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开篇六句写宛丘先生(即苏轼弟弟苏辙)学舍低陋,生活清苦。接着十句,承接上文的“先生不愧旁人羞”,称赞苏辙。再接十句自嘲,处处与上文被戏者苏辙的情况相对照。最后四句充分发泄对达官贵人的鄙视愤懑之情。全诗运用对比手法,貌似戏谑却深沉,是用喜剧的手法谱写悲愤之曲,显示了苏诗“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特色,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
开篇六句写宛丘先生学舍低陋,生活清苦。这里,“宛丘先生”两句于夸张、对比之中突出学官人长屋小,“常时低头”两句以一细节续写屋低,“斜风吹帷”一句形容屋陋。显然,这几句是戏谑之语,诗人以“宛丘先生”戏称子由,以“长如丘”戏指子由身材高大,以“小如舟”与先生低头诵经史,伸腰头顶屋戏言宛丘学舍低小,以“斜风吹帷雨注面”戏说学舍屋陋,生活清苦。
宛丘先生学舍低陋,生活清苦,但他不以为耻。“任从饱死笑方朔”等十句,承接上文的“先生不愧旁人羞”,称赞子由。“任从饱死笑方朔,肯为雨立求秦优”两句运用两个典故称赞子由。前句典出《汉书·东方朔传》:汉代的东方朔曾对武帝说侏儒身长三尺多,自己身高九尺多,可二者所享受的俸禄却相同,所以“朱儒饱欲死,臣朔饥欲死”。后句典出《史记·滑稽列传》:有一次,秦始皇在殿上摆酒宴,适逢天下雨,陛楯郎(殿前执楯的卫士)都被雨淋着。优旃同情他们,便在殿上上寿呼万岁时向他们大呼:“汝虽长,何益!幸雨立。我虽短也,幸休居!”于是秦始皇令陛楯郎一半一半地轮流值勤。这里,诗人以东方朔、陛楯郎比子由,以侏儒、秦优喻当时朝庭的宠臣,于戏谑之语中称赞子由宁可过清苦的生活也不屈己求人的秉性。
“眼前勃谿何足道?处置六凿须天游”两句诗化用《庄子·外物篇》:“心有天游,室无空虚,则妇姑勃谿;心无天游,则六凿相攘”之意,从而称赞子由将眼前的困苦、纠纷置之度外的精神。
“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两句是反语,表面上说读书万卷而不读法律,无治国之术让国君成为尧舜那样的圣君,其实是讽刺当时朝庭重法轻儒。这里须说明的是,苏轼并非没有杜甫“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志向,只是他认为单凭法律不足以“致君尧舜”罢了。
“劝农冠盖闹如云,送老齑盐甘似蜜”两句,前句讥讽朝廷新差提举官到处无事生非,发摘官吏,闹得人心惶惶;后句称赞子由在朝庭重法轻儒,新差提举官到处闹事,学官生活清苦之时,能甘守淡泊,以苦为甜。
“门前万事不挂眼,头虽长低气不屈”两句,照应上文的“眼前”句与“学舍小如舟”,“低头诵经史”,称赞子由的为人:大有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与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之意。这两句是对称赞子由的上文之集中概括。
以上部分是“戏”子由,“余杭”以下十句则自嘲,处处与上文被戏者子由的情况相对照。“余杭”即杭州,诗人当时任杭州通判,因而自称“余杭别驾”。“余杭别驾无功劳,画堂五丈容旗旄”两句,是诗人自嘲无功劳,而居处却富丽宽敞,仪仗盛陈,与上文“宛丘学舍小如舟”相对照。
“平生所惭今不耻”等六句,主要写诗人“居高志下”,“气节消缩”。前四句具体写,后两句概括写,是自嘲,更是书愤。这两句分别与上文的“先生不愧旁人羞”和“门前万事不挂眼”相对照。苏轼用“阳虎”(即阳货)借指他所鄙视又不能得罪的达官贵人。
“道逢”两句写诗人路逢所鄙视而又不能得罪的达官贵人与自己打招呼、交谈,明知其言论不对,却只能连道“是、是”。
“居高”两句是诗人自嘲作高官而志气卑下,气节几乎消缩殆尽,与上文“头虽长低气不屈”相对照。其实,苏轼并非阿谀逢迎、卑躬屈膝之人,他耿直敢言,黑白分明,正如他自己在《论边将隐匿败亡宪司体量不实札子》中所说的“受性刚褊,黑白分明”。这里,苏轼把自己写成“居高志下”、“气节消缩”之人,旨在书愤,抒发他在政治上受排挤(在此之前,苏氏兄弟因反对新法先后被贬为地方官)与对他所鄙视的达官贵人的愤懑之情。这种情感在诗的最后四句中得到了更为充分的发泄。写作此诗时,诗人三十六岁,子由三十三岁,这正是他们才华横溢、建功立业的黄金时期,诗中说“如今衰老俱无用”与“文章小伎安足程”都是反语,是愤慨之辞,颇具艺术感染力。当然,其间也流露了苏轼当时在政治上保守落后的思想情绪,这也是不必“为贤者讳”的。
这首诗题为“戏子由”,通篇是戏谑之语,但其旨不在“戏”而在“赞”子由,赞子由的秉性为人,并自嘲书愤,与子由共勉。可以说,它貌似戏谑却深沉,是用喜剧的手法谱写悲愤之曲。它不似喜剧那样逗人捧腹大笑,而给人以一种“含泪的笑”。这首诗较好地显示了苏诗“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特色,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全诗以对比鲜明为突出特征,即以相反的事,突出兄弟二人共同的不得志之情。
此诗虽仅寥寥十句,但写得波澜起伏,神采飞动。此诗不仅以最经济的手法分合交错地描写了射者、射技、观射者和被射物,而且暗示了诗人的“诗法”,即査晚晴所谓“以留取势,以快取胜”。宋代苏轼非常喜爱这诗,亲自用大字书写,以为妙绝。评论韩诗的人,多以这首诗作为韩诗的范例之一。
首句写猎场的情境:原野上猎火熊熊燃烧,四周围静悄悄的。一个“静”字,传出画面之神,烘托猎前肃穆的气氛,由此可以想见从猎人员屏气静息,全神贯注地伫伺猎物的情态。这是猎射前的静态,与下文猎射时和猎射后的动态,成强烈的对照。次句写猎射的对象雉鸡,笔墨简捷精炼,衔接自然紧密。野雉被猎火驱出草木丛,一见猎鹰,吓得急忙又躲藏起来。“出复没”三字形容逼肖,活现出野雉惊惶逃窜的窘态,与下边“惜不发”呼应。阁本李谢校改作“伏欲没”,就索然无味了。两句是猎射前的情景。
三、四句转入猎射,写将军的心理活动和猎射时的风度、神采。将军出猎自然不是单纯为了觅取野味,而是要显示自己的神功巧技。所以,他骑出盘旋不进,拉满强劲的弓,又舍不得轻易发箭。近人程学恂《韩诗臆说》评道:“二句写射之妙处,全在未射时,是能于空际得神。”所谓空际得神,就是不在实处作穷形极相之语。诗人不写将军如何勇猛敢决,也不写他如何纵横驰骤,呼鹰嗾犬,白羽交飞,围场中惯见的情景全部略去不提,而只选取了“盘出弯弓”这一特定的镜头,以突出将军矜持、自信、踌躇满志的神态。这里的巧,不仅指射技的精巧,更主要的是写人的智谋,写将军运筹的巧妙。这位将军不专恃武功取胜,他盘出弯弓,审情度势,选择着最能表现自己精湛射技的时机。他要像汉朝飞将军李广那样,“度不中不发,发必应弦而倒”,要一举使众人折服。一位有血有肉、有着鲜明性格特征的将军形象,便显现出来。两句笔势顿挫,用意精深。
接着两句写“巧”。野雉隐没之处,地势渐渐狭窄,野雉处于“人稠网密,地迫势胁”(曹植《七启》)的窘境,要继续窜伏已不可能;观猎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饶有兴味地观赏将军猎射。这是将军一显身手的时机。正当野雉受惊乍飞的一刹那,将军从容地引满弓,“嗖”的一声,强有力的箭,迅猛而准确地命中雉鸡。“雉惊弓满箭加”,一“惊”一“满”一“劲”一“加”,紧凑简练,干脆有力,“巧”字之意于此全出。
诗写到这里,似乎意已尽了。然而诗中忽起波澜,那只受伤的野雉带箭“冲人决起百余尺”,向着人猛地冲起百多尺高,可见这是只勇猛的雉鸡。侧写一笔,更显出将军的绝妙射技。“红翎白镞随倾斜”,野雉强作挣扎之后,终于筋疲力尽,带箭悠悠而堕,染血的翎毛和雪亮的箭镞也随之倾斜落下。这正是非亲历其境者不能道。诗写到这里,才直接点题,真是一波三折,盘屈跳荡。以写长篇古风的笔法来写小诗,更觉丰神超迈,情趣横生。
末两句在热烈的气氛中关合全诗。先以“仰笑”二字,极为传神地突现将军个人的性格特征,一位地方主帅骄矜得意的神气跃然纸上,接着以“军吏贺”照应前面“伏人”,写出围观的军吏敬服将军绝妙的射技,为他的成功庆贺。末句接写“雉带箭”——一只五彩缤纷的野雉,毛羽散乱地堕向将军的出前。诗戛然而止,然余响不绝,韵味无穷。
此诗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驱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驱至,不禁脱口而出“子驱还(茂、昌)兮”,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子”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这种一唱三叹、反复咏唱的手法,对强化主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此诗叙述了周王祭毕上天及先公先王后,亲率官、农播种百谷,并通过训示田官来勉励农夫努力耕田,共同劳作的情景。
全诗八句,分为四、四两层。前四句是周王向臣民庄严宣告自己已招请祈告了上天先公先王,得到了他们的准许,以举行此藉田亲耕之礼;后四句则直接训示田官勉励农夫全面耕作。诗虽短而气魄宏大。从第三句起全用对偶,后四句句法尤奇,似乎不对而实为“错综扇面对”,若将其加以调整,便能分明看出:
骏发尔私,亦服尔耕;
终三十里,维十千耦。
则骏和终、亦和维字隔句成对;其它各字,相邻成对。此种对偶法,即使在后世诗歌最发达的唐宋时代,也是既颇少见,又难有如此诗所见之自然。
需要略加讨论的还有“骏”字。上文由“终”字比勘,“骏”当是名词。又以金文对照,“凡典籍中的‘骏’字,金文均作‘(左田右允)’”(于省吾);“畯,……契文、金文均从田从允,允、夋之异在足之有无,实一字也”(李孝定)。可见诗中“骏”字,实指田唆即农官,为“畯”字之通假无疑。
总之,《周颂·噫嘻》一诗,既由其具体地反映周初的农业生产和典礼实况,从而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又以其突出的“错综扇面对”的修辞结构技巧,而具有较重要的文学价值。