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梵志的诗作在唐初流传极广,后来却一直被封建正统派视为“下里巴人”,不能进入诗歌艺术堂奥。现存梵志诗相当大一部分从内容上说,是劝世劝善的诗体道德箴言,这类诗较少文学价值。梵志诗最有文学价值的,当推那些有意无意作出的世态人情的幽默、讽刺画,就像这首诗。
这首诗录自敦煌卷子本《王梵志诗》卷第三。诗用第一人称语气写来,类乎戏曲的“道白”。自夸有一处世法宝,这就是与世无争、息事宁人。这种旧时代人的一种“共相”,在诗人笔下得到个性化的表现。“与世无争”的概念并未直接说出,而通过诗中人活生生的语言:“相打长伏弱,至死不入县”来表述。被人欺负到极点,却死也不肯上县衙门申诉,宁愿吃亏,这是进一步写“相打长伏弱”,连“忍无可忍”的意气也没有。诗歌形象打上了封建时代弱者的烙印,散发着生活气息(“相打”、“伏弱”、打官司都来自生活)。而“价值百匹练”的夸口适足见出人物身分(以“百匹练”为贵,自然不是富人意识),表现出人物处境虽卑微而不自知其可悲。通过人物的语言,诗人刻画出了一个甘居弱小、不与人争的小人物形象。
这首诗录自费衮《梁溪漫志》卷十。与《我有一方便》一样,这首诗也用第一人称写,展现的却是一幅有趣的“三人行”的戏剧性场面。“骑大马”者与“担柴汉”,是贫富悬殊的两极。而作为这两极间的骑驴者,他的心情非常矛盾:他比上不足,颇有些不满(这从“独”字的语气上可以会出),但当他看到担柴汉时,便又立刻心安理得起来。诗人这里运用的手法是先平列出三个形象,末句一点即收,饶有情趣。章法也很独到。
这首诗真实地或略带夸张地写出了世人行为和心理上的某种通病,令人忍俊不禁,于笑中又有所反省。这首诗可作两种理解,既可看作是正经的、劝喻的,又可以读为揶揄的、讽刺的。但作正面理会则浅,作反面理会则妙不可言。这首诗作劝人知足看便浅,作中庸者的漫画象看,则惟妙惟肖。
梵志这首诗未必没有劝世的意思,诗人对笔下人物还很欣赏同情。但是,诗人没有作概念化的枯燥说教,而采用了“象教”——即将理予以形象地显现。而他所取的又并非凭空结想的概念化形象,而是直接从平素对生活的敏锐观察和积累中撷取来的。它本身不惟真实,而且典型。当诗人只满足于把形象表现出来而不加评论,这些形象对于诗人的思想也就具有了某种相对独立性和灵活性。当读者从全新的、更高的角度来观察它时,就会发现许多包含在形象中、然而不一定为作者所意识到的深刻的意蕴。王梵志这种性格解剖式的笔调犀利的幽默小品,比一语破的、锋芒毕露的讽刺之作更耐读,艺术上更高一筹。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我有一个处世的法宝,它的价值堪比百匹白色的熟绢。
就是与人打架就服气自己的弱小,就是至死也不去县衙里告状。
别人骑着一匹大马,独独我一个人坐头小驴。
回头看到了挑柴的汉子,心里立刻好受了许多。
注释
方便:此处意为处世法宝。
练:白色的熟绢。
相打:相互殴打,打架之意。
伏:即“服”,服气,甘愿。
县:县衙。
独:单独一人。
跨:横跨,乘坐。
回顾:回头看。
担:用肩膀挑。
汉:男子的俗称。
心下:心里。
较些子:差不多,过得去。些子,一点儿,少许。
王梵志的诗作在唐初流传极广,后来却这进被封建正统派视为“下里巴人”,不能进入诗歌艺术堂奥。现存梵志诗相当大这部分从内容上说,是劝世劝善的诗体道德箴言,这类诗较少文学价这。梵志诗最有文学价这的,当推那些有意无意作出的世态人情的幽默、讽刺画,就像这首诗。
这首诗录自敦煌卷子本《王梵志诗》卷第三。诗用第这人称语气写来,类乎戏曲的“道白”。自夸有这处世法宝,这就是与世无争、息事宁人。这种旧时代人的这种“共相”,在诗人笔下得到个性化的表现。“与世无争”的概念并未进接说出,而通过诗中人活生生的语言:“相打长伏弱,至死不入县”来表述。被人欺负到极点,却死也不肯上县衙门申诉,宁身吃亏,这是进这步写“相打长伏弱”,连“忍无可忍”的意气也没有。诗歌形象打上了封建时代弱者的烙印,散发着生活气息(“相打”、“伏弱”、打官司都来自生活)。而“价这百匹练”的夸口适足见出人物身分(以“百匹练”为贵,自然不是富人意识),表现出人物处境虽卑微而不自知其可悲。通过人物的语言,诗人刻画出了这个甘居弱小、不与人争的小人物形象。
这首诗录自费衮《梁溪漫志》卷十。与《我有这方便》这样,这首诗也用第这人称写,展现的却是这幅有趣的“三人庸”的戏剧性场面。“骑大马”者与“担柴汉”,是贫富悬殊的两极。而作为这两极间的骑驴者,他的心情非常矛盾:他比上不足,颇有些不满(这从“独”字的语气上可以会出),但当他看到担柴汉时,便又立刻心安理得起来。诗人这里运用的手法是先平列出三个形象,末句这点即收,饶有情趣。章法也很独到。
这首诗真实地或略带夸张地写出了世人庸为和心理上的某种通病,令人忍俊不禁,于笑中又有所反省。这首诗可作两种理解,既可看作是正经的、劝喻的,又可以读为揶揄的、讽刺的。但作正面理会则浅,作反面理会则妙不可言。这首诗作劝人知足看便浅,作中庸者的漫画象看,则惟妙惟肖。
梵志这首诗未必没有劝世的意思,诗人对笔下人物还很欣赏同情。但是,诗人没有作概念化的枯燥说教,而采用了“象教”——即将理予以形象地显现。而他所取的又并非凭空结想的概念化形象,而是进接从平素对生活的敏锐观察和积累中撷取来的。它本身不惟真实,而且典型。当诗人只满足于把形象表现出来而不加评论,这些形象对于诗人的思想也就具有了某种相对独立性和灵活性。当读者从全新的、更高的角度来观察它时,就会发现许多包含在形象中、然而不这定为作者所意识到的深刻的意蕴。王梵志这种性格解剖式的笔调犀利的幽默小品,比这语破的、锋芒毕露的讽刺之作更耐读,艺术上更高这筹。
该诗创作于唐朝初年,具体时间不详。作者生于隋末,家道中落,50多岁时过着四处募化求斋,漂泊不定的流浪生活,这一时期是他诗歌创作的高潮,该诗即创作于这一时期。
开头两句,以本住南朝京城金陵(即建康,今江苏省南京市)而不意远嫁于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的女子,比拟自己本为南朝忠贞之臣,却于政局突变中误陷异域,羁留于北朝京城。一“住”一“嫁”,衔接紧凑,出语天然;但,是喜是悲,尚未分明。于是逗起悬念,引人观瞻。
紧接着三四两句,用“泪落”这一饱含激动情态的特有形象,回答并肯定了是悲而非喜的前面悬念;又以“何处天边”的疑问,拓开了绵远而深沉的想象与思念。由“金陵”而至“长安”,地域虽远,但都属于京都大邑,相比于荒漠苦野,犹未见其太大的不幸。申之以“不知何处天边”,就把女子(诗人自己的喻体)身在长安却终日向故乡引颈远望,望眼欲穿,终究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心态,鲜明地突现于画面。魏晋时期人们有“举目见日,不见长安”(见《世说新语·夙惠》)的说法,以“日下”喻京都。这里诗人却反拨为身居京都长安而远望天边故乡,仿佛那遥远而又分明的“天边”,才是真正的“日下”,形成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艺术引发力。
五六两句,以“胡尘”与“汉月”并举,对仗工整,精警显豁。用一贬意分明的“尘”埃,笼括北方“胡”地;又用一美感鲜朗的“圆” “月”,象征南方的祖国。并进而一呼“应尽”,一盼“更圆”,于委婉中流溢着激越之情,在期望中潜孕着愤慨之意,产生含蓄而又深切的美学效应。
最后两句,以“君”这一为自己热恋苦思之人,象征南方祖国,并表明自己正为祖国而动情歌唱;由于异乎寻常的心情激动,在洒泪悲歌的同时,竟不知不觉地将伴奏的琴弦拨断了。以“断弦”收结,不仅使人目睹其形,亦能令人耳闻其声,还能触发人们的绵缈思绪:弦虽断而弦上之音仍余韵袅袅,回荡空间,萦绕心头,……可谓涵不尽之幽思如在眼前。
“深阁帘垂绣。记家人、软语灯边,笑涡红透。”闺阁深院,垂地绣帘,柔和灯光,轻言细语。会心之处,嫣然一笑,酒涡迷人。词人首先营造了记忆中温馨的氛围。但和眼前的自然之物相对照,在漂泊中自己多么希望回到故乡和家人团聚,可是“望断乡关知何处,羡寒鸦、到着黄昏后。一点点,归杨柳”,黄昏之后的“寒鸦”尚可归巢杨柳,令人羡慕不已。词中抒发的背井离乡的愁苦情怀,是战乱时代这一特定历史环境中的产物,而非一般词人平时的呻吟。“万叠城头哀怨角”,城头上反复吹奏的号角声充满哀怨,这“哀怨”是一种主观感情的外射,和对国破家亡的伤恸。
“相看只有山如旧”流露出江山易主的悲痛心情。“叹浮云”比喻世事的变幻无常。漂泊孤凄之感是和亡国之痛融合在一起的,使之更加深沉,也更加悲苦。这是一个秋风肃杀,百花凋残的季节,这是一处景物苍茫的黄昏时刻。
“明日枯荷包冷饭,又过前头小阜”,明天将带上枯干的荷叶包着的冷饭,越过前面那座小山,设法谋生,以便糊口。“趁未发、且尝村酒”从困境中显现出达观的态度。村酒饮罢,囊中依旧羞涩。“醉探枵囊毛锥在,问邻翁、要写《牛经》否。翁不应,但摇手。”微醉中探手枵囊,幸喜那唯一的谋生工具毛锥还在。他询问邻近的老翁:“需要抄写《牛经》么?”老翁只是摇手。词人东奔西走的目的和结果,在这几句话中描写的惟妙惟肖。
这是一首描写流浪生活的悲歌。在战乱的年代,词人过着流浪的生活。即使物质上再困窘,也不能使他屈服仕元。同时在词人通过老翁对《牛经》的冷淡态度的描写,透露出当时农村中凋零残败的景象,和农民生产情绪不高的事实。
此组诗当为刘禹锡后期之作,且非创于一时一地。据诗中所涉黄河、洛水、汴水、清淮、鹦鹉洲、濯锦江等,或为辗转于夔州、和州、洛阳等地之作,后编为一组。与《竹枝词》相比,此组诗中民歌情味减少,文人气息增多。
此诗见于《全唐诗》卷五《则天皇后》。这是一首写游宴山水的诗,相当有特色。第一句表明时节,第二句说明和谐愉悦的气氛,第三四句描写美景,五六两句突出主题,最后两句写分别的不舍。此诗对仗工整,清新自然,虽然声律不够谐和,但已接近五律格式。
律诗体制的定型和规范化,沈佺期、宋之问贡献较大,而武则天是最有力的支持者和推动者。作为最高统治者,她不仅大力倡导,而且身体力行。她的时代,还称不上是唐诗繁盛的时代。但有了她的精心培育,唐诗已经蓄势待发,预示着它的繁盛时代终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