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商隐(约813年-约858年),字义山,号玉溪(谿)生、樊南生,唐代著名诗人,祖籍河内(今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出生于郑州荥阳。他擅长诗歌写作,骈文文学价值也很高,是晚唐最出色的诗人之一,和杜牧合称“小李杜”,与温庭筠合称为“温李”,因诗文与同时期的段成式、温庭筠风格相近,且三人都在家族里排行第十六,故并称为“三十六体”。其诗构思新奇,风格秾丽,尤其是一些爱情诗和无题诗写得缠绵悱恻,优美动人,广为传诵。但部分诗歌过于隐晦迷离,难于索解,至有“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之说。因处于牛李党争的夹缝之中,一生很不得志。死后葬于家乡沁阳(今河南焦作市沁阳与博爱县交界之处)。作品收录为《李义山诗集》。 ▶ 534篇诗文
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看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
此词系作者从京师返回洛阳后所作,故题为“西都作”。该词是北宋末年脍炙人口的一首小令,曾风行汴洛。词中,作者以“斜插梅花,傲视侯王”的山水郎自居,这是有深意的。据《宋史·文苑传》记载,他“志行高洁,虽为布衣而有朝野之望”,靖康年间,钦宗召他至京师,欲授以学官,他固辞道:“麋鹿之性,自乐闲旷,爵禄非所愿也。”终究拂衣还山。这首《鹧鸪天》,可以说是他前期词的代表作,也是他前半生人生态度和襟怀抱负的集中反映。
上片主要写作者在洛阳时纵情于山水,豪放不羁的生活。首句以“山水郎”自居,写自己热爱山水乃出于天性。直抒自己的生活理想,他不喜尘世,流连山水。接下来“天教分付与疏狂”则声称自己懒散的生活方式和狂放的性格特征亦属天赋,因而无法改变。这两句充分表现出了词人的性格特征,坦荡直爽,豪气四溢。 “曾批给雨”二句以天意抒怀抱,透露出作者远避俗世,怡然自得的心理。这二句充满了浪漫的精神,富于神奇的幻想,不仅对首句进行了绝妙而风趣的解释,而且透露了他对大自然的由衷热爱和对世俗发自内心的鄙弃。
下片用巧妙的方法表现作者赛神仙的淡泊胸怀。“诗万首,酒千觞。几曾著眼看侯王”写作者诗思的丰富,酒量的很大,隐逸生活的全部内容都表现为对诗与酒的钟情。面对“侯王”几曾看过,凸显词人对功名富贵的鄙夷,面对王侯的傲骨铮铮。 “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洛阳”这二句表现出作者不愿意返回京城官场,只想纵诗饮酒,与山水为伴,隐逸归老。玉楼金阙,本是人人羡慕向往的荣华富贵,但词人用一“慵”字,十分准确地表现了自己鄙薄名利的态度,相反对于“插梅花醉洛阳”的生活却十分欣赏留恋,体现名士的清高、名士的风流,“梅花”是高洁的象征,这里意在言词人的品性高洁。将高洁与疏狂的品性有机地统一起来,表现出不愿与污浊的社会同流合污的狂放。
全词清隽婉丽,自然流畅,前后呼应,章法谨严,充分体现了作者蔑视权贵、傲视王侯、潇洒狂放的性格特征。
此词体现了词人鄙夷权贵、傲视王侯的风骨,读来令人感佩。无论从内容或艺术言之,这首词都堪称朱词中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是一首“天资旷远”,婉丽流畅的小令。全词清隽谐婉,自然流畅,而且前后呼应,章法谨严。上片第一句“天教分付与疏狂。”下片的“诗万首,酒千觞,几曾着眼看侯王”和“且插梅花醉洛阳”,表现了词人的潇洒、狂放和卓尔不群,照应了“疏狂”:“玉楼金阙慵归去”则照应了“懒慢”。
这是一首七言绝句,在小说中由林黛玉所作。前两句直写西施的不幸,后两句写西施和一般女子一样,红颜多薄命。这首诗是林黛玉以西施自况,发出了预感命运不幸的悲叹,悲哀自已红颜薄命。这首诗引用了东施效颦之典,化用王维《西施咏》和《洛阳女儿行》诗意,增强了全诗的悲叹基调。
首联直写西施的不幸:一代绝顶美丽的西施葬身江中,有如浪花一样很快消失了,吴宫里的妃子白白地想念她。其中,“一代倾城逐浪花”就把红颜薄命的意思点明,并为全诗定下了悲叹的调子。第二句写“逐流花”后的反响。红颜而薄命,只给人留下悲伤的叹息。
三四两句写西施和一般女子一样,红颜多薄命。请不要笑东村效颦女长得丑,却能活到满头白发,且能自由地在溪边浣纱。意思是说美女不如丑女长寿、自由。黛玉《西施》化用王维诗意,意思指西施虽美,已如江中浪花,稍纵即逝;而东村丑女,却可活到银丝白头。
此诗字句浅白,所用东施效颦之典也为大家所熟悉,但其用意却在以古喻今。西施虽美,终究薄命随江水而去,有如浪花易逝。她虽令宫女怀恋,但不如东村女能活到白头。黛玉借此而说自己寄人篱下,虽有贾宝玉等知己的关心,但她也预感到病鹰继身难治,因而发出了预感命运不幸的悲叹。
这是一首诗中有画的写景诗,又是一首哲理诗,哲理蕴含在对庐山景色的描绘之中。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一句说的是游人从远处、近处、高处、低处等不同角度观察庐山面貌是可以得到不同观感的。有时你看到到是起伏连绵的山岭,有时你看到的是高耸入云端的山峰。这两句概括而形象地写出了移步换形、千姿万态的庐山风景。
结尾两句“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是即景说理,谈游山的体会。之所以不能辨认庐山的真实面目,是因为身在庐山之中,视野为庐山的峰峦所局限,看到的只是庐山的一峰一岭一丘一壑,局部而已,这必然带有片面性。这两句奇思妙发,整个意境浑然托出,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回味经验、驰骋想象的空间。这不仅仅是游历山水才有这种理性认识。游山所见如此,观察世上事物也常如此。这两句诗有着丰富的内涵,它启迪人们认识为人处事的一个哲理——由于人们所处的地位不同,看问题的出发点不同,对客观事物的认识难免有一定的片面性;要认识事物的真相与全貌,必须超越狭小的范围,摆脱主观成见。
一首小诗激起人们无限的回味和深思。所以,《题西林壁》不单单是诗人歌咏庐山的奇景伟观,同时也是苏轼以哲人的眼光从中得出的真理性的认识。由于这种认识是深刻的,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所以诗中除了有谷峰的奇秀形象给人以美感之外,又有深永的哲理启人心智。因此,这首小诗格外来得含蓄蕴藉,思致渺远,使人百读不厌。
苏轼的诗既是人生感悟,也是一种政治体验。苏轼自进入仕途后卷入了新旧之法的争议,他在政治倾向上更贴近保守派,反对王安石主导的新法。但他不偏激,主张汲取新法合理成分,主张讲究执行策略,反而又为旧党所不容。因此,苏轼笔下的庐山,也可以看成是扑朔迷离的政局,新旧两党立场不同,结论也不同。事实上,人们都置身局中,置身历史长河中,都不免陷入当局者迷的困境,应该更客观地思考问题,得出恰当结论。
如果说宋以前的诗歌传统是以言志、言情为特点的话,那么到了宋朝尤其是苏轼,则出现了以言理为特色的新诗风。这种诗风是宋人在唐诗之后另辟的一条蹊径,用苏轼的话来说,便是“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形成这类诗的特点是:语浅意深,因物寓理,寄至味于淡泊。《题西林壁》就是这样的一首好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