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水面上薄烟散去,远远望见岸边许多户人家。
在这美丽的春天,却没有人陪伴我,只有我一人在河堤上独自纵马游览,马蹄踏着路上的泥里有一半裹着花瓣。
注释
见:现,显露。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这是一首短诗,在短短的二十八个字中,包含着作者对当前局势的无限痛心。人世间事,错综复杂,诗人在无何奈何之余,只好藉明神以示警,设想到终有一天石亦能言,则一切是非恩怨,自无所遁于天地之间。语极沉痛。一二句谓神明司过,不冤枉好人,不放纵坏人;暗中策谋,乃招祸之门。三四句谓莫因无人知晓而敢于暗中欺人,将来总有一天,真相大白,石亦能为证。
此诗纯为议论,而论中有象,其象则在“暗室欺人”、“石亦能言”;而议中寓情,其情在“岂令”、“由来”、“莫为”、“须虑”,虚字呼应,一气转旋,每转愈深。对此类题目的诗,实在是很难以一般七绝的艺术技巧来衡量了。
这是一首思乡诗。作者在外居官多年,思念故乡之情油然而生。这时,遇见了家乡来的人,便殷勤问起亲戚朋旧、居室池台、园林植树等情况,表达了恋念故乡的情思。
这首诗是写王绩绩在他乡遇到故人,内容虽然质朴平淡,但是意境隽永。开篇便营造了一种意境,将读者带人诗人寄居的大都当中。根据后人考证,此处所说的旅泊多年的城市应当是长安城,城里车水马龙、房屋鳞次的繁华留住了诗人的脚步,所以诗人才有感而发,到老了仍然没有想着回家。
诗写得颇有意境,一开头它就把读者带到诗人寓居的他乡京城里。这儿房屋鳞次栉比,车水马龙,以致诗人在外旅居多年,到老了仍没有想回故乡,然而“乐不思蜀”只是表面的意思,继续读下去就可以发现“故乡”始终魂牵梦绕在诗人心中。诗人忽然在自己门前遇到了多年不见的故乡人,久别重逢,彼此都激动得流下了眼泪,情不自禁地紧握着对方的手。接着客人被热情地请进了屋子,贤淑的主妇迅速准备好了洗尘的酒肴。座中,主客相谈十分亲热融洽。主人一个劲地询问着故乡的事。他首先问起亲朋好友,连他们的孩子都仔仔细细地询问到了。
接下去,到诗人开始询问自己的宗族的近况。王绩是隋末大儒王通的弟弟,他的二哥是《古镜记》的作者,此外还有弟兄四人。王通死于大业年末,他的儿子王福畤(王勃之父)、王福郊以及其他子侄在王绩作这首诗时,大都在故乡,因此王诗说“衰宗多弟侄,若个赏池台”。
接着,诗人一连提了许多问题,问到旧居、栽树、建房、种竹、植梅、渠水、石苔、园果、林花等等。而这一连串的提问,在表现了诗人关心故乡亲人的的迫切心情的同时,在人们的眼前呈现出一幅幅自然风景和社会生活图画。最后,诗人以叮嘱故人回答不要有顾虑和表示自己将告老回乡作结,娓娓动听,余韵无穷。王绩受老庄思想影响较深,他的不少诗作尽管流露出对封建礼教羁束的不满,但也往往表现出遗世独立、消极隐遁的思想。读罢这首诗,使人感到王绩一生虽有逃避醉乡的一面,但他又并非真如他所说的“长昏饮”,而是也有清醒和热爱生活的一面的。
诗中此处所用的连续提问法是很有艺术特色的,这类诗文形式复原了先秦以及秦汉文学诗歌常用的形式,例如《诗经》的《行露》当中,虽然只有十五句,却连用九个问句,以增强文字语气,强调人物情感。本诗也用了类似的连续提问法,虽然跟古诗文用途不同,但是却充分强调了作者悲喜交集、惆怅与激动共存的的情绪。
不过,诗人虽然情绪激动,满心渴望了解家乡一草一木的变化,但是他却在最后四句当中诉说了自己的意愿。虽然羁旅在外只能问故人家乡如何,但是他的目的并不是要得到答案,而是期盼着不久就回到家乡。亲自去走访曾经去过的地方,游戏于田野故园当中,以解多年思乡之苦。
全诗质朴自然,并无雕砌的痕迹,平淡中见真味,含蓄中有深情,言浅而韵味无穷,一扫初唐诗坛的迤逦浮华的靡靡风气,正是王绩诗歌最主要的特色之一。王维的《杂诗》——“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塞梅著花未”显然是受了王绩此诗的影响。特别是前两句和最后一句,与王绩的《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意思几近相同,末句同样采用提问法。但是,王维的《杂诗》所表达的乡情寄托在“塞梅”之上,而王绩的这首诗寄托情感的意象却比较多。
王绩的思想虽然受老庄影响颇深,不少诗作都流露出对封建礼教的不满和渴望自由遗世的意思,这首诗亦有些许逃避的意思。然而,诗中的画面和真情却打动人心,充满了对人情事理的热爱和依恋,显然并非牢骚之作,实则读来娓娓动人,余韵不绝。
这首诗叙述了与朋友郭同年离别的场景,语言平实,却道出了很好的友人分别时互相恋恋不舍的深情。
“驿亭门外叙分携,酒尽扬鞭泪湿衣。”点出与郭同年分别的地点和气氛。别易会难,古人历来都很看重分别的时刻。他们是“分携”之交,又在“驿亭门外”,客中离别,而所别之人,又是同一年中进士的人。科举时代,很看重这种“同年”之情;而张泳自号乖崖,以为“乖”则违众,“崖”不利物(见《宋史·张咏传》)。平素落落寡合,因而与故友分袂之时,情意格外深厚。“酒尽”,不是写酒少,而是言“叙分携”之际语多时长。“扬鞭泪湿衣”,与柳永《雨霖铃》词中“留恋处、兰舟催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数语,语意相近。所不同者:一别故友,一别情人;一骑马,一乘舟而已。
“莫讶临歧再回首”,承前再作渲染。从逻辑上说,“反”包含了先有“正”之意,诗人只有在作出了令人惊讶的举动之后,才会有“莫讶”之语。临歧回首,人情之常,不会令人凉讶.更不会使送别者惊讶。只有在行者一再回首,不断回首的情况下,送别者才会感到惊讶。此处,诗人正是用“莫讶”二字,突出其对郭同年恋恋不舍的深情。
“江山重叠故人稀”言诗人“临歧再回首”之由。“江山重叠”,言征途之险峻。唐人《元和郡县图志》卷十八说,中山府(唐称定州)一带多山。其地有恒山、孤山、尧山、无极山等。天险倒马故关,便因“山路险峭,马为之倒”而得名。“江山重叠”四字,体现出征途的困苦和艰险。异乡客地遇见故人,令诗人分外高兴;异乡客地与故人“分携”,令诗人分外留恋和伤感,加之又是“故人稀”的张咏。陈衍《宋诗精华录》评此七字说:“眼前语说得担斤两。”
宋诗善于写细微的感情,尤其善于翻案及融化前人的成句。临歧分手,凄然下泪,在唐人的送别诗中多次见到,但往往以安慰语出之,如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高适《别韦参军》:“丈夫不作儿女别,临歧涕泪沾衣巾。”这首诗因为自己是离开的人,所以翻过来写,直说自己临歧回首,泪湿衣巾,同样情真意切。诗末句直叹“故人稀”,也多少与唐诗“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王维《渭城曲》)在情感上有相通之处。
诗人在这首诗中感叹时光如梭,看着春雨里埙落的片片花瓣,心中感悟生命的可贵。前两句借写“辜负韶光”以喻错过革命良机;后两句以“春梦”来抒发自已的忧虑情绪。此诗情景交融,寓意深刻,形象鲜明,用语得体。
此诗向友人申述对革命错过良机的愤懑和忧患情绪,情景交融,寓意深刻,形象鲜明,用语得体。
前两句借写“辜负韶光”以喻错过革命良机。在作者看来,仲春二月是百花盛开的时节,人们应该充分利用这个时节去赏花,但是自己的朋友却没有这样做,以至错过时机。到了如今好花零落,霾雨霏霏,要赏花已经来不及。眼前的革命也是这样,良机错过,要发动就困难了。
后两句以“春梦”来抒发自已的忧虑情绪。本来作者是做着“春梦”的,满以为趁着百花盛开,群情激昂的机会去进行革命,谁知现在“醒”来,却发现百花凋残,群情低落,雨绵绵,黑暗势力在镇压了。楼前的柳树虽然未败,但在霾雨中也显得朦朦胧胧了。革命的力量遭到黑暗势力的摧残而不断削弱,使作者悲痛欲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