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章的题目看,韩愈的《送董邵南游河北序》应是为送董邵南游河北作的送别赠序,但细思之,又有不同情味。
其一,当时的河北是藩镇割据的地方,韩愈坚决主张削藩平镇,实现唐王朝的统一。因而在他看来,若有人跑到河北去投靠藩镇,那就是“从贼”,必须鸣鼓而攻之。
其二,韩愈为了实现唐王朝的统一,很希望朝廷能够招揽人才,但在这一点上朝廷使他大失所望。所以他在许多诗文中,都替自己与他人抒发过怀才不遇的感慨。他有一篇《嗟哉董生行》的诗,也是为董邵南写的,诗中小序有这样的语句:“县人董生邵南隐居行义于其中,刺史不能荐,天子不闻名声,爵禄不及门。”全诗在赞扬董生“隐居行义”的同时,也对“刺史不能荐”表示遗憾。这位董生隐居了一段时间,大约不安于“天子不闻名声,爵禄不及门”的现状,终于主动出山了,选择了去河北投靠藩镇。对于董生的“郁郁不得志”,韩愈自然是抱有一定的同情的。
在董生临行之前,韩愈要送一篇序文给他。但这样的序文是很难措辞的。赞成他去吗?固然如此,因对他有一定的同情,但若赞成,则违背了韩愈自己的政治主张;阻止他去吗?说明那是“从贼”,那就是变成了“留行”,而不是送别,也不合“赠序”的要求,更何况对于“怀抱利器”的董生去求发展(藩镇名义上还是唐王朝的一部分)提出反对意见,毕竟是说不通的,作者毕竟对董生怀有一定的同情。由此看来,这篇“赠序”实在是难以下笔了。
但韩愈毕竟是文章大家,倡导“惟陈言之务去”的他,写文章常常因难见巧,以巧取胜。这篇赠序的构思、用语就颇为精巧。
文章一上来就先赞美河北“多感慨悲歌之士”;接着即叙述董生“怀抱利器”而“不得志于有司”,因而要到河北去,“吾知其必有合也”,这很有点为董生预贺的味道。再加上一句:“董生勉乎哉!”仿佛是说:你就要找到出路了,努力争取吧!除此外,作者还深入一层:像你这样怀才不遇的人,只要是“慕义强仁”的人都会爱惜的,何况那些“仁义出乎其性”的“燕赵之士”呢?又将河北赞美一通,为董生贺。意思仿佛是:你的出路的确找对了!
这其实都是些反话,所谓的“心否而词唯”。
作者在赞美河北时有意识地埋伏了一个“古”字。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作者特意在“古”字后面用了一个“称”,使“古”隐藏其中,不那么引人注目。“古称”云云,即历史上如何如何。历史上说,“燕赵多感慨悲歌之士”,那呢?还是那样,或许已不是那样了。后文用一个“然”突转,将笔锋从“古称”移向现实,现实怎样,不言而喻了。由此可见,文章写“古”正是为了衬“今”,为下文写“今”蓄势。
如今之燕赵是不是还多“感慨悲歌之士”呢?在作者心中,这个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但作者并不立刻否定,也不明确否定,而是提了一个原则:“风俗与化移易”。既然是“风俗与化移易”,那言外之意不言自明。既然河北已被“反叛朝廷”的藩镇“化”了好多年,其风俗怎么能不变呢?既然变了,那也就不再多“感慨悲歌之士”了,那么你董生到那里去,就不能“有合”。
当时的藩镇为了壮大自己的势力,“竞引豪杰为谋主”。董生到河北去,“合”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他将会受到藩镇的重用。果如此,岂不证明了“今”之燕赵“不异于古所云”了吗?但是作者是早有埋伏的。他说“燕赵古称多感慨悲歌之士”,又说“感慨悲歌”的“燕赵之士”“仁义出乎其性”。预言董生与“仁义出乎其性”的人“必有合”,这是褒奖董生的话,但也是作者埋下的伏笔:如果你能同如今的“风俗与化移易”的藩镇们相合,那只能证明你已经丧失了“仁义”。前面的“扬”是为了后面的“抑”。“吾恶知其今不异于古所云邪,聊以吾子之行卜之也”的“邪”和“卜”,与其说是卜燕赵,毋宁说是卜董生此行的正确与错误,使语气婉转,又暗含警戒之意。“董生勉乎哉!”此处当为“好自为之”讲,勉其不可“从贼”也。
最后一段,作者借原燕国大将乐毅被迫逃到赵国去的故事,来暗示董生。“为我吊望诸君之墓”,是提醒董生应妥善处理他和唐王朝的关系。还进一步照应前面的“古”字,委托他到燕市上去看看还有没有高渐离那样的“屠狗者”;如果有的话,就劝其入朝廷效忠。连河北的“屠狗者”都要劝他入朝,则对董生投奔河北依附藩镇之举所抱态度也就不言而喻了。
文章表面上一直是送董生游河北。开头就预言前去“必有合”,是送他去;第二段虽怀疑燕赵的风俗可能变了,但要“以吾子之行卜之”,还是要送他去;结尾托他去吊望诸君之墓、劝谕燕赵之士归顺朝廷,仍然是送他去。总之,的确是一篇送行的文章,但送之正是为了留之,微情妙旨,全寄于笔墨之外。
这首七言古体长诗,通过董大弹奏《胡笳弄》这一历史名曲,来赞赏他高妙动人的演奏技艺,也以此寄房给事(房琯),带有为他得遇知音而高兴的心情。
诗开首不提“董大”而说“蔡女”,起势突兀。蔡女指东汉末年的蔡琰(文姬),文姬归汉时,感笳之音,翻笳调入琴曲,作《胡笳十八拍》(拍,等于段)。三、四两句,是说文姬操琴时,胡人、汉使悲切断肠的场面,反衬琴曲的感人魅力。五、六两句反补一笔,写出文姬操琴时荒凉凄寂的环境,苍苍古戍、沉沉大荒、烽火、白雪,交织成一片黯淡悲凉的气氛,使人越发感到乐声的哀婉动人。以上六句为第一段,诗人对“胡笳声”的来由和艺术效果作了十分生动的描述,把读者引入了一个幽邃的艺术境界。读者要问:如此深挚有情的《胡笳弄》,作为一代名师的董庭兰又弹得如何呢?于是,诗人顺势而下,转入正面叙述。从蔡女到董大,遥隔数百年,一曲琴音,把两者巧妙地联系起来。
“先拂商弦后角羽”,至“野鹿呦呦走堂下”为第二段。董大弹琴,确实身手不凡。“先拂”句是写弹琴开始时的动作。古琴七弦,配宫、商、角、徵、羽及变宫、变徽为七音。董大轻轻地拂拭琴弦,次序是由商弦到角弦,意为曲调开始时迟缓而低沉。琴声一起,“四郊秋叶”被惊得摵摵(shè;设)而下。一个“惊”字,出神入化,极为生动。诗人不由得赞叹起“董夫子”来,说他的演奏简直象是“通神明”,不只惊动了人间,连深山妖精也悄悄地来偷听了!“言迟”两句概括董大的技艺。“言迟更速”、“将往复旋”,指法是如此娴熟,得心应手,那抑扬顿挫的琴音,漾溢着激情,象是从演奏者的胸中流淌出来。
董大的指法使人眼花撩乱,那么琴声究竟如何呢?诗人不从正面着手,却以种种形象的描绘,来烘托那凄恻动听的声音。琴声忽纵忽收时,就象空廓的山间,群鸟散而复聚。曲调低沉时,就象浮云蔽天;清朗时,又象云开日出。嘶哑的琴声,仿佛是失群的雏雁,在暗夜里发出辛酸的哀鸣,嘶酸的音调,正是胡儿恋母声的继续。诗到此忽然宕开一笔,又联想起当年文姬与胡儿诀别时的情景,照应了第一段蔡女琴声,而且以雏雁喻胡儿,更使人感觉到琴音的悲切。接着二句,引自然界景物来反衬琴声的巨大魅力。琴声回荡,河水为之滞流,百鸟为之罢鸣,世间万物都为琴声所感动了,这不是“通神明”了吗?其实,川不会真静,鸟不会罢鸣,只是因为琴声迷住了听者,“洋洋乎盈耳哉”,唯有琴声而已。诗人接着指出,董大的弹琴不仅仅是动听而已,他还能完美地传递出琴曲的神韵。侧耳细听,那幽咽的声音,充满着汉朝乌孙公主远托异国、唐朝文成公主远度沙尘到逻娑(拉萨的另一音译)那样的异乡哀怨之情。这与蔡女造《胡笳弄》的心情是十分合拍的。
直到“幽音”以下四句,诗人才从正面描写琴声,而且运用了许多形象的比喻。“幽音”是深沉的音,但一经变调,就忽然“飘洒”起来。忽而象“长风吹林”,忽而象雨打屋瓦,忽而象扫过树梢的泉水飒飒而下,忽而象野鹿跑到堂下发出呦呦的鸣声。轻快悠扬,变幻无穷,怎不使听者心醉入迷呢?
这一段,诗人洋洋洒洒,酣畅淋漓,从不同的角度表现董大弹奏《胡笳弄》的情景。由于董大炉火纯青的技艺,蔡女“十八拍”丰富的琴韵得到充分的体现。诗人对董大的赞慕之情,自在不言之中。最后四句,是“兼寄房给事”的。唐朝帝都长安,皇宫面南坐北,禁中左右两掖分别为门下、中书两省。“凤凰池”指的是中书省,青琐门是门下省的阙门。给事中正是门下省之要职。诗没有提人而人在其中,而且暗示其密迩宫庭,官位令人羡艳。最后,诗以赞语作结。房琯不仅才高,而且不重名利,超逸脱略。这样的高人,正日夜盼望着你抱琴而去呢!这里也暗示董庭兰得遇知音,可幸可羡。而李颀对董弹《胡笳弄》的欣赏,以及所作的传神的描摹,自然也非知音莫能为。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这首诗关联着三方面──董庭兰、蔡琰和房琯.写董庭兰的技艺,要通过他演奏《胡笳弄》来写。要写《胡笳弄》,便自然和蔡琰联系起来,既联系她的创作,又联系她的身世、经历和她所处的特殊环境。全诗的特色就在于巧妙地把演技、琴声、历史背景以及琴声所再现的历史人物的感情结合起来,笔姿纵横飘逸,忽天上,忽地下,忽历史,忽目前。既周全细致又自然浑成。最后对房给事含蓄的称扬,既为董庭兰祝贺,也多少寄托着作者的一点倾慕之情。李颀此时虽久已去官,但并未忘情宦事,他是多么希望能得遇知音而一显身手啊!
此词是李煜于南唐全盛时期所创作的一篇代表作。词的上片主要写春夜宴乐的盛大场面。首句突出描绘“晚妆初了”的嫔娥们的盛妆和美艳,由此写出作者对这些明艳丽人的一片飞扬的意兴,同时从开篇即渲染出夜宴的奢华豪丽。继之两句宴乐开始,歌舞登场,作者极写音乐的悠扬和器物的华美。比如,笙箫二字可以给人一种精美、奢丽的感觉,与词中所描写的奢靡之享乐生活、情调恰相吻合。而“吹”作“吹断”,“按”作“重按”,不但字字可见作者的放任与耽于奢逸,而且十分传神地赋予音乐以强烈的感情色彩。据马令《南唐书》载:“唐之盛时,《霓裳羽衣》最为大典,罹乱,瞽师旷职,其音遂绝。后主独得其谱,乐工曹生亦善琵琶,按谱粗得其声,而未尽善也。(大周)后辄变易讹谬,颇去哇淫,繁手新音,清越可听。”李煜与大周后都精通音律,二人情爱又笃深,更何况《霓裳羽衣》本为唐玄宗时的著名大曲,先失后得,再经过李煜和周后的发现和亲自整理,此时于宫中演奏起来,自然欢愉无比。所以不仅要“重按”,而且要“歌遍彻”,由此也可想见作者之耽享纵逸之情。
词的下片是描写曲终人散、踏月醉归的情景。“临春”一句明是写香,暗是写风,暗香随风飘散,词人兴致阑珊,由“谁更”二字而出,更显得活泼有致。“醉拍”二字直白而出,写醉态,写尽兴尽欢妥贴至极。到这里,作者有目见的欣赏,有耳听的享受,有闻香的回味,加上醉拍由口饮而生的意态,正是极色、声、香、味之娱于一处,心旷神驰,兴奋不已,因此才“情味切”,耽溺其中无以自拔。结尾二句,写酒阑歌罢却写得意味盎然,余兴未尽,所以向来为人所称誉。《弇州山人词评》中赞其为“致语也”。今人叶嘉莹曾详评此句:“后主真是一个最懂得生活之情趣的人。而且‘踏马蹄’三字写得极为传神,一则,‘踏’字无论在声音或意义上都可以使人联想到马蹄得得的声音;再则,不曰‘马蹄踏’而曰‘踏马蹄’,则可以予读者以双重之感受,是不仅用马蹄去踏,而且踏在马蹄之下的乃是如此清夜的一片月色,且恍闻有得得之声入耳矣。这种纯真任纵的抒写,带给了读者极其真切的感受。”读此二句,既可感作者的痴醉心情,也可视清静朗洁的月夜美景,更可见作者身上充盈着的文人骚客的雅致逸兴。
全词笔法自然奔放,意兴流畅挥洒,语言明丽直快,情境描绘动人。作者从个人宫廷生活场面出发,虽然带有较为浓郁的富贵脂粉气,未能表现出深刻的思想内容,但短短一篇就把一次盛大欢宴的情形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艺术描绘生动逼真,情景刻画细腻动人,由喻象中见情思,于浅白处见悠远,充分显示了作者高妙的艺术功力,是“写得极为俊逸神飞的一首小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