四句虽是小人们的劝诱、夸说之辞,但也是他们一心只想升官发财的灵魂大曝光,写得真是笔锋辛辣,利如刀锥。“今君有何疾,临路独迟回?”最后,小人以嘲弄的口吻诘问旷士:你到底有什么毛病,竟面对阳关大道还独自徘徊不前?全诗至此顿住。对于无耻小人的挑衅,诗人没有也不屑回答,但不回答并不等于没有答案。读者若试着掩卷思索,就会发现,答案已在开头“小人自龌龊,安知旷士怀”之中了。这一结回应开头,使通篇皆活,旷士形象虽未著墨,但在对照中自显出其迥异小人的品格。这个结尾让应受嘲弄的人去厚颜嘲弄别人,真是幽默滑稽而有波澜,可谓味蕴言外,冷峻隽永。
《代放歌行》在《乐府诗集》中属《相和歌辞·瑟调曲》。《歌录》曰:“《孤生子行》,亦曰《放歌行》。”《孤生子行》,又题作《孤儿行》,在乐府古辞中写的是孤儿备受兄嫂折磨,难与久居的内容。鲍照的拟作,旧瓶装新酒,用以揭露黑暗,抨击时政,大大拓宽和加深了这一乐府旧题的表现力。在这个方面,也同样显示了诗人非凡的艺术勇气和独辟蹊径的创新精神。
第一首诗描绘登通潮阁所见情景,闲雅的笔触中隐然透出羁旅愁绪。首句“倦客愁闻归路遥”,开门见山地点明诗人的心境和处境。“倦”字令人想见诗人旅途颠沛、神情困顿之态;而“归路”之“遥”,则暗示出漂泊之远,一怀愁绪由此而起。“愁闻”二字下得平淡,却将思乡盼归的心曲表达得十分真切,不管诗人是有所问而“闻”,还是他人无意之言而诗人有心而“闻”,都使人意会到身处偏远之地的诗人内心的落寞、孤寂。他暗自期望:此处离故乡会近一点了吧?但是留心打听,方知归路依然遥远,这给他这个旅客增添了许多倦意和愁绪。
诗人怀着思乡的愁闷心情独自行走,突然眼前一亮:前面有一座飞檐四张的高阁,凌空而起,俯视着跨水长桥。“眼明飞阁俯长桥”点出“通潮阁”之题。“眼明”二字极其准确地写出诗人对突兀而起的通潮阁的主观感受,而且使诗歌的情调由低抑转为豁朗。两句之间的起落变化,显示了诗人开阖自如的大手笔,也表现了诗人对人生磨难所持的乐观态度。正像他在另一首诗中所说:“九死南荒吾不恨,兹游奇绝冠平生。”(《六月二十日夜渡海》)把远贬海南视为难得的经历一样,在这里他也不肯让自己的精神就此委顿,而是竭力振作,将内心的愁苦化解开去。眼前这座凌空而起的通潮阁正是以其宏伟之势、阔大之景吸引了诗人的注意力。
诗歌很自然地由抒情转到写景:“贪看白鹭横秋浦,不觉青长没晚潮。”正因为“贪看”,全副身心被自然景色所吸引,故而不觉时光流逝。写得意气悠然闲适,大有与物同化之趣。有意思的是,诗人写白鹭,不用“飞”或“翔”,却着一“横”字,而这“横”字正是诗人匠心独运之所在。首先,“横”字带出一股雄健之势,如同一团浓墨重重地抹在画面上,其气势,其力度,是“飞”或“翔”所不具备的。其次,这一“横”字中,点染了诗人的主观情感,传达出诗人的神情意态:诗人凭栏远眺,“贪看”一队白鹭在秋浦上飞翔,视线久久地追随着白鹭移动,故而有“横”的感觉。若用“飞”或“翔”,则见不出诗人久眺的身影。更妙的是,白鹭“横”于秋浦之上,化动为静。这种“静态”完全是诗人的主观感受,它既与人们观察展现于开阔背景上的运动时所获得的感受一致,暗示出秋浦水天一色,空寥清旷;同时,也是诗人心境之“静”的外现。最后一句用一个“没”字写晚潮,虽然是动态,却也是无声无息,令人不觉其“动”。正是在这至宁至静的境界中,时光悄然消逝,晚潮悄然而退,只有一片青葱的树长映着最后一抹斜辉。而从诗人倚轩凝然不动的身影中,表现出深切的寂寞和一丝莫明的惆怅。
第二首诗着意抒发思乡盼归的心情。诗人从绍圣元年(1094年)被贬出京师,六七年间一直漂泊在惠州、海南等地,北归无期,鬓发染霜,此时悲从中来,发出“余生欲老海南村”的叹息,他说,看来只得在这天涯海角之地度过残生了。然而,这自悲自悯的情感却不能淹没诗人心中执着的期望,他内心深处依然盼望有朝一日遇赦北还,因此第二句写道:“帝遣巫阳招我魂。”诗人在这里巧妙地化用《楚辞·招魂》之意,借上帝以指朝廷,借招魂以指奉旨内迁。诗人就像一个漂泊无依的游魂,苦苦地盼望朝廷将他召还。无望已使人痛苦,而无望中的期望,更煎熬着诗人的心。这两句诗中翻腾着一种深沉炽热的情感,分外感人。
怀着强烈的思乡之情,诗人翘首北望,只见“杳杳天低鹘没处,青山一发是中原。”杳杳,形容极远。极目北眺,广漠的天空与苍莽原野相接,高飞远去的鹘鸟正消逝在天际;地平线上连绵起伏的青山犹如一丝纤发,那里,正是中原故乡。这两句以远渺之景抒写对故乡的怀念之情。“天低鹘没”,笔触洗炼,气韵清朗,极具情致。而“青山一发”,用头发丝来比喻天际的青山,更是新鲜别致。黄庭坚曾称赞苏轼的诗“气吞五湖三江”,而此句也显示了苏轼诗特有的磅礴气势。只不过它不是以恢弘之景表现出来,如“峨嵋翠扫空”,而是将壮观之景“化”小,运于股掌之间——“青山一发”。另一方面,“青山一发”又是实写之景。如此雄伟壮观的青山仅仅在地平线上露出一丝起伏的远影,可见青山之遥远,中原之遥远。而这正表明了诗人遐思的悠长。青山在天际时隐时现,宛如发丝若有若无,它牵动着诗人思乡的情愫,勾起诗人执着的期望。
这两首七绝抒写羁旅思乡的愁怀,但前一首以景写趣,韵调清雅悠闲,意趣隽永;而后一首以景写情,笔墨洒脱飘逸,情感炽热绵长。虽写悲伤之怀,却不流于颓唐委顿;画面疏朗,笔力雄放。前人称苏轼诗“清雄”,这两首诗即是。
东汉末年,朝廷暗弱群雄割据,面对统一天下重整纪纲的时代课题,那些凭镇压“黄巾”起家的大大小小的军政头头,个个野心勃勃欲夺天下,为此一时好像都求贤若渴、广纳贤才。可实际上个个又都惟我独尊,顺者昌逆者亡。麾下谋臣高参一旦在原则问题上表露“异见”,那就肯定没有好下场。献衡本来是高才大才,据《后汉书》上说他少年时就以文才和辩能而扬名天下。当时身在曹营的名儒孔融也赞他“淑质贞亮英才卓荦”,还上表奏帝推荐了他。可因为他有个狂傲不羁的毛病,很快就被曹操给“打发”到刘表那儿去。刘表为了不想让曹操的借刀之计得逞,便又把他“推荐”到江夏太守黄祖那去了。起初,黄祖因他与自己的大儿子黄射很要好,对他还有几分欣赏,可后来遭他当众辱骂,盛怒之下一刀把他杀了。
献衡死时才26岁,到死也没个官衔职称,墓碑上写的仅是“汉处士献衡”。处士,即指未做官的文化人。如此境遇的他心里自然有着一腔愤懑的苦水了——这就是写这篇《鹦鹉赋》的心理背景。至于奉命提笔的具体缘由,他在此赋“序文”里有明确交代:一次黄射在鹦鹉洲上大会宾客,有人献鹦鹉并希望他能以鹦鹉为题作赋以“使四座咸共荣观”,于是他竟“笔不停缀、文不加点”地当即完成。因此这还是一篇颇有限制的“命题作文”。
全文给读者的总印象是寓意丰富、抒情含蓄、结构精巧、文字形象。
全文分两大层面,第一层(前三段)是咏赞“鸟之形质美”,即从多个侧面用多种手法描绘赞美鹦鹉鸟的超凡不俗。先写其丽容丽姿,再写鸟的聪明辩慧和情趣之高洁。如此便收得一箭双雕:既显扬出鹦鹉鸟之奇美,又暗示自己志向的高超和才智的出众。而其中第二段所写虞人们奉命布下天罗地网捕捉鹦鹉而献全鸟者受赏的细节,则更巧妙地影射出东汉末年权贵压迫忠正控制贤才的行径以及他自己被人几经转送的尴尬苦楚。第二层(后三段)则进一步抒写“鸟之神苦(困境与悲情)”。即美丽高洁的鹦鹉身陷笼槛却时时“想昆山之高岳,思邓林之扶疏”,又暗衬出他自己有志难酬有才无时的愤懑情怀。
以上所说便是该篇的“主脉”。此外,考虑到命题之需和扣题之宜,献衡先生还于字里行间一石三鸟地满足了在场主客们各自的审美需求。它不仅给予了众宾客以“荣观”之乐,又点透出献鸟者的殷切之意。而面对着美鸟佳篇,宾客们得其欢乐之态和献鸟者自得之色等等,宴会主人也会油然而生得一番幸慰。所以该作真可谓是一石三鸟的神来之笔了。
鉴此,《鹦鹉赋》堪称汉以来顶尖级的赋体佳作,鹦鹉洲也因此享有盛名。比如唐代诗人崔颢那首绝妙的《黄鹤楼》里就有“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凄凄鹦鹉洲”的名句。大诗人李白流放夜郎途中被赦返回时,眼望鹦鹉洲而触景生情便也吟得《望鹦鹉洲悲献衡》,对作者献衡的钦慕怜惜之情尽染笔端:“吴江赋《鹦鹉》,落笔超群英。锵锵振金玉,句句欲飞鸣。鸷鹗啄孤凤,千春伤我情。”
这首诗意在说明书法重在“寓意”,不必死学古人,斤斤计较于“法度”。
苏轼《石苍舒醉墨堂》诗:“自言其中有至乐,适意无异逍遥游。……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他把书法艺术作为写意、乐心、游息的一种手段,不计工拙,唯在自由挥洒耳。
苏轼曾自我剖示道:“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 这种追求自我精神的遨游,信手遣兴,不计工拙,也遭到当时一些士大夫的讽刺,有人说苏轼的书法多病笔,“作‘戈’多成病,又腕著而笔卧,故左秀而右枯”等等。黄庭坚辩曰:“此又见其管中窥豹,不识大体。殊不知西子捧心而颦,虽其病处,乃自成妍。”
苏轼提倡“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论书》)。胸中有浩然之气,便能发之于胸,应之以手,便能听笔之所至。苏轼的书艺神而化之,法意互得,无意于佳而自佳,达到自然天成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