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句,将心比心,现身说法来谈浴佛的生理效果,只有“自净”才能彼净。这一富有哲理的佛学思想,显示出苏轼天涯沦落不沉沦的勇气。“汗流”代指污垢除尽,“呀气”代指浊气被完全清除,所以苏轼感到浴佛是特别舒适的。
第三、四句,进深一层,借“寄语澡浴人”之机肉身游戏,摒除杂念,心不散乱,专注一境,抒发了苏轼运用佛学思想来游戏人生,以娱身心。其心理平衡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苏轼也常得趣于某事或懂得其中奥妙而以游戏出之。
最后三句,近乎一种呼喊:径直洗吧!径直洗吧!不仅仅是为了个人“洗荣辱”,更重要的是为了冲刷人间众生的一切苦难,这正是苏轼要做一个“清净人”“肉身”而游戏三昧的真谛。
全词侧重于浴佛的效果及其心理探索,所表述的思想意义全在于苏轼的“不须天眼,自然观见,十分世界”的宇宙观和“得于自然,游戏三昧”的人生观。正因为“居士本来无垢”,所以苏轼才有资格喊出“俯为人间一切”的人道主义呼声。
开篇点出野菊生长环境的压抑,“苦竹”与“椒坞”,虽有“微香”但已难禁孤独之泪。“已悲节物同寒雁”把生于寒秋看成是菊花的悲惨命运。抒情主人公形象自颈联介入,“细路独来”点明其与野菊同命相怜之苦,最后一句“不取霜栽近御筵”尽显怨愤压抑的情绪。全诗触景感怀,咏物托意,很能反映诗人当时的思想状况。
诗一开头:“苦竹园南椒坞边”,点出野菊所处的环境:它的北面是苦竹园,而且还有椒坞在旁。竹的味道那么苦,椒的味道又那么辣,苦、辣之味包裹着菊花。托根在这样的辛苦之地。它的处境多么艰辛啊!所以,诗便很自然地引出第二句:“微香冉冉泪涓涓。”由于环境恶劣。本来花气袭人的野菊只能散发出细细的微香,所以它难免要清泪涓涓。不断洒落了。同时,野菊的辛苦遭逢还不仅仅是境遇不好.它又生不逢时:它生于萧飒衰败的寒秋,蓓蕾一开,便受风刀霜剑的摧残,实在太不幸了。
不过,菊花毕竟是花中的强者,它是决不会甘于寂寞的,因此诗又生出下边两句:“已悲节物同寒雁,忍委芳心与暮蝉。”在诗人看来,菊,作为百花之一,它也应该得到温暖,也应该有其“春风得意”之时,可是它却处于寒秋,“蕊寒香冷”(黄巢《菊花》),备受风霜困扰,如同寒雁羁栖,这已经是够可悲可叹的了,可它又怎么能够敛香隐迹,甘心与暮秋的寒蝉一样寂寞下去呢?
以上四句,明里句句写的是野菊,但实际上句句都是在写自己:野菊托根于辛苦之地,花发于西风落叶之时,倍受苦寒,这是诗人命运的生动写照。李商隐生于晚唐末世,可谓生不逢时。入仕以后.又一直处于牛李党争的夹缝之中,后又被牵连进去,遭受排挤和打击,郁郁不得志。但是又不甘潦倒长终,内心充满痛苦和烦闷。“已悲节物”、“忍委芳心”两句诗就有屈原“老冉冉其将至,恐修名之不立”(《离骚》)之意,感叹时不我予,想有所作为,但现实情况不允许,实在无可奈何。
五、六两句笔法一变,由隐到显,追忆自己受令狐楚恩遇的往事。“细路独来当此夕,清樽相伴省他年。”小路独来,回思往事,早年在重阳节自己曾伴令狐公同饮。想令狐公在日。对自己积极奖掖。大力提拔,“每水槛花朝,菊亭雪夜,篇什率徽于继和。杯觞曲赐萁尽欢。委屈款言,绸缪顾遏” (《上令狐相公状》)。那时自己多么惬意啊!令狐楚的这些恩顾,诗人是念念不忘的。大中二年重阳节就专门写过《九日》一诗,表达自己的怀念之情:“曾共山翁把酒卮,霜天白菊绕阶墀。十年泉下无消息,九日樽前有所思。”
七、八两句是对诗人此时想起令狐楚一个交待:“紫云新苑移花处,不取霜栽近御筵。…‘紫云”一作紫微,指中书省。唐开元元年改中书省为紫微省。后虽在开元五年复旧称,但人们此后常以“紫微”代中书省。“紫云新苑移花处”指令狐绚官中书舍人。令狐绚是令狐楚之子,又是李商隐的故交,《新唐书·令狐楚传》记载令狐楚帅河南之时,十分欣赏李商隐之文,并“使诸子游”。照理,他总该对李商隐有所汲引了吧?可是李商隐娶李党王茂元之女为妻之后,令狐绚认为他“背恩”,根本不予理睬。诗人一再陈情,也得不到谅解,所以在诗的最后说他“不取霜栽近御筵”,即不向朝廷荐举他。正是由于令狐绚的冷遇和排挤,所以诗人才一再提起令狐楚,表现自己的不满和埋怨。在大中二年的《九日》一诗中,诗人在回顾令狐楚的恩顾之后。就指责令狐绚“不学汉臣栽苜蓿,空教楚客咏江篱。”因此,此诗在抒写自己沉沦困境的同时,便流露出对令狐如此冷漠的怨望。
这首诗突出特点是构思精密,立意高迈。诗人自己似乎很清楚。有意识地避实就虚,采用象征的手法,不作平直语。字面上除五、六两句外,句句写菊,又句句寄托自己的身世之感,别开生面,不落窠臼。尤其三、四两句“已悲节物同寒雁,忍委芳心与暮蝉”。含意精警,令人回味感叹。
这是一首咏史诗,题写于梁元帝萧绎所撰的《金楼子》书页之上,主要内容是抒发对梁元帝萧绎焚书之事的感慨。不过诗中所言焚书的史事是两起,这两起历史事件却不是一回事。
焚书之事,历来最为士人所痛心。书是人类经验认识的结晶,是知识的储藏,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得以沿袭的重要载体是属于人类的财富。焚书之事并不始于秦始皇,焚书之事在秦之后也屡屡有之。不过,秦始皇的焚书无疑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焚书事件,以至于遮掩了其他的焚书之事。如果就书籍而言,秦始皇的焚书所造成的损失却未必大于梁元帝萧绎的焚书。秦始皇焚书影响之大,一是由于是统一政权所采取的大规模行动,地域之广,涉及的人群之多,与此前的六国焚书相比,影响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二是秦始皇的焚书是以国家法令的形式实行,若有违抗,国家就有严厉的惩处,充分表现了专制政权的粗暴与专横。但是,秦始皇的焚书却并非是“尽焚其书”,而是有选择性的焚书。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帝三十四年(前213),为了钳制士人的政治批评,确定皇帝“别黑白而定一尊”的绝对权威,李斯建议:“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批曰:“可。”这段文字说得很清楚,在这一次禁焚书籍的政治举措中,有实际的生活功用的“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在被禁焚之列,有关社会治理的法令之书也不在被禁焚之列,被禁被焚的是那些会启示人的思想、带动人的思考的书籍,一是史书,二是战国以来的以儒学典籍为首的诸子之书。而这两类书籍的被焚也规定了范围:史书中要焚毁的是非秦国的历史之书,也就是说,只许保留秦的记忆,借此以构建秦之统一天下的历史合理性;诸子之书则禁止在民间流传。朝廷中的博士之官要备皇帝的顾问,要参与政治的决策,仍然需要广泛的知识,故皇家图书馆中收藏的“《诗》、《书》、百家语”不在禁焚之列。因此,秦始皇的焚书是为了在民间实行禁学而愚民的政策,行为虽严酷,焚毁的书籍种类与范围都是有限的。
梁元帝萧绎的焚书就不同了。萧绎自幼好学,酷爱读书,手不释卷,甚至在患眼疾时也是如此。他在一眼失明之后,不便执卷而读,就安排了专人为他朗读,以代自读。而且是每晚五人轮流值班,通宵达旦,诵读不歇。萧绎涉猎甚广,颇以学问自许,曾言:“我韬于文士,愧于武夫。”(《南史》卷八)又在《金楼子序》中说:“窃重管夷吾之雅谈,诸葛孔明之宏论,足以言人世,足以陈政术,窃有慕焉。”他以管仲、诸葛亮为期许,自信有治国平天下之才,而将书籍视为知识与智慧的宝库。因为爱书,故收藏丰富。萧绎在江陵藏书之多,有十四万卷之巨。这里有他的收藏,还有从金陵运来的历代皇家藏书,不仅是经、史、子、集俱全,儒、道释、仙兼备,而且多是珍本。这十四万卷图书是自秦汉以来数百年的精神财富又历尽战乱之后的珍藏。当西魏攻破江陵之夕,萧绎将这批珍藏一炬焚之,又将自己的佩剑在柱上砍折,自叹曰:“文武之道,今夜尽矣!”不将珍藏留于敌人,在萧绎,这是血与泪的共泣,是悲与愤的并发。但看他焚书与折剑,有用则珍藏,无用则焚毁,十四万卷历代珍藏与一把佩剑一样,都不过是他个人的私产。萧绎虽然爱书,却并不尊重文化知识的历史公有性。这样的焚书,对文化传承带来的破坏就要远胜于秦始皇的焚书。
李煜此诗正是着眼于萧绎与秦始皇两件焚书事件的区别而发表感慨。前二句以书卷的华丽装饰与“火烧”对比,说萧绎曾有感于荆州焚书而使王粲作品仅存一篇,但是当他自己焚书之时,却连王粲仅存的一篇也一同焚毁了。这是以沉重的感慨来印证序文中两次出现的“尽焚其书”。后二句说即使酷烈的秦始皇,当年也是有选择性的焚书,民间书籍虽然无存,宫廷典籍尚可流传,因此后人才有可能读到“遗篇”。相比于萧绎行为的绝对与自私,秦始皇的焚书可以说是网开一面,对书籍的文化价值有手下留情之意。这层意思以反问出之,与前二句写萧绎事不仅有对比的效果,也加强了语气,对萧绎之举深感痛心。
古人素来有谶语一说,即本来是偶尔言之的事情,最后却成了事实,仿佛冥冥之中有命运之神在聆听与拨弄,人则“不幸而言中”。李煜就萧绎焚书而作的历史批评,表达了他对书籍价值的认识与珍惜,也见出他有超越一己之私的历史识见。可是当北宋攻破金陵城池之际,他却将南唐三代君主所收藏的典籍字画同样付于火烛,这首诗在某种程度上因此而具有谶语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